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上的白衣女子,衣着褴褛破烂,垂落在肩上的乌黑发丝,凌乱亢脏,身上也布满了泥尘。
但她身材高挑,那张脏兮兮的俏脸,也掩不住那倾城倾国,艳绝天下的容貌。
像个无家可归的乞丐,身影孤单,楚楚可怜。
她走走停停,边环顾四周,空洞的美眸,神色迷惘,又不时流露出不一样的波澜。
来往的人群经过,看到她绕道而行。
眼里都是嫌弃和厌恶。
她毫不在意,脚步有些僵硬,不缓不慢在街道上走着。
而我看到这幕,屏住呼吸,脸上神色都凝固住。
站立在原地,如石雕般一动不动。
眼里,只有她。
“只是一个叫花,楚南我们快走,三大家族追上来就麻烦了。”平头哥瞥了眼,就对我催促。
平头哥的话,我没听到。
眼里的世界,只有前方那个衣着褴褛如同乞丐样的女子。
因为她就是我的傻媳妇胡姬。
没看错,真的是她。
那个我牵肠挂肚,日夜思念的人呐,没有想到,我们找遍了整个市区,都毫无音讯,却无意间相遇了。
“胡姬!”
我激动大喊声,就大步流星冲了过去,站在了胡姬面前。
胡姬顿住脚步,抬眼凝望。
空洞的冰冷美眸,闪过一缕激动神色。
“我饿……”
她如同以往般,呆呆傻傻的,声音机械而僵硬,缓缓吐出来这两个字。
“楚楚!”
她喊我,有始以来,第一次能喊出我的姓。
听到这话,我惊呆住。
牵动着我的心弦,情绪如同海浪席卷,让我让痛、让我意外、让我欣喜。
深深凝望着她,颤抖着身躯,我热泪眶盈。
下一秒。
我伸手,紧紧将她搂抱住。
“媳妇!”
我激动喊着,泪水在哗啦啦的流。
胡姬虽然是具古尸,但我跟她拜了堂,成了亲,在这世上,就是我唯一的亲人,是我最爱的妻子。
当她流落在外,没在我身边时。
那种强烈的思念,那种莫明的担忧,就在我心底深深发芽。
我知道,已经深深爱上她。
不管她是不是具古尸,这辈子,都无法离开她了。
而胡姬,却很会破坏此刻的气氛,她提醒喊我,“楚楚…我饿!”
这让我苦笑不得。
楚楚虽然会喊我的姓了,但她的灵智,同以往还是没多大区别。
不过,进步了很多。
好歹我这傻媳妇,会喊我了不是?
松开怀抱,环顾眼周围的人群,拉着她的手,就朝平头哥他们那里走去。
街上人多,给胡姬喂血不方便。
但过往的人群,目光落在我和胡姬身上,都很诧异在打量,有的男女还在小声议论。
“那男的是不是想女人想疯了啊,竟然带个脏兮兮的女乞丐回家?”
“虽然脏,洗干净还是可以的。”
“还别说,那小伙子挺机灵,这年头啊,找个女朋友不容易,结婚更不容易,女方不是要求要买车就是买房,能拣个女乞丐回家,啥都省了不是?”
听到这话,我脸都气歪了。
说我媳妇是乞丐?
日你娘的仙人板板,你们才是乞丐,你们全家都是乞丐。
但傻媳妇失而复得,我心情好,也就懒得跟那群路人甲一般见识了。
而平头哥和王峰,此刻激动迎了过来。
“楚南是你那傻媳妇吗?”王峰眼睛不好使,看不清楚,就激动问我。
这些天,他为了帮我找胡姬。
可以说联系了所有能帮上忙的朋友,不管是警方还是道上的朋友都出动了。
就连王峰自己,都没有休息过。
要是我无意找到了媳妇,自然替我高兴。
但我还没说话,平头哥打量眼我傻媳妇,就一脸诧异说,“楚南你这是找错人了吧,她分明就是个乞丐啊。”
走进了人类社会,平头哥这只妖怪,也知道啥是乞丐了。
“没找错,真是我媳妇。”我咧嘴笑道。
而王峰走到近前,突然伸手就乱摸了过来,差点就摸到我媳妇了。
“老王你做啥啊?”我忙抓住他的手。
“我眼睛不好使,让我摸摸,帮你确定下是不是你媳妇啊。”王峰很认真说。
摸我媳妇,帮我确定?
卧槽,摸你大爷啊,我媳妇还需要你来确定吗?
“真是我媳妇。”撇着嘴,我无语说。
“我说楚南,我老王眼瞎,你也眼瞎吗?”
他摸着我的手,揉来捏去说,“看看你这媳妇,皮粗肉糙的,咋整的跟个男人样啊,跟之前的手感很不同。”
“老王我日你大爷啊,这是我的手。”
黑着张脸,连忙把手抽了回来,但接着,想到王峰后面那句话,我鼻子都要气歪了。
说我傻媳妇的手,跟之前手感不同。
麻蛋的,那当初,我把胡姬交给他时,不是占足了便宜啊?
“老王,你摸过我媳妇?”我黑着张脸问。
“摸啥摸啊,朋友之妻不可欺,我老王是那样的人吗?”
王峰撇了撇嘴,无语说,“何况你媳妇傻傻的,究竟长得是丑还是漂亮,我老王也看不到,才没那兴趣呢。”
麻蛋的,从今往后,我得防火防盗防老王。
别看他眼瞎耳聋,但心不瞎。
然后没有耽搁,我们快速往偏僻地方走去,担心被三大家族给追上来。
割破手指,冒出一股鲜血,我边走边喂给胡姬喝。
胡姬很喜欢喝我的血,贪婪地吸吮起来。
而我看着她那呆萌美丽的样子,脸上都是激动的喜悦神色,突然能遇到她,这简直是个意外惊喜。
不过我想想,肯定没那么巧。
这估量是胡姬,自己找到我的,就像上次,我把她寄宿在舅舅家,但我在寡妇村的紫神山腹,同样能找到我。
不知傻媳妇用了啥手段,真是牛得一批啊。
“媳妇你慢点喝。”我满脸笑容说。
半时辰后,我们已经离开了市区,来到郊外的山路上,为了安全起见,我们连车都没有搭,徒步逃出来的。
我背着胡姬在走,而平头哥就背着王峰。
胡姬是具古尸,肉身坚硬,走路慢,不得不背着。
至于王峰,之前帮我化解三转夺魂阴阳绣,又加上有重伤,同样虚弱得没力气走路,只能要平头哥背着走。
还好一切顺利,我们都逃了出来。
在山路边上,就先休息起来。
周围黑呼呼的,全是荒山,今晚估量要在山里过夜了。
“山里才安全。”王峰笑道。
但他脸色惨白惨白的,一脸虚弱,我就担心问道:“老王你还能挺住吗?”
“有平头哥的妖丹,还死不了。”王峰说。
暂时死不了,但只能坚持半个月啊。
不想办法救治,就得死翘翘了。
“办法肯定有。”
平头哥看了眼我们,才说道:“紫神山是片原始森林,而我在里面修炼了五十年,虽然不常走动,但百年份的人参或灵芝,应该能找到。”
“那我们今晚休息,明天就出发。”我激动说。
但王峰摆手苦笑道:“别为我折腾了,茫茫深山,想在半个月内,找到百年份的人参,哪有那么容易?”
我正要说话,平头哥猛然扭头,看向身后。
“咋回事?”我问。
平头哥脸色变了脸,才说道:“三大家族的修道者,已经追过来了,你看下面。”
我拿手电筒照过去,顿时脸色大变。
发现有三四十个黑衣人,悄无声息的在往这边接近。
他们脸色冷漠,眼眸也很空洞。
不是群活人,而是李家的纸人,还有诸葛家的僵尸,也派出来七八只,我一眼扫去,发现清朝的僵尸公主就在里面。
但在这群僵尸身后,地面上还有十多条黑蛇,在快速爬动。
这十多条黑蛇,每条有水桶般粗大,那蛇眼,在黑暗中闪烁着冰冷凶残的光芒。
这些蛇,毫无疑问是葛家的蛇降。
三大家族,为了斩杀我,都派出了各自的杀手锏。
走在最后面的,就是控制三大家族的修道者,估量一起有十多号人。
但距离较远,看不清楚。
扫了眼,我立马就将手电筒给关掉了,平头哥这时就说道:“楚南你带王峰,还有你傻媳妇先走,我平头哥,今晚要吃顿饱的。”
说着,他眼眸露出很凶残的光芒。
“平头哥,我们要走一块走。”我焦急说道。
他没有了修为,怎么硬抗三大家族,这简直跟去送死没别区对不对?
葛家的蛇降,诸葛家的僵尸可不是吃素的。
还有李家的纸人,战斗力也很强横,平头哥要是冲过去,估量一个浪花都翻不起。
“别小瞧我平头哥。”
他很嚣张说道:“就算没有了修为,单凭妖身,只要僵尸王杨贵妃不出马,这群王八蛋都不是我的菜。”
真的假的啊,都这时候了,咋别吹牛逼好吗?
而王峰却咧嘴笑道:“楚南我们先走,平头哥有这实力。”
“快走吧。”
昂起头,平头哥睥睨眼下方的三大家族,才对我们摆手说,“杀完他们,我就去山里找你们。”
我点头说,“平头哥你别硬抗啊,打不过就跑。”
“我干起架来,阎王都怕,何时逃跑过?”
平头哥鄙视我眼,转身就要走,我要他等等,把青偃月刀递了过去。
身上带着家伙,才有胜算不是?
接在手里看了看,平头哥激动说,“这刀不错!”
肩扛青龙偃月刀,平头哥头也不回,踏步流星就朝下方的三大家族冲去,杀气腾腾,非常的嚣张。
我不敢耽搁,背起王峰,拉着胡姬的手,就往深山里走。
很快,我们身后响起了激烈的战斗声。
而我们钻进深山老林里,来到一处隐蔽的山谷内,发现还有个天岩石洞,我把王峰放了下来,先去石洞内瞅了眼,发现挺深挺宽敞的,用来藏身最好。
在石洞安置好王峰和胡姬,我就对王峰说,“我回去帮平头哥。”
让平头哥独战三大家族,我真担心他挂掉。
“哪你小心点。”王峰说。
我点点头,转身走出石洞,离开了山谷,但才走了三四丈远,旁边突然窜出来道身影,拿刀就架在我脖子上。
待看清楚是谁,我瞪大双眼,顿时满脸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