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言之闻言头也没抬,继续将刻录并且上色的一页竹简摊着放置到了阴凉通风处。这时候,为了避免焦母尴尬,刘兰芝好心的开口解释了一下。“母亲都是乡里乡亲,夫君多给,也是为了焦家的好名声。”
焦母蠕动嘴巴,到底没有再说什么泄气话。
她看向了刘兰芝,语气居然不是阴阳怪气,而是挺平和的说:“今晚吃什么。”
“母亲想吃什么?”刘兰芝好言好语的问。
“随便。”焦母甩下这样的话,随后又补充道:“只要烂软的食物就成了。”她的牙不太好,吃硬的东西不是要了她的老命吗。
焦母顿了顿,又道:“我新买了一架织布机,明天你也将你用惯的那架织布机搬到正院来,平日里你我婆媳就在前院纺纱织布,也免得打扰了大郎看书做大事。”
刘兰芝应了一声好,便去了厨房忙碌。中午时候,刘兰芝曾倒了一粗瓷大碗的黄豆去了村尾那家擅做豆腐的,换了几块豆腐。刚好打点卤水加小葱拌着吃。再煮了一锅猪肉,加几块豆腐。配以姜蒜花椒以及芥末,吃起来倒别有一番风味。嗯,至少吃得季言之是特别想念辣椒。
不过这一世,季言之没有将空间里存放的各种农作物蔬菜种子拿出来的意思。
没别的意思,这世的他不像上一世为帝王掌控江山,整个天下都是他的。这一世的季言之不过是一小世家子弟,俗称乡绅土豪。
该讲究的是随遇而安,而不是使劲全力搏一世功名,所以献出改良的造纸术已经足够他有名声建立书院,护住上溪山庄的百姓,他干什么要献出各种农作物蔬菜种子,来让二三十年后会到来的乱世变得更加的残酷,让诸多世家多了囤粮待价而沽的筹码?
要知道作为臣子进献东西,也是要讲究时候的。
当盛世而为,而不是乱世给出。
季言之抬头看了看天色,在焦母难得有心帮着刘兰芝收捡碗筷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一件事。好像有一种辣椒,嗯,好像就叫辣椒叶,是可以当做时令蔬菜,也可以用作调味料食用的。
“唔,今天上山好像看到了,要不明天先不忙着剐树皮造纸,而是上山‘寻宝’?”
芥末虽然挺不错的,但太呛鼻了,少吃无所谓,但吃的次数多了,总觉得会变身成为芥末精,所以还是想方设法改善生活吧!
季言之随即重重点头,当下就做了决定。
第221章 孔雀东南飞(10)
又是一夜无梦, 第二天,季言之心中因为想着事情,难得起了一回早。吃过粗茶淡饭, 便穿着深褐色的书生长袍,幽幽的又往山上跑。
山上果然有只长叶子, 不长辣椒的辣椒叶。
很多,和野草混杂在一起,几乎到处都是。
季言之想了想, 干脆拿出匕首,连根带土的挖了不少的辣椒叶苗。
一些存放进了空间, 一些季言之则找了一些芦蔓草, 简单编织成网兜装上。
雨后天晴, 春日里,不光有春笋冒出,还有不少的蘑菇。
除了春笋以外, 像什么黑木耳、银耳、蘑菇之类的山珍, 很多, 基本上都没有被人采集过。上溪山庄的村民不吃它们, 估计是有人吃了毒蘑菇中过毒, 又无法分辨满山遍野生长的蘑菇哪个有毒或没毒, 所以也就无人再采集。
季言之单手拎着装满了辣椒叶的简单草网兜,继续闲逛着,恰好遇到几个梳着朝天揪, 穿着短衫短裤,大概年龄在六七岁左右的孩童。
“先生好。”孩童们彬彬有礼的给季言之问好,这是过去对读书人的尊敬。
“好。”
季言之笑呵呵的,脾气十分好的问:“你们上山来拾柴?”
几个小童纷纷点头, “先生上山来是寻野菜吗?”有的还说,季言之寻的野菜辣嘴,不好吃,等他们寻了其他野菜,就给季言之送去。
季言之想了想,没有拒绝几个小童的好意,却道:“我来教你们辨别如何采集蘑菇吧……颜色鲜艳的有毒,颜色黯淡,白色或者青灰色的蘑菇可以食用……”
季言之兴致勃勃的带着村里的几个小童辨别雨后山里,漫山遍野穿出来的蘑菇。
几个小童只带了捆绑木柴的绳索,季言之就扯了不少的芦蔓草,编织了好几个简单的草网兜,让几个小童每人,包括他都带了一网兜的蘑菇回家。
至于怎么吃,季言之已经告诉了几个小童,这蘑菇即使洗干净用水煮放少许盐,味道都特别的鲜美。所以归家以后,几个小童就噼里啪啦缠着家人,让父母将刚刚采集的新鲜蘑菇用水加少许粗盐煮了。很快几个小童家里都飘荡着鲜香气味儿。
这是村里百姓对于读书人的天然信任,所以才听了几个小童的叽叽喳喳,将蘑菇给煮了。果不其然,新鲜采集的蘑菇就和季言之所说的那样,鲜美无比,随后几个小童的家人就根据季言之教导的哪些蘑菇有毒,哪些蘑菇无毒的见天往山上转悠。
一时之间,村里兴起了吃蘑菇的风潮。而这个时候,季言之已经投入了造纸中,表面上看起来一刻也不得闲。
其实关于造纸,季言之已经做过很多次了,轻车熟路。问题是,每次做的时候都是不同人的身份。这就涉及到了一个问题,就是季言之每回造纸在外人看来都应该是初次,对于真理的探索,而不是熟练的做出……
季言之想了想,干脆就叫了还是半大小伙儿的堂弟,给他打下手。
说起来,季言之这一世的年龄并不大,十八岁的时候,娶了十七岁的刘兰芝,如今三年多过去,季言之如今还不到二十二。在后世,二十二岁的年龄,有的还在上大学,有的还一团孩子气。而在古代,则都已经开始承担一个家庭的责任了。
比如说焦仲卿,又比如说……
有两个堂弟帮忙,‘进展’变得很快,不过数月,第一张洁白如雪的纸张就已经面世了。季言之继续制作,然后抄录一本老子的《道德经》加上几百张洁白如雪、韧性也很好的白纸和造纸配方,带上两名堂弟,豪不遮掩大大方方的入洛阳,将其献给了还在位的皇帝——汉恒帝。
相比于昏庸荒淫,公开卖官卖爵的汉灵帝刘宏,汉恒帝还算不错。对于季言之所献出之物,龙心大悦,当即在殿上询问季言之想要什么赏赐。
按照一般读书人的逻辑,自然是加官进爵,但是季言之不一样。他悠然一笑,回答道:“草民想在家乡开一家书院,只是家中藏书不多,用竹简刻录书籍太费时间,用蔡侯纸有太贵,所以草民才挖空心思,以蔡侯纸为基经过反复实验做出了韧性很好的雪纸。圣上圣明,可否容草民用这雪纸抄录宫中藏书,好为开书院育才之事做充足的准备。”
季言之这席话,说得十分坦荡荡,将自己对宫中各类珍贵藏书的窥探之意表现得明明白白。而鉴于季言之这份坦诚,汉恒帝还真的不好拒绝,所以大方的給了季言之能够自由进出禁宫的腰牌,允他只有抄录宫中藏书。
季言之就此在洛阳住下,随后不久,回了一趟老家,又回来继续帮衬季言之的两位堂弟带回来一件喜事,刘兰芝在季言之走后不久,就查出了身子。
由于焦母喜欢刻薄儿媳的行为已经在族中长老们那儿挂了名,族中长老们对于焦仲卿(季言之)这越来越有出息,还想创建书院,教育族人之时顺便教育其他人的长房嫡孙,那叫一个满意。
要说唯一不满意的一点儿,就是焦仲卿(季言之)目前无子嗣。
这刘兰芝进门四年,才有了身孕,族中长老们可不得紧张起来嘛,特别是焦仲卿(季言之)带着两名堂弟前往洛阳办大事的时候,族中长老们就更加紧张了,唯恐焦母性子又左,在刘兰芝有了身孕的情况下磋磨刘兰芝。干脆就让焦二叔妻子,二婶住进焦(大)家,‘帮’着焦母一起照顾孕吐很厉害的刘兰芝,这样也能让远在洛阳的焦仲卿(季言之)放心一点。
别说,季言之从两位堂弟口中听说这件事后,还真的挺放心的。
“长老们这个决定做得不错,非是我这做儿子的,喜欢议论生母,实在是,母亲的性子太左了。”季言之叹息着道。
两堂弟一起点头,可不是嘛。他们大伯娘的性子真的是……挺一言难尽的,不是说她不好,她对大堂哥这唯一的儿子还是挺好的,就是有时候做事情特别的小家子气,如今大堂嫂好不容易有孕,为了未来小侄儿/小侄女被大伯娘作死,可不得要请算是大伯娘克星的他们亲妈出面吗。
“大堂哥,现在家里事了,当更加努力抄书了。”
“嗯,你们也来。这样速度快点。”
俩堂弟也是读书识字的,有他们加入,很快就有选择性的抄录了一本本宫廷藏书,基本上都是各类、比如说法家、道家、医家、特别是儒家典籍。这样浩大的抄书工程,即使季言之和俩堂弟的抄书动作很快,也基本耗时差不多一年多的时间。而那时,长子焦峎也已经出生好几个月了。
而与前往洛阳,轻车简行没带多少行李不同的是,这回返乡开书院,季言之一行三人浩浩荡荡的带回一马车的书籍。这些书籍都是在宫里抄录的藏书,将作为上溪书院的镇店之宝的存在。
至于上溪书院,在季言之带着俩堂弟入洛阳献造纸术的时候,已经由身为村里正的焦氏长辈出面督造,如今已经落成,就等着季言之这位书院院长回来,正式开校。
而季言之回来以后,选了一个黄道吉日,上溪书院就开校了。
最开始上溪书院,招收的都是焦氏一族的族人以及上溪村其他未成年孩童。不过随着季言之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博学显露出来,上溪书院越发声名远播后,慢慢地庐州郡、甚至周边其他州郡都有若干求学若渴的学子拜入了上溪书院。
这和季言之提倡的有教无类有关。季言之身为不知道穿越了多少世的后世人,眼光自然不像当代人局限在世家与寒门之分。世家掌握绝大部分的资源所以人才辈出,而寒门往往要通过数倍的努力,才能出人头地。君不见三国时代,就是如此的。
身处东汉末年,季言之其实并没有想过改变历史的。因为到了真正乱起的东汉末诸侯争霸时期,季言之已经花甲之年。只是这世间是有蝴蝶效应这个说法的,在就是无形的改变。
上溪书院开办后,季言之就沉迷于养娃,兼教书育人。
他和刘兰芝夫妻一辈子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所生子嗣三儿一女除了长子焦峎以外,性格温和稳重喜好文事外,其余的包括在将近四十岁时所生下的小女儿焦糖都是喜好舞枪弄棍的。
而且最最让晚年的季言之想不到的是,小女儿焦糖成年之后偷偷摸摸跑去颍州,美其名曰游历一圈,就给自己绑架回来一位夫婿,姓戏字志才。
季言之:“……”
那么能,你咋不把鬼才郭嘉给绑回来,给我做女婿呢!
第222章 五代十国搞建设(01)
残阳若血, 原本该是宁静幽然的小村落处处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儿。
上空几只秃鹫盘旋,似乎对村子里满地的尸体垂涎不已,久久盘旋不去。
就在此时, 几具尸体压着的地方动了动,很快,一名浑身是血,年龄大概在十五六岁的少年郎挣扎着从尸体堆里爬了出来。
少年郎眼神茫然的环顾周围。
他的视线落在了几具暴露在阳光之下, 已经覆盖了不少苍蝇飞虫的尸体上。
尸体上布满了箭头, 有的还插着断了柄的长枪。
隐隐约约, 少年郎也就是季言之, 甚至能听到远处传来了撕杀呐喊声。或许,附近又有村落被贼子还要凶残朝廷官兵洗劫一空。
季言之刚刚抵达这方位面世界, 却因为附身的身体已经死了多时, 记忆消散了大半,以至于他到现在还茫然甚至无措,所处的时代到底是什么, 但终归不是和平, 而是纷乱的古代。
季言之低头看了看沾满了血迹,甚至已经凝结成块的衣衫, 刚准备取出空间里存放着的干净衣衫换上,就发现他的身体上其实也插了不下于数目二的箭矢。
——特么, 怪不得他附身的时候,尸体已经开始僵硬了, 三根箭矢根根插在致命的部位, 没有当场毙命都算是上天垂怜。
季言之晒然一笑,可神色却说不出的阴冷,让人看着就会忍不住心生胆寒。
“真是…讨厌, 别让我查出是谁洗劫了村子,不然…呵!!!”
季言之先是从空间里摸出一枚能够快速恢复的丹药放进嘴巴里含着,然后单手握住箭矢,根根快速的拔起。血肉翻滚间,季言之额头已经被冷汗浸湿。
季言之伸手快速的点了身体几处止血的穴道,然后用衣袖抹抹额头的汗水。
此时红色残阳依然照耀着已经被鲜血染成红色的土地,耀得人睁不开眼睛。
微风开始吹拂,就好像有无数惨死的亡灵在怒吼咆哮。
“十七郎!”
惊惶失措的声音从村外响起,一道身影随之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季言之转而看向她,很过了一会儿,才恍惚回忆起这是他嫁给山中猎户的族姐,十三娘。
“十三姐。”
季言之没有换下身上到处都是凝结成块血迹的粗布麻衣,整个人就像血池里捞出来的一样,看起来格外的恐怖可怕。
十三娘却不觉得可怕,昨晚上战鼓鸣鸣、呐喊声声,她虽然因为嫁到山上猎户家,因而躲过一劫,但整晚都是胆颤心惊,惶恐不安。好不容易挨到天明,求得丈夫首肯,这才跑回了娘家……
没想到,整个村子的人……
十三娘嚎嚎大哭了起来。
“十七郎,阿翁他们是不是……”
季言之双目茫然的扫了十三娘一眼,尸首遍地,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吗。整个村子三百六十九户,老弱加起来将近一万余口人,活口只剩下他以及前不久刚刚嫁与山中猎户的十三娘。
“十三姐莫哭。”季言之舔了舔干涩的唇瓣,“叫上姐夫帮忙,咱们姐弟送阿翁他们和乡亲们最后一程。”
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多的秃鹫飞来,在村子上空盘旋久久不肯离去。十三娘的丈夫,那位身上应该带着鲜卑血脉,看起来高高壮壮,有一手很不错箭术的壮汉,开始帮忙搬运尸体,集中一起,搭上木柴用火焚烧。
火光冲天下,漫天的肉香味夹杂着尸臭味儿扑面而来。
十三娘又哭得撕心裂肺,悲痛不能自已。
季言之面无表情,看起来还好,只是那紧紧抿住的薄唇透露出思绪的不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