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舰队被发现的时候,史蒂文森还很镇定,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短短数分钟之后,第22舰队也被发现了。更重要的是,发现这两支舰队的不是巡逻机,而是舰载侦察机。
也就是说,中国舰队已经到达,而且几乎同时发现了美军的两支舰队。
这下,史蒂文森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镇定自若了。
他当即就下令加强舰队防空,让所有的战斗机都升空巡逻,随后还给百慕大群岛守备司令部发了一封电报,请求提供防空掩护。
问题是,此时才加强防空,显然已经来不及了。
更重要的是,史蒂文森根本不知道哪支舰队将首先遭到攻击,还是两支舰队同时遭到攻击。
要知道,他让两支舰队靠得这么近,就是希望能够相互掩护。
问题是,两支舰队都已暴露行踪,也就不可能相互掩护了。说白了,两支舰队能够管好自己就不错了。
显然,美军一下就乱了阵脚。
更要命的是,史蒂文森并不是一名优秀的航空作战指挥官,而且在他手下,也没有几个能力出众的参谋。
说白了,当时美军舰队里很多参谋军官都是新手。
面对即将到来的攻击,美军能做的就是拼命加强防空力量。
可惜的是,舰队的防空力量是有限的。不管是第21舰队、还是第22舰队,都只有六十多架舰载战斗机,而且一次最多能出动六十架。在史蒂文森看来,如果中国海军的三支航空战斗舰队集中兵力攻击一支美军舰队,那么战斗将毫无悬念,中国海军的舰载航空兵能够凭数量优势轻易干掉美军舰队。
显然,史蒂文森在慌乱之中又犯了一个错误。
这就是,以当时的情况。中国舰队根本不可能集中攻击一支美军舰队,因此也就不可能干掉美军舰队。
如果当时是斯普鲁恩斯在指挥,他肯定能做出准确判断。
主要就是,第21舰队与第22舰队离得不算近,而中国海军的舰载侦察机几乎同时发现了两支美军舰队,意味着中国舰队肯定派出了足够多的侦察机,因此剩下的舰载机就不会多到哪里去。
更重要的是。此时已经能够初步断明,中国舰队的目标不是百慕大群岛上的机场。而是美军舰队。
也就是说,中国舰队将以首先打击美军舰队为重。
这样一来,就不难推测出中国舰队的部署情况了。
说白了,顾祝同肯定闭会让三支战斗舰队同时压上来。原因很简单,如果没有能够在第一时间找到美军舰队,那么靠前的中国舰队就有可能暴露行踪,然后遭到打击。也就很有可能输掉这场海战。
以顾祝同的老练,他显然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这样一来,顾祝同就只有一个选择,即让一支战斗舰队突前,让另外两支战斗舰队跟在后面。突前的战斗舰队负责执行侦察任务,以搜寻美军舰队为主,而靠后的战斗舰队则负责攻击美军舰队。
显然,另外两支中国舰队不可能拥挤在一起。
这是一个简单的常识,即美军舰队要是没有出现在预测的方向上,就很有可能出现在其他方向上。因此原本被安排执行攻击任务的舰队就很有可能首当其冲的遭到攻击,也就不能把两支战斗舰队放在一起。
想到这,就不难想到,另外两支舰队肯定在侦察舰队的侧后方。
显然,只要距离足够远,中国舰队就不可能集中力量攻击一支美军舰队,而会同时攻击两支美军舰队。
当然,这也是顾祝同的特点。
在过去的多场海战中。只要交战双方势均力敌,顾祝同就会在第一轮攻击中以打击对方的航空作战能力为主要目的,即平均分配攻击力量。不求在第一次攻击中击沉多少敌人的战舰,但是得尽最大的努力来削弱敌人的航空作战能力。因此就会尽可能的攻击敌人的每一艘舰队航母。只要第一轮打击达到目的,那么在接下来的第二轮、甚至是第三轮打击中,就能彻底歼灭敌舰队。
显然,斯普鲁恩斯非常清楚这一点。
在瓦胡岛海战中,顾祝同发起的第一轮攻击就分散开来,几乎攻击了美军舰队里的所有舰队航母。
问题是,史蒂文森根本就不了解顾祝同。
以当时的情况,如果他能想到这一点,大可不必手忙脚乱,完全有理由相信他的舰载战斗机能够守住舰队的上空。
可以说,只要合理安排防空力量,两支美军舰队都有机会摆脱困境。
这就是,尽可能的扩大防空范围,在尽可能远的地方拦截攻击机群,使攻击机群无法顺利到达舰队上空。
问题是,史蒂文森没有这么做。
当时,他固执的认为,中国舰队将首先集中力量干掉一支美军舰队,在第二波攻击中再干掉另外一支美军舰队。
事实上,这是主力舰的打法。
为此,史蒂文森就得搞清楚哪一支舰队将遭到攻击。
可惜的是,他根本就不可能搞清楚这个问题。
结果就是,史蒂文森在慌乱中犯了一个非常致命的错误,即他命令两支舰队各留下三十架防空战斗机,然后让另外三十架防空战斗机去中间海域待命,准备在接到命令之后去支援受到攻击的舰队。
在史蒂文森看来,这支机动兵力将帮他反败为胜。
问题是,这依然是主力舰的打法。
要知道,在任何一自毁海军中,都没有类似的航空作战战术。
事实上,就算某一支美军舰队会首先遭到攻击,让顾祝同、或者是斯普鲁恩斯来指挥这场海战的话,也会孤注一掷,即从一开始就死守某一支舰队,抛弃另外一支舰队,争取让一支舰队全身而退。
要知道,在已经丧失了主动权的情况下,要想让两支舰队安然返回,几乎是不可能的。
可惜的是,史蒂文森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结果就是,在第42舰队与第44舰队派出的攻击机群即将到达的时候,美军第21舰队与第22舰队上空都只有三十架防空战斗机。
显然,这么点战斗机,根本不可能扩大防空范围。
就算知道中国舰队在东面,攻击机群将从东面进入,需要守住的范围也在一百二十度以上,而要让战斗机组成两道拦截线,至少需要四十架防空战斗机,最好能有五十架,而三十架最多只能组成一道防线。
更重要的是,每支攻击机群里都有三十架护航战斗机。
当时,第42舰队与第44舰队各出动了九十架舰载机发起攻击,其中俯冲轰炸机为四十架、鱼雷攻击机为二十架,护航战斗机为三十架。
也就是说,第42舰队与第44舰队只各留了十来架战斗机执行防空任务。
事实上,如果一艘舰队航母能够一次出动五十架舰载机,第42舰队与第44舰队肯定会把所有舰载战斗机都派去执行护航任务。
原因很简单,这两支舰队根本不用考虑防空。
即便需要防空,也可以在第43舰队那里得到支援。别忘了,第43舰队有足足一百二十架舰载战斗机。
由此可见,史蒂文森犯的错误极为严重。
以当时的情况,如果他们没有让两支舰队各抽调一半的战斗机出来,而是让各自进行防空作战,问题都没有这么严重。这就是,用六十架防空战斗机去对付三十架护航战斗机,即便美军飞行员的素质差得多,两倍于对手的数量也能发挥一些作用,至少能够迫使部分轰炸机与攻击机提前投掉弹药。
相反,在双方战斗机的数量相当的情况下,美军没有任何胜算。
只是,第42舰队与第44舰队派出的攻击机群不可能同时到达,总会有时间差,而且不会太短。
首先遭到攻击的是位于北面的第21舰队。
主要就是,当时第21舰队离第44舰队只有大约五百公里,而第22舰队离第42舰队在六百公里左右。
即便第42舰队与第44舰队的攻击机群几乎同时出发,一百公里的差距,也意味着到达的时间相差了大约十五分钟。
可以说,这是极为关键的十五分钟。
十点二十分左右,第44舰队的攻击机群到达美军第21舰队附近,战斗随即打响。
史蒂文森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命令在第21舰队南面大约八十公里处巡逻的战斗机群前来增援。
问题是,即便是f-4u全速飞行,飞完八十公里也需要大约八分钟。
当然,实际花费的时间不止这么点,即战斗机在巡逻的时候不会全速飞行,而且巡航速度要比最高速度低得多。
这样一来,这批战斗机要到十分钟之后才能赶到。
问题是,中国舰队的攻击机群会浪费这十分钟吗?
显然,等到美军的增援战斗机到达,中国舰队的攻击机群已经到达美军舰队上空,防空战斗机已经难以派上用场了。
要知道,防空战斗机很少冒险进入己方战舰高射炮的打击范围拦截敌机。
要命的是,在过几分钟,南面的第22舰队也将遭到攻击,而史蒂文森手里已经没有第二批可以调遣的防空战斗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