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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我在七零当炮灰 > 我在七零当炮灰_分卷阅读_6
  说起来,这字典和汉字辞书的用法倒是极为相似,祖父曾命陈子端、张素存为总编撰官,带领三十位翰林历时六年完成了一部汉字辞书,以十二地支作为标识,可以用部首检字,也可以用笔画检字。
  清萱还记得那部辞书还有一句歌诀,“一二子中寻,三画问丑寅,四在卯辰巳,五午六未申,七酉□□戌,其余亥部存。”
  有了这本字典,清萱想着,用不了几天,就可以把这些简体字都对上号。
  简体字,本来就是繁体字的演化,是为了方便普及。已经有繁体字的基础,稍微一对照,简体字就认识得很明白了。
  夜色已深,夫妻两个径自去洗漱,洗漱完了,就一起躺到了床上。清萱的作息非常规律,一般是卯时起,戌时息。
  白天又是折腾了一天,清萱已然困得不行了,刚闭上眼睛,就觉得眼皮沉重地抬不起来,只想赶快就寝。结果伸过来一只不老实的手,清萱不客气地拍了拍陆维东,低声抱怨,“你莫要闹我,今天一天都觉得不舒服,身子乏得紧。”
  “你哪里不舒服?”一听见清萱说自己不舒服,陆维东神色陡然一紧,焦急地问道。
  “你还好意思问?还不是都怪你!”清萱小脸一红,翻了个身,背对着陆维东闷闷地小声说道:“本来今晨起来就觉得浑身都难受。”
  用比较形象的话来形容,那就像是被一块巨石从身上碾了过去,又酸又疼,特别是腰部上下,像是被反复碾过,总之就是特别难受。
  孟子曰:“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清萱暗暗鄙视这句话,这人之大论,有点过于难受了。
  陆维东耳力甚好,清萱说的每一句话,都一字不差地听清楚了。陆维东忍不住想起了昨天的旖旎场景也不禁耳尖通红。
  这种事情,非人力可以控制,一个从未吃过肉的人,猛一下,一盘香喷喷的红烧肉摆在面前,那就算是圣人也抵挡不了美食的诱惑。
  “我……我下次会注意的。”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不由得咳嗽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真是好难得的一阵脸红,放低了声音,像是哄,也像是道歉。
  “那个……我要休息了。”清萱才不想在这个事上同陆维东多讲什么呢,这也太尴尬了。
  “好。”陆维东应了声。不多时,就传来了清萱平稳清浅的呼吸声,还无意识了翻了身,从侧着身子变成平躺着,睡姿端正,面容祥和。
  陆维东看着小姑娘平和沉静的睡颜,如星双眸里温柔的笑意愈发浓重,轻柔地把小姑娘揽在怀里,然后也闭上了眼睛。
  等到第二天醒来,清萱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枕在陆维东胳膊上,脸居然还紧紧贴着他的胸膛。
  清萱不禁反思自己的睡姿有那么差吗?居然会无意识地滚到陆维东怀里?不对,这不应该啊,这完全不符合她以往的习惯啊,她不是自小的睡姿都十分端正的吗?难不成换了一张床,还添了一个毛病不成?
  这个问题,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看到陆维东也睁开了眼睛,清萱也就不想了,两个人起床开始洗漱。
  今天按理来说是轮到王小芬做饭了,王小芬做饭的手艺一般,只是现在的人,都是爱惜粮食的,能吃饱已经是很好了,哪里还会囔囔着谁厨艺好,谁厨艺差的。
  特别是,东西就那么一点东西,佐料也是有限,人道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大多数人做出来的饭菜,味道也不会差的很远,但是王小芬就是属于差的最远那种。
  林翠莲吃完饭,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这老三家的,嫁过来都几年了,做饭还是没个长进,做个红薯稀饭,都像是刷锅水,这幸亏老二家的进门了,妯娌三个也能换换。
  “英子。”林翠莲叫道。
  “娘,您说。”清萱先是一愣,立刻反应过来是在叫她。
  “英子,明个儿是你回门的日子。从后儿个起,每天做饭就是你和老大家的还有老三家的轮流做。”林翠莲这样的安排没有什么不妥当的,所有的新媳妇都是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就算是没出门子的大姑娘在家里也是要干活的。
  “娘,我知道的,您就放心吧,别的不说,就说做菜我还是很拿手的。”清萱非常自信地扬起了一个笑容。不就是做饭嘛,能难得了谁?她从小学的东西多了去了,害怕一个小小的做饭吗?要知道,她可是女红厨艺都很能拿得出手的,比如说厨艺,父王和祖父都夸过她做的菜很好吃的。
  林翠莲看了一眼张燕,“燕子,明儿个就还是你,到后儿个就让英子做,你到时候帮着点。”
  林翠莲本身也不觉得二儿媳有什么好帮忙的,当初她帮陆维东说亲的时候,就听说了前进大队李家的姑娘贤惠又能干,做个饭能有什么难的?肯定是比王小芬强,这样就很好了。
  “行,我到时候会看着点的。”张燕一口应下。
  吃完饭,该上工的都去上工了。
  清萱和陆维东两个则是去山上溜达了一圈,大队后面就有一座山,不是特别高,所以里面也没什么野兽。到了秋天,大队里很多人家会去山里采点野果,春天的时候就去挖点野菜。虽然,现在一切都是收归国有,可是弄点野果野菜也不算是挖社会主义墙角。
  当然,也有运气好的,能逮到野鸡野兔子的,偷偷拿回家炖了,谁也不知道,谁还能说上一句用了公家的东西呢。
  这个时节,还是初夏,天气还不是很热。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红的太阳,飘着几朵形状各异的云彩。春天已经随着迎春花落离去,玉兰和木槿开的正盛,大朵的白玉兰悬挂在枝头,远远望去,像是栖息在树枝上的白蝶,一阵微风吹过,翩飞的白蝶从枝头滑落,有种静谧美好的感觉。
  清萱踩在枯枝败叶之上,走动间,有轻微的响声,她微微仰头,看那翩跹飞舞的花瓣,那枝干崎岖,蓬勃生长,不同于匠人一点一点修饰出来的盆景树木,山野之貌,也别有一番野趣。
  突然,一阵悉索的声音伴随着“滋滋”的叫声,一道灰色细影像是离弦的箭从面前飞过,“是野兔!”清萱惊喜地叫道。
  那野兔跑的飞快,清萱只恨自己手中没有弓箭,要不然这只兔子一定是她的猎物!
  陆维东一眼就认出了,只可惜手上没带什么工具,只能让这只兔子逃之夭夭了。“还真是有点可惜,我们要不回家拿点工具。”
  野兔十分机警,但它有个坏毛病,就是喜欢来来回回走一条路,有点死脑筋。
  “它跑的那么快,等我们再回来,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说不定,它一时脑子发昏,撞到哪颗树上了。”清萱玩笑道,说不准还可以学宋人得到一只傻乎乎自己撞到树上的兔子呢。
  刚说完,“扑通”一声。那只跑的飞快的兔子掉到几十米外的一个深坑中。
  “这还真是有些巧啊,我先前不过说的是玩笑话,却不曾真让我们白捡了一只。”清萱为这运气感到震惊。
  “的确。”这兔子有些傻啊,明明嗅到了有人的气息,还不换条道,往前横冲直撞自己掉坑里了吧。
  两人往前走到那兔子掉进去的坑前,那坑是原先有人挖的废弃陷阱,看上去有些年头了,井底还插着几十根削地尖尖的落满灰尘的木头,上头塔着一层干枯的草叶和枯枝,一只可怜的灰色大兔子就正正地掉在一根竖着的木刺上,灰色的皮毛沾上了血迹。一双小眼睛瞪的溜圆,也许正在无语问苍天。
  陆维东动作利索地折了几支开着粉色小花的藤蔓拧成一圈带钩的绳索,然后甩了几下试了试,才把绳索甩到坑内,用了巧劲儿勾住兔子厚厚的皮毛。
  然后,一只又肥又大皮毛锃亮发光的野兔活生生地出现在清萱手边,“它长得好好啊!”
  去掉皮,架在火架上,能被火烤的流油,再撒上些芝麻和粗盐,齿颊生香。想想那场景,都有些流口水呢。
  出来一趟,还收获一只野兔,真是一次愉快的体验。
  小剧场
  清萱:兔兔辣么可爱,烤起来更好吃哦!
  第十四章 回门
  陆维东又捡了一捆枯枝,将那只死不瞑目的野兔藏在枯枝里头,旁人看见了也只会觉得是捡的柴火。
  这么肥的一只野兔带回回去,林翠莲都惊呆了。这个季节并不是野兔活动频繁的时候,儿子儿媳妇去后山一趟,就逮住一只,还这么肥,运气是真的好。
  “娘,咱们今儿吃兔子?我来做吧?”王小芬眼睛都直了,这要是她自己做能偷吃多少块啊。说着就想去拎野兔。
  “去去去,你个心里没数的玩意!什么好东西都能叫你给糟蹋喽!老娘自个儿做!”林翠莲一个挥手,就把王小芬推到一边,“老二,你把毛处理干净!我一会儿把这兔子给腌喽,也能吃上好几顿!”
  陆维东提着野兔就去墙角给兔子扒皮,处理内脏什么的。
  王小芬也不能闲着,就先去厨房烧水。
  一听到要把兔子腌,清萱上扬的嘴角垮了下来,她很期待烤兔呢,她以前脾胃虚寒,根本不适宜吃兔肉。
  “娘,您打算做成什么菜呢?”清萱努力争取。
  “骨头剔下来炖点汤,用辣椒青菜炒上一盘子。剩下的腌起来,这天儿也开始热了,放不住。”林翠莲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清萱立刻称赞起林翠莲决定英明,又委婉地表示天热吃腌熏的肉类很容易口渴,上工辛苦,成功地争取到把半只野兔给烤了。
  要不是陆家条件还算可以,林翠莲肯定是要把这兔肉腌起来,吃上个几个月。
  到晚上,清萱的烤兔肉出炉时,每个人都分到了,吃完之后意犹未尽。
  这手艺,确实不错,陆家人都忍不住期待清萱掌勺时的幸福生活。
  新婚第三天,是出嫁女归宁的日子。
  回门礼,林翠莲是已经备好了,一块猪肉,一把葱,一小袋花生,一袋粉条,还加上一包用红纸包着的点心。
  这些东西,在这个时候已经算是很贵重的,果然当陆维东和清萱到李家时,李母那叫一个眉开眼笑。
  “英子和东子来了?快进来!”罗美娟看到自行车挂着满满当当的东西,脸笑得跟朵菊花似的。
  陆维东把东西从自行车上取下来,正准备拎进去,立刻就被热情的罗美娟抢了过去,“都到家了,我拿就成!英子,还不赶紧帮着把东西提进来!没点眼力见儿的!”
  “哦……”合着心疼女婿,让女儿出苦力呢。
  罗美娟一马当先,把点心和猪肉揣在怀里,一溜烟儿地跑到房里,都锁在柜子里,再把钥匙藏在身上。
  清萱看着这一番操作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这李母是个什么情况?陆维东估计明白,他老娘也是这个操作,有什么好东西都喜欢锁起来,就是丈母娘这心太急了点。
  “娘,这是……算了,我们先进去吧。”清萱不知作何评价,让陆维东把剩下的东西一拿,就进了院里。
  结果十分冷清,清萱想了想,也没记错日子啊,今天的确是新婚第三天,难道这里习俗不一样?也不对,她不知道,陆维东还能不知道嘛?
  按理来讲,出嫁女归宁,父母长辈不都是要在的吗?李家这是怎么回事?李建英虽然不受重视,但回门就老娘在,其他人都不在吗?清萱默默地为李建英鞠了一把同情泪。
  罗美娟把钥匙收好就回来了,然后就看到小闺女站在院子里,也没到堂屋去,忍不住骂了一句,“李建英!你个木头脑袋,自己娘家不认识了?还不带东西进来!”
  “娘,我们也才进来。”陆维东赶紧给媳妇儿解围,顺便问一下老丈人在哪儿,总不至于新姑爷新婚后第一次上门,老丈人都不带见的,“爹呢?在上工吗?”
  罗美娟让陆维东坐下,又冲了一碗白糖水,递给陆维东,听到问李老根,一拍大腿,张嘴就来,“可不是嘛,那个老头子闲不下来,去上工了。”
  其实是李老根懒得等,嫌待在家里等丫头片子回门浪费时间,还不如去上工挣工分呢。
  “想来是大哥二哥也都去上工了。”院里没其他声音,看来是都出去了。
  “大军和建党都随你爹,手脚麻利勤快,从小就听话,还有建设,从小就聪明……”罗美娟夸起自己儿子来,是一套一套的,说道女儿就换了一副口吻,“哎,我三个儿子是一个赛一个的,就是我这老闺女,勤快是勤快,就是人呆了点,两口子过日子的,东子,你可多担待点英子!”
  罗美娟不大重视李建英,到底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英子很好。”陆维东下意识换了一个称呼,顺着罗美娟叫。
  聊了一会儿,李家大嫂林大花回来了,“娘,我回来做饭!”
  清萱站起来,“大嫂。”
  看到清萱,扬起高高吊起的眉毛,“哟,英子和妹夫回来了!”
  下一刻,目光扫到堂屋堆着的花生,不大的眼睛一眯,“回都回来了,东西带得还不少!”
  平淡的语气中还有些不耐烦,林大花瞄了一眼陆维东,心道:不是说陆家条件不错,新媳妇回个门子,就拿这点东西?也不嫌寒酸,不是还要在家里蹭吃蹭喝吧?
  罗美娟清楚大儿媳的性格,那是一点亏都不肯吃,怕大儿媳再说出什么不好听的话,赶紧截住林大花的话头,“这不都是你亲家婶子准备的?英子能知道什么?你亲家婶子是个厚道人呐,现在哪家新媳妇回门子还让带肉带点心的?要不是咱家孩子多,我东西就不收起来了,小孩子家家的,都是馋嘴猫,我这个做奶的,可是要先帮他们放起来。”
  “那可不是!娘,今天英子回门,要么就把那肉炖了吧?我这手艺,保准让英子和妹子吃好!”一听还有点心和肉,林大花来劲了,马上撺掇罗美娟把肉拿出来。点心还好说,只要李卫华去要,罗美娟肯定给,但肉就不一定了,谁知道罗美娟要放到什么时候去!
  “这……你能做好吗?别糟蹋东西!”罗美娟不是很想拿,当着女婿的面又不好意思拒绝,毕竟是新姑爷头次上门。
  林大花拍着胸脯保证,“娘,我的手艺你还不清楚吗?你放心,我肯定做好!”
  罗美娟非常不舍,但在林大花的催促下,还是把肉拿了出来。
  中午的饭是一大盆白菜猪肉炖粉条,还有一盘子豆角。菜刚做好,李家人陆续就回来了。
  李老根和陆维东说了几句,李建军和李建党也就称呼了一声,就不再说话,然后就开始吃饭。
  李家的气氛还不如陆家呢,好歹是闺女回门子,当爹的当哥的,脸上也没个笑模样,跟家里来个普通亲戚没什么两样。
  “东子,我和你大哥他们先去上工了。”李老根抹抹嘴,瓮声瓮气地说道。
  李老根和陆大中差不多是一个性子,都是属于忠厚老实的,平时也没多少话,就知道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