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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综合其他 > 万人迷反派的职业素养 > 圣洁(十五)
  双休日时程朝虽然偶尔会回劳伦斯伯爵的府邸, 但最多只待一天, 休息不了多久。这次连续放三天假,程朝睡了整整一个白天。
  塞涅比与格锐狄作息规律, 和程朝睡觉的时间刚刚好岔开,故而程朝难得睡了一场不需打扰他人的好觉, 在梦里眉头都舒展开, 带着浅浅的微笑。
  醒来时窗外夕阳西下, 艾维斯站在落地窗前, 西服笔挺布料妥帖,勾勒出窄瘦的腰线,俊秀的眉目染上一层橘黄色的余晖, 金丝眼镜反射着淡红的光。他用剪子剪下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的花枝,插入玻璃花瓶中, 白色的手套沾了一点尘土,又被轻轻拂去。
  平心而论, 艾维斯五官并不算格外出众, 但是气质优雅, 侧影很能吸引人。光影陆离,每一个呼吸都是对美的惊扰。
  一只雪白的鸽子忽然落到窗台上,轻啄几下玻璃窗,艾维斯拉开窗户, 任鸽子落在他的手指上, 随后取下鸽子身上绑着的信纸。
  鸽子啄了啄艾维斯的食指, 又顺着缝隙飞了回去。
  程朝抱着被角, 懒洋洋地打了一个哈欠。
  艾维斯早在程朝睁开眼时就察觉到程朝醒了,端起备好的热牛奶,送至程朝身边。
  程朝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接过去小口小口喝干净,就像小猫一样,独属于年轻男孩子的饱满红润的唇上,沾了一层奶渍。
  艾维斯隔着雪白色的手套,轻轻碰了一下程朝的侧脸。他的手刚刚端过热饮,比程朝脸上的温度高一点,程朝下意识往旁边躲了一下,嫌弃地拍开艾维斯的手。
  舔舐干净唇上白色的奶渍,程朝问,“这封信是谁送来的?”
  艾维斯动作斯文地揭开蜡封,扶了扶眼镜,“是您学校寄来的信。”
  程朝坐直身子,“上面写了什么?”
  “您的期末测评考试相关信息,还有您的任务同伴。您需要在五天内前往精灵之森,帮助净化光明之树,您的同伴分别是,一年级的欧亚,与一年级格锐狄。”
  熟人和半个熟人。
  程朝想起上次被格锐狄撞见自己欺负安格里勒的场景,莫名有些尴尬,将被子往上面拉了拉,盖住胸口。
  “我会提前带您去精灵之森,我在那里有一个熟人,任务期间,您可以寄住在他家里,”艾维斯俯下身,声音低沉,“他虽然招人讨厌,精灵族最为傲慢排外,如果您能得到他的庇护,任务将是事半功倍,花费的时间也会少一半。我就能,早一点接你回家了。”
  “他是谁?”
  “安格里勒。”
  听到这个名字,程朝忍不住嫌弃地皱眉。
  对待艾维斯不需要隐瞒什么,毕竟自己对他有用,程朝大略讲了讲自己在学校自修室发生的事情,包括那个期末测评结束后才能兑换的赌约。
  艾维斯与安格里勒明争暗斗多年,比程朝想得要多一些:“安格里勒脑子简单,从不会绕弯子。他定在期末测评后,就说明一定会在那个时候做些什么。”
  程朝想得更直接,眉毛皱紧,“他不会想……在我期末测评期间杀了我?”
  “……”艾维斯沉默片刻,“不会吧。”
  程朝不是很喜欢躺着说正经大事,神色郑重地让艾维斯帮自己穿好复杂的贵族服饰,坐到椅子上,略带几分焦急地戳艾维斯的腰,“他为了不履行那个赌约,特地那个……来恶心我。杀了我这种事,说不定真能做出来。”
  “安格里勒虽然卑劣无耻,但也不至于做出这种事吧。”艾维斯忍笑。
  “怎么不可能?”
  “至少,他不会在这个时候杀了你,”艾维斯道,“你战胜他的消息已经自吟游诗人的脚步中传出去,想必过段日子就能传遍全国。安格里勒的箭术驰名大陆,有人称他为‘不可战胜的alpha’,没有人知道你跟他对比时他连弓箭都没带,更何况,你在外人眼里是一个弱势的omega。”
  程朝:“吟游诗人是什么?”
  “在大陆各地传播诗歌的旅行者,”艾维斯敲了敲桌子,轻声说,“小主人,您将与诗歌一同永垂不朽。”
  他与紫罗兰同色的眼眸弯了弯,微风穿过玻璃窗的缝隙,穿过他漆黑的发丝。
  青年黑发紫眸,身形挺拔,目光专注地看着眼前的少年,温柔到了骨子里。
  眼前这一幕,程朝莫名觉得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在哪里经历过了。
  记忆锁在匣子中,只能通过缝隙窥视少许,却怎么也破不开。程朝一直想这件事想到晚餐,艾维斯替他围上餐巾时。
  艾维斯是一个很内敛低调的人,信息素的气味平时都收敛起来,只有靠得非常近了,才能闻到一点点清淡的香味。
  是红酒的味道。
  云雾拨开,一丝光泄入,程朝的脑子突然响了一下。
  程朝拉住艾维斯的袖子,阻止他离开的脚步,迟疑着喊道,“哥哥?”
  艾维斯愣了片刻,继而笑弯了眼。
  “我记得您是独生子。”
  方才那一霎那在程朝心里升起的熟悉感顿时烟消云散了,程朝有些尴尬地收回了手。第一个世界过去太久了,程朝甚至有些忘记程时的声音与容貌了,但刚才艾维斯的信息素的气味飘过来时,他下意识就想喊一声“哥哥”。
  艾维斯反手攥住程朝的手,又意识到自己逾矩了,手往下移了几分,改为捏住程朝的手腕。
  “这种称呼,您还是留到有伴侣后,在那种地方用,比较合适。”艾维斯道。
  程朝面无表情,在艾维斯的手上狠狠咬了一口。
  #
  传递消息的白鸽飞了半个大陆,终于来到一处恢宏的建筑群。
  此时是用晚餐的时间,钟楼的钟敲响,音波以钟楼为中心向四周传播,玫瑰花丛绕着巍峨建筑,所有建筑都以灰、白、蓝为基调,都属于冷淡的颜色,圣洁不容靠近。唱诗班的歌声若隐若现,夜莺未醒,枝头只有百灵鸟在不知疲倦地唱歌。白鸽长途跋涉,有些累了,落在小花园的玫瑰从上。
  个子矮矮的小男孩小心翼翼地避开玫瑰花尖锐的花刺,伸手取下白鸽身上绑着的信,扫了一眼上面收信人的名字。
  “是谁的信?”身着白袍的祭司睁开眼睛,问道。
  “是圣子的信,我去送给他?”
  小男孩得到祭司的应允后,蹦蹦跳跳穿过白色的长阶,直入一处被侍卫重重把守的地方。
  大理石长桌上铺着干净的桌布,洁白的瓷盘里装着精美的菜肴,每一道菜的摆盘都精致无比,甚至到了一种厨师在外观上比味道花费的心思还要多的地步。
  餐桌边的两个人正在轻嚼慢咽,几乎听不到一丝咀嚼的声响,只偶尔会有杯盘碰撞的声响出现,但这些声响都被旁边摆放的八音盒内发出的飘渺乐声所掩盖住了。
  “日安,两位阁下,光明神永恒。”小男孩像模像样地行了一个看起来很滑稽的礼。
  “光明神永恒,”欧亚温柔的红眸弯了一下,“有什么事吗?”
  小男孩毕恭毕敬地将刚才收到的信双手奉上。
  沉默不语的教皇终于开了口,“里面写了什么?”
  欧亚展开信封,一眼未看,直接转交给教皇——也是欧亚的养父。
  教皇是一个极具有威严的男人,今年已有四百五十岁高龄,说迟暮也不为过,腰杆却挺得笔直,面容平静沉稳。
  教皇是在十几年前的一个冬天捡到还是一个婴儿的欧亚的,经常有穷人将孩子遗弃在圣殿门口,他直接将欧亚收入了教廷收留孤儿的地方,随便翻翻字典取了一个普通的名字,却没料到欧亚在成长过程中展现出了惊人的魔法天赋。欧亚性子又温吞和善,还算受欢迎,众望所归,成为了圣殿新一任的圣子,而且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会在教皇死后成为新一代的教皇。
  “净化光明之树?”教皇扫了眼信上的内容,将信返还给欧亚,皱了皱眉,“光明之树又脏了?这一定是魔族捣的鬼,精灵族真是一群没有的东西。”
  他对魔族恨到骨子里,一提到有关黑暗的事情,都会忍不住露出嫌恶的表情。
  不过这些年随着教廷的发展,魔族的数量越来越稀少,高等魔族更是全部灭亡了,只残余几只低等魔族,还在孜孜不倦地搞破坏。
  欧亚的目光落在信纸上“程朝”的名字处,忍不住悄悄捏紧拳头,抿了抿唇,克制自己不要露出笑容。
  教皇未等到欧亚附和自己,转而去看欧亚,他照顾十几年,一眼就看出欧亚很开心,疑惑地问:“怎么了?”
  “没事,”欧亚将信纸认真叠好,放到衬衣口袋里,“只是很开心,能为清扫魔族痕迹做出贡献。”
  #
  三天后。
  “安格里勒在精灵族只是一个检察官而已,还不如您的一根头发丝重要。”艾维斯拉开马车门,“所以您不必顾忌他的感受,随心所欲就好,我一直会关注您这边的动向。”
  程朝睡得迷迷糊糊,揉了揉眼睛,“好。”
  艾维斯先离开的马车,程朝隐约听到他与安格里勒对话的声音,过了一会儿,艾维斯才来喊程朝一起下马车。
  这是程朝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出远门,一下马车,就看见了毕生难忘的美景。
  浅色的光明元素犹如薄雾一般弥散在空气中,却未遮挡半分景物,马车道旁生长了茂盛的碧绿树木,说不出名字的鲜花开遍草地,茂盛而富有生机。远处模糊传来声响,一只指头大的小花精好奇地探探脑袋,飞到程朝肩膀上,又在艾维斯的眼神下默默飞远。
  这里就是精灵之森,精灵的居住地。
  安格里勒穿着一身白西装,长长的金发扎了高马尾,臭着脸对程朝伸出手,展开了他的手心。
  程朝:?
  艾维斯提醒,“贵族礼仪第二十三条。”
  程朝连忙把手放到安格里勒手心上,安里勒低下头,在程朝的指尖吻了一下。
  明明艾维斯对程朝也行过无数吻手礼,但艾维斯的吻与安格里勒的吻带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程朝收回手,指尖莫名发痒,蹭了蹭掌心。
  看着一个高傲到骨子里的人,对自己低下头……真的很爽呢。
  安格里勒住在精灵之森核心位置,立刻就有指头大的小花精接过程朝的行李。他们看起来小小弱弱的,力气出奇的大,一只小花精就能拎动一只大行李箱。
  几人进了屋子,程朝脸颊处忽然有些痒,他微微偏头,看见一只粉色的小花精在蹭自己的脸,指甲盖大小的脸上写满了开心。程朝正准备把它拂开,安格里勒先行一步,面无表情地将这只小花精弹飞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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