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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综合其他 > 最强弃兵 > 第1206章 血灵虬狮(一更)
  酒叔怔了怔,便立即明白二族老的意思,点头道:“好!”
  当即,酒叔带着李明,二族老带着谭小玲、林如玉飞天遁地,赶去高天城。
  高天城不在四大王朝,是大族高家所建的城池,最出名的便是它的拍卖会,其次才是高家秘酿高天酒!
  高天酒不对外流通,只在高天城出售,而且只在拍卖会时期有售,最可恶的是还限量。想要喝到高天酒,可得费一番功夫!
  披星戴月,马不停蹄。
  一路上,未曾有半点歇息,就为了口腹之欲。
  对此,二族老颇为不乐意,但又能怎么办?
  转眼,十二天过去了。
  一行人终于来到了高天城脚下。
  只见李明暗吐了口气,说道:“酒叔,应该赶上了吧?”
  “赶上了,赶上了。”酒叔气喘吁吁地说道。
  “那我们进去。”李明说道。
  “好。容我改头换面下!”酒叔说道。
  只见酒叔原地一转,顿时改头换面,变成一个小厮。
  李明看着酒叔,问道:“酒叔,这样能行吗?”
  “姑且一试,不行再说。”酒叔说道。
  “那行。”李明说道,随即向不远处的高天城走去。
  高天城的拍卖会轰动整个星辰大陆,各方势力都会派人前来争宝。
  不过,这回因为阴尸宗的事,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宗门不会来。
  走了些许,一行人便来到了高天城下。
  高天城的进城灵石可不便宜,足足需要万块中品灵石。
  就此一道门,不知挡住了多少修士的去路。
  不过,这点灵石对李明而言不过毛毛细雨,缴纳完灵石,便要向城中走去。
  酒叔紧跟在李明神兽,屏气凝神,将自己伪装成金丹境的修士。
  然而,就在酒叔走向城门时,城门口的两尊石狮子顿时发生了异变。
  只见狮子出现裂纹,轰的一声,里面竟是挣脱出真狮子来。
  “这……”李明讶了一惊,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两头出现的狮子,不知道这是怎么了。
  那两头活过来的石狮子纵身一跃,拦住酒叔的去路。
  这时,只见一人从城楼上纵身跃下,来到酒叔面前,说道:“阁下何人?”
  酒叔苦笑,只能显出真身来。
  那人见此,不由笑了笑,说道:“原来是姜兄,别来无恙阿!”
  “哈哈,好说,好说。”酒叔哈哈笑道,他姓姜。
  “姜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似乎被城主拉入了黑名单吧?”来者说道。
  “有吗?我怎么不记得了?”酒叔装聋作哑。
  “姜胸,别让我为难。”守城之人冷冷说道。
  “为难?怎么为难了?据我所知,高天城城主应该去剿灭阴尸宗了吧?兄弟,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呗。”酒叔厚脸皮道。
  “规矩就是规矩,我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这血灵虬狮可不能!”守城之人冷冷说道。
  说着话,两只血灵虬狮龇着牙齿,发出沉沉地吼声,一副不好惹的样子。
  酒叔不由向后退了两步,显然是畏惧这两只血灵虬狮。
  只闻守城之人说道:“姜兄,现在离去,我当什么事都没发什么过。”
  酒叔一咬牙,说道:“算你狠,我走还不行!”
  “不送!”守城之人笑着说道。
  “哼!”酒叔转身就走。
  不过,却是传了道念头给李明,说道:“李明,我进不去了,你想办法帮我偷些高天酒出来。这可恶的血灵虬狮!”
  血灵虬狮能识万千气味,酒叔被列入黑名单,虽然改变了容貌。
  但是,身上的气味却是没有办法改变。
  所以,酒叔一走向城门,血灵虬狮便察觉现身拦住酒叔的去路。
  这时,只见守城之人走向李明,说道:“几位,我不知道你们与姓姜的是什么关系,但是我有必要提醒下你们,这里是高天城。来到高天城,就得守高天城的规矩!”
  二族老闻此,脸色不由变了变,有些恼怒。
  李明则不然,一脸笑嘻嘻地说道:“自然自然,其实我们跟那人并不熟。”
  “不熟最好!”守城之人冷哼道,随即纵身回到城楼上。
  血灵虬狮见酒叔飞远,一步步走向原先的位置。
  随后坐下,不到半刻,又化身石狮子。
  要不是亲眼见到,李明嫣然不相信!
  微顿,李明说道:“走,我们进城去!”
  随后,一行人进了高天城。
  只是酒叔临走时的交代不由让李明皱眉,偷酒?
  这事太失水准了吧!
  只闻李明心道:“先进城看看,要是能花灵石买到就再好不过,要是不行,就再想办法。”
  进了城,街上熙熙攘攘的全是修士,大家都是冲着拍品所来。
  现在,距离拍卖会还有两天的时间。
  李明先是寻了家酒楼,准备住下。
  虽然这是前来参与的宗门不及往常,但是也不少,酒楼几乎爆满。
  李明连找了六七家酒楼,才找到两间空房。
  而且,还只是一般客房,好一些的客房早在半年前就被订去了。
  对于住宿,李明并没什么要求。
  要是他一个人,餐风露宿也没问题。
  不过,现在二女在身边,肯定不能那样随意。
  入住下来,找了张空桌子,点了些菜。
  李明、酒叔、二族老他们实力非凡,不吃不喝没有问题。
  但是,谭小玲和林如玉却不行,她们只是很普通的修士。
  尤其是林如玉,连筑基之境都未达到。
  这一路,几乎没有怎么吃,早就饿的饥肠辘辘了。
  不一会儿,店小二便是将菜端了上来。
  林如玉早已经饿的不行,顾不得淑女形象,拿起筷子就大吃起来。
  “来,来,大家一起吃。”李明张罗道。
  二族老已经多年未吃过这些五谷杂粮,早已经忘了这些俗物的味道,拿起筷子随便吃了两口,便放下了筷子。
  谭小玲对食物的依恋要弱于林如玉,吃起来也不像林如玉那般夸张。
  李明则早已摆脱了对食物的依恋,有的吃便吃,没得吃也没事。
  边吃边聊,好不快哉。
  然而这时,邻桌传来一讥笑,只见一女子对身旁的男子说道:“看,那女的吃相,跟猪有什么区别?丢死人了!竟然坐在我们旁边!真晦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