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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综合其他 > 恋上男主播:我是你的眼 > 第134章 喜欢的人(三)
  似乎早就猜到她会这么问,他的脸上甚至没有露出太多惊讶的表情,只是抿了一下嘴角,慢慢偏转头去。
  封闭的录音室,气温很高,却抵不过童言心中懊恼的火焰,但更多的,还是委屈和愤懑。
  “你为什么不质问我偷看了你的邮件?”她的声音在发抖。
  没错,她的行为是不光彩,可他当初把一个自动登录的邮箱扔在桌面上任由她处理,就该想到,她远没他想象中那么的清高磊落。
  她爱他。
  只是这一个理由,便足够她从天堂跌落地狱百遍,千遍!万遍!
  眼眶潮湿,脊背发紧,是童言情绪濒临崩溃的前兆。
  他的态度令她绝望,但仍旧不想放弃,她想知道真相,疯狂的想知道他的一切,包括那两个隔着互联网和他保持亲密关系的女子。
  季舒玄始终表情平静,仿佛置身事外的高僧,低低地叫了声小言,然后轻轻地叹了口气,起身。
  童言攥紧手心。
  李涛在门外等了好久,才等到扶墙而出的季舒玄。
  “季先生。”李涛快走几步,扶住面色苍白的男人。
  季舒玄说了声没关系,推开他的手,清瘦的身姿立得笔直。
  李涛看看季舒玄,又朝相反的方向望了望,欲言又止,一脸担忧。。
  答案很快揭晓。
  入伏当天,李涛老父亲突发急病住院,他给在家中休息的童言打电话,请她帮忙去机场接个客人。
  时间紧急,童言穿着家居裙就冲出了家门。
  在小区门外等了几分钟,熟悉的黑色轿车驶来,吱一声停在路边。
  车没熄火,李涛就跳下车。
  “麻烦你了。”李涛额头冒汗,眼眶通红,看样子是真着急。
  童言摆摆手,走过去。
  “接的客人是谁?男的还是女的?”童言拉开车门坐进驾驶位。
  没等外面的李涛回答,身后却忽然爆出一道男声:“是我的朋友。”
  童言身子一震,猛地回头,看向车厢后座那个隐藏在暗影里的男人。
  她以为车里没人。
  没想到,他竟然会坐在车上。
  童言的视线掠过他身上的黑色西装,转过头,一边踩离合,一边冲李涛说:“我们走了。”
  一路缄默。
  到了机场,她下车,习惯性的想去扶他。
  虽然室外骄阳似火,温度高达极值,可穿着正式的季舒玄并未让人感到一丝突兀。
  他的指尖清凉,掠过童言的手背,稳稳握住导盲杖。
  阳光晒得人眼花。
  童言的胃抽搐成一团。
  她听到他说:“我自己来。”
  机场停车位紧张,童言在入口等了一会儿才停好车朝之前约定的地点赶去。
  那处地点没有人。
  她在原地转了个圈,正想掏手机时,电话却先响了。
  她接起。
  “夕兮,我在机场贵宾休息厅。”季舒玄说。
  童言知道地方,一路找过去,在入口处见到季舒玄。
  他正和一名穿着制服的机场礼宾员说话,礼宾员是个年轻姑娘,微扬的脸颊上笑容甜美。
  她走过去,没等招呼,就看到季舒玄偏过脸,朝她微微颔首:“来了。”
  礼宾员朝童言投去探询的目光。
  “这是我的助手,也是同事,她等下和我一起进去。”
  礼宾员笑着说好。
  童言跟随季舒玄走进休息厅。
  富丽堂皇的入口有面镜子,童言经过的时候,看到了身上的碎花家居裙和礼宾员异样的眼神。
  休息厅里有几位身份尊贵的客人,看到季舒玄他们,大都露出好奇的表情。
  其中一位似乎认得季舒玄,站起来,有些激动的朝他们走过来。
  童言后退一步,用手指捋了捋裙子上的褶皱。
  谁也没想到。
  “小言——”
  一双大手先是盖上她瘦削的肩膀,用力按了一下,随即,落下来,紧紧握住她的手。
  太过激动,声音都颤了。
  “你是言言,对不对?我是胡跃山啊,你爸爸的老朋友,老胡!!还记得我吗?你小时候,最爱让我抱起来转圈。”
  童言懵了几秒钟。
  盯着眼前比她高出大半个头的长着络腮胡的中年男人看了许久,她启开嘴唇,嗫嚅着迟疑叫道:“老虎——叔叔——”
  “就是我!老虎叔叔,没错,就是我!”他显然比童言兴奋得多,拉着故人的手就开始向众人介绍:“这就是老童的女儿,现在自扬集团的当家人,我在温哥华的时候常常跟你们提起的,那个特别不简单的女孩子!”
  休息厅一下子炸开了锅。
  自扬集团的传奇事迹自不必多说,在场的都是商界巨擘,政界精英,早年间和童言的父亲童自扬都有来往。
  只是他们万万想不到,接过童家产业并且把之发展壮大的神秘人物竟是眼前这位秀气普通的小姑娘。
  戏剧化的一幕过后,童言被胡跃山拉过去和众位长辈寒暄叙旧,她看向季舒玄的方向,发现他已经默默退到一旁。
  礼宾员及时送上饮品,态度已经迥然。
  胡跃山发现季舒玄的存在,他看到季舒玄手里的导盲杖,轻轻蹙起眉头:“言言,那边的年轻人是。。”
  童言赶紧解释:“他是我的同事,也是我的老师。”
  “哦?”胡跃山不解,那么年轻就是老师了?
  童言把她这些年的经历和工作情况简单说明了一下,胡跃山听后是唏嘘不已,心疼不止,只恨自己身在他乡,未能帮到童家。
  童言淡然一笑,“我现在挺好的,胡叔叔,您呢,这次是准备。。”
  胡跃山指指远方:“回温哥华,你婶婶他们都在那边。我们这些人虽然出去了,可心还是向着祖国,有时间,有机会,总想回来再看一看。”胡跃山感慨地说。
  童言表示理解。
  落叶归根,故土难离,即使走得再远,一颗中国心,都是永远不会变的。
  这时,休息厅传来一阵小的骚动。
  几名穿着统一制服的礼宾员簇拥着一位金发女郎从机场专属通道走了进来。
  年轻漂亮的异国女孩,身份尊贵,她的出现,像一道阳光照亮了整个大厅。
  她似乎很着急,一进来就左顾右盼,似乎在找什么人,可她的教养极佳,一边找人,一边还在认真的同礼宾员交谈。
  忽然,她的眼睛一亮。
  “eric!”
  她再也顾不得礼貌,推开前方挡路的礼宾员,朝几米开外那个穿着黑色西装的英俊男人奔了过去。
  十几分钟后。
  童言独自驾车返回市区。
  这段不长不短的路途,她中途停了数次,不知道监控拍下来没有,她没时间想,更没心思去理会。
  她没有回家,而是直接把车子开到了恩泽的巷口。
  日暮时分。
  她坐在车里,愣了回神,才拉开车门,走下车来。
  卤肉的香味吸引她来到摊位前。
  熟的不能再熟的老板看到她,眼睛笑得眯成一道缝,“两个猪蹄,马上好!”
  接过分割好的软烂猪蹄,她去掏口袋时才发现身上不伦不类的家居裙。
  根本没带钱。
  老板不以为杵,笑着摆手,“拿走,拿走,下次一起算上。”
  拎着猪蹄袋子,走在灯火阑珊的市井小巷,她的脚步慢了又慢。
  走进郁郁葱葱的院子,掀开竹帘,却只看到小夏的背影。
  “汪汪——”
  当然,还有闻到肉味就从后院冲过来的‘流浪’。
  童言单膝跪地,抱住‘流浪’,“你是想我,还是想我手里的肉肉?”
  高壮不少的‘流浪’一边流着哈喇子,一边瞪着湿漉漉的黑眼珠讨好她。
  小夏拎着急救箱走过来,摸了摸童言的头,像逗宠物一样,逗她:“想你了,我可以肯定,流浪和它的主人一样,深深地思念着你。”
  搁平常,此类玩笑一定会引来被嘲笑者的强烈反抗,可是这一次,对方的反应却着实让小夏吃了一惊。
  童言一语不发,蹲在地上,拿着猪蹄喂起‘流浪’来。
  喂个一块两块也就罢了,谁让他们感情深呢,可某人蹲在地上半天不起,‘流浪’吃得欢腾,也不知道节制,转眼间半袋子猪蹄就没了,这可把偶尔瞥见这一幕的小夏吓得惊叫起来。
  “喂!你喂猪呢!!”
  赶紧上去夺了袋子,就去抠‘流浪’嘴里被卡住的骨头,折腾一番,把‘流浪’赶到后院自由活动,小夏回到前厅却发现闯祸的人依旧蹲在地上,一动不动。
  任小夏心思再大条,也觉得不对劲了。
  她走上前,拉起童言。
  “嗨,被人欺负了?”
  童言神情恍惚,瞅了瞅小夏,摇摇头,随即,又点点头。
  小夏担忧地摸摸童言的脸颊,猜测着想,不会是我们萧医生吧。
  童言低头,然后偏开脸,语气轻忽地说:“他有女朋友了。”
  小夏一惊。
  啥时候的事!!
  她怎么不知道!
  刚想细问,门帘一响,一抹高大的身影走了进来。
  得。
  正主回来了。
  萧叹看到那抹熟悉的身影时眼睛赫然一亮。他放下药箱,一边挽着棉衫袖子,一边笑着招呼道:“想请我吃猪蹄?”
  童言的表情有些茫然,小夏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她恶狠狠地戳了萧叹一记眼刀,语气凉凉地说:“喂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