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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带着城市穿七零 > 带着城市穿七零_分卷阅读_300
  她沉吟半响,觉得其实前者还是更可行的。
  她如果怕混乱,完全可以控制一下数量,如果建设的稍微大一点,按照现有的位置,差不多六个别墅也差不多了。徐莎在本子上写写画画,也就规划了起来。
  其实想想,如果现在盖了,就算暂时不卖,也是盖了更好。如果再等过些年,政策可能就完全不一样了。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不同,九十年代和千禧年之后也不同。
  至于她穿越之前,更是日新月异的日子了。
  她打定主意,看着记事本上密密麻麻的记录,忍不住自己都笑了起来。虽然他们水木服装是一个高速运转的赚钱机器,但是她自己也真是一个高速运转的花钱机器了。
  得亏,我们现在还不是什么股份制,他们夫妻自己说了算,不然这可真是难搞。
  向晴就跟她感慨好几次了,她就是见不得钱放在账上,但凡有钱,就一定要搞点什么。搞得她这财务的整天跟着忧心忡忡。她低头点了点本子,她能现在的两个大事儿就是,一则是建设食品厂。二则是别墅。
  食品厂江枫已经去谈了机器,其实徐莎和江枫是有方便面的配方的,他们在国外大张旗鼓,无非是做给别人看。徐莎看着现有的事情,又加了一句“广告”。
  如果方便面厂运营起来,对于这种新兴产品,那么肯定不会立刻被人接受。
  这个时候,广告和销售部就是很重要的存在了。
  徐莎现在还记得火车上那熟悉的叫卖,她的第一波商品,也是准备只走方便面和火腿肠这两种大众必备。如果想要打广告,不用说了,这一定是很贵的。
  徐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自言自语:“我亲爱的水木啊,一定要多给我赚钱哦。”
  她也想过了,如果那个时候实在钱不够,她还可以把她跟江枫的小金库倒腾一些出来。当然,现在距离开工肯定还早,不过计划是要定下来的。
  她写了好一会儿,放下笔,看向窗外,就见此时正是下班时间,难得的,今天似乎没有加班,大家兴冲冲的都准备出门,热闹不像样。
  她站在窗口,觉得人的快乐好简单啊。
  果然是要求的多,就会比较忙一点。
  她以前也是一样的咸鱼,就活的比较简单。
  可是,如果现在让她再过咸鱼生活她愿意吗?也是不愿意的,虽然现在很累,但是总是觉得,还蛮充实的。
  毕竟她以前咸鱼是真咸鱼。
  下班有人骑着自行车,有人则是步行,这条路步行大概五六分钟,就是他们村的公交车站点。有人是做公交车走的。所以说发展总归是日新月异。
  三年前这边还是城中村,现在就已经顺利的通上了公交车,而且上下班时间那可是爆满。
  按理说,徐莎他们这边已经都发展起来了,他们旁边的土地不至于空着,零星一些人家,也不过十几户,其实可以动迁的。但是人都有这个感觉,在哪儿盖厂房不是盖呢。而且厂子大了能盘活当地的经济。所以靠近城市的一些村子,条件就放的很宽很好。相比于这边要价高,自然是来一波走一波。一直没有人谈拢了。
  不过你要说是狮子大开口吗?
  那也不是,这事情要分怎么看的。
  他们这边因为水木服装的人流量。整体的经济都偏高一点,也活跃一点,人家在家门口就能摆个小摊子。这是能赚钱的事儿,你既然想让人走,肯定就要给出合理的价格了。
  可以说,大家都有各自的立场,谁也没错的。
  不过因为这个动迁的事儿,所以水木周遭的地方一直都是空着,这一次是江枫去谈的,他们赔偿给的满意,人家自然也就搬了。
  所以说就是这么回事儿,只要人家没有狮子大开口,你也觉得确实需要,那么就可以谈得拢。
  不过该说不说,这边确实发达了很多。
  特别是一下班,徐莎远远的都看到外面的小吃摊子了。
  周围的人都晓得服装厂工资不低,上下班特别愿意过来摆摊。现在有工作的人都看不起小商贩,却不知道包子有肉都在褶里。他们是很赚的。
  说不好,都是工人的好几倍呢。
  很快的,徐莎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诧异的挑眉:“咦,那是……?”
  她想了一下,那不是小荷花吗?
  最早给她挖蘑菇,后来又给她干活儿,还会缝小抹布贴补家用的李荷花。
  此时荷花都是十九岁的大姑娘了,她和林婵手挽手一起出去,看起来关系挺好。不过,也不意外就是了,他们村里的这些孩子,都时常在一起玩耍的。
  不过小荷花来他们这边上班,倒是没找她。
  荷花和林婵两个人一起来门口买烧麦,林婵跟荷花说:“荷花姐,我刚来的时候,一顿能吃十个都不饱……”
  荷花使劲儿点头:“我也是!”
  她家里困难,家里孩子能都养活都很不容易,所以她也没有念过什么书。原以为自己可能就跟村里的女人们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倒是因为徐大娘回乡,引发了她想出来看一看的冲动。
  她鼓起勇气来了这边,不过也是不敢去别人的厂子,生怕被骗。只是依照徐婆子的话,找到了这边,就在她犹豫要不要找徐莎的时候,自己竟然面试上了。
  而且,还分配了床铺!
  荷花觉得,自己超幸运的,既然自己安定了下来,她也没有专门去找徐莎,给她添麻烦。一来二去,也就没碰见。这次林婵分到他们班,她可真是好诧异。
  不过,也是高兴地。
  家乡的小伙伴啊。
  “你买什么?”
  “我也没想好,不知道晚上吃什么,我看看……”
  两个人碎碎念,但是却热情洋溢。
  许多女工,都是如此。
  第108章 回乡(三更合一)
  徐莎和江枫两个人招待了几天的严老师几人, 几人并没有在这边久留,二人打算先去上海,再去首都。本来嘛, 他们这次回来都是想要去各自的家乡看一看的。
  年轻一代的人不理解乡情, 但是这些老一辈儿,却在重视不过。
  这几日蒋老师也过来了, 一直跟他们混在一起, 临走的时候也格外的欢喜, 人生三大喜事, 他总是占了一样“他乡遇故知”。听说袁老几人都想提前在江枫他们买下的山头儿盖房子, 他也坚定的说自己也要一个。不管是哪个人, 江枫都没有提前答应,虽然已经和徐莎定下来会开发,但是他们还是要完善一下的,什么也没有的口头约定,江枫觉得是不可的。
  好在,大家也都了解他的谨慎。
  送走了几位老爷子,夫妻二人商量了一下, 准备回老家看看, 他们也是好几年没有回去了,而过一段时间的赶上年底事情多, 倒是现在最合适。
  临走之前,徐莎主动去了林家兄妹那边, 这楼她不是第一次来,改成宿舍之后还是她领人验收的。不过住上人之后倒是第一次过来。傍晚进进出出的人不算很多了, 徐莎来到林家兄妹的宿舍敲门,门里传来女孩子的声音:“谁啊。”
  徐莎:“林婵, 我是徐莎。”
  屋里传来啪啦的声音,似乎是什么落了地,不过很快的就有人来开门,林婵惊讶的脸蛋儿红扑扑的:“徐总,您怎么来啦?”
  随即又觉得这样说好像不好,赶紧说:“您快进屋。”
  徐莎嗯了一声,她一进门,就看到还有两个姑娘,一个是认识的李荷花,另外一个倒是不认识,三个姑娘似乎正在吃晚饭,三人坐在小板凳上,屋子中间摆了张桌。
  那两人也赶紧站起来,格外的恭敬:“徐总。”
  徐莎:“荷花吧?你还认识我吗?”
  李荷花点头:“认识,徐姐姐。”
  这么些年,他们家人一直都感谢徐莎的。
  徐莎笑着说:“对啊,又没有外人,你们不必叫我徐总,叫我徐姐姐就可以了。”
  她反手把门关上,说:“我没打扰你们吧?”
  林婵赶紧:“没有的,您快坐。”
  她拖过椅子,又赶紧问:“您吃饭了吗?跟我们一起吃一点?”
  三个人看得出来都很局促,仿佛徐莎是什么大老虎。
  徐莎:“我吃过了,我过两天要回一趟老家,就想过来问问你们,有什么要带回去的吗?”
  她补充:“你们不用这么紧张的,这是你们同事啊?”
  李荷花点头,随即又赶紧说:“这是我表妹,是五个月前来咱们工厂的,她原来也来过咱们村。”
  挠头浅浅的笑:“您应该不记得的。”
  徐莎倒是温和:“怪不得我觉得有点面善,原来是这样。”
  大概是徐莎态度不错,几个人的紧张倒是好了几分,林婵也赶紧说:“我要给妞崽写信,我还给她买了礼物,您、您方便帮我带给她吗?”
  徐莎点头,笑了笑。
  她之所以过来,也就是因为这个,不然林家兄妹在老家也没有什么靠得住的亲戚朋友,他们怎么可能有捎带这种事儿。正因为想到他们兄妹跟妞崽那是整天混在一起的好伙伴,所以徐莎才过来。
  “徐总……徐姐姐,我、我也能麻烦你吗?”李荷花没忍住,开了口。不过也赶紧说:“我不捎沉的东西,我就是想让您帮我把钱带回去。”
  她挠挠头,不好意思:“这样我就能省下一点汇款钱了。”
  徐莎:“行吧,不过你们自己写信,把钱的事儿说清楚。”
  李荷花赶紧点头,她笑开了花,说:“谢谢您。”
  徐莎看着她的笑脸儿,问:“在这边还习惯把?”
  李荷花:“习惯的,我们都过的很好的。”
  李荷花最感激的人就是徐莎了,最早的时候,他们吃不饱穿不暖,家里弟弟妹妹饿的哇哇哭,后来是徐莎给他们揽了活儿,让他们的生活多了点贴补。
  他们最起码勉强能吃饱饭了,后来这个活计不成了,不过村里又开办了村工厂,她妈妈有了正式的工作,一个月能赚个十七八块,家里日子就松快了一些。这个时候他们家的日子可算是稍微缓过来了。不过要说攒下来钱,那也是没有的,她爸爸腿脚不好,他家孩子又多,就算有个工人也无非就是吃的饱肚一点,想攒钱是不可能的。
  也是这个时候,徐奶奶回家乡了,李荷花最仰慕的人就是徐莎,所以她毫不犹豫,包袱款款就离开了家。这是她做过的最大胆最惊心动魄的选择。
  也真是好在,她没有选择错。
  她现在工作超过一年了,她的基本工资是三十五块钱,但是她每个月有三块钱的副班长费,加上她住在这边也不怕加班,基本上每个月都是七八十的。
  她去年年末抽奖,还抽到了一床枚红色的“太空被”,虽然因为一定要参加抽奖,她出发晚了,回到家都初二上午了,可是她还是格外的高兴。
  李荷花想起这些,笑着说:“我出来了之后,现在肉都能吃上了。”
  他们家一年也就是吃个两三次,还都是过年过节,但是现在,食堂伙食是很好的,他们不用自己格外买偶尔也会有肉的。她说:“我第一次在食堂里吃到肉的时候差点哭出来。我家切菜都不放那么大的。”
  徐莎被她逗笑了,李荷花还和小时候一个样儿,和小伙伴在一起的时候,是能抻头儿的那个。林婵反倒是话不怎么多,不过林婵打小儿就是这么个性格。
  她话不多,但是心细。
  “我也是,我第一次吃到肉的时候,眼泪都止不住。”李荷花身边的姑娘小声开口。
  李荷花:“我表妹进厂的时候正好赶上了端午,食堂包了肉粽。我们没吃过肉粽的。”
  他们的家乡算是南北交接的中部地区,要说吃甜粽子还是咸粽子,这就不要争论了。日子过得苦,能吃上总之就不错了,什么甜的咸的,都好吃!
  他们粽子都吃不上,更不要说是肉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