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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耽美同人 > 哨兵不乖 > 哨兵不乖 第28节
  摩擦的声音,两个人类说话的声音,一个哭,一个低声劝,母狼们听出没有危险,便闭上眼,继续它们的美梦。突然,一声轻微的哭喊,又把它们都吓醒了。
  那声音轻飘飘,比它们的幼崽还要微弱,带着哭腔,颤微微传进了它们的耳道。
  有一个人类,哭了。母狼们又听了一会儿,尖尖的鼻子朝四周嗅嗅,嗅出了一种从没闻过的气味。
  在关着帘子的小帐篷里,动物的嗅觉可比人类厉害得多。
  宋捡是哭了,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刚才那么一下,身体里有东西被抽走似的。“哥,我是不是要死了?我是不是尿你手上了?”
  少年在旁边擦手,自己控制不好力气,给宋捡揪红了。“没有,不会死的。”
  “疼,我底下疼……那我怎么办啊?”宋捡在毯子上摸来摸去,“我就是要死了,人流血就会死的,我刚才是不是尿了好多血?”
  “不是血。”少年把擦手的布扔在了一边,他也不知道这叫什么,但肯定不是血。
  血不是这个颜色。
  宋捡听小狼哥说不会死,又流了几滴眼泪才肯相信。“哥,我刚才……怎么那样啊……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丢人。”
  说完,又一副很舒服的样子,碰着它:“我肿了不?”
  少年后悔自己力气太大了。“现在知道丢人?刚才怎么不知道?非往我身上凑。”
  “我这不是……梦见你了嘛。”宋捡好舒服,刚才害怕,现在还想再难受一次,可是又怕被揪掉了,哥手劲儿好大,“梦见你,就难受了,哥你要负责管我……我刚才是不是可难看可难看了?”
  虽然看不见,但宋捡也能感觉,自己刚才的姿势很不好看,叉着腿,让哥揪。
  “小狗不难看。”少年摸了摸宋捡的头,烧焦那一撮头发还需要时间才能长出来,“小狗不用担心难看。”
  宋捡终于完全放心了,知道自己难受了不会死,还能更舒服。“哥,我跟你说件事……那天晚上,我在张牧的帐篷里,和张牧的女儿也说话了。你会和她合帐篷不?”
  少年皱起了眉,自己的底下也好像不舒服了。“不会,我不合帐篷。”
  “那好。”宋捡在小狼哥的肩上蹭蹭,“要是你和别人合帐篷,咱俩就得分开睡了,万一我再难受……哥,张牧的女儿身上,可香了,香得让我犯困,但是可香了。”
  少年嗯了一下,看一眼自己底下,果然是难受了。他没理宋捡,而是转过去,照着刚才替宋捡解决的办法,再来一遍。
  宋捡没等到回答,歪着头听,啊,听出来了,原来哥也会不舒服。
  再后来,他们又不舒服了好多次,不是在夜里睡觉前,就是在清晨刚睡醒时。时间又过了一年,宋捡十五岁了,每次自己不舒服,哥都帮他解决,哥不舒服的时候,他也坐起来,一下一下的,学着帮他。
  哥的小不点儿长得真快。
  现在,宋捡知道自己长高了,夜里睡觉时,腿会疼,就是在长个子。张牧都说他变高了不少,还说他变结实了。可是再高,都没高过小狼哥去,哥是个无法超越的影儿,总比自己高那么多。
  不仅高,肩膀还越来越宽,十七岁的小狼哥身高超过了张牧,从后面看,影儿有点像个倒着的三角形了。
  不再是小时候那种,平平薄薄的,哥不仅变高,还变宽了。肚子摸上去都是硬邦邦,一块一块的。
  每天来帐篷附近找哥说话的人也越来越多,宋捡开心,因为她们都夸哥长得好看,能干。可是又有种说不清楚的不高兴,不希望她们夸太多。
  清晨,他和哥一起难受的时候,就在帐篷里互相帮忙。有时候疯了一样,拼命地揉。
  还有三件事,是宋捡当作大事来看的。第一件是,他能骑马了。
  小黑好不容易才养熟,瘸着的那条腿虽然没法治,但是跑起来不太影响速度。哥用肉给他换了个马鞍,宋捡坐上去,哥牵着马,花了半年才学会保持平衡。
  第二件事,哥的声音变了。完完全全变了。以前是干净的嗓子,现在变得很沙哑,很低沉,像漏风,总之不好听。
  张牧说,小狼哥这是要长大了,这是变声期。等经历完变声期,嗓子不会一直这么难听,会变成属于男人的声音。
  “哇。”宋捡知道后很惊喜,“哥,你要变成男人了!”
  少年喝着水,不太爱开口了,自己都嫌弃自己现在的声音难听。
  第三件事,宋捡学了开枪,还学了组装枪。
  他主动让哥教的,危险事经历得太多,宋捡已经怕了。要是自己会用枪,就能变得更强大。
  他也会蒙住眼睛,把枪从零件组装好,只不过不上子弹。每一个步骤都是小狼哥手把手教的,宋捡学得慢,但学了好多次,连张牧都夸他,说如果自己能看得见,一定也会是一个不服输的猎手。
  可惜,宋捡摸着眼皮,自己看不见,除非将来有机会觉醒,当哨兵。
  这天,宋捡仍旧在帐篷里组枪,随着咔哒一声,完整的枪握在了手里。他摸着枪口,想象将来有机会安上子弹,像真正的大人,开一枪试试。要是自己将来能骑着小黑去找地下掩体,也能像哥一样,对着天空开信号枪。
  帐篷外面的脚步声引起了宋捡的注意,他放下枪,拿起刀把上带有十字刻痕的短刀。“谁啊?”
  从脚步声听,这不是小狼哥回来了。
  “谁?”宋捡又问,长高之后,他的胆子也变大了。
  这时候帐篷里没有狼,只有自己。
  “是这里吧……”一个姑娘掀开了帘,看见宋捡先是一愣,“养狼的男孩子,是住这里吗?”
  宋捡看着眼前的影儿,自己和面前的姑娘一样高。“是,你找我哥?”
  “我找他,晚上就不走了。”姑娘穿着裙子进来坐下,“樊宇让我来的,说那个男孩子找人合帐篷。”
  “啊?”宋捡放下了刀,手摇得飞快,“没有啊,没有,我哥和我过。你走吧,我哥说了他不合帐篷。”
  “不可能。”姑娘打量着帐篷里,“我见过他,他也见过我,还吃过我给他做的饭。我说以后还给你送,行吗,他说行。”
  宋捡听完了这句,感受到了一股愤怒。类似于被激怒,被欺骗,被夺去了宝贵的东西。他没有和外人打交道的经验,全世界只有小狼哥一个人。根本不知道他在外面见过什么人,说过什么话。
  也不知道他吃过别的姑娘做的饭,答应了以后还送。
  “不可能!”宋捡看着眼前的影儿,才发现自己的脾气可以这么大,对着一个姑娘喊开了,“跟着他过日子的一直是我,凭什么要加上你?我又不认识你。”
  那姑娘像料到了,樊宇说过,少年带着一个拖累他的弟弟。“你能给他什么?他要的你给不了。”
  给他什么?宋捡不过脑子地说:“哥要什么我给什么!命都行!”
  “男人都想生孩子的,你能吗?我能。你自己说,他要你还是要我?”姑娘只是说了实话,荒漠里,男人都想成家,“我是女人,我和你不一样,你底下有和他一样的东西,你生不了。”
  一听这个,宋捡蔫了,头一次听说女人的身体和自己不一样。
  他还以为自己的小不点儿,女人也有。
  自己伸手进裤裆里摸了摸。是啊,自己不能,自己底下有个东西,和哥一样的构造。但哥前几天刚说,这东西是好的,又不脏,夜里刮风的时候,他们就互相交换来摸。
  哥还说,狼每年到了固定时间,就会交配。合帐篷,可能就是人在干那个。
  “你走吧。”宋捡慢慢冷静下来,“我哥不可能答应你的,他和我过。以后我试着……试着给他生。”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看大家留言,说自己是营地女孩,笑死我了,大家真可爱。营地女孩冲鸭!
  母狼们:我们这是听了个啥?
  第34章 十字
  少年刚刚和樊宇从隔壁营地回来,他在学着买卖枪和子弹。
  接触的人类越多,学到的就越多,现在,他已经知道人心险恶,也知道人类的话不能全信。
  狼也狡猾,但不会伤害同群的同伴,如果伤及同伴,还有可能被头狼、次头狼驱逐,甚至直接咬死。
  背叛,是狼最不能容忍的事。可少年在人类的营地里,见到了许多次的背叛。无论是买枪的还是卖枪的,包括樊宇,他们说的话里面,十句只能听一半。
  可即便这样,少年还是愿意跟着樊宇学做买卖,跟着最狡猾的人,就能学到更多的技能。
  他现在只是次头狼,但是等到二十岁,无论是体力还是体型,少年都有把握当一匹强壮精明的头狼。
  今年,他的身高已经超过了樊宇和张牧,但少年清楚自己还能再长高,因为每天晚上睡觉,都会腿疼。
  是骨头在生长,肌肉被竖直拉伸的感觉。宋捡最近也开始腿疼了,经常和自己说腿里面酸,酸得受不了。
  少年知道他受得了,他说受不了,只是小狗的撒娇。
  小狗可以小,也可以撒娇。
  回到自己的营地,狼群还在打猎,没有回来。他的狼群又大了,将近百匹,少年有把握,这是荒漠里数一数二的狼群数量。
  野生的狼群,幼崽存活没有那么多,他的狼群每年都能添上新生命。
  这要归功于宋捡,宋捡能把幼崽和母狼照顾得很好,少年拿着两个罐头回去,都是蔬菜泥。
  在荒漠里活了这么多年,少年现在才知晓,肉是最常见的食物,世界上还有一类叫作蔬菜的,荒漠里没有。
  就连这个蔬菜泥,都是流民和哨兵们换的。少年拿着它,打算晚上就让宋捡尝尝。
  可是他刚走近帐篷,只听到宋捡在和别人吵架。
  “你走啊,你别在这里!”宋捡想推女孩离开,左推一下右推一下,“我哥只要我!我俩不要别人!我……我咬你啊!”
  姑娘被吓坏了,樊宇只说少年的帐篷里有个弟弟,没说弟弟是个小疯子。
  “你是谁?”少年听到宋捡的声音就冲进来了,见到一个大姑娘也是吓一跳,“你为什么在我的帐篷里?”
  “我……”姑娘左右为难,又有点害臊,“你前几天不是见过我嘛,樊宇说你答应了……”
  “我答应什么了?”少年一头雾水,见是见过的,可是没答应过樊宇什么。
  “你!”姑娘轻轻地跺了一下脚,“你不是收下我做的肉饼了嘛!”
  少年去拉宋捡,宋捡躲在帐篷的一角,说什么都不看他。少年又看那个女孩:“我是拿你的饼了,你说你家吃不完,给我,所以我给狼吃了啊。”
  姑娘脸很红,在营地里,收了吃的就是有那个意思。“那你现在要不要我?”
  “不要。”少年直接说,他还不懂照顾女孩的心,“我带着狼,又带着他,为什么还要别人?你快走吧,一会儿我的狼群回来,它们会伤你。”
  听完这话,姑娘明白大半,自己可能被樊宇给蒙骗了,少年根本没有合帐篷的意愿。但是她确实喜欢这个带狼的男孩子,营地里多少女孩喜欢他啊,就连领头人的女儿,都偷偷看过他。
  这一副铁打的好身体,就是将来好生活的保障,不仅身体好,样貌更是英俊。于是她有一点不甘心和不舍得:“你再仔细想想……我留下来,照顾你和你弟弟,怎么样?咱俩一起把你弟弟养大,带着他一起过。”
  宋捡把小狼哥的手狠狠一甩,原来哥真的收过女孩的食物。“你……你俩过吧,别管我,谁都别管我,我明天就走!”
  “捡!”少年劝不动宋捡,转过身,看那个姑娘,“你走不走?”
  姑娘还想让他回心转意。“要不,我先住下,合不合帐篷的事……再说。”
  少年抽出枪带上的枪。“你再不走,我杀了你。”
  宋捡愣了。
  姑娘也愣了。
  狼群回来的时候,那个女孩刚好冲出帐篷,嘴里骂他们是两个疯子。
  少年没想杀她,生命宝贵,他只是用最简单的方式,赶走她。以后她也会告诉别的女孩,自己对女孩动枪了,这样就不会再有困扰。宋捡还在帐篷的角落里,看样子是哄不好了。
  “她走了。”少年去碰宋捡的胳膊,“我把她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