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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综合其他 > 混子的挽歌 > 第一百五十二章壮汉大勇
  北京,五环某小区。
  我和高蕾呆了两个多小时,缓解了相思之苦,以及解决了一下电视台不让播的事之后,就被亮哥的朋友接走,带到了这个小区。
  一个又高又黑的壮汉把我领进房间里,指着其中的一张床,对我憨厚的笑了笑:“韩飞,你就住在这吧,这张床是我的!”
  “哎!谢谢勇哥!”我对壮汉礼貌的一笑,答应了下来。
  被我叫做勇哥的这个青年想了一下,随后在兜里掏出一百块钱,还有一把钥匙,递给了我:“这钱你拿着,饿了的话,就自己出去买点吃的,这附近小吃店什么挺多的……今天我过去接你,就请了三个小时的假,上班的时间马上要来不及了,我先走了!”勇哥说完以后,匆匆忙忙的就要走。
  “行,那就麻烦你了,勇哥!”我送勇哥出了门,就自己一个人,回到了那张床上躺着,百无聊赖的发呆。
  带我来的这个黑大个,就是亮哥的朋友,叫蒋大勇,他当时是一家夜店的内保,不过现在在北京,他也属于一个有名气的混子了,在日本也有自己的火锅店和整形医院,一个外地的小混混想在北京立足,的确挺不容易的,但大勇不仅站住了,而且还开上了路虎,在三环也有了一套自己的房子,足见他的过人之处。
  大勇长着一张国字脸,身高大约在一米九五左右,整个人黝黑而且结实,他这个人没什么爱好,就是嗜拳如命,几乎每天都要练拳,他还参加了当时,电视上比较火的节目《武林风》,不过在初赛晋级之后,就因为一些个人原因退赛了。
  除了正规的渠道,大勇还热衷于打黑拳,勇哥曾经带我去过一次拳场,不过那天他没有出赛,这种黑拳就是很多香港电影里面,频繁出现的地下拳赛,但现实的拳赛,场面远远没有电影里那么惊心动魄,却比电影里面血腥的多,打黑拳的人就像是斗鸡场、斗狗场里面的动物一样,被人押注、被人娱乐,一个空着的大仓库中间,摆放着一张拳台,周围的看场上坐满了北京知名的企业老总和社会大哥,一场拳下来,胜者往往会被聘做打手或者保镖。
  勇哥带我去的那天,我亲眼看见了一个人端着一个摞满了几十万现金的托盘,递给了台上的拳手,之后拳手点头致谢,主持人声嘶力竭的叫嚷着“恭喜拳手xxx被选做了xx公司x总的保镖!”等等等等。
  但当时我遇见的大勇,身份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夜店内保,和被人瞧不起的黑拳手而已,后来大勇的发迹,也跟他打的一场黑拳有关,他被一个企业老总看上,先是给那个老总做司机,后来慢慢地就起来了,然后娶了一个北京姑娘,但这件事跟本书无关,我们也不做表示,但我的的确确看见了,大勇这个现在风光无两的社会大哥,当时落魄的样子。
  大勇工作所在的酒吧,是一个五星级假日酒店的附属设施,那个假日酒店很大,建筑群鳞次栉比,就像是一个小村庄一样,大勇带我住的这个房子,是酒吧老板在这个小区,给内保们租的宿舍,这里距离假日酒店大约有十分钟的车程,房子是两室一厅的,两个房间分别摆放着六张上下铺,可以住十二个人,由于他们两班倒的原因,无论白天晚上,都只有六个人住在这里,大勇要我住在他的床上,他则是去别人的床上睡,第一天来到北京,又跟着一个陌生人来到了陌生的环境,我虽然有点不太适应,不过在舟车劳顿的情况下,我还是带着见到高蕾的喜悦,沉沉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勇哥下班之后,带着我一起下楼吃了早餐,随后睡了一上午,下午的时候,又带我在小区附近转了转,勇哥是一个不怎么喜欢说话的人,平时也挺沉闷的,但是人绝对是个好人,一点坏心眼没有,特别仗义,也特别容易接触。
  这天晚上天刚一擦黑,勇哥就该上班了,换好了一身黑色的中山装制服以后,勇哥看了看我:“以前在老家的时候,去过迪吧没有?”
  “没有!”我笑着摇了摇头:“我们老家那边,只有ktv,没有酒吧!”
  听我说完,勇哥露出一口白牙:“走,我带你去看看!”
  “好嘞!”我答应了一声,接着手脚麻利的就从床上坐起来,开始穿鞋,下楼以后,勇哥我们俩步行着,就向他工作的假日酒店走了过去。
  “勇哥,你和亮哥,是在北京认识的吗?”我对着勇哥问了一句,我这么问,是因为亮哥现在是带小姐的,勇哥是夜店的内保,所以两个人能交上朋友,我也不觉得奇怪。
  没想到勇哥却摇了摇头:“我老家在昌阳下属的一个地级市,上初中的时候,我因为打架被开除了,就去了昌阳学厨师,当时你大哥也在那学徒,我们俩挺合的来,所以一来二去的,就交上朋友了,后来你大哥说学厨师没前途,还不如一起去混社会呢!”
  “后来呢?”我津津有味的听勇哥讲述着,我有点想不通,勇哥这种靠拳头吃饭的人,怎么会跟亮哥这种靠脑子吃饭的人,走到了一起。
  提起往事,勇哥的脸上挂满了留恋:“后来我肯定就同意了呗!我从小就喜欢武术,打了这么多年拳,不就是为了混社会嘛!当时我跟你大哥一拍即合,当天就辞职了,我跟他说我认识外地一个挺狠的大哥,叫他跟我一起去,他也同意了,商量完了之后,我们俩就走了!”
  “……”我一言不发,不忍打断勇哥。
  “当天到了家以后,我给那个我认识的大哥打电话,约好了在第二天见面,于是亮子我们俩挺高兴的,就找了个小饭店,一起喝了点酒,喝到一半,就跟隔壁的一桌小混子打起来了,我们俩打他们六个,全给干趴下了,他们说让我们别走,等着他们叫人,我当时年轻气盛的,什么也不怕,还真就没走,再后来,他们又叫来了十几个人,我从后厨拎着一把菜刀,追着他们砍,把鞋都跑丢了,一个回合,就把他们给打散了,不过对方有几个人,被我砍的不轻,就报警了,那天晚上动静闹的挺大,有不少混子和警察,都在找我们……”
  “你认识的那个大哥,参与了吗?”
  “没有!”勇哥抿着嘴摇了摇头:“我当时还没跟他混呢,他肯定不想管,我开始给他打电话,他还接,后来直接就把我拉黑了,警察也去我的老家,找了我家人了解情况,当时你大哥我们俩,是真走投无路了,他就把身上所有的钱,还有学厨师那半年的存款全都给了我,大约有两千块钱左右吧,我家也回不去,就拿着钱,来了北京,唉……一眨眼,都已经过去七八年了,不过你大哥这个情,我记他一辈子!”
  勇哥我们俩说话的功夫,就到了他所在的酒吧,勇哥带我过了安检,进到了酒吧里面,还给了我一张,可以兑换一瓶啤酒的兑换券,勇哥是个内保,他的工作就是像个电线杆一样,一直戳在舞台边上,根本无暇顾及我,于是我拿着一张酒券,就去吧台换了一瓶啤酒,随后坐到了旁边的一张吧椅上,啤酒的瓶子很小,就跟一个汽水瓶子那么大,牌子我也不认识,看着这瓶袖珍啤酒,让在家喝惯了本地产的11度啤酒的我,十分的不适应。
  这是除了电视里的酒吧以外,我第一次身临其境,里面的氛围让我感觉很上档次,但同时又有一点手足无措,手里的一小瓶啤酒,我根本就不敢大口的喝,只能一小口一小口的抿,因为我怕酒喝光了,就更无聊了,而且我也不知道,我兜里的70多块钱,究竟够不够买酒,甚至都不好意思跟吧台里面的酒保说话,总之第一次去酒吧的我,感觉自己简直low爆了……
  晚上勇哥下班,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我们俩回去继续睡觉,接下来的几天,轮到勇哥去停车场执勤,他就更没时间管我了,嘱咐了我一句在家呆着,别跑丢了以后,就出去工作了,基本上就是把我放养,任由我自生自灭了。
  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房间呆了一天之后,第二天我终于是忍不住了,于是决定出门走走,但是也不敢乱跑,就只能顺着小区外面的马路照直走,因为我怕弯拐多了,会找不到回家的路,连续几天,我都是这么过的,在宿舍呆够了,就去外面闲逛,食物每天都不变,就是素炒饼,期间我还在一家农贸市场里面,买了两只海棠兔,就是那种特别小,黑眼睛黑耳朵的迷你兔子,别人家都要60,但是我这两只才要了15,还赠了个笼子,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兔子有点脏了,我回家给它们洗了个澡,没过十几分钟,全都死了……
  日子一成不变,每天都是这么周而复始的往复,勇哥白天在停车场执勤,晚上回家的时候已经很累了,基本上是沾床就能睡着,所以我们俩的交流也不多,每天勇哥下班,都会问问我适不适应、有没有被人欺负了啥的,就这么简单的几句话,让我感觉挺暖心。
  虽然在勇哥这里,我见不到磊磊他们,但是心里却没有那么烦躁了,因为我也知道,亮哥不会这么一直麻烦勇哥,让我赖在这里的。
  我浑浑噩噩的,又在勇哥这里住了好久,就在我过的已经快要没有时间观念的时候,一天早上,勇哥却忽然跟我说:“收拾收拾东西!你大哥叫我送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