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文学 > 耽美同人 > 一觉醒来影帝揣崽了 > 一觉醒来影帝揣崽了_分卷阅读_119
  原夫人为这事丢了面子,她们母女关系暂时有点僵,她只好去问嫂子借。
  然而平时对她不错的嫂子却只给了一半的钱,并对她说:“茜茜,以你的身份,眼光高是应该的,但是过高了只会耽误你自己……你也不小了,多为将来考虑。”
  听起来是在劝解,原茜茜却之感受到了嘲讽,她一分钱都没有收,和嫂子不欢而散,然后眼睁睁看着这话题上了热搜。
  【前两天不是还多了一个妈妈吗?今天你妈连手镯都拿回去了?】
  【豪门嫁豪门都这么难的吗?】
  【那也不一定,上面门当户对的那个就挺好嫁的(狗头】
  经纪人告诉她,之前在接触的奢侈品代言,估计是要黄了。她还要说什么,经纪人快速说:“你的合约也快到期了,最后两个月好好休息吧,公司就不给你安排工作了。”
  这是不准备续约了。
  公司当初为了签她几番让步,签约都是签两年,去年续的时候原茜茜还拿乔要换经纪人,他不明所以地接手。
  还以为是棵摇钱树,到头来发现是个祖宗,这也不接那也不干,业务能力一般,人脉资源没有,人气也虚,偏偏一副大小姐架子,欠她的?
  第122章
  这三个话题都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就是谁也不知道后续会怎么发展。是放任还是稍作引导,工作组的人去请示薛平,薛平都是第一次知道段琮之跟林致和的关系,也没法说,只能让他们关注。
  这种“不好好演戏就要回家继承家业”的人设娱乐圈其实不少,翻车的也不少,林涵和原茜茜都是,他们都是把自己抬得太高,后续却没有维持好这个人设,对于一个塑造出来的人设吃饭的人来说,这样的打击是致命的。
  段琮之这边到底是什么情况,薛平也不清楚。
  之前林家的事他也有所耳闻,林宏做事不地道,这位林董也不简单,段琮之又是在秦家长大的,这事看起来有点复杂。
  薛平眉头打结,知道段琮之什么情况之后他就很少去打扰,但是这事还是得跟他求证。
  段琮之接到薛平的电话才知道他亲爹已经把他们的关系公之于众了。他去看了一眼热搜,与其说是粉丝问出来的,不如说是林致和主动诱导然后说出来的。
  现在林家稳定下来了,林致和肯定是有让他回林家的心,但段琮之已经跟秦恪在一起,自己都当爸爸了,肯定是不会再回去给他当儿子。
  段琮之出生之前,林致和的日记上写的是他工作到六十退休,段琮之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到三十岁再考虑继承祖业的问题。
  现在林致和表示可以再往后推五年,那就是说咸鱼到三十五岁,段琮之一想,那时候崽崽都能上中学了。
  他看看在摇篮里闭眼熟睡的崽崽,觉得还是很遥远的。
  “到时候再说吧。”
  林氏都发展这么久了,林宏那个草包都能经营那么多年,虽然有底下有点乱,杂七杂八和林氏发展方向无关的投资有点多,但也足以证明一个成熟的企业并不需要老板费太多的心思,如果不求更进一步的话,苟还是能苟几年的。
  老板主要负责领分红,具体的经营有专业的人来。不过一个企业,要是不向前走,就是在往后退,最高的决策者需要决定公司整体的发展方向,即便没有很专业的知识,也需要有长远的眼光,需要知人善任。
  林致和显然觉得段琮之没有问题,他儿子那么聪明。
  不过他毕竟在段琮之的人生中缺席了二十年,原本让儿子咸鱼三十年是他当爸爸的开明,现在把时间延长到三十五年还得小心翼翼征求儿子的意见。
  林氏在很多人看来是个香饽饽,对于段琮之而言,还真不稀罕,林家能给他的,他在秦家也都唾手可得。
  段琮之说再说,那就再说吧,反正时间还久。在他当年的计划中,吱吱这个时候应该是在他的母校留学的……
  算了,林致和不再回忆,他当年还想过要两个孩子,但现在阿云还在叫他林先生。
  林致和最后转弯抹角地问了问段琮之的户口问题,得知没有迁到秦家之后松了口气,在东街也比在秦家好。
  段琮之挂了电话才跟薛平说:“林氏那边不用管,现在跟以前不一样。”
  薛平消化了一下他的话:“那真是你爸?”
  段琮之给他肯定的答复。
  薛平就问他:“你还有什么事瞒着我的没?”
  每一次他都以为是最后一次,然后段琮之还能给他放个雷。
  “……”
  薛平挂了电话回到会议室,还有点没回神,亏他还以为段琮之是被秦家养大的小媳妇,搞了半天还是个门当户对的大少爷。
  从前林少爷这几个字是真的不值钱,现在董事长一换,那不知多少分之一就成了唯一,含金量一下就上去了。
  这位林先生还是肉眼可见地在意段琮之,薛平一边松了口气,一边觉得压力更大了。
  事实证明他的预感没有错,第二天就有一个自称是林先生助理的人到创视来了。
  曹柯问,是否可以告知一些少爷的行程?他留下了名片,并且表示如果有什么需要投资的地方可以联系他。
  曹柯还拿出来一张清单,十分客气地问他:“这些是林氏旗下的公司,不全是控股的,但是都能说上话,您看有没有适合少爷代言的?”
  薛平:“……”
  这是要跟九州battle的意思吗?
  薛平暗示,创视就是秦氏控股的,既然是秦氏控股,那有什么事,肯定是优先找秦总的。
  曹柯像是没有听懂,指着那张清单,表示最好是尽快选出,方便他去安排。
  “少爷复出会需要一点话题。”
  薛平觉得他还挺懂,点点头表示会跟段琮之去沟通。
  薛平送曹柯出去的时候在门口撞上了程遇,他也是来找薛平的,薛平正好送一个迎一个。
  程遇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他跟曹柯点头,然后说:“薛先生,我来找你商量段少和秦总关系公开之后的公关事宜。”
  曹柯看了他一眼,程遇回以微笑,那眼神,怎么说呢……他俩要是当场打起来薛平也不会觉得意外。
  林致和跟秦老爷子之前为了孙子满月宴怎么办已经私下争论过了。
  最后之后还是老爷子比较闲,而林致和要操心林家,还要操心自家,时间上没有那么宽裕,而且崽崽现在在龙城,他没有主场优势。
  薛平告诉段琮之曹柯和程遇去过公司的事,他一点都不意外,跟薛平说:“随便挑一个。其他工作有什么安排吗?”
  段琮之咸鱼了大半年,自认还是很有事业心的,但是薛平说:“不急,你先好好养着。”
  段琮之说:“不拍戏没问题。”
  “那什么,不是坐月子吗?我听说不坐满容易落下病根……还是注意点好。”
  “……”
  “你现在也没什么非去不可的工作。”
  段琮之都休息那么久了也不差那么几天,不过最近粉丝寄来的礼物有点多,他先发微博报了个平安。
  @段琮之jqk:复建中,很快就能见面了,感谢大家的祝福,不要再送礼物了,物流公司没有给代言费。
  不需要工作,段琮之每天跟崽崽一起玩还挺开心的,崽崽出生之前,段琮之从来不知道人类幼崽可以那么可爱。
  崽崽这段时间长开了很多,体重也在稳定增长,白白嫩嫩会哭会笑会吐泡泡,比刚出生的时候还要可爱。
  要上户口的时候段琮之才想起来,崽崽崽崽地叫了将近一个月,还没给起大名。
  在医院的时候崽崽就办好了出生证,秦恪去办的,段琮之一点都没过问,他找到出生证,发现上面的名字是:
  秦崽崽
  段琮之:???
  虽然说出生证上的名字还可以改,但是这也太不走心了吧?
  那天护士喊秦恪过去,就是为了办理出生证。护士都是按照流程来的,先问爸爸姓什么,再问宝宝叫什么。
  秦恪说崽崽的时候,护士看了他一眼,但是这位先生说话看上去就是那么不容置疑,她只能怀疑自己听错,或者是她文化水平过低。
  这个“崽崽”,或许不是她想的那两个字,也或许还有什么她不知道的出处典故呢?
  她在纸上写了这两个字,问他:“崽崽?”
  秦恪颔首。
  于是崽崽的出生证上就写了崽崽。
  段琮之不知道秦恪怎么想的,不过这不妨碍他给出生证照了一张相,贴在日记本上:爸爸(秦恪)也不是什么时候都靠谱的。
  晚上段琮之说起这个事:“你怎么直接就填了崽崽,将来他知道了被别的小朋友笑怎么办。”
  秦恪说:“你取的。”
  他这么说不是推锅的意思,而是,段琮之就算随口取了一个小名,也值得被记录下来。
  本来也不是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段琮之没有多计较,笑完也就过去了。但是上户口的时候肯定不能那么随意了,问他有想法没。
  “段熠。”
  段琮之愣了一下,然后说:“跟我姓?”
  秦恪低声说:“你生的。”
  段琮之低头不语,如果当年林致和没有出事,他应该是姓林,是不是叫林琮不知道,反正应该是会在林家长大。
  他轻轻叹了口气:“还是跟你姓吧。”
  跟他姓,不管是林还是段都有些不合适,与其纠结这些,不如让崽崽姓秦,秦熠就很好听。
  不过段琮之想到小时候每次写自己名字的时候恨不得叫“之之之”,有点担心崽崽将来写名字的时候会产生挫败感:“字简单点,换成精神奕奕的奕吧。”
  崽崽要满月了,按照花城的习俗,有很多传下来的繁琐的礼节,还有一些宗教方面的讲究,按照龙城的习俗,照秦老爷子的意思来讲就很简单了,就讲究一排场,越热闹越好。
  秦老爷子现在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这个事,但是将来秦恪跟段琮之肯定是要公开的。
  他们两个在外人眼里没有办法自己生孩子,秦恪要是有个孩子,还大摆满月宴,肯定免不了流言蜚语,言语的攻讦对秦恪的影响不大,但段琮之不一样。
  老爷子也很想给人发红包,奈何现在秦氏不是他说了算,要发钱还得秦恪点头,秦恪不点头,他最后给段琮之塞了不少东西,又给秦奕小朋友的成长基金加了点钱,这次秦恪倒是没有说什么。
  秦老夫人终于在崽崽满月前回来了,她还有点懵,秦恪怎么孩子都有了?还是段琮之抱着的,怎么不见孩子妈?
  她私下打听了有一阵也没听说秦恪跟哪个女人有一段,怀疑是段琮之的儿子,但是看老爷子这个反应,这应该就是亲孙子。
  她也挺想抱抱的,但是拉不下脸,看段琮之抱着孩子哄,习惯性嘲讽了两句:“血浓于水,不是你抱两下就孩子就跟你亲了。”
  段琮之点点头:“您说的对,想必三爷小时候您没少抱吧?”
  “……”
  这不就是说秦恪跟她不亲吗?她气得转身就走。
  段琮之觉得她还挺奇怪的,每次都讨不了好,下一次还是要主动找事,这是什么样锲而不舍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