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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综合其他 > 女总裁的赘婿狂兵 > 第一卷_第381章 火火火
  秦城城用力摇头,声音中已然带有了呜咽:“我、我不知道,我真的不记得了!是,我早上我刚醒来时,我觉得自己做了个很恐怖的梦,可我现在却不记得这个梦了。”
  泪水顺着脸颊秦城城的脸颊滑落,让她更加痛苦:“沈总,请你相信我,我现在不但记不起这些天发生了什么,就连9月20号之前发生的事情,我也不记得了。”
  秦城城这一掉泪,反而把沈银冰搞得不知所措了,赶紧拿出一叠纸巾递了过去,柔声说:“秦老师,你别着急。你试着再想一想,看看能不能会想到什么呢。”
  接过纸巾擦了擦脸上的泪痕,秦城城用力摇头:“我想不到,什么都想不到!沈总,我没有骗你,我真不记得曾经和高飞外出过,我、我我到底是怎么了嘛!”
  “唉,要不,你去医院检查一下?”
  沈银冰愣了很久,才轻轻叹了口气,拿起桌上的小包,走向了门口。
  在打开包厢门时,沈银冰又扭头看去,秦城城依然在坐在那儿,肩膀一耸一耸的。
  “沈总,中午不在这儿用餐了?”
  看到沈银冰独自一人走下楼梯后,正在打电话的老王,赶紧扣下电话迎了过来。
  当初老王被沈银冰开除后,差点失去生存下去的信心,但他现在可不敢对沈总有半点怨言,指不定哪天就得改口叫老板娘了。
  “不了老王,你找人照顾下秦老师,她的情绪不怎么稳定。”
  沈银冰笑了笑,也没等老王说什么,就走出了餐厅。
  上了车子,她正要发动车子,却又忽然想到了什么,拿出手机给张雯雯编辑了一条短信:什么时候下课了,麻烦你给我回个电话。
  高飞在出门远行之前,曾经去师范学院找过秦城城的事儿,秦城城昨晚入住酒店这两件事,都是张雯雯特意打电话告诉沈银冰的。
  张雯雯暗恨高飞去师范学院不是为了找她,而是找秦老师所以在郁闷了好几天后,就决然的向沈银冰告密了:她要利用沈银冰,来狠狠打击一下秦城城和高飞那对狗男女!
  沈银冰发完信息,驾车刚驶出停车场,手机就响了起来:张雯雯回电话了。
  她刚接通手机,张雯雯就兴奋的问道:“沈总,昨晚有没有去子豪酒店捉奸?”
  听这孩子说出‘捉奸’这个词后,沈银冰眉头就下意识的皱了下,也没理睬,淡淡的说道:“就在刚才,我和秦老师谈过了。”
  张雯雯马上就问:“那个为师不尊的秦老师,是怎么和你解释的?”
  “她说,她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想不起高飞曾经去找过她,更想不到从那天开始到现在,她究竟做了些什么。”
  “什么?”
  听沈银冰这样说后,张雯雯怪叫一声:“她说她想不起来了?靠,这理由也太特么蹩脚了吧?你信吗?”
  “不信可也没别的办法。好了,雯雯,我有电话打进来了,先挂掉,等有空再聊。”
  掐断和张雯雯的电话后,沈银冰接通了来电:是焦恩佐的电话。
  焦恩佐在电话中告诉她:跑马场开业的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准备完毕,完全可以在本月16号准时向外营业。不过,随着跑马场开业时间临近,却又出现了一些客观的小问题,得请她抽空亲自去一趟。
  现在即将正式开业的跑马场,可是沈银冰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哪怕是一点客观的小原因,她也是亲历而为。
  所以,在接道焦恩佐的电话后,沈银冰就回复说马上就赶往跑马场。
  就在沈银冰扣掉电话准备从前面路口左拐,前往南部山区跑马场时,却没有发现在远处一辆黑色别克轿车内,却有一双厌恶的眼睛正在盯着她,带着狠戾。
  已经是深秋了,白天越来越短,不到七点,星星就在天上眨起了眼睛。
  凌晨时分时,路边的荒草上,已经有了轻微的霜白。
  夜风也拥有了刺骨的冷意秋高气爽,正是好风时节。
  凌晨的风,不是很大,大概有五级风的样子,吹过树林,催下一片片发黄的树叶,仿佛连街灯发出的昏黄光芒都开始摇荡起来。
  南部山区仍然葱郁茂密,宽阔的道路上,很长时间都没有一辆车驶过。
  和夏日的白天相比,此时的南部山区多少显得有些荒凉。
  呼呼越来越大的风势,卷着几片树叶飘过北山集团跑马场的围墙,落在了看守马廊的老李脸上。
  老李是跑马场的一个安保小队长,在北山集团已经工作四年了,算得上是被沈总信任的人,所以才被抽调到了这边工作。
  今晚,老李值班。
  包括他在内,今晚总共有八个保安,分为四拨,分别巡视跑马场的四个方向。
  “麻痹的,这才啥时候,风就这样冷了。”
  穿着大衣的老李,抬手打开飞到眼前的树叶,转身对跟在身后半眯着眼的小王说:“小子,有烟没有?我的吸完了。”
  “李队,这儿是草料场啊,你老人家要吸烟,还是去南边吧。”
  小王打了个哈欠,从口袋中拿出一盒将军,扔了过去。
  “切,这点最起码的常识,还用你来告诉我?”
  老李接过香烟,撇了撇拿出一颗叼在嘴上,却没有点燃:小王说的不错,这是草料场。如果在这儿发生火灾的话,凭着今晚这场东北风,肯定能把火种刮到西南那边的马廊。
  那边马廊中,可养着三十二匹纯种鹰不列颠赛马。
  老李听焦副总(焦恩佐)说过,千万别小看了这几十匹赛马,它们可是价值几千万,比人都金贵呢。
  小王笑了笑,无意中扭头时,瞳孔就猛地睁大,全身冰凉。
  “小王啊,我听大老刘说,你昨天回家相亲了?你那妞儿怎么样,比得上咱们马廊中那匹大洋马不?哈,哈哈。”
  老李猥琐的笑着,转身问小王:“喂,你小子在看什么啊,啊!”
  老李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一簇明晃晃的火苗,从草料场东北方向,忽地蹿了起来,就像一条张牙舞爪的毒蛇那样!
  这时候,小王才从极大的震撼中清醒过来,尖声叫道:“火!失火了,失火了!!”
  与此同时,老李拿起挂在脖子上的哨子,用力吹了起来。
  哨声凄厉,刺人耳膜……
  凌晨一点半左右,千佛山医院的特护病房内,一阵急促的铃声,惊醒了陪护床上的沈银冰。
  就像有什么预感那样,在手机刚响起时,沈银冰就腾地翻身坐起,抓起了手机。
  正在另外一张陪护床上休息的城阳,霍地睁开了眼睛。
  沈银冰飞快的接通了电话,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就听到那边传来了人喊马嘶的慌乱声,一个几乎是哭泣的声音,绝望的嘶吼着:“沈总,沈总,跑马场失火了赛马、马廊那边被大火围住了!”
  啪的一声,手机从沈银冰手中滑落,重重摔在了地板上,变成了好几瓣。
  城阳马上从床上一跃而下:“沈总,怎么了?”
  沈银冰脸色惨白,全身都在剧烈颤抖着,望着城阳闪亮的眸子,喃喃的说:“火,火,火!!”
  火光冲天。
  无数的年轻男女,穿着宽大的胡服,手挽手的在广场上纵情欢舞,围着篝火。
  数十堆篝火上面,都架着牛腿、羊腿甚至整只羊。
  在篝火的熏烤下,羊腿向外淌着金黄的油脂,每被转动一下,油脂就会滴落在火中,让火焰猛地一高,接着就有洁白的盐巴洒在上面,诱人的香味,随着歌声在广场上空飘扬。
  在大殿台阶不远的地方,横向摆放着十几张舒适的藤椅。
  每一张藤椅两侧,都站着两个女孩子:一人手中托着一个银盘,上面放着瓜果。另外一个却拿着酒壶,醇香的酒气和肉香混合在一起,给人一种幸福的浑浑欲醉。
  藤椅上坐着的不全是王室成员,还有拓拔千钧、和受伤的户和善于等几个武将。
  在正冲着大殿门口的一张藤椅上,懒洋洋的坐着个年轻人,他身上盖着一床雪白的羊毛毯,双脚踏在前面一张矮榻上,只要他嘴巴一张,旁边的侍女不是给他一颗葡萄,就是会给他端过酒杯。
  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本次抵抗外敌最大的功臣:楼兰王国的驸马,高飞。
  而这次已经连续举办两天的篝火晚会,就是为他所举办的。
  楼兰王要让驸马见识一下,楼兰人民的热情。
  看着欢快的人群,高驸马幸福的叹了口气:眼前这些青年男女的舞蹈,虽说没有现代舞那样热情奔放,吸引人的眼球,但却胜在纯朴自然。
  他幸福,也不只是为了能够欣赏到原汁原味的沙漠舞蹈,最重要的是,秦城城、铁屠和叶心伤三人,还有那个摸金校尉老刘,都已经在昨晚安然离开了楼兰。
  高驸马再也不用为兄弟、女人的安危操心,可以尽情的享受楼兰人民的热情,当然会感到幸福了。
  坐在高飞左侧的那张藤椅上的,是楼兰王。
  她脸上依然带着一张模样狰狞的青铜面具,不过那双隐藏在后面的明眸,却不时的看高飞一眼。
  楼兰王的左边,坐着的则是小王子莫哥。
  现在小王子可根本不敢对高驸马有半点成见,他虽然跋扈,可他却更怕他姐姐:楼兰王的看上的男人,可不是他能招惹的起的。
  “生我的长生天啊,养我的祁连山,我愿用鲜花”
  在欢快的歌声中,两个楼兰勇士抬着一头烤好的羊羔,来到了楼兰王面前,单膝跪地唱起了歌:“我尊敬的女王殿下啊,请你享受子民供奉的最美味的羔羊,按照长生天的旨意,带领我们过上更加红火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