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文学 > 耽美同人 > 哨兵不乖 > 哨兵不乖 第99节
  身后的人刚要动,几匹狼立刻朝他们露出尖牙。可这些人并不害怕,因为饿他们有武器。
  当他们再次靠近的那一刻,黑狼一个飞跃,扑到了带头的身上。
  张牧正在制作一个新的婴儿摇篮,打算送给女儿做礼物。再有一个月,家里就要增添新生命,可是他却高兴不起来。
  别人都说,小灵怀的像双胞胎,恭喜他一下子要添两个外孙。可是营地里女人生孩子九死一生,生一个都要吃好大的苦头,更别说生下两个。
  以前不是没有过,因为生了双胞胎,孩子活了,孕妇却失血死去,张牧不敢想象自己的女儿死在面前。
  唉,别想那么多了……张牧给婴儿摇篮雕刻上鹰的花纹,他希望将来孩子能像鹰,勇敢,自由,去看看别的地方,去看看沙漠之外,是不是还有城市。
  去看看沙漠之外,有没有不再打仗的地方。
  可究竟哨兵向导们为什么打仗、为了谁打仗,这些事,张牧永远不清楚。
  突然,他听到了枪响。
  枪声吓得他的马全部惊慌,他赶紧冲出帐篷,将缰绳重新捆紧,再循着枪声的方向,看向了营地边缘。
  不知道为什么,张牧隐隐约约觉得,可能是狼崽子的帐篷又出事了。
  “小艺!小艺!”张牧赶紧叫上了儿子,“快跟我出来,去外面看看!”
  张艺正在画一幅人体骨架和血管图,听到父亲的喊叫,他放下笔,跟着冲了出来。
  在沙漠里,宋捡腾空跃起,扑上了一头猎物。
  狼群狩猎的速度太快,他能听见,却跟不上。倒不是速度不行,自己是哨兵,被哥的精神力强化之后,完全可以跟上。
  只是思路跟不上,狼群太有智慧,什么时候扑,什么时候追,什么时候埋伏,每一步都是计算好的。宋捡只能跟着哥,听狼群的喘气声,听哥的喘气声。
  更让他想不到的是,狼群中的母狼,竟然是猎杀的主力军。
  “哥!哥!”宋捡抱着一个活物,压在沙面上,“我抓住了!”
  他刚才一直跟随脚步声奔跑,听力及时捕捉到了异动,有个活物躲在沙丘的背面。他爬上沙丘,蒙着眼往下一扑,刚好扑倒,分毫不差。
  怀里的动物正在踹他。
  周允从远处跑回来,身后边,狼群的围猎已经结束了,一头足够大的雄鹿成为了它们的口粮。只是他没想到,宋捡能跟上狼的速度,还能有收获。
  他跑回来一看,宋捡侧躺着,怀里抱着一头母鹿。
  “哥,这是什么啊?这是鹿吗?”宋捡在动物的头顶瞎摸,摸到了类似鹿角的东西,“这个能吃吗?”
  “是鹿。”周允拍打宋捡的手背,让他放松些,否则这头鹿就要被哨兵的力量勒死了。
  “真的是鹿啊?”宋捡摸着它的皮毛。
  “是鹿,但把它放了吧。”周允抽出短刀,在鹿角上刻了一个十字,“留下标记,证明这是你的猎物,但是要放了它。”
  李韩牵着马跑过来,第一眼,看出这匹母鹿的肚子已经大了。“呦,它怀孕了?”
  怀孕了?宋捡的手赶紧再松松,想起了自己摸过的张灵的肚子。
  “是。”周允把它从宋捡手中接过来,拍拍它的屁股,母鹿还在惊慌之中,好像跑不动。
  宋捡没听到鹿跑远。“哥,它怎么不跑啊,我把它……弄伤了?”
  “不是,动物都很狡猾,它在找时机。”周允太清楚沙漠动物的习性,当狩猎者还未放松警惕的时候,它们绝不浪费体力。于是他背过身去,不到两秒,母鹿就跑开了。
  速度非常快,立刻消失在沙丘之中。
  “它还没到生产的日子,否则受到惊吓,会提前生产,有时会生完了再跑。”周允看着远处分食猎物的狼,“狼的食物一旦够吃,不会额外猎杀,除非是报复。现在它们的食物已经够了,不要杀掉别的动物,特别是正在怀孕的。”
  宋捡还想着刚才母鹿的气味,非常特别,闻起来就很温柔。“我没有打算杀它啊……”
  “怀孕的动物,都必须放掉。”周允再一次说,“它们会带来新生命,也会给沙漠带来未来。”
  “我也想带来新生命,可是我有小不点儿,我不行。”宋捡站了起来,望向血腥味飘来的方向,“哥,现在的头狼在进食吗?”
  李韩也看了过去。如此短的时间里,猎物已经被拆开了。
  “它已经吃完了,不算饥饿。”周允看向他的狼,“公狼负责守护领地和打架,有时候,母狼群才是狩猎的重要杀手。狼群中,每一匹狼都有相应的工作,等它们吃饱,咱们继续寻找地下水源。”
  宋捡点了点头,乖乖地站在小狼哥的身后。“哥,那现在的头狼,是不是把那匹黑色的狼打败了,才成为了首领?”
  “必须要打败,要争斗,要用牙齿和力量扯出血,才能证明高位狼的地位。”周允提起这些狼,像提起许久不见的老朋友,这些年,他根本不敢回忆它们,“现在这匹头狼,就是在帐篷里出生的,在你身边长大的,但是它和人类接触不多,所以野性更强。曾经的那匹头狼,是它的父亲。”
  “父亲?”李韩感到好奇,“这不就是……大逆不道?”
  “狼群没有大逆不道的概念,那是人类的想法。”周允告诉他,“狼就是狼,最厉害的狼才能带领狼群,公狼只要能长大就会想要抢夺,没有一匹狼心甘情愿留在低位,它们会篡权,会打败比自己地位更高的,但也会保护地位低的。而它的父亲,不会因为自己的幼崽挑战自己而愤怒,作为动物,它只会为幼崽的强壮感到骄傲。”
  宋捡静静地听着,不由地翘起了嘴角。哥一定是狼群最大的骄傲。
  营地里,已经一团乱,不知道放了多少枪。张艺和张牧各抱着一匹荒漠狼进了大帐篷,这两匹狼的灰白色腹毛全部染红了。
  “快!取子弹!”张牧急得满身大汗,流民总有不长记性的,永远不相信狼会守护营地。世界上什么样的人都有,作为领头人,他也没法统一大家的思想,更何况流民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
  张艺满胳膊都是沾了血的狼毛。“爸,我只给人取过子弹,没给狼取过啊,我不会啊!”
  “不会也得会!快啊!”张牧催促他,自己最害怕的事终于发生了,流民又伤了狼。
  “可是,可是……”张艺还在犹豫,自己是大夫,不是兽医,更何况怎么能知道狼的身体结构呢,万一一刀下去划伤重要内脏,那才叫完了。
  “别可是了,快取,就算只有百分之一的机会救活,也要救!”张牧在旁边帮忙,已经拿来了推刀,把子弹孔附近的狼毛推掉。
  他又擦了擦汗,现在伤了两匹,还有一匹黑色的狼跑走了,不知道受没受伤,只希望这些狼千万别有生命危险,否则……
  否则……
  否则长大了的狼崽子,一定会血洗营地。更何况,他还有一个哨兵宋捡。
  沙漠里的夜晚,总是格外冷。宋捡躺在狼群的中间,心情不错。他们在接近日落的时候发现了地下水的痕迹,是狼先发现了。后来哥用精神丝将自己的嗅觉强化,果真,从沙粒的缝隙间,宋捡闻出了下面有水源的味道。
  他像小狗,在沙子上嗅嗅嗅,最后高兴地汇报,等待哥的奖赏。
  周允给的奖赏,就是用精神丝在他脖子上绕了几圈。现在电击项圈已经摘下,脖子又空了,那圈疤痕再一次暴露出来,证明宋捡小时候这里一直系着麻绳,是被人牵着走。
  现在,周允用精神丝牵着他。
  “唉,没有帐篷,可真够难受的。”李韩用厚毯子裹住自己,旁边两条蛇缠都正起劲儿,“你们能不能把精神体收一收,它俩总是往我毯子里钻。”
  “小丢很乖的,小丢又不咬你。”宋捡靠在哥的胳膊上,摘掉了布条,可是眼睛没有好转的迹象,怕是枪伤太重了。
  现在使劲儿一瘪肚子,还能觉出疼来。
  “真拿它们没办法……”李韩没见过两条雄蛇缠成这个样子,“快睡吧,明早还要往营地赶呢,再赶回去,可能要到日落的时候。”
  “是啊,小灵姐要是知道我找到了地下水源,一定很高兴,一定会给我一个小孩儿。”宋捡睡不着,鼻尖对着夜空,“哥,我现在眼前有星星吗?”
  周允看着一片多云的夜空,又看了看宋捡的眼睛。“有星星,很好看。”
  宋捡瞬间就笑了,仿佛眼睛已经看见,和哥一起欣赏着星空。这片星星,从来都是他们的。
  李韩转了过去,背冲着两个男人和两条雄蛇。“呕……晚饭吃得有点儿撑了。”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为什么打仗还有基地世界观的问题,需要到下一本《向导不哭》里才有解释。这一本算是只接触了一点。
  而这七年,狼群已经和人类不亲近了,新头狼和人类更不亲密,它们只在营地远处生活,除了在地下掩体里,流民很少见到它们,所有不相信狼会保护营地。周允回来了,也把狼带了回来,肯定有人会排斥。
  第101章 血
  帐篷里,张牧彻夜未眠。
  两匹灰白色的老狼,正在旁边昏迷。小艺虽然给它们取出了子弹,但是伤得不轻。现在他坐在自己的椅子里,抽着烟,烟灰落在了皮子做的地毯上。
  “爸,你别抽了。”天已经亮了,张艺才回来,同样彻夜未眠,眼睛熬红。
  “找着了吗?”张牧急急地问,“黑色的那一匹?”
  张艺摇了摇头。
  “唉……”张牧再一次拿起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爸,要是真的找不着,那怎么办?”张艺同样一筹莫展。
  张牧看着那两匹还不知道能否救活的狼,想不出答案。“最好能找着,那匹狼是以前的头狼,狼崽子小时候,那匹狼就跟着咱们营地了。要是它找不着了,怕是……怕是咱们营地里要死人啊。”
  “姐夫也派人出去找了,这件事暂时没让我姐知道呢。”张艺当然知道那匹黑狼的历史,自己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看着它带领将近百匹荒漠狼,在营地边缘徘徊。
  那时候,因为小狼哥的存在,狼群和营地的关系较为亲密。那时候,每一次母狼生产,都把幼崽放在帐篷里,由宋捡照顾,所以幼崽的存活率很高,狼的数量一直在增加。
  鼎盛时期,那匹黑狼真的可以一呼百应。
  后来,小狼哥带着小捡哥离开了,等到狼群再回来,已经对人类产生了很大的戒心,但仍旧用保护营地的方式,换取共生资格。等到新的头狼代替了旧的,狼群更不与人类亲近,居住位置也离得更远,很难看到它们的踪影。
  但是父亲说,是狼群一直在守护营地。
  张艺是相信的,他真的相信,可是大部分流民都不相信,因为人类只愿意看到眼见为实的现象。
  帐帘又被挑开了,进来的人,是张灵。
  张牧赶紧把烟掐掉。“你进来干什么?满屋子血腥味,去去去,去门口等我。”他怕自己抽过的烟,熏到女儿。
  以前营地里的人不懂这些,还是儿子学了医术,和各个营地的大夫交流,告诉他香烟当中的成分对孕妇危害很大。
  “爸,你该睡一会儿了。”张灵刚刚才知道营地里发生的大事,“周颢已经跟我说了。”
  “这种事,他没必要让你知道,让你跟着着急。”张牧有些怪罪的意思,“你现在身子不方便,快回去休息。”
  可张灵还是先去看了看那两匹麻药劲儿还没过去的狼,枪伤都在腹部上,而且不止一处,显然是类似小钢珠的子弹打中的,是散弹。“是我非逼着他说的,他也瞒不住,营地里的人都知道,我怎么可能被蒙在鼓里。爸,现在怎么办啊?狼找着没有?”
  张牧赶紧拿了一张椅子,让她坐。“没找着,怕是……凶多吉少。”
  张灵的心一疼。“好好的,怎么会突然要杀狼?”
  “有一个人的儿子,被宋捡用石头打断了锁骨。”张牧说,“他们是替孩子来报仇的。可是两个人偏偏不在家,只留下了几匹狼。”
  “我不信,我不信宋捡会伤害小孩儿。”张灵急得不行,“宋捡还说要我给他一个小孩儿呢,他不可能伤别人……”
  “我相信小捡哥肯定不是故意的。”张艺没办法地说,“但是哨兵的力量太大了,直接把小孩儿的锁骨打成了三段,要想接上都难。”
  “爸,这件事,你得好好做个主,不能再让他们受委屈了。”张灵坚信宋捡的本性不坏,即便他上过战场,也不是随意杀戮的性格,“现在……现在咱们还能干点什么?”
  张牧坐在远处,眉头紧紧地拧着。
  张艺站在父亲的身后,丝毫没有头绪。
  最后,张牧还是站了出来,身为流民营地的领头人,他必须公正,也必须保证营地的安全。“小艺,你去告诉那几家惹了事的人,让他们尽快收拾行李,中午之前离开营地,往南边走,那边就有一个更大的流民营,只要他们不惹事,可以在那边安定下来。”
  “爸,你是要驱逐他们?”张艺以为自己听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