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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耽美同人 > 哨兵不乖 > 哨兵不乖 第2节
  宋捡刚没了爸妈,一时没法接受自己要跟着陌生人走,还被强行改名,只能哭。他眼睛不好,又是真的漂亮,可这种漂亮落在一个小半瞎的身上,就是灾难。
  6岁的男孩,五官开始往开了长,将来保准是个英俊的少年。但当他茫然地看向四周时,无论是走投无路的姿态还是对不上焦的眼神,都把宋捡的惧怕抖落得清清楚楚。
  他不是胆小的男孩,也不爱哭,哭多了眼睛更看不清楚,黑压压蒙着一团雾似的。只是本能对世界害怕。无论是战争、天灾还是野兽,能杀死自己的办法那么多,偏偏眼睛不争气。
  唯一能依靠的只有爸爸妈妈,偏偏被放弃了。
  但是宋捡对男孩哭,没用。
  男孩是狼养大的,看不懂他的眼泪,更听不懂他的哀求。每次宋捡说不想改名,自己叫宋石,他就打宋捡的手。
  打一次,没用,那就打两次。打到手背高高肿起来,宋捡再也不说自己叫宋石了,受不了这个疼法。
  可能以后再也没有人心疼自己了。
  当天下午,张牧作为一小群流民的首领,带宋捡回了营地。流民营类似游牧村落,少则几百人,多则几千人。对新来的这个小瞎子,他稍稍动了恻隐之心。
  这个男孩活不过今晚。轮不到野兽或狂风暴里的巨大生物来吃,单单是人,就有可能把他分食掉。
  宋捡跟着走了一路,两只手都被打红了,生疼。他迷迷瞪瞪得犯困,不知为什么今天总睡不醒,还很渴。
  渴得嗓子眼疼。宋捡跟着眼前的人影,一步一瘸。他没穿鞋,以前是有鞋子的,可睡醒时太慌张了,就没有穿。或许鞋子已经被风吹跑,只不过自己看不见。
  毯子也没拿。他什么都没有了。
  那个男孩一直跟在自己身边,却不用人走路的方式,他四肢着地,动作又快又轻,几乎没有脚步声。有时突然一下子冲过来,呼哧呼哧地闻,然后再瞬间跑远。
  宋捡很怕他,这个男孩会打人,打人比爸妈还用力。他还有狼,随时能吃了自己。
  不知走了多久,身边逐渐有了人声、更多的脚步声。宋捡熟悉这种声音,应该是回到他们的营地了。眼睛不好使,很多时候要靠嗅觉、听觉、触觉,他拼命闻,闻出荒漠里特有的沙尘味。
  走着走着,还闻到了煮熟的土豆味。宋捡这才发觉自己已经饿了。
  “樊宇,又捡小孩儿回来了?”有人问,朝这边不怀好意地笑,“这个好看啊。”
  “好看个屁,瞎子!”樊宇来到自己的帐篷前,挺老大的一个帐篷,里面有不少东西,靠铁丝撑出四边形的蓬顶。
  “好看就够了,可别像那个狼崽子似的。”又有人说话,宋捡晃着头听,“狼崽子养不熟,长得就一副野人相,当心他哪天一口咬死你!”
  咬死?宋捡穿着破布似的衣服,浑身上下都疼,站在原地听他们说话。陌生环境是小瞎子最害怕的,一切都要重新熟悉,无论是人声,还是气味。
  所以当他听到樊宇叫他的时候,猛地打了个激灵。
  “宋捡,进来!”樊宇很瘦,两腮深凹,心狠手辣。
  宋捡没动,只探着脖子往前嗅嗅,闻出皮革味、血腥味,还有……火药味。是枪粉的味道,以前闻过。
  “让你进来呢,听不见啊!”樊宇有点急。战乱末日没有法律,那些住进钢铁城市的哨兵和向导才会遵守规定,流民的法则就是活着。
  宋捡才不进呢,掉过头就跑。脚底下有石头硌脚,不知道哪里来的绳子一绊,宋捡又摔了。这一次摔得惨,磕得人直发懵,脑袋都震了一下。
  好疼,宋捡是下巴直接着地,混着土,实实在在摔了个大跟头。两只细长的脚划满伤口。
  脖子后面立刻热了,是鼻子喷出来的热气敷在上面,宋捡将身体蜷起,眼前一个小小的黑影。
  男孩披着一头过了肩胛骨的乱头发,在宋捡的脖子上闻。闻完了还不够,稍稍一用力,将宋捡翻了个面,闻他磕破了的下巴。
  “滚!”樊宇对狼崽子没好感,养不熟的东西。可是他确确实实有用,带着一群狼,总能捉到猎物。
  肉类、毛皮、骨头,都是最有用的。所以即便养不熟,樊宇也会分给狼崽子几口饭吃,让他学习怎么当人。
  力气大,身高腿也长,一脚把狼崽子踹出几米,樊宇弯腰抓起宋捡的小细腿,往自己的帐篷拖。
  宋捡只能看出一个高大的剪影,高得令他恐惧。身边不断滑过草皮和石头,他抓紧最后的机会,抓住了一块尖锐的。
  要是真没办法了,就拿石头砸死樊宇。手心里出了汗,宋捡紧握它不放,如同抓住最后希望。
  地面腾起一小片纱雾,流民营地帐篷扎堆,棚顶由皮毛或布料拼接而成。有人在做饭,有人做点手工,有人抱着膀子无事可干,消耗着生命。
  狂风暴就要来了,马上要迁徙。就算不被饿死,狂风暴里还要巨大生物,食人的沙蚺、寄生的沙蚊,还有一种被叫作追风者的虫群,随便哪一样都能灭了营地。
  活着已经很不容易了,没人管,也没人敢管,生与死都是说不准的事,谁还管樊宇做什么。
  可男孩扑了上去。像动物一样,黑黝黝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他扑上樊宇的手臂,用力咬住了那只手。
  “啊!”樊宇本能地叫了出来,剧痛袭来,让他的喊叫声冲破了营地的范围。狼崽子果真是动物,咬住就不肯撒手,尽管只有8岁多,正处于人类换牙的阶段,可细小的密齿活生生啃破了他的虎口。
  于是樊宇放开了宋捡,和狼崽子滚在了一起,一拳将他的小脸打偏,这一口才松下来。
  虎口上,一个血糊糊的窟窿。
  居然被咬穿了。
  “妈的……妈的……我毙了你!”樊宇甩着满手的血,拿出腰包里的枪。男孩四肢爬行着跑开,比人用两只脚跑得还快。脸被打肿了,左腮帮子上一个大鼓包,他一边逃跑,一边朝外啐了一口人血。
  像是在示威。
  樊宇瞄准了他,也能看到密麻麻的狼群冲他这边过来。但手伤实在太疼,疼得他失去理智,今天必须要毙了这他妈狼崽子。
  “樊宇!”张牧及时赶到,一把压下了樊宇的枪口,“你干什么?”
  “我毙了他!”樊宇瞪着一只血红的眼睛。
  “不许,营地里不允许自相残杀!”张牧说。他是推选出来的首领,每个营地里的领头人都有绝对领导力。这是大家活下去的方式,听从最得人心的那个,总比一盘散沙要好。
  樊宇费了好大劲才收回枪,压着虎口的伤,进帐篷里清理伤口。天色已暗,温度在继续下降,到了晚间会降到零度左右,张牧看了看惊魂未定的宋捡,从自己的帐篷里,拿了一条毛毯给他。
  宋捡已经完全吓呆,下巴还滴着血。当毛毯裹到他肩上的时候,猛地往后一躲。
  “是我。”张牧摸了摸宋捡的头,“看得见我吗?”
  宋捡吃力地摇了摇头。
  “能看出光吗?”张牧又问。要是连光暗都分不出来,这孩子绝对活不到成年。
  宋捡还抓着石头,上下齿列咯哒咯哒地打颤,磕碰。他点了点头,小脸满是灰尘和汗,就连哭出来的两道泪痕都因为沾了沙土变成黄色。
  “去那边吧,晚上营地会生一堆篝火,暖和。”张牧把他扶起来,板着小孩的肩,给他转了个方向。
  营地里的流民太多了,他不能哪个都管,能不能长大全靠命了。
  篝火,篝火……宋捡经历完巨变的小脑袋,只剩下这一个词了。毯子很长,很厚,他一步一步朝光亮处走,顾不上毯子拖着沙粒。爸爸妈妈走了,没带上自己,他们觉得自己是累赘。樊宇要杀自己,或者对自己做什么事,宋捡感觉到危险,但又不知道是什么危险。
  冷,宋捡想找爸妈,想念家里那顶帐篷。他朝着最亮的地方走,越近,越温暖。
  直到被人狠狠地拉了一把,宋捡一个趔趄,摔倒了。
  “哎呦。”疼得他倒吸冷气,宋捡揉着屁股坐起来,突然脸上又被喷了热气。他知道是男孩又过来了,能感觉到男孩的体温,还有一股血味。
  “别打我了,你别打我了。”宋捡朝他直摇手,要闻就闻吧,他管不了那么多,“我改名了,我不叫宋石了,我叫宋捡。”
  男孩在宋捡的脸上闻来闻去,腮帮高高肿着,嘴角挂着血。他又闻宋捡披着的那条毯子,皱着眉,闻出上面有其他人的气味。于是他用嘴叼着那条毛毯,往下拽,直到完全拽离宋捡的身体,把它扔进篝火堆里。
  “近。”男孩光着,却不觉得冷,更不懂别人为什么穿衣服,他闻宋捡的眼睫毛,用唾液舔湿自己的手掌,往宋捡哭花的脸上抹。
  宋捡不敢躲,毯子没了,缩着单薄的身体,觉得冷。
  男孩再闻宋捡,确认他身上全是自己的气味了,才说:“近,火烧。”
  宋捡摇了摇头,听不懂。男孩急了,绕着宋捡跑了几圈,在他身上狠狠抓了一下。
  “火,烧。”男孩很着急,狼群会教幼崽如何捕猎,可面前这只幼崽怎么都教不会,“火,烧。”
  “啊?”宋捡用手摸了摸磕破的下巴,胳膊被抓疼,“你……你是谁啊?”
  男孩歪着头,没法解释自己是谁,狼从来不考虑这种问题。自己是狼,只不过和别的狼长得不一样,宋捡应该也是狼,但是他太笨了,离火很近。
  野兽天性怕火,狼群更是怕篝火,宋捡朝篝火走,可能是因为笨,男孩想着,又用力地挠了下宋捡:“烫。”
  第3章 相依为命
  宋捡呆呆地摇了摇头,他不懂。火是什么,也没有概念。以前大部分时间他在帐篷里,爸妈也不让他出去。
  男孩不再说话,只是很喜欢闻,像摆弄稀奇的物件,拉起宋捡的胳膊闻,又闻衣服,闻腿。
  他压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宋捡并没感觉到多可怕,因为在他的世界里,已经没有什么再可怕的事了。
  到了点灯的时候,每个帐篷都会燃起一小堆火,宋捡的视野里多了好多亮点点。男孩绕着他闻,直到鼻尖碰了下巴的伤口,宋捡才疼得一抖。
  一抖,男孩就跑了,像被莫名吓到的动物。直到确定安全,他才再次靠近,伸出脏呼呼的手,试探性的,朝宋捡的脸上摸。
  脸上多了一只小手,不大,不是大人的手。宋捡往后躲躲。
  男孩歪着脑袋,研究这个鼻子眼睛和自己差不多的东西,突然使劲一捏。
  “哎呦,疼。”宋捡嘶嘶抽气,“你掐我干什么?”可是他看不见,又怕给男孩问烦了,小声求了一句,“你别打我,我疼,我听话。”
  男孩继续捏宋捡的脸,自己的小脸上只有麻木,还没学会人类表情,很僵脸。“捡,疼?”
  “嗯,疼。”宋捡皱着眉,“疼……”
  “疼……”男孩学着他的语气,一只手变成两只手,反复揉搓宋捡的脸,揉揉他的眉毛,又捏捏他的鼻子。
  宋捡苦着脸,反正也看不见,小瞎子一个,揉吧,别打自己就行。
  樊宇处理好伤口,走出他的帐篷,就看到光屁股的狼崽子蹲在宋捡旁边,拼命在宋捡身上捏,像掂量一个猎物几斤重。
  冷静下来,樊宇也不准备毙了谁,狼崽子有他的好处,况且养着他是给自己养老的。“喂!”
  狼崽子没名字,每个人都叫他喂。
  男孩听到喂,放开宋捡,很警惕地靠近樊宇。
  樊宇往地上放了一个纸盘,里面是烤好的土豆。一共五个。
  “妈的,长大你最好记着是谁养你。”樊宇骂骂咧咧地走了,男孩确定樊宇真的离开才过来,低伏着身子,闻了闻纸盘里的食物。
  还是热的。
  下一秒,他用嘴咬了一个,朝着狼群跑去。
  狼群有等级高低,头狼是一匹黑色的公狼,还有两匹次头狼。男孩现在的地位还不高,会给头狼上供。一进入狼群,几十匹荒漠狼将男孩团团围住,用尖鼻子拱他的脸,亲昵地舔他。男孩叼着土豆和他们玩耍,抱着几匹幼狼撒欢,直到黑色那匹靠近,所有狼不自觉地散开了。
  男孩在地上躺着,肚皮朝上,表示臣服。黑狼在他手指上啃啃,用啃表示狼群对他的接纳。一个土豆吐出来,头狼叼起来啃了几口,但没有吃完。
  头狼不吃这个,啃只代表接受上供。它啃过之后,等级比较低的狼一拥而上,把那个土豆分吃了。
  分给了狼,男孩才跑回去,叼起第二个。他蹲在原地吃起来,大口大口咀嚼,身上沾满了狼毛。
  直到宋捡打了个喷嚏,打断了他的进食。
  宋捡全身打颤,起风了,身上单薄的衣服护不住他的体温。他怀念爸妈的帐篷,起风时躲在里面,盖着皮毛毯子,还能听呼呼的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