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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综合其他 > 混子的挽歌 > 第一零七三 我真的能离开吗?
  私人医院,手术室内。
  我身上的伤口已经被医生清理完毕,在手术前夕,我用一个借来的电话,拨通了东哥的号码。
  我这边的电话拨通之后,几乎在响起彩铃的一瞬间,东哥那边的电话就接通了:“喂?”
  “东哥,是我。”
  “小飞?你在哪呢!”东哥听见我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了音量。
  “晚上我去偷袭冷磊,被房鬼子的人抓了,不过现在没事了,我已经逃出来了。”
  “你现在人在哪里,我马上过去接你。”东哥甚至没有分辨我话语中的真假,便情绪激动的接过了话。
  “东哥,你放心吧,我没事。”我微微开口,打断了东哥的话,沉默半晌后,做了个深呼吸:“我想离开一段时间。”
  “离开?”东哥听完我的话,停顿了一下:“你想去哪啊?”
  “还不知道。”我摇了摇头,没有说实话:“最近这段时间,咱们经历的事情太多了,我也太累了,我想休息一段时间。”
  “也好,我知道最近这段时间,小二和三葫芦的事,对你的打击不小,如果感觉累了,就休息一段时间,散散心什么的,也挺好的。”东哥听完我的话,思考了一下:“这样吧,你把自己的地址告诉我,然后我让杨涛和史一刚过去找你,再给你们拿一些钱,让你们都休息一段时间。”
  “东哥,算了吧,我也不打算把离开的事告诉他们。”听完东哥的话,我开口回绝了一句,如果我现在带着杨涛和史一刚离开,那东哥身边就真的无人可用了,而且我也怕见到史一刚和杨涛他们,我就不舍得离开了,但是再一想起孤零零在手术室门口等我的林璇,我还是咬牙做出了决定。
  “你想自己走啊?”
  “嗯。”我点了下头,也没提林璇的事情:“我身上的钱还够花呢,没什么好准备的,只是忽然感觉很累,想出去散散心。”
  “好啊,想去就去呗。”东哥笑了笑:“今天你消失之后,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现在你没落在房鬼子手里,我就放心了。”
  “对了,还有件事。”我话锋一转:“房鬼子那边,已经知道了一铁矿的事,按照骆洪苍的说法,接下来一段时间,他们应该会在金钱上做文章,想办法从购矿款项上对付你。”
  “嗯,这些事我心里有数。”东哥应了一声:“三葫芦的事,我知道你挺难受,一个人出去冷静一段时间也好,家里的事,就不要操心了,照顾好自己,等什么时候野够了,给我打个电话,我接你回家。”
  “哎!”
  “嘟…嘟……”
  ……
  之前我去偷袭冷磊的时候,身体被私改猎的铁砂和钢珠打出了十几个弹洞,万幸没有伤到骨头和内脏,出了失血之外,并没有什么致命的伤害。
  经过数小时的手术,我的伤口已经被包扎完毕,随后我还不等麻药过劲,就在林璇的搀扶下,一瘸一拐的离开了医院。
  次日清晨,随着天边微亮,一台火红色的宝马z4,已经在高速公路上向着东北方向疾驰而去,车内,我左手还挂着打消炎药的吊瓶,胸前捧着葫芦哥的骨灰盒,看着视野内越来越远的城市轮廓,怔怔出神。
  ……
  这一次,林璇我们俩的首先要去的地方,是葫芦哥的老家漠河,因为有了之前去过一次的行进经验,这次我没走什么冤枉路,远程都走的高速,因为我有伤,也没办法开车,所以都是林璇一个人在忙,经过三十几个小时的奔波,我们终于在两天一夜之后,赶到了漠河。
  初春时节的漠河县城,一如既往的寒冷,天空中呼号不断的寒风,也跟当年我们来接葫芦哥那时候如出一辙,也许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当年我接走的,是一个大活人,而如今带回来的,却是一捧骨灰吧。
  林璇把车停在入城的一条街道旁边,刚一熄火,车内很快就传来了一阵彻骨的寒意:“小飞,咱们俩现在去哪啊?”
  “往前开吧。”我看着没什么变化的街道,伸手向前方指了一下:“那边有一个修配厂,不知道还在不在。”
  “修配厂?”林璇扭头看了我一眼:“你要干嘛呀?”
  “先去把机油和轮胎换了,不然明天一早,车被冻住了,咱们俩还得耽误好几天的行程。”想起当初来到这边的情景,我仍旧记忆犹新:“把车放在修配厂保养,然后咱们俩找个商场买个旅行箱,把葫芦哥的骨灰装在里面,不然住店什么的,也不方便。”
  “好,去商场之后,我再给你买些厚衣服,不然你的伤口被冻伤了,可就真的麻烦了。”林璇说话间,再次将车启动,还俏皮的往掌心哈着气:“哎呀妈呀,这边真的是太冷了,感觉像是钻进了冰箱里一样。”
  我被林璇逗的一笑:“说的好像你钻过冰箱一样。”
  “人没钻过,心钻过算吗。”
  我咧嘴一笑:“咋滴,你让人分尸了?”
  “没有,但是姐曾经被某个脑残老爷们,也弄得心寒无比过。”
  听见这话,我机智的收住了话题。
  林璇说话间,已经将车启动,沿着街道行驶而去。
  接下来的时间,我和林璇先是给车做了一个保养,接着又去买了一些厚一点的衣服什么的,之前为了安顿奶奶,我把卡里的钱大部分留给了大姑,自己的身上只剩下了几万块钱,不过暂时维持两个人的吃穿用度,倒也够了,等林璇我们俩忙完了手头的事情之后,在周边找了个宾馆,开始进行休整,我们俩这一路过来,都是林璇在开车,而且路上的时候,在服务区休息的也不好,所以进了房间之后,林璇洗了个澡,很快就躺在床上睡着了。
  我坐在宾馆的藤椅上,看着酣睡的林璇,还有摆放在桌子上的骨灰盒,静静点燃了一支烟,兀自吞吐,有些迷茫。
  ……
  次日清晨,我服用了三倍剂量的止痛药,强行压制着伤口的疼痛感,同时也忍受着服药过量引发的肠胃反应,赶往了漠河公墓。
  ‘吱嘎!’
  林璇将车停在墓园入口后,推开车门,搀扶着我下了车,迈步就要往里走。
  “天挺冷的,你在这等我吧。”看见林璇被冻的有些泛红的脸蛋,我笑着摸了摸她的头,接着把葫芦哥的骨灰捧在了怀里:“今天,是我送葫芦哥的最后一程了,想单独跟他呆一会,说说话。”
  “好。”林璇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怀里那个刚刚更换过的玉质骨灰盒,懂事的没再多说,自己留在了车里。
  二十分钟后,我在墓园管理处交完了一应费用,随后开始进行葫芦哥的下葬事宜。
  骨灰下葬,其实是一件挺简单的事,只要风水先生按照流程进行一个小仪式,接着工人再将墓室封闭就可以了,按照风俗,新人下葬,是要等到三年后才可以立碑的,但是我直接就给葫芦哥把墓碑立好了,因为我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里,我还会不会再来见到他。
  这一天,晴空万里,头顶的天幕仿佛一匹湛蓝的绸缎,纯净无暇。
  但阳光照耀下的墓园中,仍旧充满了一股压抑的味道。
  北风呜咽。
  大片没有燃烧完全的冥币碎屑和纸灰,随着气浪烈烈飞舞,在半空中盘旋不下。
  葫芦哥的墓地,是他多年前就为自己选好的,在他的墓地左边,紧贴着的就是他父母和两位哥哥的墓穴,经久没人打理,那几座墓碑上已经落了一层浮尘,跟葫芦哥崭新的墓碑形成了鲜明对比。
  我孑然一身,兀自蹲在葫芦哥的墓碑前,本以为自己有很多话想说,可是真等站在了这里,却发现很多话,又被压在了心里,即使面对墓碑,也没办法开口。
  “你的墓碑,我没有刻上三葫芦这个名字。”半晌后,我看着墓碑上的“孔曼丽”三个字,又看了看他两位哥哥墓碑上“大葫芦”、“二葫芦”两个名字,轻声开口:“人生在世,草木一秋,咱们既然来人世间行走一遭,总得留下点什么,所以,我还是用了你的本名,这样的话,最起码别人看见这个墓碑的时候,还能知道里面躺着的人,叫做什么名字。”
  话音落,我微微蹲下身子,虽然吃了止痛药,但身上的伤口仍旧刺痛,而且感觉肉疼,我伸手,用袖子擦干净了墓碑前的供桌,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万块钱的现金,抽出两张,率先点燃,扔在了供桌上,笑了笑:“你还记得么,咱们俩第一次来这个地方,你祭奠家人的时候,烧的就是真钞,当时我还以为你脑子有病,明明可以用这些钱,买来一大车的冥币,你为什么要烧真钱,可是真等这种事摊在我头上了,我才明白,原来跟有些人和某些感情比起来,金钱真的是微不足道的。”
  ‘呼!’
  一阵风吹过,供台上的纸灰被席卷而空。
  我站起身,又认真的擦拭着葫芦哥父亲和哥哥的墓碑,随后开始挨个墓前面烧钱,等到手里的钱烧没了,我双膝一软,跪在了葫芦哥的墓前:“我想你了,真的想你了。”
  ‘呼呼!’
  回应我的,依旧只有长风猎猎。
  流出的泪水被寒风一吹,感觉脸上火辣辣,我伸手摸着葫芦哥的墓碑,触感一如他瘦骨嶙峋的手掌,冰凉坚硬。
  “当年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是因为你,现在我又来了,还是因为你,只是物是人非,曾经陪我站在墓前的人,如今却躺在了墓中。”
  “哥,我现在已经离开安壤了,因为林璇这个姑娘,为我付出的太多,我得给她一个交代。”
  “如果可能的话,我真的不想再去踏足那个江湖了,你说得对,仇恨是没有尽头的,如果死咬着仇恨不放,可能我失去的东西,只会更多。”
  “这次离开,我想试着开始一段全新的生活,过一过属于正常人的日子。”
  “但是你说,我真的能离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