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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兵甲三国 > 第322章 算姻缘
  春风柔柔如美人的玉手抚摸在脸颊上,春光明媚如梦中情人的笑靥,春雨纷纷扬扬,如爱人滴在脸上的泪水,清清凉凉的。
  邺城的春天,格外的温暖和清新,尤其是对于那些饱经战乱的百姓们,对于那些在连续数月在风雪之中的荒原上穿行和血战的士兵们,显得更加弥足珍贵。
  将近一年的大战终于平息下来,坐拥四州之地的公孙白需要休养生息。虽然他的精兵简政的政策,使得战争的损耗和损失小了许多,几乎没有怎么伤动民力,那些协助运输粮草的民夫、杂兵都是支付佣金的,但是这人吃的,马嚼的,都不是小数目,而占最大头的,则是用来善后的钱粮,包括赈济汉人百姓的钱粮,还有二十余万匈奴屯田兵,暂时还没有产出,要养活他们所耗的钱粮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暂时没有战争,军民们的神经自然都放松起来,作为唯一算是中原地区的冀州,经过数年的休养生息和,经济逐渐恢复到当年皇甫嵩的时代,而作为冀州的政治经济中心,邺城自然是公孙白麾下四州中最繁华的一座城市,虽然没有建立铜雀台、金虎台、冰井台,也是整个汉地中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其热闹和繁华丝毫不让作为京师的许都。
  闲下来的公孙白,每日除了妻妾们厮混,便是每天不变的练武,然后偶尔和一干官员们商议政事,还有每日就是锻造十把百炼钢打制的横刀。
  横刀一般全长七十到八十厘米左右,刃长在五十到六十厘米之间,厚度约六到八毫米,宽度也比实战缳首刀小一些,一般在三厘米到四厘米之间,一米左右的横刀称为大横刀,而公孙白给众将士锻造的便是大横刀。大横刀的刀柄两端较宽,中部稍细,便于单手持握的朴素风格,一般尺寸小于缳首刀的环首,较之缳首刀,大横刀的护手更加实用,多为铁制,外形有椭圆型和木瓜型。
  相对缳首刀来说,大横刀的特点是轻便和锋利,有点像剑的风格,但是却比剑更适合劈砍和战场厮杀,但是却不及缳首刀的霸道和威力,由于剑刃和剑身单薄,锋利是锋利,但是遇到重甲骑兵或者重步兵,则威力将大大降低。不过百炼钢的优良属性,不但增加大横刀的韧性和硬度,而且增加了其锋利的特性,虽然不能像传说中那样的削铁如泥,但是面对常见的那种粗裂的生铁兵器,在白马义从手中基本就是一刀削断的效果,虽然说遇到重步兵和重甲骑兵要大打折扣,但是这个时代的敌军基本不是轻步兵就是轻骑兵,最难对付的重骑不过是尚在组建的虎豹骑,最难对付的重步兵则是吕布麾下的陷阵营。
  对于白马义从这样的精骑,既不会只有一匹马,也不会只有一柄刀,公孙白的设想便是白马义从一人配双刀,若是遇到士兵素质极强的硬战,则用霸道的缳首刀攻之,若是遇到普通兵马,一柄横刀挥舞而过,便会出现如入无人之境的状况,敌军的劣质兵器一削即断,接下来的碾压之势便是必然的效果。
  武力值升到94之后,感觉越到后面越难升上去,对于已经二十四岁的公孙白稍觉有挫败感。人的欲望总是无穷的,虽然94的武力已然算是一流高手了,即便陷入敌军的重围,配合汗血宝马的神勇,也能轻松突围,但是他心中依然有一个梦,那就是武力能晋升到100甚至以上,能与吕布媲美甚至胜之。即便有3点武力潜力值在手,他依然坚持要通过自身的努力提升到97再使用你那3点武力潜力值。
  ……
  邺城西门大街,人类人往,川流不息,此时是正午的时间,正是人流量最高的时候。
  春种在即,街头上的锄头、曲辕犁等农具卖得最火,还有铁锅、棉布等也是畅销的物品,巨大的人流量带动了整座城市各行各业的繁荣,譬如酒肆、客栈,还有青楼,郭嘉自回邺城以后,就没在府邸上睡过几天,大部分时间都在邺城中最当红的青楼中度过,甚至不用付钱,因为对于那些青楼来说,郭嘉这样的恩客能前来光临,那是他们的福气,广告效应远远不止那点缠头的钱。
  在这热闹的西门大街,不但各类服务业生意火爆,甚至还催生的新的行业,譬如算命的。
  在西门大街转角处,高高的悬挂着一块白布,布上书着“周易算命”四个大字,白布的下面,蹲着一个瞽了左眼的老头,一身衣衫不但残破,而且脏不拉唧的,脸上却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可是你若仔细看,却会发现总有哪里不对劲。
  没错,不对劲的是这看起来像个老神棍的老头,居然一双贼眼尽往过路的大姑娘、小媳妇身上瞟,而且专门捡不该看的部位瞄,只是那块白布挡住了他的半边脸,就算他那双贼眼乱瞄,一般人也看不出来。
  就在一个体态丰腴的小媳妇从他面前不远缓缓走过,那小媳妇可能是刚刚生育不久,某个部位将衣袍涨得鼓囊囊的,而胸口还有点水印,走起路来前面如同波涛一般翻滚荡漾,将猥琐老头的视线完全吸引了过去,嘴角都快流口水了。
  就在此时,一个娇脆的声音在他耳旁响起:“老神仙,算命啦!”
  魂不守舍的瞽目老头被这一喊,吓得差点跌坐在地上,好不容易回过神来,正要怒骂的时候,却眼前一亮,半点火气都发不出来。
  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一身淡红的衣衫,肌肤胜雪,虽然眉眼尚未完全张开,但是依旧一副祸国殃民般的秀丽和清纯,令人望而生怜。
  不过瞽目老头显然只对那种丰乳肥臀感兴趣,对这种清纯的小萝莉并不感冒,所以直接伸出了五个手指。
  “还没问,就要五文?”那红衣少女身后的婢女不满的问道
  瞽目老头没好气的一翻怪眼:“本仙翁算命,何须开口?这位姑娘的求的姻缘非同小可,五文钱可算不来。”
  那红衣少女的一双秀目,瞬间瞪得圆圆的,不可思议的望着那瞽目老头,半响才怀中掏出一串大钱,讷讷的问道:“五百可否?”
  瞽目老头贼快的从那红衣少女手中抢下那串大钱,然后往袖子中一笼,那串大钱便瞬时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才嘿嘿笑道:“姑娘原本出身极其富贵人家,问的也是贵不可言的姻缘,五百文似乎也少了点。”
  那红衣少女楞了一下,随即转身问身后的婢女道:“小翠,你带了多少钱出来?”
  那婢女急声道:“小姐,这破老头明显是个骗子,你可不能相信他,我可只带了一千文,可不能全给他了。”
  瞽目老头眼中神色大亮,光芒四射,迫不及待的笑道:“一千文少是少了点,不过姑娘既然一片诚心,本仙翁就……”
  话未说完,他的眼角似乎瞟到了什么,话锋一转,嘿嘿笑道:“你的未来夫君已经到了,不用付钱了,赶快走吧,不要影响我老人家的生意。”
  那红衣少女急忙回头,只见大街前方,十数骑缓缓而来,当她看清走在最前面的那匹高达一丈的汗血宝马时,瞬间满脸通红起来,眼中充满笑意和无尽的兴奋。
  那端坐在马背上的那人,正是她想见又不敢见的那人。
  7年前,她才不过八九岁时,便已将那人深深的印在脑海里。而一个多月前,当他出现在祖父的车队之前时,她悄悄的掀开车帘,看见他的那一刹那,思慕之情便如潮水一般,绵绵不绝。
  时隔五年,她不再是那个爱哭鼻子爱撒娇,见到那人便会甜甜的叫白哥哥的小萝莉。豆蔻年华,正是怀春的年纪,只是那么一眼,便令她夙夜难眠,茶不思,饭不香,满腹心事却不敢与人说。
  她未嫁,他已娶,两人的身份似乎决定终生无缘,堂堂太傅的嫡孙女,岂可嫁与他人为妾?只是相思如麻,剪不断,理还乱,挥之不走,抹之不去,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她呆呆的望着他缓缓驰来的身影,只觉心中砰砰直跳,而那瞽目老头的话,更令她那颗芳心差点跳出了胸膛。
  终究,她不敢再看,拉着身旁的婢女飞一般的跑了。
  其实,她完全可大大方方的走到他的马前,叫一声白哥哥,将他拉下马,与他偕行,可是她的心已乱,终究做不到那么淡然,少女的心事,非旁人能猜……
  就在那红衣少女刚刚转身离去的时候,那瞽目老头也离开了原来的摊位,却没有见到城管就跑的觉悟,而是悍然的迎了上去,挡在那匹汗血宝马面前。
  希聿聿~
  马背上的公孙白眼见有人奔来,挡在汗血宝马面前,急忙一拉缰绳,在千钧一发之际勒住了马脚。
  其实汗血宝马,不但比布加迪威龙还值钱,也不是布加迪威龙那种死物,这匹神驹灵性极强,就算公孙白不拉缰绳,也不会踩到那老头了,关键是那猥琐老头简直就是往马蹄下钻一般,才差点没刹住。
  就在公孙白庆幸及时勒马,未能酿成惨剧的时候,奇迹出现了。
  那瞽目老头竟然缓缓的,以一种极其猥琐的姿势,倒在他的马前。
  瞬间,公孙白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卧槽,居然有人在他面前碰瓷!
  (以整天关注南海事件去了,结果未能在12点前更新,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