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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综合其他 > 混子的挽歌 > 第六零七混乱的关系
  蒙古国,俄蒙边境某个不知名的小镇内。
  一天的奔波之后,一直到天黑,我跟林璇终于找到了这么一个地方,这个地方是个很小的小镇子,连个正规的旅店都没有,刚过八点,整个镇子已经陷入一团黑暗,我找到一个人家之后,费力的跟房主比划了半天,并且塞给他一把图格里克之后,他才勉强同意让我跟林璇住在了后院一个当做柴房的房间里,这个房间是一个用黄土垒起来的房子,房顶就是几片石棉瓦,房间内除了一个破板凳,就只有一堆放在墙角,充当木柴的干草,连灯都没有,房间内唯一的光源,就只有门缝和窗缝透进来的月光,墙上的窗子用塑料布遮挡着,跟窗外呼号的寒风比起来,显得是那么微不足道。
  柴房内。
  我端着一个取暖用的炭盆,摆放在房间正中央之后,看了看靠在柴堆上,抱着脚丫子,一脸委屈的林璇,笑了笑:“怎么了,还冷啊?”
  “没事,不用你管。”林璇听见我的声音,把头侧到一边,眼神里写满了委屈。
  看见林璇的样子,我叹了口气,走过去蹲在了她旁边:“把脚给我看看!”
  “我说了不用你管。”林璇赌气似的转过身:“我走到现在都是拜你所赐,不用你猫哭耗子假慈悲。”
  我被林璇逗的一笑:“哎,你要这么一说,我还真没见过眼睛这么大的耗子。”
  “滚!”林璇抬腿就踢了我一下,结果脚一动,又疼的一咧嘴。
  “别动。”看见林璇的样子,我伸手抓住她的脚腕,伸手就把她的鞋袜给脱了,看见林璇的脚丫子,我顿时一皱眉,估计林璇这种平时养尊处优的小姑娘也不怎么走路,所以一双脚保养的特别好,我们俩连续走了将近大半天的路程,我虽然也挺累的,但只是感觉有些疲乏,而林璇的脚丫上,已经磨出了好几个水泡,并且有不少都已经破了,皮肤也被鞋磨的发红。
  “你的脚都这样了,在路上怎么没跟我说呢?”看见林璇的脚已经变成了这样,我真挺意外的,没想到她一个小姑娘,竟然能在这种情况下,还跟我走了近二十公里的路程。
  自从蒙古刀里面的定位器被我发现以后,林璇对我的态度可谓急转直下,面对我的询问,她满脸的不耐烦:“大哥,你别忘了咱们俩的关系,你是劫匪,我是人质,我跟你有什么好说的?求你可怜我啊?!”
  “这话说的不对吧,老一辈革命家们还知道优待战俘呢,在你眼里,我就这么不堪?”感受到林璇的情绪之后,我也没多说什么,先是把房间内装着饮用水的水盆端过来,然后把房主给我的一个酒囊也放在了脚边,最后把烧的正旺的炭盆拽到了身边,把那个没有了护木的蒙古刀拿了出来。
  “你要干什么?”林璇看见我的举动,微微皱眉。
  “你脚上的水泡得挑了,不然明天就没法走路了。”我把蒙古刀放在炭盆里面烤了一会,等到刀刃烧红了,拿起酒囊往上面浇了一点酒。
  ‘嗤啦!’
  高纯度的蒙古烈酒浇在刀尖上以后,顿时升腾起了一股小火苗,等火苗熄灭,我把林璇的脚往膝盖上一搭,开始给她挑着脚上的水泡,而林璇全程都在强忍着,没发出一点声音。
  挑完林璇脚上的几个水泡之后,我用水帮她清洗了一下伤口,接着拿起了酒囊:“忍着点啊!”
  “好!”我一抬头,正跟林璇四目相对,发现她正很专注的看着我,看见她这种目光,我本能闪躲了一下,随后抬起手,把里面的烈酒淋在了她脚上。
  “嗯~”高度烈酒跟伤口接触之后,林璇不自觉的发出了一声呻.吟,随后咬牙忍住了。
  我抬头,看见林璇额头上因为疼痛而冒出来的一层小汗珠,笑了:“没看出来啊,你还挺抗痛的。”
  “小时候一个人生活,受了什么伤都自己扛,早就习惯了。”我帮林璇处理完脚上的伤口以后,她对我的态度也不那么冷漠了。
  我刚刚是用冷水帮林璇处理的伤口,当时还没觉得什么,可是等忙完了以后,感觉身上格外冷,于是拿起那个剩了半壶酒的酒囊,仰头就闷了一口,辛辣的烈酒顺着喉咙咽下去以后,一股暖流像是火焰一样传遍了全身,感觉特别舒服。
  林璇看见我喝了那个酒,咧了下嘴:“这个酒我都已经冲过脚了,你还喝呀?”
  “没事,壶嘴又没碰到你脚丫子,怕什么。”我无所谓的站起身,拿过房间内仅有的一个破毯子递给了林璇:“早点睡吧,明天咱们还不知道要去哪呢,得养足精神,在这个地方,如果患了感冒,真的是会死人的。。”
  话音落,我站起了身,打算在房间里再找一处能睡觉的地方。
  “哎!”林璇看见我起身,开口叫了一句:“韩飞,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听见林璇的声音,我转身:“问呗。”
  “我睡不着,陪我聊聊。”林璇对我笑了笑,随后向旁边挪了一下身体,把那个毯子铺在了柴堆上:“坐!”
  “行!那就聊聊!”此刻处在这个冰冷的房间内,我也没什么地方可去,于是就走过去,一屁股坐在那个柴堆上,伸手将炭盆往近处拽了一下,别说,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国家,坐在干草堆里烤火盆,还真是一件挺舒服的事。
  我坐下之后,林璇对我伸出了手:“你还有烟么,给我一支!”
  我掏出烟,递给林璇一支,自己也叼上了一支,随后用拨碳的铁钳子,夹起了一块通红的火炭,帮林璇点燃了烟,随后自己也点上了:“你刚才说想问我什么问题。”
  “也没什么。”林璇想了想,看着我:“你是不是认识冷磊?”
  我点头:“今天他喊我的名字,你不是都听见了么。”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们两个是不是在很久之前,就认识了。”
  听完林璇的问题,我皱了下眉:“为什么会这么问?”
  “想问就问了呗,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林璇对我笑了笑:“冷磊身边的所有朋友,包括冷磊、袁琦,乃至孙兵和大忽悠他们那些人,我都见过,但是唯独没见过你,也没听他提起过,可是我看见你们今天的样子,你们应该是认识很久了吧。”
  “你连孙兵和大忽悠都见过?”听见林璇的这番话,我顿时感觉很不可思议,冷磊现在是房鬼子身边的红人,而冷欣虽然不混社会了,但毕竟是冷磊的亲哥哥,还有袁琦,他现在跟冷磊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如果说林璇跟在房鬼子身边,见过冷欣和袁琦,那都很正常,可是孙兵和大忽悠这两个人,都是我们小时候的玩伴,而且他们早就不混社会了,林璇既然连他们都能见到,那么跟冷磊的关系肯定走的很近。
  “是啊,我在安壤那边没什么朋友,所以平时都是冷磊带着我出去玩,他知道我讨厌社会上那些人,所以就介绍了一些他的普通朋友给我认识,其中就包括了孙兵还有大忽悠他们。”林璇吸了一口气:“我也是刚刚想起来,有一次冷欣喝醉酒之后,跟冷磊提起过一个叫小飞的人,他们俩还因为这件事闹的挺不愉快,今天发现冷磊认识你以后,我就想问问,那个人是不是你。”
  林璇话音落,我叹了口气,微微点头:“冷磊我们俩,从我刚混社会的时候就认识了,他时候他不像现在这样,虽然脾气没什么改变,但是当初的他,最起码还有一丝人性。”
  “虽然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不过从冷磊一直没提起你这件事来看,你们俩之间相处的一定很不愉快吧,看他今天的样子,是真想杀你的,是什么事,能让你们不死不休呀。”林璇抬手,把烟头扔在了炭盆里,看着它变成了一个小火苗:“你们之间的决裂,是不是因为他跟了老房,而你跟了甘楚东?”
  “我们俩之间的事情,与阵营无关,只是因为他做的一些事,让我感觉很恶心。”提起冷磊的事,我有点烦躁:“算了,我们俩之间的事,一两句话也跟你结束不清楚,倒是你,为什么会跟了房鬼子那么一个糟老头子?”
  “为了什么,为了钱呗,人活着总要钱的,不是么?”林璇很洒脱的回答了一句。
  “不对,你在说谎。”我扭头,看着林璇:“凭房鬼子的性格,如果你真是为了钱,他不会走到哪里都带着你,还有冷磊,如果你真的只是房鬼子的一个姘头,他今天绝对不会因为在乎你的安危,对我有所顾忌。”
  “这件事没什么不可思议的,这个世界上爱钱的女人有很多,选择为了钱跟老房在一起的女人也有很多,但是就算老房再有钱,想找一个像我这么年轻的女孩,也不容易吧。”林璇对我笑了笑:“至于冷磊的事情,就更好解释了,他所以怕你伤害我,是因为他在追我,而且已经追了好久了。”
  ‘嗡!’
  听见林璇的回答,我脑瓜子一声轰响,思维都空白了,缓了好几秒之后,我才难以置信的看着林璇:“你说,冷磊在追你?”
  林璇看见我的表情,露出了一个志得意满的笑容:“对啊,怎么样,这个消息劲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