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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快穿]逆袭成男神 > [快穿]逆袭成男神 第394节
  吃过午饭,消息一会儿,催促上工的号子响了起来。
  季言之扛着锄头出了门,季萝莉这回没跟着,就在家里玩耍,所以季言之走的时候,将院门栓上,并且严肃告诉季萝莉,除了他以外,不管谁来敲门,都不要开门。
  季萝莉乖巧的应了一声,季言之便放心大胆的出门上工。结果临近黄昏,扛着锄头回来,季言之打开院门,看到院子里活蹦乱跳的兔子陷入了沉思。
  “兔兔怎么来的?”季言之若有所思的问。
  季萝莉笑得格外欢畅的说:“自己跑来的。”
  季言之:好像闺女的锦鲤运越来越浓厚了!
  蓦然想起今儿早上刘香兰慌慌张张的将她的宝贝孙女,金大山家团宠金鲤带到县城看病,季言之瞬间明悟。怎么说呢,原本粗壮的金手指——鲤鱼精被一分为三。
  季言之忽略不计,他的气运滔天,分成了三份其中三分之一的锦鲤运对于他来说,只是锦上添花。
  而不管是土著妞一个的季萝莉,还是穿越而来两辈子都吞噬了鲤鱼精魂魄的金鲤,气运本身就属于普普通通。两孩子,一人吃了鲤鱼精的肉,一人吞噬了鲤鱼精的魂魄,原本不咋的气运顿时远超常人,而且估计有点儿相生相克。
  金鲤不好,季萝莉的锦鲤运就要强盛一点儿,反之亦然。
  人嘛,都有亲疏远近。相对于团宠女猪脚,季言之肯定全然疼爱自己的闺女,说句冷酷无情的话,如果因为吃了锦鲤肉的关系,导致和吞噬了锦鲤精相克,如同绝对甜宠文中女主与女配天然对立的关系的话,季言之……
  嗯,说直接弄死太残忍了,而且容易造成位面世界的不稳定,被小天道拿来顶缸,成为世界支柱。
  如果相互避开,各自安好,季言之不会做什么,但是一旦女主、女配天然对立天然互相厌恶,女主觉得女配抢了风头特意针对的话,季言之还是会选择让女主死得有节奏感,毕竟他季大佬,从来都是偏心得理所当然。
  “兔兔自己跑来的?”季言之伸手拎起院中跑来跑去,别提有多自在的兔子,掂了掂,发现还挺沉的,便笑着来了一句:“挺肥的。”
  季萝莉小脑袋点得很慌。“兔兔肥,一定很好吃!”
  季言之:“……”
  季言之:“这只兔兔不能吃。”
  季萝莉歪着脑袋,很不解看着季言之,无声询问为什么。
  “这只兔兔有了小宝宝,我们养着它,要不了一个月就可以生一窝小兔兔,我们好好把小兔兔养大,就能……”
  季萝莉口水都流了出来,很高兴的抢话:“就能收获一锅的兔肉肉,好吃,爸爸,我们好好养兔兔。”
  这话挺有兔兔那么可爱,肯定要吃的内味儿。
  “好,好好养兔兔。”
  季言之笑笑。拎着兔子先装进竹筐子里,现在忙着修水渠挖排水沟,根本没多少时间做专门养兔子的笼子,只能暂时养在竹筐子里。不过兔子好养,每天喂点草,不用像猪鸡羊那样伺候精细,就能很快长大。兔子好像四十来天,就可以生一窝吧。
  季言之看着竹筐子待着的兔子,陷入了沉思。要不,趁着天黑闺女睡觉的时候,溜进山里再抓一只公兔子,不为什么,纯粹就是怕这只有了宝宝的母兔子孤单,给它寻个伴儿。
  打定主意,季言之便进厨房点上煤油灯开始做饭,晚饭是早上蒸的那锅中午也没吃完的剩米饭煮的稀饭,菜则是冬天里腌制的腊鱼。季言之将腊鱼切成块儿,放进石锅里加水和土豆一起蒸,这样腊鱼的咸香味儿蒸进了土豆里,而有些偏咸的腊鱼味道也淡了少许。
  再加上一盘腌制了有三天的泡菜,配上稀饭吃爽口又开胃。整整半石锅的稀饭,加上一大盘腊鱼蒸土豆、一盘酸辣泡菜,父女俩全都一扫而空。当然了,季萝莉还小,哪怕再能吃,也不过一碗饭,食量对比季言之来说,小得忽略不计。
  而季言之之所以那么能吃,除了油水因为忌讳相对吃得少外,更大的原因还是在于,季言之卖的是力气活儿。庄户汉子,开地种庄稼,卖的是力气,这不吃饱,自然也就干不了啥。
  对于吃这方面,季言之不会像原主那样顾虑重重亏了自己而肥了外边的崽种,肯定优先考虑自己和闺女吃饱穿暖。只不过还是那句话,不敢吃得太好,就只能吃饱。
  吃过晚饭,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季言之烧了热水,依然先给闺女慢悠悠的洗了个热水澡,自己是随便潦草的冲了一下身子,然后就上床睡觉。
  这个时候,已经临近晚上九点左右。
  以往的话,季萝莉早就沾床就睡熟了。但是这回,季萝莉精神十分好的在床上像条毛毛虫,拱来拱去。
  “宝贝儿还不睡?”季言之双手枕着脑袋,倚靠在床铺上,笑眯眯的季.毛毛虫.萝莉。
  “睡不着觉觉鸭!”
  季萝莉从毛毯里钻出个脑袋,红彤彤的,就好像最香甜的红富士苹果,惹人喜爱。
  “怎么会睡不着觉觉?”季言之充满童趣的问季萝莉:“宝贝儿能否告诉粑粑,宝宝在想什么,才睡不着觉觉。”
  季萝莉伸出两只胖乎乎的小手,趴在床上,托着圆乎乎的脑袋,陷入了思索之中。
  “想吃鱼鱼,兔兔,还有猪猪。”说着季萝莉吸溜了一下口水,声音中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季萝莉继续娇娇软软的说道:“爸爸,宝宝好希望一睁眼,院子里就能下鱼鱼哦!”
  季言之:“……”
  这个梦想很可爱,但是实现嘛,就有点儿吓人,最起码季言之不会为了哄孩子,花费一晚上的时间捕鱼,就为了给孩子看‘天上下鱼’的神奇场景。
  第457章 锦鲤闺女三岁半(11)
  “乖乖睡觉, 睡着了梦里面什么都有。”季言之笑着哄闺女睡觉。
  季萝莉又把脑袋钻回了毛毯里,拱来拱去。
  “宝宝睡不着,真的睡不着鸭!”季萝莉娇娇软软的说。
  季言之知道季萝莉的德性, 一般她这样子撒娇, 不到一分钟就会睡熟。果不其然,季言之笑着轻数‘一二三’,还没数到十, 季萝莉整个身体全藏在毛毯里, 打起了小呼噜。
  季言之轻笑了起来, 很温柔的将季萝莉从毛毯里抱了出来,放在靠里的枕头上,重新盖上厚厚的毛毯,随后自己也阖上眼睛, 步入了梦乡。一夜无梦。早上起来一打开房间里,季言之就被满院子大大小小,品种还不同的鱼给惊呆了。
  “卧槽!”季言之揉了一把脸, 无比怀疑昨晚上闺女被他那句‘梦里什么都有’的话语忽悠住了,然后一晚上做的梦,梦里面都是下鱼鱼。
  得了,这是他自个儿造的孽, 先将这满院子的大鱼小鱼捡到箩筐, 放进地窖里藏好,等晚上回来收拾。
  季言之速度很快,赶在季萝莉起床之前,就把满院子大大小小、品种不同的鱼都给捡到箩筐里, 搬进了地窖里, 顺便还把早饭做了。
  是鲜鱼粥, 自然是拿‘从天而掉’,掉了季家满院子的鱼,去除鱼刺片成片儿做的。
  味道很香,馋得季萝莉像闻到腥味儿的猫咪一样,一起来就围着灶台打转转。
  “爸爸,昨晚上宝宝梦到好多鱼鱼哦!”
  季萝莉伸出两只胖乎乎的小手,对着季言之比划。对于昨晚上做梦天上下鱼,今早就捡回的事情,一点儿也不吃惊,反而觉得她的爸爸什么都知道,简直不要太厉害,完全不明白昨儿季言之之所以说‘睡着了梦里面什么都有’的话,是为了哄她睡觉。
  季言之先给季萝莉舀了大半碗鲜鱼粥。
  季萝莉拿着木勺,呼呼吹了吹,就迫不及待的舀了一大勺鲜鱼粥,往嘴巴里塞。很烫,不过季萝莉好像没什么反应似的,嗷呜着又舀了一大勺子吃下。
  季言之又拿了一个木碗舀了半碗鲜鱼粥,放在一旁凉着,这才开始舀属于自己的鲜鱼粥,就着现捞现随便切了几刀的咸菜快速的吃了起来。而刚刚吃完,提醒村里人该上工的哨子被吹响。
  季言之将碗筷放进锅里,放水泡着,然后不知道从哪儿找出一个小小巧巧,特意涂成军绿色的儿童水壶,给季萝莉背上。
  “今儿宝宝,就用这个喝水。”
  季萝莉喜欢爸爸像变魔术一样变出来的儿童水壶,忙不迭的点头,甚至还故意板着肉嘟嘟的小脸,还严肃的表示自己会保护好爸爸给她的水壶,不会被坏蛋抢走。
  “坏蛋要是敢抢宝宝的东西,宝宝鲨了他!”
  “嗯???”
  季言之随口应了一句,然后牵着季萝莉扛上锄头准备出门的时候,突然觉得不对。
  鲨了……
  他记得他好像没有在闺女面前说打打杀杀的话啊。怎么闺女动不动,呸,是突然来了一句‘抢东西,鲨了他’的话。
  季言之抽了抽嘴巴,不过什么话都没说,直接把院门锁了,牵着闺女扛着锄头就去上工。
  到了已经快修了一半的水渠旁,季言之让季萝莉带着军绿色的儿童水壶到一旁儿玩,就开始用锄头挖起沟渠。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左右吧,金贵生打着哈欠,慢悠悠的来了。
  “昨晚上,咱老金家可叫一个热闹。”见季言之没有理会他的意思,金贵生主动凑过来唠嗑。“俺那老婶,就刘香兰昨天晚上回来,在我家又哭又闹的,说是俺家腊梅跑到她家,惹得她孙女得了病,去医院起码花了好几块钱,让俺家赔,可把俺娘气得够呛,说俺大伯娶了这么一个玩意儿,弄得老金家鸡犬不宁的。”
  季言之眼睛闪了闪,对于金贵生家发生的事儿,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刘婶子家的孙女,好像叫金鲤吧。”季言之假装好奇的问:“她生了什么病?”
  “感冒。”金贵生挠挠脑袋,突然压低声音道:“这事儿吧,我仔细想了想,也不怪俺那老婶怪罪腊梅。腊梅那妮子,不知道怎么回事,跑去掀小鲤儿盖的被子,几个月大的孩子多金贵啊。冷不丁生了病,依着老婶对小鲤子的宠爱,可不得怪罪到腊梅身上,让俺家赔医药费吗?”
  季言之:“……所以,你跟我抱怨了一通,有什么作用?”
  就事论事,虽然她对极力劝导刘彩娥改嫁的刘香兰没什么好感,但在金鲤生病的事情上,并没有觉得刘香兰不顾亲戚的面子,让金队长家赔医药费有什么不对。
  换做他,估计也会对金腊梅没什么好脸,记得金腊梅也有五岁了吧,穷人孩子早当家,村里的孩子更是如此,开春乍暖还寒,大人有时候都尚觉得有些凉,何况是几个月大的孩子。
  更别说,金腊梅‘收拾’的金鲤,还是刘香兰的心肝肉儿。依着刘香兰泼辣、无事都要搅三分的性格,能饶了金腊梅才怪。哪怕是亲戚,刘香兰也要剐下一层皮。
  季言之扯扯嘴巴,敷衍的笑了笑。“我住在村尾,除了我之外,可没有其他人家。”意思是说,老金家闹得再欢,哪怕是杀人,住在村尾的季言之也不太听得到。更深层的意思则是,老子听到了也不会管,最多事后多烧几柱香,祝福早死早超生。
  这两层含义,依着金贵生的智商,肯定听不明白。这不,一听季言之这么说,金贵生点头就道:“的确,村尾除了你家,根本没其他的人烟,没听到村头的动静,一点也不奇怪。”
  “赶紧干活吧。”
  季言之捞起搭在肩头的毛巾擦了一把汗,就没再理会叽叽喳喳,每天都好像有说不完话的金贵生,埋头干起了活儿。
  挖水渠排水沟的工作大概持续了一周,一周过后,便是春耕播种,又是忙忙碌碌了半个月。
  别以为春耕播种施肥过后,地里刨食的农民就能空闲下来。
  像什么定期除草,育肥,打猪草都是活儿,而且还是相对比较轻松的活儿,一般都是有关系,比如说村干部的亲戚。像季言之这种成分不好的以及下乡插队的知青们,那是想都别想。
  季言之也从来没有想过这种活儿,能够落在自己的身上。
  春耕播种结束后,季言之就把分的三分自留地开垦出来,种上应急的蔬菜。
  两三天的功夫,忙碌完后,季言之便开始见天的往山上跑。有时带着山货回来,有时拎上一两只野鸡,总之很少有空手而回的时候。
  除了他以外,金大山一家运气也是贼好。这种运气好,不是像季言之的福运滔天,也不是季萝莉那样的心想事成。而是,怎么说呢,金大山家唯一能够心想事成的是金鲤。
  吞噬了想夺舍的鲤鱼精的金鲤运气贼好,好到什么程度呢。哪怕她还小,目前只是几个月大的婴儿,只要金家的人不管是谁,抱着她出门,准会遇到好事。
  最最离奇的是,那回刘香兰抱着金鲤就在家门口附近溜达,随意说了一句家里好久没吃肉了,下一刻就有一只笨兔子突然出现,当着刘香兰的面儿,往她家院墙上撞。
  刘香兰那叫一个目瞪口呆,随后又实验了几回,验证她家的小乖乖真的是天生福宝后,那是巴心巴肝儿的疼爱,几个儿女包括她家金大山,那是都不放在眼里了。
  扯这么多,不是想说金鲤团宠的幸福人生,而是说有金鲤在,金大山家时不时就能吃到肉,季言之这种明面上一月偶尔才能吃上两三回肉的,一点儿也不惹人注意。
  除了季萝莉一天天变得圆乎乎的身材,才能显露出季言之开的伙食有多好,或者说营养均衡。
  这天,季言之惯常出门,季萝莉依然跟着。父女俩刚出门,走了没多久,就碰到了抱着金鲤在山外围捡拾柴火挖野菜的地段溜圈子。
  坐在季言之肩头上的季萝莉一脸好奇看了看,直到季言之带着她走远了,才支支吾吾不怎么好意思的跟季言之说悄悄话。
  “爸爸。”季萝莉一直喊,棉花糖一样软绵绵的。
  季言之:“??怎么了闺女?”
  “宝宝突然觉得宝宝不是个好孩子。”季萝莉一本正经的说道。
  “怎么会这么觉得?”季言之很诧异的问。
  季萝莉嘟着嘴巴,哼哼唧唧,过了好一会儿才说。
  “宝宝不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