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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快穿]逆袭成男神 > [快穿]逆袭成男神 第187节
  林家老夫人和着林如海面面相觑,最后林如海开口让那陪房进来。
  果不其然,贾敏陪房一进来,见了林家老夫人和林如海都在,不免有些支支吾吾。林如海连声喝问贾敏陪房这才偷偷看了贾敏一眼,然后小心翼翼的回答。
  “好让老爷、老太太知晓,荣国公夫人快马加鞭着人送了一封书信,还望夫人看过及时回信。”
  林老老夫人和着林如海又是面面相觑,最后还是由林如海开口让贾敏陪房把信拿出来。
  贾敏陪房又是小心翼翼的看了贾敏一眼,贾敏心中有气,直言不讳的道:“看我做甚,没听到老爷说的话吗?还是说陪着我嫁过来这么十几年,依然心心念荣国府。真要是那样,索性我这个泼出去已经十多年的水就狠心一把,将你家通通发卖。”
  贾敏对荣国府恨得咬牙切齿,更深恨任何捧着荣国府帮踩林黛玉的卑贱奴婢。他们怎么敢,卖身契可是在她手中的,他们怎么敢背主……对了,那时的她已经去了,而林家的靠山——林如海也倒了,一介孤女,又有滔天遗产的孤女父族无依靠之时,可不得被母族尽情的算计吗。
  外孙女再亲又如何亲得过孙子。
  贾敏脸色更加的难看,导致原本一直温柔如水的语调出现了阴狠。
  贾敏陪房身子抖如筛糠,哆哆嗦嗦的将信来出来。
  贾敏接过,直接就给了林如海,然后让陪房滚出去。
  她的陪房滚出去后,林如海已经开始看信。贾敏咬了一下唇瓣,揣摩林如海一目十行的速度,开口问:“老爷,是不是如我先前所说,荣国公夫人来信是为了闲谈‘两个玉儿配一起’的事儿。”
  林如海点头,顺手将信递给了林家老夫人。
  林家老夫人一看,也同林如海一样对贾敏所做噩梦的预言性从半信半疑到了七八分相信,剩余的两三分还需要时间印证。
  林家老夫人叹了一口气:“阿敏,你辛苦了也有心了。我林家子嗣一向单薄,委屈你担了十多年善妒之名。”
  贾敏红了眼眶,语带哽咽的道:“母亲,我与相公琴瑟和鸣,自是甘愿担那善妒之名也不愿相公的名声有瑕疵。只是母亲,黛儿她…是我的心肝肉儿,如果我真的如梦中那样四年后去了,还望母亲和相公多多保重身体,护着黛儿招婿入赘,传林家香火。”
  哪怕是重生归来,知晓未来事。贾敏也心知肚明她会如上辈子的命运轨迹,在四年后病逝。当初庶子林墨玉因为一场普通的风寒就去了,看似压倒她的生命的最后一根稻草,实际上不是的。她的身体早在各种补药下耗费了内里,表面看起来还好。
  而这也是她选择将上辈子发生的事情,以噩梦的方式告之林如海和林家老夫人。
  在清楚母族无靠不说还欺凌林黛玉的情况下,贾敏只有全新信赖林家。毕竟,在暗示林家自始至终都只能有林黛玉这么一位子嗣的情况下,林如海和林家老夫人必然会全心全意的护着林黛玉。
  招婿入赘啊,可不止是她为林黛玉选择的后路,而是杀招。
  贾敏的这些弯弯绕绕的算计,林如海哪怕是林家老夫人也不知道。他们母子俩只知道贾敏的话算是搔到了痒痒处,不如荣国府亲上加亲,在林家只有一个后人的情况下,招婿入赘的确能够很好的传递林家香火。
  只是相比林家夫人越分析越动心,林如海却实在有些纠结。他是读书人,自然是明白读书人的气节。真正有才华者怕是难以接受辱没祖宗,伤及自尊的招婿入赘。只怕能够接受的招婿入赘,本身就……
  林如海叹了一口气,对着神色飘忽不知道想什么的贾敏以及神色越发赞同贾敏提议的林家老夫人。
  “索性黛儿还小,即便真要招婿入赘,也可慢慢寻觅,不急于一时。”
  林家老夫人点头:“你说得对。”
  顿了顿,林家老夫人又欣慰的看着贾敏。“阿敏啊,为娘一直知道你是个好的。你啊,该好好养着身体,不要多思多想尚未发生的事儿。你真舍得那么乖巧的黛姐儿在七岁的时候失母。”
  自然是舍不得啊,可她这残破的身体能多活一两年都是奢望,如何敢想更多,还不如多多为林黛玉谋划。
  贾敏眼中划过伤感,心中却更加坚定。“母亲,媳妇知道了。定会好好调养身体。”
  第177章 红楼之林家赘婿(02)
  林家这场因为贾敏‘做噩梦’‘窥探’了未来, 从而引发的风波,暂时与季言之无关。
  事实上,季言之目前正在为自己处境, 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他是谁,他在哪儿, 到底怎么回事,三连问把季言之自己都弄懵逼了。因为季言之惊愕的发现自己这回居然没有得到原主的记忆。
  搞屁啊这是, 居然没有记忆。
  季言之左右翻看了一下自己胖乎乎的双手,以及身上所穿看似普通, 实则质量很好的服饰, 确定这是个古代位面, 而他应该家境殷实, 没吃过什么苦。
  那么问题来了, 现年大约才六岁的孩子,是怎么出现荒郊野岭的。
  而且季言之的嗅觉没有出现问题的话,他前方大概百米处死了不少的人,不过因为刚刚才下了一场大雨, 以至血腥味儿都冲淡了不少。
  季言之慢吞吞的试图从泥地里坐起,这时候才发现他膝盖以下的骨头全碎。只是由于已经没有知觉了, 季言之又在思考自己为什么没有原身记忆这件事, 所以直到这时候才发现附身的这具身体要多凄惨有多凄惨。
  仇杀吗。
  还是说大户人家争权夺利的牺牲品?
  季言之脑袋转了一圈,瞬间得出这个结论。只是不知道是谁那么狠心, 不要原主的命反而……这就代表了, 他有九成的机率是大户人家人家, 争权夺利的牺牲品。
  季言之嗤笑了一声,就往嘴巴里塞了一颗洗髓丹,开始在原地修炼起来。
  季言之依然选择的是《天地不老长春功》改良版, 如果说这方古代位面世界有仙灵之气,能够拔地筑基自然是极好。可如果没有,当个长寿又有实力的儿郎,也算不辜负仇家留下他性命却让他残疾的美意。
  在洗髓丹的作用下,季言之运功调息,那已经粉碎的骨头开始慢慢重整。这一过程十分的疼,疼得令人几乎肝肠寸断,而且还不能昏过去,不然定会前功尽弃。
  好在季言之的意志力还挺靠谱的,越疼神智就越清醒。
  一周天调息完,在骨伤完全好的的同时,季言之惊奇的发现自己居然筑基成功。
  “这古代位面的仙灵之气居然很浓厚,看来并不单纯的古代位面,应该有妖魔鬼怪的存在。”
  季言之沉吟片刻,便快速的往前方百米处飞了过去。这死人的地点与自己骨碎昏迷的地点这么相近,一定有什么关联。比如说是他的亲人或者是……保护他的人。
  那是一处呈陡堤状的山坳,十几具尸体横七竖八的睡在里面。
  季言之挨个打量,眼神最后在一名头发白,却面无胡须的老者尸体身上驻留。
  “太监?”
  季言之上前惊疑的扒去他的衣裳,发现果真如他想的那般,这发硬且已经长出尸斑的老者尸体,少了对于男性来说至关重要的东西,的的确确是太监。
  季言之微微沉思,随即又挨个不分男女的扒掉所有死者的衣裳,仔细检查一番后,神色越发冷峻。
  死者男性不分年龄皆是太监,而女者年二十左右,皆是处子。
  普天之下谁敢用太监,谁家奴婢年约二十还是处子!就算没有原主的记忆,不用脑子想问题,季言之便可以得出他这世乃皇室中人的结论。可问题又来了,他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配饰,身上所穿的衣服质量很好,却远远达不到贡缎的程度。
  而且古代位面的话,不光皇室实际上宗室也是可以用太监以及宫娥的。所以没有得到原主丝毫记忆的季言之一时半会儿,还就调查不出自己的身份。季言之喜欢扮猪吃老虎,自然就不喜欢打草惊蛇。
  “先确定这儿是哪儿,然后再慢慢打听一下情况。如果朝廷并没有因为我的失踪而又任何的风吹草动,想来情况就值得玩味了。”
  季言之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便从空间里拿出汽油,用火点燃焚烧尸体,然后转身离去。
  微风吹来,浓厚的尸臭味儿传来。山坳活动的野兽开始不安的骚动起来,季言之在路边随意捡了几个石子,随意投掷出,便打中了一只肥美的野兔。
  季言之用手颠了颠野兔,却没有就地宰杀,而是拎上,继续沿着很远处炊烟升起的村落走去。别看袅袅炊烟看似很近,实际上很远。季言之迈动小短腿走了差不多一个多时辰,才看到了一个村庄。
  由于人个头小,洗髓丹重塑洗伐筋骨的作用又主要用于重塑腿骨,所以并没有排出多少的污迹。不过季言之依然看起来脏兮兮的,就好像从泥坑里滚过的乞丐儿。
  季言之拎着那只很肥美的野兔走进了村庄,就近敲响了一户人家的院门。
  很快从里拴上的院门被打开,一位穿着粗布罗裙,面色有些蜡黄的中年妇人站在院门口,上下打量脏兮兮的季言之。
  “小哥儿,你有什么事吗?”中午妇人语气温和的问。
  季言之将手中拎着的肥美野兔塞给了中年妇女。“婶子,我不小心跌进了泥潭,弄得浑身脏兮兮的,能否行行好借我一身衣裳,好换下我身上这件衣裳清洗晾晒。”
  “老身还以为是什么事呢,不过小事一桩,小哥儿快快进来,老身去给你老身孙儿的衣裳,你且自行打水清洗。”
  “多谢大娘仁慈。”
  季言之空间里堆放的东西很杂,但恰好就没有适合古代小孩子穿的衣裳。逼不得已,季言之只能出此下策,以随手捕获的那只肥美野兔为酬劳,找了这户农家。
  好在他的恳求并不过分,这户农家的老大娘很干脆的同意了。
  季言之径直去打水,就在那口井旁的沟渠处,将身体搓洗得干干净净,顺便也将换下来的衣裳洗了。
  大概酉时(下午六点)时分,这户人家的男丁纷纷扛着锄头归家,老大娘只一个人,就将一家十口人的饭菜准备得妥妥当当。
  这是老大娘做饭之时季言之套的话,并且季言之还从大娘口中探知到了现在的朝代以及年号。
  这的确是个古代位面,只不过民间乡野还流传着散仙鬼狐精怪的传说故事。结合季言之这世居然可以用仙灵之力修炼这点来看,修仙者应该是有,毕竟听老大娘说,康国第三位皇帝就是沉迷寻仙问道无法自拔的个中好手,年纪轻轻就禅位于现任的正德帝,前往那终南山潜心修道去了。
  而季言之记得很清楚,他所熟知的历朝历代并没有康国,所以十有八九是架空朝代。
  季言之默默记下,随后又问老大娘:“老婶子,最近的县城叫什么名字。我打算去那儿,等我的家人来接。”
  对于自己之所以那么狼狈的出现,季言之给出的理由是去外家的路上,路遇匪徒抢劫,在家丁拼命保护下自己最终幸运逃脱的理由。
  低层老百姓大多淳朴,再加上季言之穿着富贵,先给了一只肥美的兔子添火,随后又付了散碎银两作为借衣酬劳,出手大方,谈吐也不俗,自然也就让老大娘一家子都相信他的谎话。
  老大娘的大儿媳妇抢先回答:“咱们这儿离的最近的不是县城,而是扬州。”
  “扬州?”季言之故作诧异的挑眉:“敢问嫂子可知扬州谁任府尹。”
  老大娘摇头:“不知扬州现在谁任府尹,不过老身倒是知道扬州的巡盐御史是谁!”
  季言之:“是谁?”
  “我那二儿媳妇出嫁之前,曾经是林家老太太身边伺候的三等丫鬟。”老大娘笑眯眯的道:“所以老身这才知道林家老爷官拜扬州巡盐御史。”
  “多谢老婶子相告。”
  想知道的都差不多知道了,季言之也不没继续问,并且收了老沉的表象,像个真正孩子一样,开始认真的吃饭。当天夜里,季言之借宿宿在了老大娘家。第二天一早,季言之起来之后,稍作收拾便准备告辞离开。
  老大娘拦住了季言之。
  “好哥儿一个人上路,不是让老身担忧吗。如哥儿不嫌弃,不如让老身的儿子送送你。”
  季言之迟疑:“这,会不会耽误大娘一家子的农活儿。”
  “不碍的不碍的,才半天的功夫说什么耽误哦!”老大娘摆摆手,笑容可掬的道:“正好老身也要吩咐老二家的买些针头线脑的回来,索性他们两口子就陪好哥儿一起去市里可否。”
  季言之不再推迟,俯身作揖道:“那就多谢老大娘,也麻烦张二哥、二嫂子。”
  张家小二那张风吹日晒得黝黑的脸颊闪过潮红,连连摆手道。“顺手的事,顺手的事。”
  村里正家有牛车,正好张家小二与村里正家沾亲带故,便去借了牛车,载着季言之和他的媳妇出了村子沿官道往扬州城走去。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当你真正站在扬州城外的时候,才知道什么是柳絮如烟、繁花似锦的阳春三月。
  季言之看着古朴高耸的城池,感慨万千。因为在下了牛车踏足实地的那一瞬间,季言之心中突然有了一种,他在扬州住好很久,最起码好几年的预感。
  这种感觉来得莫名其妙,让季言之顿时陷入了短暂的深思。
  就在这时,张小二家的突然开口:“小哥儿打算去往哪家客栈投宿,等会归家妾也好跟婆婆交待。”
  季言之回过神,看似从衣袖里,实则从空间里摸出一枚做工精湛的金叶子,很郑重的道谢道。“听说扬州的居缘楼很出名,我便在居缘楼的周遭客栈投宿。”
  季言之鼓着肥嘟嘟的脸颊,很是老沉的向张小二和他家媳妇鞠躬作揖,便往城里走去。
  张小二家的瞧了瞧手中那枚做工精湛的金叶子,很是喜欢的收了起来。“这小哥儿的身世一定不简单,居然拿上好的金子烙成了金叶子,还随意送人。当初我伺候的老夫人家虽然富贵,但最多赏赐银裸子,金瓜子那是想也别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