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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七零娇气美人[穿书] > 第72节
  桃花眼汪着水,眼角漫出一线绯红,越发地含情脉脉。这样绝色的面容,不论放在哪里都不会缺少注目。谢昭攥紧了拳,那股无能为力的感觉又泛了上来。
  程遥遥却不知道谢昭心中的想法,拉着他衣摆撒娇:“现在去供销社买东西吧?”
  谢昭自然是没有异议的。
  有谢昭当挑夫,程遥遥大肆采购了一番。谢家可谓是家徒四壁,什么都缺:家里用的暖水瓶,谢昭上工用的水壶和铝饭盒,解放鞋,各种布料,针线,油,糖,点心,纸笔……
  程遥遥看见什么都想买,零零总总买了一大堆。营业员大妈看着程遥遥和一边沉默地提东西的谢昭,笑道:“结婚是吧?有手电筒,要不要买一个?”
  “咳……不是结婚。”程遥遥小声道。
  营业员大妈一边利索地包着东西,一边道:“这有啥不好意思的。不是要结婚,买这么多东西?”
  程遥遥没回头,却觉得一道难以忽视的视线直直落在自己脸上,叫她耳根发烫,只道:“一共多少钱?”
  大妈拨着算盘,道:“一共八十七块五毛零二分。”
  光是暖水壶就买了两个。程遥遥暗暗嘘了口气,这年头的钱太值钱了。她才掏出沉甸甸的小荷包,一只大手已经将钱递到了柜台上,还有一叠零碎票据。
  程遥遥惊讶地看了眼谢昭,谢昭哪来的钱?
  谢昭问她:“还有要买的吗?”
  营业员大妈笑道:“瞧瞧你对象,多会疼人。”
  “没……没有了。”程遥遥一向大方,此时却被大妈的一句“对象”调侃得脸都红了。
  谢昭一直没说话,等中午吃饭的时候才忽然冒出一句:“对象,吃一块红烧肉。”
  这顿饭是在国营饭店吃的,一盘红烧肉,一盘酸辣笋干,一碗丝瓜蛋花汤,两碗白米饭。谢昭还要多点两个菜,被程遥遥阻止了,点多了浪费。
  天知道这位大小姐从前吃米其林餐厅,一个人也要点满一桌子菜的。来到这个年代,竟也懂得了“浪费”二字是怎么写的。
  听到谢昭的话,程遥遥凶凶地道:“谁是你对象啊!”
  谢昭面不改色:“你。”
  程遥遥嫌弃地皱着脸:“听起来好土气。”
  谢昭望着她,改口叫:“妹妹。”
  “……”程遥遥小脸红扑扑的,转开话题,“这肉太肥了,我要吃瘦的。”
  谢昭把肥肉咬了,瘦肉放回她碗里。程遥遥看了眼那肉,脸色有些异样。
  谢昭注意到她脸色,道:“嫌弃吗?”
  “嫌弃!”程遥遥樱桃唇撇了一下,把那块瘦肉塞进了嘴里。
  小荷叶舒爽得颤抖不已。
  程遥遥眼波颤动,半天吐出一句:“……还要吃。”
  这年头的猪肉不吃饲料,特别香。三层五花肉加了酱油桂叶炖得香喷喷,肥肉入口即化,瘦肉香而不柴,一碗红烧肉的分量实打实,程遥遥吃了几块就不要吃了,只舀了肉汁拌饭吃。
  一大碗红烧肉大半落进谢昭肚子里,只见这位兄台吃得脸不红气不喘,身材仍然劲瘦紧实。想到从前谢昭上工时一天只吃两个野菜团子,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忍过来的。
  程遥遥想着,往谢昭碗里夹了一筷子笋干。对上谢昭灼热的视线,有些不好意思:“吃完饭,带我去黑市吗?”
  “你不去。”谢昭断然否决。
  程遥遥哼唧道:“可是……”
  谢昭道:“没有可是。”
  谢昭平时对程遥遥千依百顺,可他拿定主意的时候,程遥遥却一点也没有办法。下午去黑市的时候,程遥遥只能站在牌坊下等着,看着谢昭跟猴子低声说话,却一句也听不见。
  程遥遥百无聊赖拨弄着手指,在牌坊下发呆,心里盘算着这回能卖多少钱,谢昭不会被猴子坑了吧?
  不远处。猴子一边点着钱票递给谢昭,一边压低了嗓音对谢昭道:“谢哥,最近黄货价格又高了不少……“
  谢昭收好钱票,漠然道:“最近风声紧,你等我消息。”
  “怎么还等……”猴子看了眼不远处那道婀娜身姿,急道,“你打算陪她玩过家家到什么时候啊?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只要一句话,我都跟着你干!”
  “再说。”谢昭把空筐子提起来,大步走向牌坊。
  猴子叹了口气,提起了那一堆货物。罢了罢了,他没那个手腕和魄力,赚点儿零敲碎打的小钱也挺好。最近文化馆的电影和演出一场接一场,杨梅干可好卖了。
  谢昭把钱和票递给程遥遥,程遥遥接过来塞进小荷包里。最近小荷包只进不出,塞得鼓囊囊的,程遥遥抽了几张钞票给谢昭道:“你留一点在身上用。”
  谢昭接了,没说话,程遥遥忙忙补充了一句:“这是你的分成,你就拿着吧。”
  谢昭意有所指:“分成可以折现吗?”
  “不行!”程遥遥断然否决。
  快到傍晚时,载满化肥和村民的拖拉机才终于回到甜水村。两人买回的一大堆东西把谢奶奶吓了一跳,谢昭去卸化肥了,只留下程遥遥独自应对谢奶奶的盘问。
  程遥遥只说是谢昭买的,谢奶奶不信:“昭哥儿哪来的这么多钱?这暖水瓶一只也要七八块了吧?”
  “……我家里寄的票,加上谢昭卖药材和皮子的钱就够啦。”程遥遥扯谎道。
  程父给程遥遥寄了一个大包裹,里头满满当当塞了许多东西,这话倒是有几分说服力,谢奶奶将信将疑,没有再问了。
  程父的包裹里有好些衣服,全是原主秋冬的大衣,外套之类,却没有程遥遥想要的春夏旧衣。程父还附了一封信,只说程遥遥的旧衣服被虫蛀了,随信寄来两百块,让程遥遥去百货商店买几件喜欢的。
  程遥遥把两百块钱收进了自己的小荷包里,有些惋惜。原主从前的旧衣服都是程父出差时带回来的,漂亮又时髦,没穿几次就束之高阁了,找出来正好可以给谢绯穿的。不过现在有了钱,可以给谢绯买新的!
  程遥遥很快就把这个小插曲忘到脑后去了,却没想到自己的旧衣服在程家引发了一场大风波。
  第62章 钓龙虾
  上海旧租界,一条安静的弄堂深处伫立着科研院家属楼。
  程征走到门口,摘下眼镜擦了把汗。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要不是一份文件落在家里,他也不会去而复返。
  在这个人人蜗居的时代,三室一厅显得如此宽敞,装修简约不俗,书架上摆着满满当当的书籍。暑气被电风扇驱散,令人心旷神怡。只可惜整套的家具都套上大花布罩,骨瓷杯具换成了印花玻璃杯,废纸壳和杂物堆满了茶几空隙,显得如此格格不入。
  地板上印满了灰扑扑的脚印,一股饭菜味道飘来,只见小饭桌上碗盘狼藉,桌子上滴满了汤汁鱼骨头。那是他单位发的海鱼,魏淑娟一直舍不得拿出来吃,今天倒是吃光了。
  说话声从尽头的卧室里传来:
  “这丫头片子衣服也忒多!瞧瞧这件,给我玲玲穿正合适!”
  “这件,这件羊绒大衣可是苏联货,还新崭崭的!”
  那是遥遥的卧室!程征的火气腾地冒了出来,大步走向大女儿的卧室。
  程遥遥的卧室坐北朝南,是全家最好的一间。天蓝色窗帘,雪白墙面,铜质雕花大床,桌上还摆着各种精致的小摆件和书,一切都保留着原貌。
  如今,衣柜抽屉大开着,魏淑娟和魏淑娟的娘家嫂子翻箱倒柜,满床满怀都是程遥遥秋冬的好衣裳,魏淑娟的娘家侄子魏滔大咧咧坐在床上,翘着沾满灰尘的脚,肆意翻着衣服。
  他手里赫然是程遥遥的睡裙。
  程征一股火气冒上来,险些站不住:“你们在干什么!”
  魏淑娟吓了一跳,心虚神色一闪而过,笑道:“你不是要上班吗,怎么提前回来了?这不是家里摘了几个瓜,我娘家让送来。滔滔惦记着咱们,就跟来玩儿。”
  魏滔有张跟他妈相似的眯缝眼,大腮帮子,十分热络地叫:“姑父!”
  钱凤也笑:“嗨,你这侄子成天惦记着姑父姑妈,我这儿子倒像白给你们养的。”
  程征没有儿子,两个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家产迟早还是魏滔的,这是魏家人的共识。程征一向也挺喜欢这个侄子,魏淑娟和魏家人更是常常在一边敲边鼓。
  可今儿程征只是冷着脸,盯着魏滔:“你手里拿着什么呢!”
  魏滔低头一看,赶紧扔了那睡裙:“表姐衣服挺多的,我……我随便看看。”
  “对,我看遥遥衣服这么漂亮,怪稀罕的。”钱凤嘻笑道:“这不玲玲也长大了,快到相看人家的时候,天天穿我们的旧衣服也不是个事儿。遥遥以前的旧衣服咱们也不嫌弃,就……”
  程征直接打断她的话:“嫂子,你先请去客厅里坐坐,我有话跟淑娟说。”
  程征话说到这份儿上,钱凤只得讪讪蹭着门出去。程征提高嗓音:“遥遥的东西放下!”
  钱凤脸颊抽了一下,恨恨地放下满怀的衣服,跟儿子去了客厅。
  门关上了,魏淑娟一屁股坐在床沿,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地哭诉起来:“我娘家人来拿几件旧衣服,你就给我脸色看。他们回去该怎么说我啊……”
  “你娘家人心也太不足了!”程征气得手发抖,“我的大衣皮鞋你拿给娘家就算了。可这些是遥遥的东西!你侄子那么大的人,翻他表姐的睡衣!这还有点廉耻没有,要不要脸!”
  ”你说啥!我娘家人怎么不要脸了!“魏淑娟嗷地跳起来,使出乡下撒泼的手段:“就你女儿是人!她那么多好衣裳丢着长霉,我拿几件不要的给我娘家人怎么了!我娘家送来的鸡蛋青菜你没吃过?”
  程征见到她这幅模样,越发反感:“上回遥遥写信来,要家里给她寄些衣裳,她春夏那么多好衣裳,好鞋子,居然一件都没了!这些不是被你弄娘家去了?他们还不足,还来翻!“
  ”我就知道是这死丫头!她人都下乡去了,还要写信来挑拨!”魏淑娟心虚了一瞬,就跳着高叫嚷:“她……反正她也穿不上!给我娘家点怎么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偷偷给她寄了多少钱,多少好东西!我诺诺连她的一半都没有!”
  程征不愧是搞科研的,一下子就抓住了重点:“诺诺告诉你的?”
  “……”魏淑娟一时说漏了嘴,眼珠转了几圈,嗷一声大哭起来。
  一直在门外偷听的钱凤闯了进来,装模作样地劝了几句:“妹夫,我可得说几句公道话了。我这小姑子嫁进你家,可是当牛做马,我们魏家人对你怎么样你心里也有数吧?几件旧衣裳,遥遥又穿不上,堆着也是长虫,你要是舍不得给,咱们也不敢要!”
  钱凤说着,对魏淑娟道:“妹子,你别哭。咱们魏家虽然穷,但也不缺你这一口饭!人家实在容不下你,你就跟咱们回家去!”
  魏淑娟见娘家人替自己撑腰,登时感动得放声大哭,更是肆无忌惮地撒起泼来,收拾包袱就要走。
  程征沉默地看着眼前的闹剧。矮小枯瘦的女人蓬头散发,把大女儿的房间闹得一团糟,他脑子里是前所未有的冷静。
  “既然你要走,我也不留你。”程征伸出手,“把遥遥房间的钥匙交出来,你想回去就回去吧。”
  魏淑娟像被人按了暂停键:“你……你说什么?”
  “算了,遥遥房间的锁我会直接换了。”程征面无表情道,“回乡下四点半还有一趟车,我就不留你们了。”
  钱凤也傻眼了。这个大知识分子妹夫对他们一向礼貌有加,今天居然直接赶他们走?魏淑娟更是面如死灰。
  魏淑娟当初能嫁给程征那是祖坟上冒了青烟。
  魏淑娟个子矮,长得也不好看,她娘家为了给兄弟攒聘礼,咬死要五十块聘礼才肯让她嫁,一来二去把她年纪拖大了。魏淑娟本来以为自己要烂在娘家了,谁知道忽然有人来说媒,还是城里的教授。
  媒人把话说得直白:前头留下了个女儿,她嫁过去不能生孩子,一心一意养这个女儿。
  魏淑娟跟程征相看了一眼,瘦高个子,戴金丝边眼睛的男人不过二十七八,跟电影里的人似的,又和气,跟她那吆五喝六的兄弟父亲一点都不像。魏淑娟中意死了,就算他不出聘礼,她也肯嫁的。
  嫁过去以后,魏淑娟的日子就像到了天堂。那么宽敞明亮的房子,顿顿都能吃饱饭,有文化又和气的丈夫,只有一点:前头留下的那个小女儿程遥遥,成了她的眼中钉肉中刺。
  在娘家人的撺掇下,她找机会给称症下药,如愿以偿怀上了程诺诺。可这个女儿非但没给她带来好运,反而让程征疏远了她,直接带着程遥遥去外省工作了几年。
  魏淑娟吓破了胆子,在程征回来后,再也不敢动歪脑筋,只一心一意地哄着程遥遥,才让程征对她有了三分好颜色。
  后来程诺诺出息了,变漂亮了不说,一张嘴更是伶牙俐齿哄得程征高兴。而程遥遥却越发刁蛮任性,让程征几度失望。家里的情况仿佛调了个个儿,魏淑娟的日子也连带着好过起来,几番拿捏,倒把程征逼得节节败退,大有翻身做主人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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