“做好人的话就太累了, 你只要活得自由就可以了。”玲珑冲她一笑,“因为我就是这样的,你只要跟我学就行。无法无天任性骄纵都没关系,谁叫你有这本钱呢?而且,我永远都不会嫌弃你,你爸爸跟你哥哥脑子里进了水,不用把他们当回事,你只要做好你力所能及的事就行了,开心就好,其他的不重要。”
这跟郁白安从小到大听到的完全不一样。在学校,老师们教导她要乐于助人诚实友善,在卢家,他们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她得听话、得感恩,因为是他们把她养大,她需要回报,她不能上学,她得去电子厂打工,赚来的钱也都得交给养父母,留着给弟弟娶媳妇——她活着就是为了服务弟弟存在的。
从来没有人跟她说,她可以自由的活着,只要开心,怎样都可以。
这也太任性了。
玲珑知道洗脑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她看了下时间,“行了,跟我到浴室来,我教你这些东西怎么用。”
她在郁白安身上足足花了快两个小时,教会郁白安怎么使用那些高档的现代化用品,教她护肤保养的步骤,又教她怎么穿衣搭配,郁白安在卢家唯唯诺诺惯了,很小的时候就开始驼背也没人管她,人一驼背就没了精气神,走起路来像只灰头土脸的小老鼠。玲珑本来是想为郁白安专门请个礼仪老师,可她后来又想,既然母女之间要培养感情,何不她亲自来呢?
最重要的是,她并不想太多人见到郁白安现在的样子,倒不是觉得丢人,而是为郁白安考虑,小姑娘性格敏感自卑,一句轻蔑的话都足以让她伤心很久。
郁白安得知自己能够跟在母亲身边时是非常开心的,可是很快地,她发现自己开心早了……
明明每天也没有下地干活,不用进厂从早忙到晚,可她接触到的是一个崭新的完全不理解的世界,很多东西她都学得很吃力,往近的说,就郁白安驼背这个问题,玲珑便要求她穿纠正的背带贴着墙根站,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郁白安都站僵了!
她也倔强,咬着牙不肯示弱,因为玲珑每隔一会儿就会起身围着她走一圈,看着母亲那窈窕纤细的身姿,一举一动的万种风情,郁白安铁了心要听话。她本来就是那种会为了讨好别人委屈自己的人,玲珑稍微说点什么,她就奉为圣旨,乖巧的不行。
短短三天,郁白安简直称得上是脱胎换骨!
当然她的皮肤还是很黑,但比起三天前刚来的时候已经好多了。主要是之前在乡下陆家生活,大夏天的她也得下田干活,风吹日晒的能不黑么?但人天生的本钱放在那儿,稍微锦衣玉食的养一养,郁白安就好看了许多。
只是离玲珑的标准差得远了。
人只要一驼背,仪态一差,再美丽的容貌都会大打折扣。气质这种看不见摸不着只能意会的东西是神奇的,小黑妞郁白安驼背的时候跟这个词绝对扯不上关系,可她不驼背,走路抬头挺胸敢直视前方之后,浑身就有了种说不出的特别。
因为被罚站习惯了,郁白安驼背的毛病彻底改了过来。本来她这毛病也不是天生的,卢家人对她非打即骂,她从很小的时候就习惯把自己藏起来,不让人看到,就不会挨骂,更不会挨打。
同时郁白安又很瘦,皮包骨的那种瘦,长期营养不良导致她面色蜡黄颧骨突出,于是一双眼睛显得格外大,用村里那些老太婆的话,那就是一副短命相,看着就福薄。
玲珑给她从册子上划下来的那些衣服,最小的码数郁白安穿上都大,精致的连衣裙穿在她身上跟个麻袋似的,美感全无。
增肥是必须的,但不能操之过急,要一点一点来。
每天晚上郁白安睡前都会喝一杯热牛奶,牛奶是玲珑亲自泡的,一方面跟闺女培养感情,一方面注入荒海之水让她可以在不知不觉间脱胎换骨,再之后的训练郁白安就不吃力了。
她的小脸儿渐渐鼓了起来,出现了十六岁小姑娘该有的婴儿肥,皮肤也逐渐变得细嫩白皙,焦黄的头发慢慢乌黑柔顺,一天比一天像玲珑。
玲珑把全部心思都放在郁白安身上,她还是郁氏财团的董事长,平时她去哪儿都把郁白安带上。郁白安要做的改变不仅仅是外貌上的,还有她的学业。
玲珑问过她:“你是想就这样奢侈享受过一辈子呢,还是想读书上学?如果想要前者,那当然可以,家里的财富足够你一辈子挥霍不尽。”
她对幼崽们从来都没有什么大的期望,也不觉得好逸恶劳是种令人厌烦的行为,因为龙女自己就贪图享受。
而如果郁白安选择学习,自然也可以,总之自己的人生自己决定,玲珑从不插手。
郁白安选择了继续读书,她心中隐隐有火花逐渐兴起,除了晚上睡觉,她几乎全天都跟母亲在一起,足以让她清楚地认识到母亲是个什么样的人。
任性、美丽、强大、自由。
郁白安也想成为这样的人,她想变成配得上母亲的女儿,而不是满足于现状。
玲珑养幼崽从来不像人类那样小心翼翼,她带着郁白安什么都敢玩儿,闲暇时打打高尔夫品品茶下下棋,兴致来了就带她去玩赛车开直升机,各种各样惊险刺激的都来一遍,郁白安那样胆小的性子,硬生生被磨了出来,车速飙到顶点都能面不改色,顶多是在车子停下后跑出来吐个稀里哗啦,然后再勇敢地坐上来。
因为各方面的原因,新学期开学的时候,郁白安并没有跟洪月熙一起去上学,她跟在玲珑身边,有专业的老师为她补课,郁白安本来成绩就好,在卢家,她知道读书的机会来之不易,十分珍惜,成绩永远都是名列前茅的。如今跟着玲珑,她就更拼了,以前她放学要养猪喂鸡洗衣做饭,没什么工夫温习功课,而现在时间充沛,再加上每天营养跟得上,心态也好,学习的时候也是事半功倍,老师稍微点拨就能举一反三,很快就追上了学校进度。
郁白安自己也觉得自己变聪明了,以前她背书,得翻来覆去几十遍才背的下来,现在则是多读几遍就记的差不多了!
她喜滋滋地跟玲珑汇报的时候,玲珑用手里的钢笔敲了下她的脑袋,已经被宠爱成一只小公主的郁白安很不高兴地捂住额头,软绵绵地说:“妈妈不要敲脑袋呀,会变成笨蛋的。”
玲珑呵地一笑:“笨又能笨到哪里去?再笨也就这样了。”
郁白安朝她甜甜一笑:“今天的功课全都做完了!”
从她被接来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大半年,如果那些曾经认识郁白安的人再见到她,肯定不敢认。
那个瘦弱伶仃的小黑丫头,怎么能跟眼前这个漂亮清纯又自信的小公主相提并论?
如今的郁白安,用的是最昂贵的护肤品,穿的是蓝血品牌当季私人订制,珠宝首饰随便一件都百万起跳,出门有司机回家有佣人学习有私教,锦衣玉食娇养出来的小姑娘,跟那个酷暑踩在地里弯腰插秧,严寒顶着西风冷水洗衣,动辄被养父母打骂的,怎么会是同一个小姑娘?
玲珑把送郁白安去学校读书的事在餐桌上跟其他人说了。洪文瀚跟洪昭父子俩这大半年是看着玲珑怎么宠爱郁白安的,再说了孩子读书有什么问题,当然没有意见,边上未发一言的洪月熙却猛地握紧了筷子。
她并不想让郁白安去学校。
她跟洪昭就读的是一所私立高中,这里的学生要么是家里有权有势要么就是成绩特别好,而洪月熙向来都是众星捧月的那一个,她的母亲是郁氏财团的董事长人人皆知,不知多少人羡慕她,她是大小姐里的大小姐,可要是郁白安也去了,到时候真假千金被提及,她、她怎么办?!
第574章 第四十九片龙鳞(四)
餐桌上, 洪文瀚没有说话,怎么说郁白安也是他的亲生女儿,哪怕不跟他姓。十六岁的小姑娘要去上学,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他正吃着饭, 顺口就叮嘱了一句:“月熙, 你是姐姐, 要好好照顾妹妹才是。”
说完他就听到妻子把杯子放在了桌面上, 那一声轻飘飘的,却让洪文瀚心里直打鼓。这半年来他也看到了妻子的改变, 从前对自己百依百顺温柔体贴的, 这半年几乎就不搭理了, 洪文瀚也不是没试过主动投好, 可惜玲珑拒不接受,直到现在他都还在隔壁客房睡着呢!
玲珑说:“她们俩不是姐妹,这样的话,我再说一次, 不知道你能不能记住?”
比起平时, 她的语气要好多了, 洪文瀚赶紧点头, “记住了记住了。”
玲珑瞥他一眼没再说话,她实在看不上这个男人。
洪昭则偷偷打量亲妹妹,想起自己以前说她又黑又丑,心虚不已。经过大半年的调养,现在的郁白安绝对跟黑和丑沾不上边儿, 不过让洪昭遗憾的是,妹妹跟自己并不亲近,虽然都住在一个家里,可他们兄妹之间就跟陌生人差不多,平时碰面,如果洪昭不主动打招呼,郁白安是绝对不会搭理他的。
他就主动开口:“我带白安去上学吧。”
玲珑呵地笑了:“还是别了,我怕你把她带坏,就你那成绩,说出去都丢人现眼。”
惨遭打击的洪昭立刻闭嘴不敢说话,边上的洪月熙见疼爱自己的哥哥被教训了,就咬了咬嘴唇,嗫嚅道:“妈——阿姨,您不要这样说哥哥,哥哥他其实也很上进的,您总是这样打击他……”
玲珑把筷子啪地往桌子上一放,声音温柔的不可思议:“不要在我面前耍这些小心眼,你这些都是我玩剩下的,想在这个家里待着,就给我老老实实,卢家人现在什么处境,你应该有所耳闻吧?”
洪月熙手猛地攥紧,她当然知道!她不仅知道,她还被缠上了……卢家人认定她现在是千金大小姐,肯定很有钱,每次都威胁她要钱,否则就要到学校去宣扬她是郁家养女的身份,洪月熙怎么能让他们得逞?如果她一直都是个平凡的女孩子也就罢了,偏偏她不是!她在学校里享受了多少羡慕追捧的目光,而仅仅因为自己养女的身份,这些就不复存在了,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养女和亲女又有什么区别?陪伴在他们身边十六年的是她,不是郁白安啊!
“对了,前几天霍家递了个请帖,说是他们家老爷子七十大寿,就在这个周末,到时候你们都收拾一下,一起过去。”
玲珑一边说一边抽出纸巾擦了擦手指,刚才甩筷子的时候不小心溅上了油花,“霍家那孩子我瞧着不错,要是可以,我倒是想让白安见见,白安要看得上,霍家的请求我也不是不能同意。”
郁白安差点把嘴里的饭喷出来,她羞恼道:“妈妈,我才十六!”
“只是看看,又没让你做什么。”玲珑嗤笑一声,“看你紧张的。”
郁白安嘟起嘴,想说自己不是紧张,而是根本对谈恋爱什么的没感觉。她刚刚回到妈妈身边不久,除了想跟妈妈在一起,其他人她都不在意。
洪文瀚则愣了一下:“你是说霍家?霍家那小少爷好像还跟洪昭一个班吧?”
洪昭点头:“是啊是啊,不过我们跟他玩不到一起去。”
玲珑便似笑非笑地看他:“是玩不到一起去呀,还是根本达不到人家的档次?别以为你们成天正事不干考倒数挥金如土,人家就跟你一样。说起来霍家跟郁家也差不多,怎么人家的孩子就品学兼优,我就生了你这么个玩意儿?早知道你是这样的,生你我还不如生块叉烧,叉烧至少还能吃。”
这半年已经被打击的生无可恋的洪昭默默低头不敢说话,只敢在心里反驳,那姓霍的就不是人!别人都吃喝玩乐就他读书学习,活脱脱把别人衬托的一文不值,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
谁也没注意到洪月熙的手突然就握成了拳头,几近发白,她咬着牙,心中逐渐生出愤恨——就因为她是养女,不是亲生的,所以这样的好事就轮不到她吗?不管怎么说,她才算是跟霍学长青梅竹马的吧?他们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凭什么郁白安后来居上?凭什么阿姨想都不想就让郁白安作为郁家的千金小姐跟霍家联姻?!
郁白安完全没想到洪月熙心里如此记恨自己。她在玲珑的影响下把洪月熙看得很淡很淡,基本上就当成个隐形人。虽然妈妈没说,但小姑娘自作聪明地以为妈妈是舍不得,她觉得能够理解,小猫小狗养久了都会有感情,何况是活生生的人呢?怎么说洪月熙都被妈妈当成女儿养了十六年,她可以接受的,只要妈妈心里有她就好了。
玲珑可不知道她闺女这么宽宏大量,她留着洪月熙可不是因为有感情,直截了当地赶出去,哪有留在身边钝刀子割肉来得舒服?就是要洪月熙看清楚自己跟真正的郁家千金的区别,才能让她心底的嫉妒越长越大——玲珑从未针对过她,只是无视她,更不曾虐待她,比起卢家人对郁白安做的,她简直称得上是年度最佳慈善家了。
卢家人被她打压的找不到工作考不了编,在玲珑这没有罪不及家人的说法,通通连坐,银行贷款想买房?不行,家里出钱想租地?不行,就连郁白安养父母想给学校塞钱让自家不成器的蠢儿子去读书,也不行。
而且全家人都变得异常倒霉,喝水呛到走路绊倒做个饭都能把厨房炸了之类的事层出不穷,要不是还能拽着洪月熙贴补家用,卢家人早就被折磨疯了。
玲珑说要带闺女去给霍老爷子祝寿,那就不是开玩笑的。
霍老爷子跟郁老是老交情了,两家关系一直都不错,不过郁老走后,两家渐渐就没什么来往,但逢年过节还是互通有无,像是霍老爷子七十大寿,玲珑也是第一个收到请帖的人。虽然最小的一代关系不怎么样,但两家生意上还是互帮互助,一直没断过。
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跟霍家太太感情很好,可惜霍家太太死得早,而霍太太一死,霍家那位没出两个月就把外面的女人给娶了进来,原主膈应极了,就慢慢冷淡了下来。
玲珑亲自给闺女挑了裙子鞋子跟首饰,小姑娘才十六,半年养得白白嫩嫩娇俏可爱,完全不必朝华丽风打扮就相当讨人喜欢。不得不说美丽的外表是能够给人自信的,换作半年前的郁白安,她可不敢穿颜色这样鲜嫩的鹅黄,怕不是把她衬成个黑煤球,可现在鹅黄色的及膝洋装穿在她身上,她却像个洋娃娃一样萌萌哒。
玲珑还亲自动手给闺女梳了花苞头,绑上细细碎碎的钻石流苏,戴在头上那叫一个流光溢彩,活脱脱一副小公主模样,任谁也看不出郁白安曾是个又黑又丑又自卑的乡下小土妞。
这是郁白安第一次公开亮相,霍家家大业大,霍老爷子过寿,来的人只多不少,正是介绍郁白安的好时机。先让大家对她有个印象,等到郁白安的十六岁生日,玲珑自然会让她更加惊艳。
这一次就是要人知道,郁家只有一个千金小姐,那就是郁白安。而洪月熙,不过是个不值一提的冒牌货。
让玲珑没想到的是,准备出发的时候,洪文瀚把洪月熙也给带上了。
穿着白色裙子打扮的宛如出水芙蓉的洪月熙很胆怯地看着玲珑,目露乞求:“阿姨,对、对不起,我知道我没有资格去的,可是……”
“不用怕。”洪文瀚亲昵地摸摸她的头,“爸爸在这儿呢。”
玲珑等着听他放什么屁。
洪文瀚就说了:“玲珑,这事儿是我做得主,没跟你说一声是我不对,但月熙也算是老爷子看着长大的,你说给老爷子过寿,不带月熙去能成么?到时候老爷子问起来怎么说?”
玲珑不耐烦地白他:“你以为人家也跟你一样是个傻子?虽然没有昭告天下,但谁不知道我的女儿找回来了?这种场合你还带着她,是嫌我不够丢人?行啊,你要是想带她去,你自己想办法。”
说着就上了车,郁白安正要跟上去,就被洪文瀚叫住:“白安啊,你看你姐姐……”
郁白安神色古怪:“我没有姐姐。”
边上穿着燕尾服打着领结打扮的人模人样的洪昭一看不对,顿时两相为难,他不知自己是该跟母亲还有亲妹一起呢,还是留下来跟父亲还有养妹一起,而在他纠结的时候,加长的豪华轿车已经驶离了——
说让他们自己去,那就是让他们自己去,玲珑从来不开玩笑。
倒是车子里郁白安有些不安:“妈妈,不让他们一起来真的好吗?会不会影响到你?”
“你还真信洪文瀚的鬼话?”玲珑觉得这笨闺女真的让她很头疼,“今天我们就是不去,霍老爷子也不会说什么。”
小姑娘歪歪头表示不解。
玲珑敲了她一个爆栗:“霍老爷子年纪大了,他的好儿子好儿媳可不算什么聪明人,孙子倒是有出息,可惜年纪太小,他身体又不好,保不齐什么时候就没了,还需要我帮忙呢。霍家跟郁家说是齐头并进,其实霍老爷子退下来后早就走了下坡路,你以为谁都像你亲妈一样,能把这么大个企业管理的风生水起?”
郁白安嗯嗯点头,满脸崇拜:“妈妈真厉害!”
第575章 第四十九片龙鳞(五)
郁白安对她妈的崇拜可一点不作假, 这么的说吧,要是叫这丫头开始吹她妈,她能连吹十个小时不带重样的。
而玲珑啧十分享受这样的彩虹屁,于是对郁白安就更和蔼可亲了。
这次宴会,说是霍老爷子七十大寿, 但玲珑心里门儿清,老人家是不好了,想朝她托孤呢。
没办法, 谁叫他儿子儿媳都不着调?这霍家,他是不能交给别人的,要是真交到霍彦成手里, 以那家伙的脑子,要不了几年就败落的彻底。否则以往基本不办寿宴的霍老爷子也不会在明明没什么精力的情况下还广发请帖,他就是要借这个机会告诉众人, 他所认可的继承人只有霍钊一个。
问题就在于,霍钊有能力也足够聪明, 唯一就是尚未成年,但霍老爷子眼看就要不行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撒手人寰, 他是想要为孙子撑到成年的, 但他必须谋划好一切, 确保在自己出了意外的情况下,霍钊也能顺利接管霍家。
没有人比玲珑更适合托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