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琰比谢以云高出整整一个头,他腿长,走路如疾风,宽广的袖子一摆动,就是一片潇潇香气,若是不知道的,只觉得这是个雷厉风行的公主。
很快,他们到正殿。
殿内一片笑声,皇帝贵妃坐在上首,紫烟宫女主人、也就是朱琰的母亲淑妃则屈居贵妃下面,脸上挂着融融笑意。
淑妃看到朱琰,暗暗提了一口气:“妍儿来了,你父皇和贵妃娘娘正找你呢。”
朱琰不傻,正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皇帝和贵妃肯定酝酿着什么,他款款一揖:“儿臣拜见父皇、贵妃娘娘。”
皇帝年近五十,因为从没为朝政与天下百姓忧心,保养得白白胖胖的,指着不远处的位置让朱琰坐下,说:“真是一不留神,妍儿也长这么大,十六了吧?”
朱琰忍住厌恶,道:“父皇,儿臣今年十五。”
记差孩子的岁数,皇帝并不尴尬,倒是乐呵呵的,说:“正好是嫁人的年龄,你知道鲁爱卿家的大郎,打马球很有一手的那个吧?朕觉得很不错,嫁给他会幸福。”
朱琰不动声色地喝了口茶。
皇帝话里的这个人是个实打实的纨绔子弟,京城谈之摇头,谁家真把女儿嫁过去,那是磋磨她,何况他还是公主,怎么可能如此自降身份。
不说朱琰根本不可能嫁出去,只是皇帝开口就提这个人,没把他这个孩子放在心里。
淑妃着急,面上不显:“陛下,妍儿今年才十五,不着急出嫁,臣妾还想让他在臣妾身边多陪几年。”
贵妃则斜了淑妃一眼:“珉儿十四就去东宫,本宫都不曾说什么,妹妹你这么舍不得孩子,可不是好习惯呀。”
贵妃口中的珉儿就是她的儿子朱珉,但这根本就是两码事,淑妃心道如果是让她儿子出宫建府,他们求之不得。
可恨就恨在贵妃贪权,即使朱琰假扮成“公主”,贵妃都视他为障碍,像这次皇帝说的话,就是贵妃撺掇的。
淑妃气得头脑发疼,倒是朱琰淡淡地开口:“表哥不喜鲁家,若是叫表哥知道儿臣要嫁给鲁家,应也是不肯答应的。”
一句话直接点出要害。
淑妃娘家人在前线卖命,如今朝政混乱,但事情涉及边疆前线,至少还有一丝清明所在,淑妃就是以此在宫中立足,朱琰的表哥和他们同个立场,不可能让他被“下嫁”。
直到这时候,皇帝才意识到不妥,摆摆手,说:“你不喜欢就不喜欢,提你表哥做什么,那算了,”
贵妃见一计不成,眼神一转,忽的落在站在朱琰身后的以云身上:“妍儿不是从不带公公在身边么?”
以云本来在看戏,突然被叫到,她眼睛悄悄从左到右,发现这一圈里,只有她一个太监。
系统:“朱琰很讨厌太监,所以从不带在身边……”
以云对系统说:“哦豁,要出事。”
果然,朱琰好整以暇地拂开飘在茶水上的茶叶,他挑起眼睛,戏谑地看着以云:“他啊,他不是阉人。”
以云心里“咦”了声,该不会朱琰知道大家都是姐妹吧?
朱琰又说:“他是我一条狗,养着玩。”紧接着示意谢以云:“叫两声。”
以云:“……”
这狗男人。
以云抬起头,这四周都是打量的目光,尤其是朱琰眼里的恶意十分,她顿了顿,张开嘴:“汪、汪呜汪汪……”
学得还挺像的。
谢以云气息有点不足,叫声像刚足月的小奶狗,再加上她那双圆润的眼睛,整个人身上渗着一股可怜劲,莫名就是逗人想笑。
便是朱琰,眼中也闪过淡淡的可惜,要不是她撞破自己,不然可以当个玩具解解闷。
贵妃捂着嘴笑:“倒是稀奇的狗儿,有意思,可要来翊坤宫?”
朱琰脸上笑意淡了,他抬手招来以云,轻轻揉弄她的头发:“回贵妃娘娘娘娘,儿臣倒不是舍不得给娘娘,就是刚收了这狗,怕他不服管教,冲撞娘娘。”
话说得好听,但反正就是不给。
贵妃被驳了面子,有些不悦。
再寒暄几句,皇帝和贵妃没达成让朱琰嫁出去的目的,也不打算在紫烟宫久留,他们甫一离开,淑妃受了气,叉着腰在正殿里一边走一边骂贵妃是老妖婆,誓要他们付出代价。
朱琰倒是心平气和,指着谢以云和淑妃说:“这个阉人撞破我的身份,他得死。”
谢以云连忙跪下:“殿下饶命!”
如果她想说出去,刚刚可以在贵妃跟前直接大声嚷嚷,但谢以云是个胆子小的,打心底里不敢。
甚至让她学狗叫,她也是铆足劲地学,生怕惹得主子不高兴。
可终究,他还是要取她的命。
谢以云牙关颤抖,隐约中她又听到拔刀出鞘的声音,她紧紧闭着眼睛,就怕自己的眼泪掉下来。
突然的,淑妃阻拦朱琰:“琰儿,不可!”
朱琰把玩着匕首,问:“为何?”
淑妃到底比朱琰在这宫里多混二十多年,她考虑更深,道:“你平时杀一些阉人就算了,但现在,老妖婆在盯着你,你也能察觉到她想在你这找错处,好逼得你离开皇宫。”
“而这个阉人,刚刚在老妖婆面前露过脸,她想要这个阉人,你不肯给,可是她刚走,阉人就死了,怎么能不引起怀疑?甚至可能成为她对付你的把柄。”
朱琰何其聪明,眯着眼睛思考起来。
淑妃说他:“你怎的这么不小心,总不能在紫烟宫就放松警惕,都忍十几年了,还差着一时半会儿么?”
训完儿子,淑妃还得给他善后:“以后,这阉人交给我,我的人来盯着他,绝不会有差错。”
只要能离开危险分子男主,以云重新看到任务成功的希望,心里欢呼一声:“我还能苟!”
却听朱琰说:“不用,我来盯着他。”
知子莫若母,淑妃知道朱琰的脾气,就说:“那行吧,你做事,为娘都是放心的。”
以云:“……”哦,要命。
第二十六章
朱琰是掌控欲很强的人,他可以暂时容忍谢以云活着,但决不允许她能一直活着。
换句话说,他心底里还是想要谢以云死,而谢以云很明白,就像一柄锋利的刀架在脖子上,她只能提心吊胆地祈祷刀不要落得太快。
长公主住所在紫烟宫的碧云轩,从正殿到碧云轩,是不短的一条路,朱琰站在门口,往后一瞥,忽然抬脚踹谢以云。
这一下不轻,直接把谢以云踹倒在地,谢以云按着腹部的疼痛,咬住嘴唇才没呻吟出声,只听朱琰说:“你见过狗用两条腿走路么?”
以云懂了,朱琰看她哪哪都不爽,找茬呢。
她缓缓趴下来,双手手肘着地,膝盖着地,这个视角里,她只能看到别人的衣摆和鞋尖,闻到地上因暴晒过后一股干燥的泥土味,想抬头看朱琰的脸色去揣测他的心情,根本做不到。
朱琰迈开步伐,谢以云就赶紧跟上。
虽然隔着一层衣服,但关节在地上摩擦,而且要撑起自己的体重,是十分消耗精力的事情。谢以云本来就体弱,胸膛心脏狂跳声和炎夏虫鸣混合在一起,使她耳膜躁动,每吸一口气都觉得心口一阵疼痛,她死死撑着。
好不容易到碧云轩,只是在爬过门槛时,一不留神,她的脚板抬得太低踢到门槛,整个人一失力,跌下来。
“呼,呼……”一旦松开力气,谢以云整个身体就像要散架一样,再起不来。
她从微微睁开的眼睛缝隙里,看到朱琰居高临下地俯视她。
他低下头,脸上带着好玩的笑意,鼻尖那颗小小的红痣格外刺眼,让谢以云眼神一晃,差点没回过神来。
朱琰好像在自言自语:“这只狗体力不行。”
他抬起脚,踩在她脸上,踢了两下:“你要是起不来,就一辈子做狗,只能这样走路,只能吃骨头。”
谢以云脑海里像敲了一口洪亮的钟,她倒是没留意朱琰话里的恶意,反而是听出另外的意思——她不会一辈子是狗,只要暂时满足长公主的兴致,她就能站起来,不用像现在这样走路。
谢以云头顶着朱琰的脚,撑起四肢。
朱琰笑了:“这才对嘛,不是起得来么。”
他跨出一步走进屋里,随手解开自己外裳丢在地上,只留下一身白色的中衣,那身衣料贴合着他的身体,露出少年柔韧精瘦的线条,再过几年,这副身体会更高、更壮,而那时候,也是他夺回属于自己一切的时候。
一到这里他完全放松下来,抹去长公主的嚣张跋扈,只剩下最真实的裹着尖刺一样的冷漠。
因朱琰必须隐瞒身份,碧云轩里除了扫撒、送食等维持日常的宫女,平时根本没有下人,他早就习惯了,自己坐下,倒了杯茶水,慢悠悠地抿着。
见谢以云趴在地上不动,朱琰心道果然是不男不女的东西,才爬这段路就累成这样,连个女子都不如,但也就是这样一个窝囊废阉人撞破他的身份,他居然还不能杀了他。
朱琰从鼻腔里“嗤”地笑一声,随手拿起桌上的糕点,丢到地上,说:“赏你的,吃吧。”
谢以云听到命令,不敢不动,她艰难地挪动身体,任由冷汗落到她眼睫里,再顺着眼角慢慢向下滑,都分不出手去擦汗。
临了终于碰到那块糕点,谢以云下意识伸手抓糕点,忽然一个茶杯砸在她手边,炸裂的碎片割伤了她的手背,刺痛让她从疲惫中醒神,只听朱琰说:“狗,会用手拿东西么?”
谢以云吓得低下头,怕自己回错,声若蚊蚋:“回殿下,不会。”
又一个茶杯狠狠砸到她头上,立刻额角破了口子,一道血渍从她额角缓缓落下,她疼得浑身都在颤抖,就听朱琰说:“再提醒你一次,狗不会说话,你明白了吗?”
细长的血液蜿蜒着流下,明明是温热的,但对谢以云来说,就像一条冰冷的毒蛇从衣领爬进她的身体,贴着她的皮肤,威胁她的性命,让她浑身起一层鸡皮疙瘩。
紧接着,还有茶杯丢在她手边,朱琰的声音暗含着威慑:“本殿在问你话,你是哑巴?”
无怪乎说人的潜能是能够被激发的,这么危急的关头,谢以云忽然知道该怎么做了,她张口叫到:“汪、汪汪汪汪。”
这次回答总算对了,谢以云听到朱琰爽朗的大笑,他好像在她学狗时,得到了极大的乐趣,很快,地上多了一块从上面丢下来的糕点。
朱琰:“够听话,赏你的,吃吧。”
谢以云低下头,随着她的动作,头上伤口的血液落在地上,和那糕点混合在一起,她不能用手,只能叼起糕点,忍着血腥味带来的恶心感,一小口一小口咬着。
她现在很怀念师父在的时候,真是不知道师父才走了一天,她就沦落到这个地步,要在这个人手底下讨生活。
可是她不想死。
如果只是装成狗就能活下来,那她貌不犹豫地学狗。
她已经厌倦这个乌烟瘴气的皇宫,从以前到现在,最想要的就是出宫,到时候她恢复女儿身,和所爱的人一起生活在一个小山屋里,自给自足,丰衣足食……
她心里充斥着勇气,不管如何,她不能止步于这里。
混着血液的糕点再没有甜香,但谢以云还是硬生生吞下去。
朱琰没把谢以云当人看,所以也没让谢以云去收拾伤口,好在这些都是皮肉伤,血流着流着就结痂了。
就这样,谢以云趴到晚上,整个人手脚完全麻痹,而宫女们陆陆续续进来准备热水、衣服、熏香等。
谢以云只能看到她们飘动的下摆,来来去去,最后宫女们准备完,却没一个留下来,全部默不作声地离开。
这就是紫烟宫的规矩,公主不爱别人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