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莽草原,一碧千里,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
处处都可以看见千百成群肥壮的羊群,马群和牛群。它们吃了含有**的酥油草,毛色格外发亮,好象每一根毛尖都冒着油星。特别是那些被碧绿的草原衬托得十分清楚的黄牛、花牛、白羊,红羊,在太阳下就象绣在绿色缎面上的彩色图案一样美。
轻轻的风儿从牧群中间送过来银铃似的叮当声,那是牧女们坠满衣角的银饰在风中击响。牧女们骑着骏马,优美的身姿映衬在蓝天、雪山和绿草之间,显得十分动人。她们欢笑着跟着嬉逐的马群驰骋,而每当停下来,就倚马轻轻地挥动着牧鞭歌唱她们的爱情。
“真美!”
两个美丽的少女并马而立,望着面前一望无垠的碧野,轻轻的赞叹。
她们在赞叹草原的美,身后的公孙白却在赞叹草原上的她们。
两个婀娜多姿的女子,没有任何的装饰,一个红衣如火,美丽而飘逸,一个白衣似雪,安静而妩媚,构成了草原上两道最美的风景。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作为前世一个屌丝,能得享齐人之福,再加上近来一片太平,公孙白只觉得空气都是甜的。
在他们的身后,跟着上百名白马骑兵,一直不近不远的跟在他们身后三百步左右,似乎既怕过于靠近打扰了他们的兴致,又担心离得过远不能及时护卫。
不过公孙白唯一的烦恼,就是两个女人腻在一起聊个不停,经常把他这正主撂在背后,成了个使唤的小厮,不由得令他产生挫败感。
“夫君,前面的花长得特别美,去给我和小薇摘几朵过来!”张墨那娇脆的声音又在他耳畔响起。
公孙白只得心不甘情不愿的奔了过去。
嘎~
几只大雁排成一个人字形,从他的头上飞过,发出清脆的叫声。
张墨眼睛大亮,当即取出弓箭笑道:“今晚有口福了。”
说毕,拈箭张弓,正要施射,却听公孙白悠然的说道:“大雁从不独活,若是公雁或母雁死了,另外一只大雁便会自杀或郁郁而终。”
张墨神色一愣,手中的长弓差点掉落在地,呆呆的问道:“夫君如何得知?”
公孙白嘿嘿笑道:“因为为夫是上通天文、下懂地理,五行八卦、奇门遁甲,无所不通,无所不晓的宁乡侯、破虏将军、右北平郡太守,北地第一才俊,大汉第一少年英雄……”
不等他吹完,这一妻一妾已然满头黑线的纵马跑开了,继续将他孤苦伶仃的撂在后面,气得公孙白牙痒痒的。
三人一路纵马驰骋,边说边谈笑,打打闹闹,不觉到了落日时分。
终于夕阳西下,草原上沐浴在一片晚霞之中,草原上的人儿也全身披着一层淡淡的斜晖。
三人停在一座山丘之下,下了马,并排而坐,静静的看着远方红彤彤的晚霞。众白马义从远远的围在四周,并未靠近过来。
三人呆坐了一会,公孙白突然感到左右各一只温软的小手经抓住了他的手掌,触手温和滑腻。公孙白转眼归来,身边的两个佳人,一个如空谷幽兰,一个如绽放牡丹,一左一右的依偎他的身旁,凝望着他的双眸。眼眸如海,非花非雾,却有花儿一样的婉约,晨雾一样的朦胧。
望见两名佳人的眼眸,公孙白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被触动了下,轻轻的将她揽在怀中,抚摸着她柔软的头发,心中只觉被一种暖暖的甜蜜所包裹着。
这是公孙白幸福快乐的一天。
自194年开春以来,他的好事似乎一桩连一桩:拜将封侯,父子和好,得娶娇妻。
而对于右北平郡、辽西和辽东属国三郡来说,也是幸福安定的一年。在整个天下陷于战乱之际,三郡之地却处于经济大开发的时期。手工业、采矿、制盐和农业全面发展。
去年的大丰收,除了北面的部分地区遭到鲜卑人的破坏以外,大部分百姓度过了一个富足的年成。不用交税,自己开垦的土地也不用交租,土地上的所产完全归属自己,吃不完的粮食会有朝廷的官员专门来收购,价格也公道,对于三郡百姓来说简直就是天堂般的待遇。
不但是农业,手工业、采矿和制盐,利润也极其丰厚,大量的铁器、农具和海盐销往幽州、并州以及中原各地,甚至包括北面的鲜卑人也会跑到上古的互市用马匹等交换汉人的铁器和盐。
在这汉末乱世,天下纷扰,三郡苦寒之地却迎来了蓬勃发展,百姓无不对公孙白感恩戴德,再加上关于公孙白为神仙之弟子的传言,很多百姓的家里供奉着公孙白的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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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机营五部,座落在一处山谷之中,山谷绵延十多里,一条小河从山谷中横贯而过,保证了铁器铸造用水的供给,也使山谷中的草势长得十分喜人。
山谷中除了天机营的建筑和工匠,还有上百匹良驹,便于对外联络所用。
马厩建立在山坡上,并无马厩门,马儿们自由进入歇息,每日早上自行出厩来寻食。每天早上等马们出去之后,马奴们便来马厩打扫卫生,清理粪便,当然还要清理草场上的粪便,保持马场的清洁。同时这种马粪晒干之后又是绝好的燃料。
公孙白带着一妻一妾,以及一干白马义从来此巡视,当即喜欢上了这个地方,索性带着妻妾在山谷中住上了几宿。
“咴~咴~咴~”
一阵暴烈的马叫声响彻马场,方圆十里都能听到。那马叫声如虎啸龙吟,又若惊雷在平地上炸响,充满睥睨天下的霸气。
山谷中的马儿们有的正在寻觅最鲜美的嫩草进食,有的在奔跑撒欢,有的在相互嬉戏,问到这声暴烈的马嘶声,突然四处奔逃起来。
暴烈的马嘶声将公孙白夫妻三人都惊动了起来,纷纷奔出帐外查看。
只见一匹身高九尺、全身毛赤如血的红马猛冲入马群之中,追着那些马匹一阵乱踢乱咬,惊得马群大乱,竟无一匹马敢抵抗的,一匹匹哀鸣着四处奔散,有的甚至往山谷之外奔跑而去。
卧槽,牛逼,以一当百,简直就是战马中的战斗机!
负责看守马匹的工匠,很多都是牧民出身,齐齐挥动套马杆朝他奔来,大声吼道:“该死的野马,这次非套住你不可!”
然而,不等他们近前那红马却飞也似的窜出了包围圈,向北跑得无影无踪。
眼见红马已遁走,众工匠这才稍稍放心,那些四处奔散的马群也逐渐聚集起来,开始放心的觅食。
片刻之间,只见远处红光闪动,那红马一晃眼又冲入马群,连咬带踢,捣乱一番,还不停的咆哮着,恐吓着马群,吓得那些七尺多高的骏马两股战战,屁滚尿流。
等到众工匠再次提着套马杆蜂拥而来时,那红马却纹丝不动,不住的低着头向着四周的工匠发出响鼻声,充满挑衅的意味。
众工匠气得暴跳如雷,四面围了上去,准备兜捕。但那红马奔跑迅捷无伦,却哪里抓得住?顷刻间又如闪电一般,一钻一冲,跑出了包围圈,站在数十丈外振鬣长嘶,似乎对众人十分鄙视和不屑。众牧人好气又好笑,却都拿它没有法子。
咻咻咻!
待小红马第三次冲来时,三名工匠终于忍不住弯弓发箭,朝它激射而去。等到公孙白想喊住的时候已经晚了,眼睁睁的看着箭枝朝红马激射而去。
那马机灵之极,待箭到身边时,忽地转身旁窜,身法之快,如同闪电一般,等到身后的箭枝全部落地,又回头继续挑衅。
“休得放箭!此马为何捣乱?”公孙白问道。
“此处山谷原乃野马群觅食之地,此马及那群野马的头马,我等在此驻扎之后,野马群被迫迁往他地觅食,故此红马不服,屡次来捣乱,意欲将我等赶走。此马全身通体赤红,疑似汗血宝马。”
哟呵,有个性!老子喜欢!
公孙白眼中大亮,望着那神骏的红马,眼中直冒小星星。
“让开,我来擒它!”公孙白喝道。
他腾身而起,往那红马疾奔去。
“主公,不可!”身后的将士急声喊道。
公孙白没有回头,脚下速度丝毫不减。如此而逗逼的神驹,只有风华绝代的宁乡侯才配骑坐,今天老子非将你征服不可,否则以后还咋混。
那红马望着那些拿着套马杆的工匠,又鄙夷的嘶鸣了几声,正要离去。听到风声,立即转过头来,瞪着公孙白。
它似乎看出了公孙白的意图,如墨玉般的眼睛中闪过五彩的光芒,露出嘲讽一缕的神色。
公孙白一个纵跃,轻轻的落在它面前,脸上露出人畜无害、没心没肺的笑容,说道:“来吧,小红,外面的世界那么大,本侯带你去看看。”
红马满眼的不屑和鄙夷,甩了一个响鼻,朝他嘶叫了一声,似乎恐吓他,又似乎在轻蔑的呵斥他。
公孙白依旧坚定的望着它,缓缓的朝它走去,笑嘻嘻的说道:“放心吧,本侯不是什么坏人,会对你负责的,你要乖啊。”
身后的张墨突然变了脸色,恨得牙齿痒痒的,当日迎亲的时候,公孙白分明也是这么对她说的。
红马见他越走越近,前蹄不停的刨着地面,又嘶叫了几声,声音中充满了恐吓和愤怒。终于随着一声暴烈的嘶吼,马头一闪,便如同顶向公孙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