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又目光灼灼地盯着苏青霓:“囡囡,后续的章节,你什么时候写出来啊?”
苏青霓呵呵笑了笑:“你明天给我送晚饭,我将第二章 和第三章给你看。”
苏青胜嘴巴大咧:“好。我明天亲自下厨,给你做你做喜欢吃的可乐鸡翅和乳鸽。”
“再加一个猪手汤。”苏青霓提要求。
苏青胜没有不答应,带着苏青霓写的手稿乐颠颠地走了。刚才他只是囫囵吞枣地看完了一遍,等回到家后,要重新的仔仔细细地再看一遍,反正时间充足,等明天报社开门了,才能去投稿。
第二天,苏青胜没有在家中的茶餐厅帮忙,带着苏青霓写的手稿去了报社。他有些小聪明,没有去那些大报社,而是从来餐厅吃饭的客人口中知晓了一家新开的报社,知道这些新开报社最需要投稿。苏青胜去了这家叫做《晨星日报》的报社,他的运气不错,在跟前台说是来投稿而且是小说投稿的时候,被正要进门的主编给听到了。
这位白主编正在为了报社上该发表哪一篇小说而发愁了。想要报纸吸引读者,除了更新更快地发表新闻外,就是要有一部精彩的小说来吸引人气。白主编之前拜访了好几位有名的小说家,想要跟他们约稿,给出的报酬可不少。但这些小说作者不看好新成立的报社,觉得在《晨星日报》这种新报纸上发表小说逼格太低,纷纷拒绝了。一些一开始没有拒绝的,也不过是借着这件事情向他们原本投稿的报社索要提高稿费。他们原本的报社答应了,他们自然就拒绝了《晨星日报》。
白主编跑了两个多月,一个约稿都没有弄到。也不是没有人直接投稿到报社来,但那些稿件的文笔太差,小说情节有些都照搬人家名小说家写过的小说情节。若是将这种小说放到报纸上,那是砸报社的招牌。他们创建《晨星日报》的目的是做最好的报纸做精品,而不是世面上那些二三流乃至不入流,只靠低俗小说和花边八卦吸引人的小报。
这一日,白主编出门约稿,又是失望而归。回来时听到有人来投稿,白主编死马当作活马医,不想放过一丝希望,亲自接待了苏青胜。
苏青胜对于自己能够得到主编的接待,实在有些受宠若惊,坐下后,赶紧将手稿拿出来,递交给了白主编。
白主编接过手稿,低头看起来。
他本来所抱希望不大的,但一看到内容,就被惊艳住了。
仙侠?仙侠!
哈哈,这个题材好!
这个作者实在是个天才。自从武侠这个题材开创出来后,众人就一直局限于武侠的范畴,怎么就不多想想,修仙也能够跟习武一样有侠的存在呢?
第三百零六章 饮食男女五
原来修仙也叫修真啊!修真修真,去伪存真!
修真分为四个大阶段十个层次。这其中的结丹期跟道家的金丹大道很有共同之处啊!
……
只看了开头对文中的一些设定,白主编就激动了。光这种新颖的设定,哪怕作者的文笔不是特别好,哪怕情节没有新意,这篇小说也会吸引很多读者了。
更何况,作者的文笔并不差,而故事情节……只看了第一章 ,白主编就欲罢不能。
白主编意犹未尽地抬起头,双眼发亮地盯着苏青胜问:“后面的章节呢?”
苏青胜挠了挠后脑勺,心中高兴,看来这件事情妥了。
“后面的,我妹妹还没有写出来。”苏青胜道,“不过她让我吃晚餐的时候去找她,她将今天写好的第二章 和第三章给我。”
“这小说不是你写的?”白主编看着苏青胜。也是哦,眼前的男人看着就不像能写小说的文人。
“是我妹妹写的。”苏青胜回答道,“我妹妹苏青霓如今受了伤,在医院中养伤,感觉到没有什么消遣,便开始写小说。但她并不确定自己的小说写的好不好,会不会有人看,便让我帮她到报社来投稿。”
“令妹是个才女,这小说写的很好,刊登出来后肯定会吸引很多读者。”白主编没有昧着良心地说小说不好看,从而进行压价。他想要结交小说的作者,与其结成长期合作的关系。能够写出一篇这么精彩的小说,肯定也能够写出第二篇、第三篇。他要将这位作者发展成为自家报社的专属作者,以后就不用再担心报纸上小说这一专栏了。
苏青胜给苏青霓松晚餐过来的时候,将白主编给带来了。白主编看了苏青霓写出来的第二章 和第三章,更坚定了交好苏青霓的想法。他与苏青霓签订了合同,给苏青霓的稿费超过新人作者的稿费,直接跟那些出名的小说作者差不多了。
白主编这是千金买马骨。苏青霓这这个人的人品和工作能力都比较看好,于是承诺了白主编,以后再写出了小说,还是交给《晨星日报》刊登。
白主编带走了小说的第二章 和第三章,害得苏青胜都没有看成。不过白主编说了,从明天开始就开始连载苏青霓的小说,苏青胜再忍个两三天,就能够从报纸上看到苏青霓写的第二三章了。
苏家其他人知晓苏青霓写小说赚钱了,惊讶无比。苏父苏母惊讶过后就是为女儿开心,女儿因为腿脚的问题连工作也没有了,他们其实很担心女儿的未来的。茶餐厅早就决定好是要大儿子继承的,他们能给女儿留些什么呢?那只能多存些钱给女儿了,再找个能够接受女儿的好男人,让女儿嫁了。
没想到女儿这么能干,不做空姐了,却成了小说家。小说家的社会地位可是比空姐高多了,而且听大儿子说,女儿写的小说能够换得许多稿费,只一天一掌的稿费,就比茶餐厅一天的营业额还要多。简直了……
女儿以后的生活不用他们担心了。便是女儿找不到好男人嫁了,便是她想做什么单身贵族,也不用担心她养不起自己。
苏青利终于忙完了案子,回到家后听到妹妹写了小说的事情,提出疑问:“真的是囡囡写的?不是她抢人家的功劳吧?”
苏青胜直接给自家弟弟一个白眼:“你这家伙是职业病发作,什么事情都要怀疑一番?不是囡囡写的小说,难道还是你跟我写的小说?又或者是阿爸和阿妈写的小说?”
“呃……”苏青利尬笑一下,“那啥,主要是囡囡忽然会写小说了,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囡囡读中学的时候文科可是学得最好的,写的作文还被老师表扬过。也就是囡囡的理科拖了后腿,她才没有考中大学。”苏父道。
女儿争气啊,他简直与有荣焉。他订了十分《晨星日报》放在自家茶餐厅中,给客人们免费观看。然后不经意地说出上面的小说是自己女儿写的,获得了客人们纷纷的赞扬和羡慕,让苏父可涨面子了。得意得尾巴都翘了起来。
苏青利挠挠头,询问自家亲妈:“老妈,前几天的《晨星日报》呢?拿来给我。我还没有看我家妹子的大作呢。”
苏母立刻回到房间拿出几张用文件袋装得好好的报纸来。这报纸上刊登的可是她女儿写的小说,当然要好好保存起来。苏青利也是知道这一点,才向亲妈讨要报纸看。
苏青利拿出最上面的报纸,找到小说那一版,开始看了起来。
这一看就一发不可收拾了,苏青利完全沉浸到剧情中,根本就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苏母催他去房间睡觉,他虽然回了房间,但只是换个地点继续看报纸。
苏青霓每一章写有一万五千多字,现在已经刊登了有十多章,差不多二三十万字。苏青利将所有的报纸看完,大半晚的时间多过去了,剩下半晚则是躺在床上睡不着,挠心挠肝地想着后续情节是什么,恨不能冲到医院去让自家妹子赶紧写更新。
第二天,苏青利顶着熊猫眼出现在苏家人面前,吓了苏家人一大跳。
“你昨天晚上去做贼了吗?”苏青胜道。
苏青利白了自家大哥一眼:“我是差佬。”
苏青胜也翻了个白眼:“不用总强调你的身份。你是差佬了不起啊?能像咱家囡囡那样赚大钱吗?”
苏青利被苏青胜噎得连翻白眼,苏母喝住两兄弟。
“一大早别斗嘴了,赶紧吃早餐,吃完早餐咱们去医院。”
“这么早就去医院?”苏青利惊讶,“茶餐厅不开门了吗?”
“开啊,你阿爸去茶餐厅,我们三个去医院接囡囡。”苏母道。
“接囡囡?囡囡今天出院?”
“是啊。你这个做二哥的成天忙碌,连自己妹妹出院的时间都忘记了。”苏母抱怨儿子。
苏青利挠了挠头:“那啥,我这不是真的忙吗?”
第三百零七章 饮食男女六
苏青霓被苏母和两个哥哥接回家。苏家的房间正好够一家人居住,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但房子的总体面积不大,每个房间的面积也很小。苏青霓的房间不到十平方米,里面只有一个小床和一个大衣柜,再又一张小桌子,其他就什么都没有了。整个房间狭**仄,人住在里面只会觉得憋屈。
苏青霓觉得住在自己的房间还不如住在医院呢,至少病房的空间很大,空气流通,光线也好。
得搬出去就才行。
苏青霓想着。以后等苏青胜和苏青利结婚了,再生下孩子,这个家完全就不够住的。
苏母和苏青胜将女儿送回家后就去茶餐厅帮忙了。苏青利不用上班,跟在苏青霓身后催更。
“我想吃李记烧鸡。”苏青霓道,“我还要吃张记肠粉。”
“行,我这就去给你买。”苏青利咬牙,“不过我买了东西回来,希望能够看到一章成品。”
“可以。”苏青霓笑眯眯地应下。
苏青利拿起钱包出了门,苏青霓也回到自己的卧室,在桌子上铺开信纸,开始书写脑海中已经构思好的小说情节。
因为已经有了腹稿,苏青霓下笔如神,两个小时便写了大半章。伸了个懒腰,苏青霓看了眼手表,发现时间过去了这么久,苏青利竟然还没有回来。不过路上接到警局的召唤,又回去工作了吧?
这种事情时常发生,苏家人都习惯了。
看来肠粉和烧鸡都吃不成了。
苏青霓按了按已经扁下去的肚子,决定中午去自家的茶餐厅解决。
拿了钥匙,苏青霓出门。她家所住的不是电梯房,是那种比较老的楼房,已经有三四十年的历史。这还是原身的爷爷在世的时候买的房子。楼道的光线不是很好,但楼梯比较平整,而且台阶不高,上下楼不会让人太过小心翼翼。原主从小到大走惯了这楼梯,闭着眼睛就能够上下楼。因此,苏青霓也没有太在意脚下,速度迅速地往下冲。结果,脚底板的触感不对,脚下一个踉跄,差点儿摔倒。
赶紧扶着楼梯扶手稳住身体,苏青霓往下方看过去,却只见一个人昏倒在楼梯的中央,接着昏暗的光线,苏青霓看到了此人额头上的鲜血痕迹。
苏青霓:“……”
苏青霓将人翻了个身,看清楚了人的长相。一张俊俏又熟悉的面容,大约二十一二岁的样子。苏青霓认识他,是同一口楼层闫阿婶的儿子闫景辉。
闫阿婶是个寡妇,就只有闫景辉一个儿子。她靠着在菜市场摆摊养大儿子,希望儿子以后能够考上大学当上白领,以后有个好前途。不过在闫景辉即将考大学前期,闫阿婶生病了,闫景辉为了帮闫阿婶凑够开刀的费用放弃了学业,不知道在外面做什么,但拿回了足够闫阿婶开刀住院的费用。只是,闫景辉再没有上学,也无法完成闫阿婶的期待,成为白领了。
小区中,像苏父和苏母这些上了年纪的人都为闫景辉这孩子可惜呢。
怎么说也是熟人。苏青霓将人从地上扶起来——虽然她在这个世界不能够使用超凡的力量,也不能修炼,但她每天坚持练一遍练体术,却能够让身体变强,力气也变大一些——半扶半抱着将人带下楼,要将人带到附近的诊所去。刚到楼下,苏青利回来了。
看到苏青霓扶着闫景辉,苏青利赶紧跑过去,将闫景辉从苏青霓肩头抓到自己的手中,对苏青霓道:“你的腿脚不好,身体也才恢复,别让重物压着自己。”
苏青霓:“……”
那啥,闫景辉不重。一米八的个头只有七十公斤左右的体重,挺瘦的,称不上“重物”。
“那那你扶着他去李叔家的诊所吧。”苏青霓放开手,对苏青利道。
苏青利将手中的外卖塞进苏青霓手中,双手环住闫景辉的身体,半搀扶着他,带着他往诊所走。
“你在哪儿看到这小子的?”苏青利问。
“在楼道里面,他昏迷了,脑袋上面有伤,不知道会不会脑震荡,再来个失忆什么的啊?”苏青霓开玩笑地道。
“失忆就好了,他就不用再出外瞎混了,闫阿婶也不用再为这小子担惊受怕。”苏青利哼道。虽然挺同情闫景辉之前的遭遇,但身为警察,他对闫景辉如今的“职业”可是一点儿也喜欢不起来。若不是闫景辉是他看着长大的,他遇到闫景辉昏迷,都会置之不理。
苏青利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他的乌鸦嘴竟然一语中的了。
闫景辉苏醒以后,竟然真的失忆了。
这下子,小诊所是治疗不了了。苏家兄妹陪着闫阿婶将闫景辉送到医院去做了详细的检查,得出结论,闫景辉因为脑袋被砸伤而导致失忆。至于什么时候能够恢复记忆,很难说。
“闫阿婶,你别难过。”苏青霓见闫阿婶表情不好,以为她很难过,柔声安慰闫阿婶。
“我不难过。”闫阿婶道,她应该还是难过,只是,难过之余,她又觉得有些开心。儿子失忆了,他的那些狐朋狗友就不会再叫他出去了吧?以后就让儿子跟在自己身边老老实实地卖菜,平平安安地生活。至于白领,她早不期待了。
苏青霓和苏青利将闫阿婶和闫景辉送回家。因为没有治疗失忆的有效办法,闫景辉没有留在医院,而是跟着闫阿婶回了家。他虽然失去了记忆,母子天性,他很亲近闫阿婶,很听闫阿婶的话。
回到家中,早已经过了饭点儿,烧鸡和肠粉都已经冷了。苏青霓将两样热了一下,跟苏青利分吃起来。
“二哥,你怎么去了那么久才回来?”苏青霓边啃烧鸡边问道,“李记烧鸡和张记肠粉可是顺路的,又不是一南一北,要花时间。”
苏青利呃了一声,脸有些红地道:“职业病犯了,路上遇到一个抢东西的,我帮失主将东西追回来,加上抓贼,花了一些时间。”
第三百零八章 饮食男女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