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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仙侠修真 > 荒海有龙女 > 荒海有龙女_分卷阅读_748
  之所以精神不大好,那是因为他心比天高,却眼高手低,受不住这刺激。
  陈太太得知后叹了口气,只说是造化弄人。
  结果令人意想不到的来了,过几日陈秋吾上班,正在办公室里写写画画,突然有人打内线电话通知他:“先生!校门口来了个女人闹事,说我们学校害了她丈夫,要我们学校做赔偿!”
  陈秋吾愣了下,满头雾水地出去看。
  校门口,一个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还穿着老式宽松死板衣裙的中年女子正在哭喊吵闹,话里话外都在骂沪城大学不做人,害了她男人精神失常,又培养出那种狐狸精女学生勾引她男人私奔,真是天打雷劈不得好死等等。
  她身边还有一个面容呆滞的小姑娘,穿着同样的衣服,周围的沪大学生都好奇地盯着母女俩瞧。
  现在大家早就穿上各种各样的漂亮衣服了,也有人喜欢复古衣裙,可这对母女身上穿的毫无美感,这都是多少年前的衣服啦?
  远远地看见陈秋吾,仰慕他的学生们立刻迎上去,七嘴八舌的说起来,虽然陈秋吾已经是沪大校长,但一叶先生的名号太过响亮,大家还是习惯叫他先生。
  正哭号闹事的高氏抬起头,看见的便是陈秋吾那张十几年未见,也仍然俊美的面容。
  时光好像对他格外优待,除却沉淀下来的优雅气质以外,与当年惊鸿一瞥的青年,竟分毫无二。
  不知为何,高氏突然感觉到了在这样的人面前撒泼卖痴十分羞耻,已经被生活磨砺的毫无羞耻心的女人,居然下意识伸手摸了摸微乱的头发。
  “外长!外长来了!先生!外长来了!”
  陈秋吾还没来得及跟高氏说话,听到妻子来了,立刻面露笑容,玲珑随即从让开的人群中走进来,她今日穿了一袭飒爽的裤装,高贵典雅,美貌非凡,看在高氏眼中,似乎什么都没变,除了她自己。
  当年玲珑嫁给陈秋吾,高氏也曾添妆,可眼下她却怨恨起这不公的命运来,倘若当年是她被陈太太选中,那么今日的荣耀就是她的了!
  她心中所想,玲珑全都听见,不由得好笑,若真叫高氏嫁给陈秋吾,陈秋吾年纪轻轻便要被她害死,陈太太更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为了抗议王仁义政府对陈秋吾的所作所为,许多年轻学生也因此抛头颅洒热血奉献出了生命,那些信仰之力,都叫这女人糟蹋的干干净净,就这还敢对她露出怨恨?
  眼睛一瞥,看见边上始终老老实实站着不说话的女孩儿。
  这高氏还是那德性,连来沪大闹事,都舍不得带上儿子,要带女儿来。
  玲珑开口道:“政府明文规定不许缠足,你女儿看起来年纪也并不大,你知道为她缠足是犯法的吗?”
  高氏一听,立刻驳斥道:“胡说八道!我是她娘,她是我生的,我给她缠足那是我的权力!女人不缠足像什么样子!像你这种一天到晚抛头露面还穿裤子的女人才是不检点!”
  这一番言论直接给周围的沪大学生们整傻了,这女人知不知道外长是谁啊?
  高氏又攻击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么多年连个一儿半女都生不出来,不过是个下不出蛋的母鸡罢了!你根本就不算是个女人!配不上陈少爷!”
  玲珑:……
  陈秋吾:……
  周围学生:……
  跟这种病入膏肓的人,连争论都觉得浪费时间,反正在高氏心底,哪怕你是全国首富,又聪明绝顶还能搞科研,甚至担任华国外交部长,受到无数人的赞美与吹捧,但你没有生孩子,你也比不上他们乡下村头那个被老光棍捡回来之后生了十个八个大胖儿子的疯女人。
  价值观不同,有什么好说?
  玲珑跟陈秋吾是学生们的偶像,偶像被诋毁,都不用夫妻俩开口,学生们便将高氏喷得狗血淋头。她再厉害也只有一张嘴,哪里骂得过这些深得喷壶转世的陈秋吾真传的学生?毕竟大家都是看着一叶先生的散文长起来的!
  高氏想走,却被扭住送去了警察局——她无视法律给年幼的女儿缠足,这已经涉嫌了虐待,少说也得判个几年,让她再嘚瑟!
  等她出狱,再回去给胡知新当牛做马吧,反正他们夫妻俩也挺配的,就别祸害旁人了。
  第956章 第八十七片龙鳞(一)
  “……同学们, 今天我们来学习的新课文,是迄今为止我们华国建国以来最伟大的近代作家, 大文豪一叶先生所写的《秋》, 当然,这篇文章应该已经很有名了, 前不久网络上还称它为来自外长与文豪夫妇的高级秀恩爱狗粮。”
  语文老师笑眯眯地讲着,直到一个修长俊美的少年懒洋洋地倚在了教室门口, 她好气又好笑:“谭玲珑同学,请问你这节课为什么又迟到了?”
  玲珑倚着门框, 冲老师打了个招呼:“不小心睡过头了。”
  语文老师无语道:“那你给我说说, 《秋》这篇散文的作者, 你对他了解多少?”
  玲珑沉吟片刻, 心想,怎么说呢, 那可太了解了, “一叶,本名陈秋吾, 字屠川,是我国近代史上最伟大的文学家、教育家, 祖籍青州,幼年家境富裕,于沪城读书后留学凯尔斯特,后学成归国,担任沪城大学老师, 期间写下无数振聋发聩的文章,被誉为‘新华国的良药’,同时也是我过近现代文学的奠基人,我国第一任主席吴秋山,甚至曾经评价他为‘民族的脊梁’。他的思想影响了许多人,也教育出了许多名人学生。”
  语文老师根本不生气,毕竟谭玲珑可是全年级第一,无论长相成绩都是一等一的,她忍不住笑起来:“那你接着给大家说说,一叶先生的妻子又是谁?”
  这时候班里有调皮的男生叫起来:“老师!你这是放水!谁不知道一叶先生的妻子是谁呀!那可是我们的女神!”
  “就是就是!谁不知道严外长!”
  “严外长天下第一!”
  语文老师假装生气:“是吗?你们知道?那行啊,来,马文博,你说说,严外长是谁?”
  名叫马文博的男生戴着眼镜一脸兴奋:“严外长,本名严玲珑,跟我们班的大帅哥谭玲珑名字一样,不过人家可是个大美人!她本出生于封建社会的富裕人家,但从小便与他人与众不同。后来嫁给一叶先生陈秋吾,陈先生宽容开明,带着严外长一起去凯尔斯特留学,严外长只用了一个学期,便修完了语言学院全部的课程还拿到了学位!不仅如此,她还极具商业头脑,吴主席还是军阀时,当时还是陈太太的严外长,便买下了一些濒临破产的厂子,将他们改造,并且招工重建,也正是得到了严外长的支持,吴主席才能没有后顾之忧!后来827惨案,由一个卖花姑娘的惨死,引起了民众对洋人及租界的不满与怨恨,严外长也正是经由此事,正式走上外交道路。”
  他咽了口口水,继续激动,滔滔不绝:“东瀛人投降的时候看到严外长还瑟瑟发抖呢!严外长是伟大的革命家、政治家,是有史以来最优秀出色的外交官,没有之一!同时她也是华国新政府的建立者,我们华国如今能够成为世界第一大国,与严外长是分不开的!”
  “最最让人感动的是严外长跟陈秋吾先生的爱情!”一个女生捧着小脸满是陶醉,“好感人,他们一辈子都没有要孩子,陈秋吾先生甚至说他占据的属于妻子的时间太少了,根本舍不得分给孩子,啊~~怎么这么甜~”
  “还有更甜的!现在也还销量第一的纸媒《沪城日报》,也是严外长办的!陈秋吾先生之所以能那么快出名,也跟严外长的力捧脱不开,他们俩简直就是互宠的极致!”
  “《一叶先生日记》,我有买来看!真的全是狗粮,愣是给我喂饱了!”
  “严外长六十多岁的时候出门在外,一叶先生给她写信,还称呼她为‘小妻子’呢!”
  “比现在网上天天秀恩爱的那些明星甜多了!”
  “羡慕那个时期的爱情!强强联合互相宠爱,真的是太甜了~~”
  玲珑倚在门框上,忍住想要翻白眼的冲动,要是这些家伙知道他们口中的严外长此时就站在这儿,不知道会是什么反应。
  “严外长是大美人!而且保养的超级超级好!太美了,现在娱乐圈那些女明星根本没法跟她比!”
  “一叶先生也超级帅啊!沪城大学还有他以前的工作照呜呜呜,前两天微博上转发好几万我才看到,真的好帅哦!是不是伟大的人都长得好看啊!”
  语文老师见话题越跑越歪,连忙道:“行了行了,谭玲珑进来吧,快回座位上,下回可别迟到了,你们班主任要是知道,非骂你不可。”
  玲珑冲她粲然一笑:“怎么会呢,老班可舍不得骂我,我可是他的得意门生。”
  语文老师被逗乐了:“快回去坐着。”
  玲珑潇洒地甩起身上的校服外套,回到自己座位上坐好,旁边的同桌立刻凑过来:“哥,你说你咋去这么个名字呢,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还以为你会是个女神呢。”
  玲珑瞥他一眼:“怎么,现在我就不帅了?”
  “帅,帅。”对方狗腿道,“可要是个女的就更好了。”
  玲珑切了一声,单手托腮,听老师讲课,听着听着便开始魂飞天外,反正老师讲得这些吧……怎么说呢,可能陈秋吾自己都没想过那么多,后人一字一句抠出来的用意,让陈秋吾自己讲都讲不出这么多大道理来。
  有的时候说读者比作者更了解作者,倒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距离陈秋吾去世到现在也不到一百年,玲珑只是睡了一觉,醒来便听到了呼唤。
  她所使用的这个身份本名自然不叫玲珑,只是她喜欢自己的名字而已。
  上完了一天的课,作为次次考年级第一的玲珑是有不上晚自习的特权的,不过因为妹妹也在同一所学校上高一,所以他还是会到学校来,然后晚自习结束后骑着电动车载妹妹一起回家。
  妹妹叫谭明舒,很多听到他们兄妹俩名字的人都觉得应该换过来才对,哥哥的名字比较像女孩子,妹妹的名字比较中性,也不知他们爸妈是怎么想的。
  晚自习结束,玲珑把电动车从学校车棚推出来,穿着校服的妹妹在门口等着他,因为学校里不可以骑车,所以每次玲珑都推着出去。
  兄妹俩回到家,父母都下班了,坐在客厅里,家里的气氛有点僵硬,看到一双儿女回来,母亲姜岚连忙站起来,“回来啦?饿不饿?妈给你们做了宵夜,快去吃吧。”
  谭明舒心思细腻,一看这气氛就知道父母可能吵架了,她问姜岚:“妈,你是不是哭了?”
  姜岚说:“胡说八道什么,妈怎么会哭?快去吃东西,吃完了别立刻就睡。”
  父亲谭德运则坐在沙发上抽闷烟,玲珑经过的时候顺手抢走,掐灭了丢到垃圾桶,谭德运立刻瞪儿子,玲珑却淡淡道:“妈跟舒舒都是女人,二手烟危害这么大,你要想抽,去外头公厕抽,抽完了再回来,别在家里甩脸子。”
  他对谭德运向来这样,有啥说啥,一点面子都不给。
  而儿子长大了,十七岁的小伙子,个头比谭德运高得多,虽然没有谭德运胖,但那拳头可不是开玩笑,曾经有个外校的校霸看上了漂亮乖巧的谭明舒,想跟谭明舒处对象,骚扰的她无比困扰,结果被她哥哥揍了一顿后,打那之后看到谭明舒就跟夹着尾巴的老鼠一样扭头就窜。
  哥哥是很厉害的。
  这是谭明舒心里的认知。
  但在姜岚眼里,儿子再优秀,也仍然是个未成年的小孩,而且已经高三了,眼看过完年就要高考,无论怎么样,她都不会在这个时候扰乱儿子的心,高考最重要的,其他的都可以不顾。
  她跟谭德运是相亲结婚,结婚前对彼此感觉都还不错,这么多年处下来感情肯定也是有了,姜岚是个家庭主妇,谭德运则是在一家公司里当经理,月薪挺高的,养家绰绰有余。再加上一双儿女都成绩优异,所以之前,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很好。
  直到半年前,姜岚发现谭德运手机里有跟别的女人暧昧的聊天记录跟电话,她找谭德运说,谭德运还反过来指责她不尊重他,偷看他的手机是对他的不信任,夫妻俩压着嗓子在卧室里吵了一架,愣是没敢让两个孩子知道。
  那之后,谭德运对自己手机看得很紧,姜岚根本没机会再检查,之前的事情姜岚都忍了,可让她忍受不了的是,谭德运居然跟她商量,说想接个女孩子到家里来住!
  而那个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他初恋情人的女儿!
  原来跟谭德运一直聊天的女人不是旁人,正是谭德运的白月光、前女友、初恋。他之所以相亲跟姜岚结婚,就是因为跟初恋分手,结婚后他虽然很努力告诉自己要做一个好丈夫好爸爸,这么多年他确实也做到了,可时隔多年,当初恋给他打了第一个电话,那青春躁动时的青涩、悸动,一瞬间全都回来了!
  在那一刻,谭德运忘记了自己已经有了妻子儿女,他只记得自己还是意气风发的大学生,与初恋相爱,险些修成正果。
  初恋在电话里向他哭诉自己的不幸,谭德运又爱又怜又悔,很快,他得知初恋得了绝症,要不了多久就要死了,于是他想方设法筹钱给初恋化疗做手术,可惜,最终还是没能挽留住她。
  初恋死的时候,把她的女儿托付给了他,并且告诉谭德运,当初自己并不是真心想跟谭德运分手,而是那个追求自己的富二代用了不正当的手段得到了她,她觉得自己太脏了,配不上谭德运,这才假装移情别恋,跟谭德运分开。
  分开后没多久,初恋发现自己怀孕了,这下她更没有脸来找谭德运,又听说谭德运已经结婚,除却真诚地祝福外,她什么都不能做。
  如果不是身患绝症,她不会联系谭德运,不会破坏他如今平静幸福的生活。
  然而谭德运听说这些话后,立刻感动无比,深信不疑!
  可能男人都是这样,要是前女友对自己说念念不忘,他们那强大的自信心会立刻让他们相信对方!
  谭德运当时就发誓,一定会好好照顾初恋的女儿,绝对会把她视如己出!供她上学,把她养大成人!还对初恋发誓,说要把她的女儿带回家抚养,不会让那女孩可怜的孤零零一个人——太感人了,玲珑吞噬掉原主灵魂的时候,简直感动的泪眼汪汪,只恨自己不能提笔记下这一段千古佳话,夺动人、夺可怜的爱情故事呀!不为之心软的简直都不配称为人了!
  兄妹俩回家之前,谭德运就是在跟姜岚说把初恋女儿接回家养的事。
  姜岚整个人都懵了,她心想谭德运在胡说什么呢?
  他一个月工资一万二,看着高,那也是因为家里不用还房贷车贷,除了衣食住行,还有两个孩子要养,平时还有人情往来,就算还剩下钱,你也得以防万一准备点存款吧?好么!谭德运张嘴就要二十万,因为初恋女儿要从小县城转到沪城上高中,得教择校费!
  姜岚怎么可能答应?
  那是谭德运的初恋,又不是她的!
  谭德运为此没少跟她吵架,她又恨又气又没办法,当初结了婚怀了玲珑,她一开始也是有工作的,自己办了个琴行,结果谭德运说希望她能在家里照顾孩子,毕竟他工作比较忙,孩子缺乏大人的陪伴是不行的。
  姜岚慎重考虑后,答应了,之后她把琴行盘出去,便安心在家相夫教子。
  再后来怀上明舒,就更没法出去工作。
  一家人的衣服她要洗,家里的卫生她要做,还有一日三餐,每天姜岚都忙得团团转,可谭德运说什么?谭德运居然说他在外面工作很辛苦,她在家里轻轻松松的,再养个小姑娘怎么就不行了!
  姜岚愣是被他给气哭了。
  她不知道丈夫是怎么鬼迷了心窍,非要替初恋养女儿,难道那女孩没有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亲爸也死了不成?他把个初恋的女儿领回家养,还张嘴就要二十万给那女孩教择校费,凭什么啊!而且家里是三室一厅,儿子一间女儿一间他们两口子一间,平时来人都没法住,他带个女孩回来,让她住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