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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重回九零 > 重回九零 第1节
  《重回九零》
  作者:怀愫
  作品简评:
  家庭主妇林文珺上辈子生活富足,但并不幸福,重回九十年代,把握机遇,再走人生路,弥补遗憾。文中通过细腻温情的笔触,将人设刻画得真实鲜活,对人情描写极富烟火气,故事走向积极励志,各个女性人物的故事穿插在主线故事之中,引人思考,女性究竟是回归家庭还是实现自我?作品文笔流畅,节奏松紧有度,情节引人入胜,具有很强的现实代入感,更从侧面描绘出了90年代发展变革,和小人物的悲欢喜乐,值得细细品味。
  第1章
  1995年
  怀愫/文
  林文珺迷迷糊糊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简陋的房间里,身下是几十年前用的老式竹席,身上盖着大红毛巾毯。
  花色越看越熟悉,这不是她结婚那年买的吗?
  用了几十年,搬过好多次家,早就扔掉了。
  林文珺恍然想起自己闭眼前正躺在手术台上。
  医生给她做胆囊小手术,儿子在外地读书,两个女儿守在病房里,丈夫来看了一眼,就又走了,说有事要忙。
  有什么事要忙?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林文珺早年操劳,又不知保养,身上动过许多次小手术。
  每次手术,身边陪的只有儿女,丈夫总是来看一眼,转身又去忙,哪有什么好忙的?他就是舍不得在她身上花一点时间。
  她坐在病床上等护工来推,忍不住跟女儿感叹:“这辈子,也不知道嫁了个什么人。”
  林文珺住的是vip病房,有床有沙发还有电视冰箱,条件算是好了,可她脸上是无法修饰的疲惫苍老。
  二女儿江媛劝她:“爸爸就是这样。”
  大女儿江宁陪着她,手边还放着电脑,等林文珺进去手术,她还得继续工作,她跟妹妹说:“小时候爸爸才不这样。”
  林文珺因为这句话,一直到躺在手术室里,还在回想过去。
  是啊,丈夫以前才不是这样的。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就变了。
  他刚刚有了点小钱的时候,就会带她带女儿去买衣服,还给她买包买化妆品,两人之间也总是有很多话说。
  是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就再没话讲了呢?
  眼睛一睁,林文珺回到九五年。
  屋里闷得像蒸笼,电风扇吱呀吱呀的转着,大女儿睡在她身边,呼呼睡得正香,小脸上满是汗。
  林文珺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回到了二十五年前,她快要三十二岁的这一年。
  这个时候她们一家还住在租来的房子里,一间屋子用大衣柜当半隔断,隔出卧室和饭厅。
  卧室里一张大床一张小床,电视机和五斗橱并排放在饭厅,烧饭的灶台搭在外面的过道里,整个房间一眼就看到底了。
  林文珺住了十几年的大别墅,突然回到起步时住的一居室,整个人都懵了。
  江宁醒了,她坐起来揉揉眼睛,圆嘟嘟的脸上还带着睡痕,一醒就依偎到林文珺胳膊上,声音含糊不清:“妈妈,我想吃冰淇淋。”
  难道是在做梦?
  林文珺答应一声,她站起来,迟疑着拉开五斗橱的抽屉,钱包果然在里面,她拿着硬币纸币,不知道该给女儿多少钱。
  江宁已经伸手过来,从钱包里拿了几个硬币,又问:“妈妈吃不吃?”
  林文珺年纪大了之后,一吃凉的就牙神经疼,已经很多年没在夏天痛痛快快吃冰西瓜冰淇淋了。
  “吃!妈妈吃冰砖。”她总觉得后来的冰砖,奶味不够足。
  江宁又拿了两块钱,自己套上小凉鞋跑出去,林文珺摸着肚皮,走到大衣柜前。
  镜子里的她穿着自己做的棉布睡裙,头发随意一扎,孕肚还没大起来,但整个人已经显得邋遢相了。
  她想起自己更年轻一些的时候,其实说年轻,也不过是几年前。
  二十多岁的林文珺是厂里的一枝花,她是棉纺厂里第一个穿起连衣长裙,高跟小皮鞋的女孩。
  她的工资都要交给林母,但她把夜班费全存下来,给自己买衣服买化妆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这才认识了江烨,两人刚恋爱的时候,他每天都骑着自行车到厂门口接她。
  二十三岁结婚,二十四岁生下大女儿,三十岁跟着丈夫江烨到海城来打拼,成了海飘。
  林文珺辞掉工作,成了家庭妇女,不再讲究打扮,只有回家过年的时候才舍得烫烫头发买买衣服。
  要衣锦回乡,要给亲戚们看,她过得好。
  所以她大多数漂亮的衣服全是冬装。
  江宁拿着冰淇淋跑回家,一开门就看见妈妈换了条裙子,头发也重新梳过了,用发夹夹起来。
  三十二岁的林文珺还有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只是换身衣服梳梳头发,人的精气神就显出来了。
  女儿江宁瞪圆了眼睛,她已经好久没看过妈妈这么打扮自己了。
  林文珺笑了:“妈妈以后在家里就这么穿,好吗?”
  江宁才刚八岁,她当然记得以前妈妈是多好看的。
  夏天的时候妈妈爱穿白皮鞋,鹅黄色浅绿色的连衣裙,要是穿长裙,那腰上还会束皮带,别人的妈妈都不像她妈妈这么时髦漂亮。
  可后来,妈妈就不打扮了。
  “好看!”江宁特别高兴,她把冰砖递给林文珺,母女俩一起分吃三色杯和冰砖,江宁用小勺子挖一口,送到林文珺嘴里。
  林文珺已经想不起来,跟女儿有这样的亲密是在什么时候了。
  儿子一出生,大女儿就被送到寄宿学校去,母女俩小时候的亲密时光一下溜走,再也没回来。
  等林文珺回神,大女儿早已经飞出门家。
  江宁不肯结婚,也不肯要孩子。
  林文珺想劝说女儿结婚,生个孩子:“你真的不结婚,不要小孩了?以后你老了谁来照顾你呢?”
  她每次谈起这个话题,女儿总是不愿意跟她多说,只说她在忙事业,现在不合适。
  直到有一次,江宁终于忍无可忍,跟她说了实话:“妈,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处理亲密关系,我想到要结婚要生孩子就特别害怕。”
  当头一棒,她过早的把女儿送走了,过早的把她推出去,也许女儿曾经向她伸手索要过母爱,但她一门心思都在儿子身上。
  从此女儿就什么喜怒哀乐都不再对她说了。
  江宁没有在她身上,看到婚姻好的一面。
  林文珺一口吃掉勺子上的冰淇淋,冰砖奶香味十足,是她记忆里的味道,但她舌苔发苦,喉咙哽住,她笑着对女儿说:“真好吃。”
  吃完冰淇淋,林文珺带着女儿,遁着旧时记忆出门,总要买菜吃饭。
  真的走出楼道,她才知道自己对以前的记有多么深刻。
  天这么热,家里连空调都没有,炒菜就在楼道里,又闷又呛人,想到一锅油腻,林文珺就忍不住反胃。
  家里雇了住家保姆,一日三餐都有人做好,林文珺身体不好之后,已经好几年没有自己动手做过饭了。
  她突然想到,这个时候她经常带女儿去吃汤包的,拉着女儿的手说:“我们今天去买几个熟菜吃好不好?”
  林文珺一向节俭,江烨其实已经有点小钱了,她反而比原来穷的时候要更节省,这是婚后过了几年苦日子,已经节俭成习惯了。
  江宁连连点头,她高兴坏了,今天的妈妈又漂亮又大方!
  林文珺带着女儿上街,从出租屋走到熟食店她就出了一身汗,买了几样熟食走过商场。
  从里面的透出来的冷风,吹得江宁小脸上露出陶醉的神情。
  林文珺捏捏女儿手:“走,我们买东西去。”
  夏天实在是难熬,丈夫每晚都很晚才回来,林文珺就会带着女儿出来散步,到商场里逛逛,蹭蹭冷气。
  但今天她们是进去购物的。
  林文珺一直没在保养上上心,她前两年跟着丈夫时常跑工地,风吹日晒,原来细嫩雪白的皮肤晒黑了就没再白回来。
  后来去开儿子的家长会,还有同学的妈妈以为她是儿子的外婆。
  明明比丈夫小两岁,可看起来比丈夫老了十岁。
  还是女儿江宁给她买的成套化妆品,这个液那个霜,一套要大几千块,她还总是舍不得用。
  女儿还问她:“妈,你那时候又不是没钱,爸爸都有钱了,你为什么舍不得买啊?”
  是有钱了,但她舍不得,总想存起来,等以后用,可是好年华一眨眼就过去了。
  今天就要买!
  现在的化妆品已经品种丰富,这里是居民区周边的百货公司,最贵的品牌只有羽西,档次再高点的要去南京路了。
  林文珺的裙子还不过时,站到柜台面前就有营业员上来招揽生意。
  她看了价格就说:“给我一套羽西。”
  95年时,人均消费水平已经不低了,但像林文珺这样,一口气买一套化妆品的还是少见。
  营业员并没有因为林文珺说普通话就轻视她,脸上笑开了花:“我们这种精华液效果老好的,你用完一瓶,保证年轻五岁哦。”
  林文珺只是笑一笑:“口红有什么色号?”
  营业员赶紧打开玻璃柜,从里面拿出几支口红,拧开圆管给林文珺试色。
  现在的口红色号还很少,能挑选的颜色只有几种。
  林文珺每种都涂在手背上试了试,女儿送过她几支,叫什么……豆沙色,说适合她的肤色。
  于是林文珺问:“有没有豆沙色的?”
  营业员想了想:“豆沙色?是不是暗玫瑰红啊?”她拿出一支,拧开来替林文珺试在嘴唇上,“豆沙色这个叫法倒还蛮洋气蛮别致的。”
  林文珺嘴唇一抿,果然比大红色适合她,显得整个人气色都好起来:“都替我包起来吧。”
  江宁扒在柜台边,一直盯着妈妈看,她觉得今天的妈妈跟平时都不一样,但今天的妈妈更好更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