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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灵异玄幻 > 圣名 > 第二百八十六章皮球?
  丁勤将被缚的人一一释放,然后又一把把那个店小二提了出来,扔到外面的地上。“我警告你们,若是还想活命,放了他们,你们也快点儿滚。”
  这人在地上头都不敢抬,脸几乎贴着地面,“是,是,是,是。”
  丁勤没再理他,迈步就往外走。
  待丁勤走后,他才慢慢提起头来,眼中充满了怨忿之意。
  他看了一眼后面刚刚被丁勤释放,正在仓惶逃窜的人,“给我站住!”
  那些人被他虐待过,自然知道他的厉害。现在丁勤一走,没了靠山,还是得以眼前的大爷为尊,所以一个个一听呦喝,马上站在原地,有的甚至马上跪地磕头,“大爷,大爷放过我们吧,我们不认识他!”
  这假店小二慢慢地呼了一口气,“我不会再抓你们了。去,给我拿笔墨纸砚来。”
  这些人没有想到他会要这东西,一个个愣在原地。假店小二又吼了一声,“听不懂人话啊!快给我去拿笔墨纸砚来!”
  终于有一个人站起来,跑着拿来了他要的东西。假店小二以笔蘸墨,极为熟练地,在纸上画出了一幅画。
  那是丁勤的肖像。
  画完之后,他把肖像卷好,然后一吹口哨,从店边的一棵大树上,扑噜噜飞过来一只大鸟。
  将肖像放在大鸟脚上的铁桶之后,大鸟立即腾空而去。这人这时才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哼哼。打不过你,画出你的样子也好。这样,我让你以后步步维艰!”
  丁勤对于自己走后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但是他知道,随着自己在这些人的追击之中曝光度越来越高,一露面就被认出来的机率也越来越大。到加里港还有一段时间,这将是一段不容易的旅程。
  一连走了十来天,都没有再出现什么动静。丁勤心中却是越来越谨慎。
  这并不代表午阳门的人放弃了对自己的追杀。这只能说,极可能是那个皮裘要出现了。
  三个三阶以上的高手,刺客一击未得手,一定还会再来,但是因为第一次有打草惊蛇的作用,他要么选择丁勤心理最放松的时候来,比如快到达港口的时候;要么选择丁勤最疲惫或受伤的时候来,比如和高手战斗之后。而现在,不是他出现的进机。
  对于这一点,丁勤判断得很清楚。
  而那个三阶五层的高手,与另一个三阶高手之中,必然会有一段距离。这样的人,不可能是为了杀自己专程赶过来,自邬松被杀算起,时间上也并不允许。因此,他们可能是午阳门在丑元岛上的派出人员。
  如此高级别,必然是每人分管一个地域。他们不可能离开自己分管的地方太远,只会在丁勤进入的时候,选择合适的位置进行截杀。
  落日西斜。
  丁勤刚刚翻过了一座山,现在走在一片平原的小路上。晚霞把天空映得通红,自己在地上的影子也正在渐渐变长。
  看看前面,并不清晰的视线之中,看不到什么城镇或是村落。也许,今天晚上又要在外面露宿了。尽管这已经是这段时间的常态,尽管知道如果在外露营,遇到刺客傅义的可能性会更小些,但是丁勤心里,还是希望能在深夜时,睡上一张宽大而柔软的床。
  光线越来越暗,到太阳完全落下去之后,丁勤眼中只剩下蓝蒙蒙的一片。
  不多时,月亮升起来了。今天是满月,月光之下,世界显得清冷而寂寞。
  丁勤深吸了口气,渐渐放慢了脚步。他已经在四周开始搜索可以露营的地点,若是有些天然的岩石或树木遮挡,都将是不错的选择。
  无意之间,一抬头,他发现前面隐约有火光。
  火光忽明忽暗,似乎并不是太远。而且,从火光的高度来看,像是人拿着的火把。
  这里有行人?一般来说,若是遇到拿火把的行人,往往在附近都有村落。
  丁勤心中微微一喜,再次加快了速度,向那个火光奔去。
  黑夜之中,人们对于光亮的距离判断,往往并没有那么准确。一连奔出十来里,火源的轮廓才渐渐显示出来。
  那并不是火把,而是一个架起来的火堆。火堆架得很高,是用粗木搭起来的。粗木交差之后,上面还有些细木,现在烧得正旺。
  在火堆的下方,架了一个食物架,上面串着一只羊还是什么的动物,烤得滋滋冒油,香味老远就冒了过来。
  在这火堆之下,还站着一个人。
  虽然距离尚远,光线稍弱,丁勤看不清他的容貌,但是他的身材,却是没有什么保留地进入了丁勤的眼睛里。
  一个字,胖!
  这个人身高应该只有一米五左右,但是体重应该不下两百斤,并且脑袋大,四肢短,既有土豆的神韵,也有葫芦的风彩。
  偏偏,这个食物架架得有点儿高,大胖子只伸手,够不到翻动的把手,要翻时,只能先跳起,借着滞空的时间,把那只动物翻一下。
  丁勤马上警觉起来。
  因为这个人虽然胖,但他跳起和落地时的动作,却异常灵活,没有一丝的拖泥带水。这并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
  丁勤没停步,又稍微前进了一些。这时他才看清这个人的相貌,鼻子耳朵嘴,都可以用圆来形容。更有意思的是,头发中间,已经完全秃了,周围却长得挺茂盛。
  感觉到丁勤走过来,那人也不转头,只是像很随意地道,“来了。来吧。刚刚好,今天的羊马上就烤好了。”
  在他身上,丁勤并未感觉到什么敌意。可是,越是如此,丁勤心中越是不安。
  那人见丁勤没动,先是跳起来把羊又翻了一下,接着才道,“过来吧。站着干什么?就像是要打架,还没到打的时候。这么好的食物不吃,岂不是浪费了。”
  说完,他摇了摇脖子,轻轻地咔咔响了几声。“一般呢,人们都是火上烤肉。但是,换个思路,火下烤肉,却也别有一番滋味。就像是说,敌人见面,总是一见就打。可是若先是交个酒肉朋友,再动手,也更有别样的感觉。”
  这几句,他像是说给丁勤听的,又像是自己在感慨。
  丁勤犹豫了半天,终于还是走上去了。旺火之下,香气更浓,也更温暖。
  见丁勤走过来,那胖子哈哈一笑,手一翻,就取出了一个木制的凳子,扔给丁勤,“坐吧。”之后,他给自己也拿出一个,放到身后,再一动,又取出一个木桌,摆在两人中间。
  木桌颜色通红,上面全是油渍,应该时间已经很长了。
  这些东西,不可能是背在他身上的。能拿出来,只有一个可能,他身上有灵纳石。
  而有灵纳石的人,肯定不是普通人。
  再跳之时,胖子轻轻一拨,那只羊直接落到了桌上。
  胖子脸上笑嘻嘻的,“这只羊,是这附近出名的原野山羊,抓它可还真不容易。不过,这也算是你有口福吧。你爱吃什么地方?头?肩?腿?肋排?内脏?”
  他一边说,手一边从这些地方划过。说完之后,在桌上重重一拍,羊身上的肉居然就散落下来,剩下了一副完整的骨架。
  好高明的手法!
  丁勤心中暗暗吃惊,但是警觉更甚。
  隐约地,他猜到这个人是谁了。
  胖子自己先拿起了一块肉,直接放到嘴里大嚼,“嗯,火候刚好,香!肉嫩油香,外酥里嫩,人间美味啊。每天有我自己秘制的烤肉吃,真乃人生一大幸事。来来来,吃吧,别客气。”
  丁勤没有动。胖子看了他一眼,又道,“怎么?我说了,现在不是打架的时候。烤肉这东西,不仅讲烤的火候,还讲吃的火候。现在不吃,过会儿味儿也变了。哦,对了。你估计是在猜我是谁吧?”
  他又吃了一块儿,一边嚼一边道,“不用猜了,我叫皮裘,是午阳门的人,在这里等了你两天了,是准备杀你的。不过,刚刚我也说了,打架之前,先交个酒肉朋友,岂不快哉!”
  丁勤慢慢呼出了一口气。
  果不其然!
  只是,皮裘?这名字,真是名如其人。裘没见到,却见到了个球!
  皮裘已经开始在吃第三块肉。
  丁勤皱着眉头,心中犹豫不决。
  按理来说,他现在应该逃离。
  皮裘的修为,比他要高,这是那个神秘人说的。与这样的人相遇,走才是上策。
  可是,两个人已经这么近,就算自己用全速,逃离的成功率又有多少?
  不用说现在,就是刚刚看清这个地方时,自己转身逃离,成功率又有多少?
  皮裘好像看出了丁勤的心思,“怎么,觉得我是敌人,就不想和我吃饭了?我跟你说,敌人是一时的,朋友是一世的!有肉不吃,枉为今夜啊。而且,”
  他笑了笑,“我有个习惯,吃饱必要小睡一会儿。过会儿吃完,你就可以走了。待我睡醒,自然会去追你。那时候,我们两个才是敌人。如果你能信得过我老人家,就可以坐下来陪我吃一会儿。”
  说罢,他又抓了一块,嚼得嘴边直冒油。
  丁勤有些怀疑地看着皮裘。
  他知道,有些人性格极为古怪,就像老顽童一般。莫非这就是传说中那种?
  而确定,现在皮裘正在安心吃肉,没有半点儿攻防的意思。
  骨魂在识海之中也是哈哈大笑,“呦,还有这种极品。我生前,最喜欢这种人了。一般来说,他们说话算话。反正,你跑,也未必跑得掉,这时不要触怒他的好。不如就吃吧,吃饱了也有战斗力。”
  丁勤心中动摇了。终于,他长长呼出一口气,也拿起了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