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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综合其他 > 禁脔(古言sm调教 简体) > 花朝诗会(1)
  “哎,你们这些人怎么不讲道理呢?我家公子不是说了外面风大,想要借个方便吗?”外面传来嘈嘈杂杂的喧闹声,盖过了夜的风声。
  “哎,下面是河呀,你们怎么动手!怎么想谋财害命呀!”
  呵,夕苑的护院都是不会说话的黑衣哑奴,自然不会和他们讲劳什子的道理。
  狂风吹熄了画舫外悬着的九转明灯,透着屋内羸弱的烛火,只能看清船外是两个男子在喧闹。
  “何事?”本想睡去的叶凛之,被这两人打搅,言辞神色均不耐烦。
  “这位公子,深夜打搅多有叨扰,怎奈河中风雨大作,我等小舟实不能载,还望公子图个方便。”另一个温润男声响起,言辞之间多有谦卑。
  “月黑风高,公子不临岸而歇,却还乘黑夜行。莫不是无视宵禁的律法,摸黑做了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叶凛之素来不是好说话的主,何况这两人偏偏这个时候打搅他。
  “你——”听他出言不逊,小厮出口便要讨还公道。
  “公子此言差矣。某与小仆两人只为夜间赶路,待得明早参加一年一度的花朝诗会,并非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其二,宵禁的禁律只在扬州城内适用,此地乃城郊,不在宵禁之内,顾不能说某无视律法。其叁,看您船行的方向,乃是从城内驶来,若是谈到触犯律法,无论如何也轮不到某罢!”
  “噗嗤!”倾城靠着窗子笑出了声,暗道不知者还真是胆大。
  这条宵禁的律法,可是他走马上任当了土皇帝后,为了治理宵小特颁的,没想到有一天竟砸了自己的脚。
  “公子伶牙俐齿好不痛快,不过你似乎忘了,这船上,还是我做主,你这般逞了口舌之快,就不怕夜深人静的,我把你们扔进河里喂鱼?”叶凛之披了一袭黑袍,散开的发丝邪魅的在风中飘摇。黑衣哑奴手中举着火把,他犀利的容颜在跳动的火光下,明明灭灭,如罗刹般慎人。
  “那么公子,某和小奴死不足惜,只是公子您不怜香惜玉么,屋内的美人还在,若是您现在就毁尸灭迹,不怕美人日后噩梦连连么?”那人倒是眼尖,只是窗前的一个暗影便被他看见。
  “哈哈,是个理由!来人,带他两人到舱内西面的厢房。”谁能想到这一句便对了叶凛之的胃口,这两人还真是能耐至极。
  ……
  暖春已去,正夏来袭。
  若不是昨日上船的两人提及,倾城都忘了这日子。今日,正是六月十五花朝节,百花生日。
  花朝诗会,最初是扬州的几十个富家乡绅联手兴办,发展至后来,便是与民同乐。因着内乱,已废了几年。
  如今,叶凛之坐镇江南,扬州百业兴旺,各大乡绅得益于他的治理,良田千里,商贾遍地,这次更是捡起落寞了的花朝诗会,大肆兴办
  拍马屁!
  花朝花朝,无花不朝。此次诗会便选在扬州近郊景色宜人的浣花溪旁。
  昨晚,也得亏这那两人搅合了一番,叶凛之消停了一晚上,让她好好休息了一夜。
  今早,天光未亮。
  倾城早早醒来,爬入被中,口含了他的阳物,按着夕苑教的规矩,伺候主人,晨勃叫醒。
  这规矩看似口侍,内里的拿捏确是极难掌握的。一方面,在主人起身前,要让继续了一夜的龙精泄出;另一则确是不能勾起主人的淫欲。
  自古最忌讳的就是红颜祸水,“从此帝王不早朝”的例子,在各朝各代屡见不鲜。
  对于卑贱的禁脔,更是订下死规矩,决不允许晨间交媾。违禁者,主人无甚刑罚,而禁脔……
  叶凛之向来是个随性的主,倾城小心翼翼地支着脑袋大口含住硕大,却不敢有一丝一毫的乱动,生怕惊起了他的性趣,到时候遭殃的可是她呀!
  “呼!”床上的叶凛之动了动,双腿微蹬松了松筋骨。
  倾城心内窃喜,微微松开口含的分身。
  不多时,叶凛之那处泄出龙精,一滴不落,尽数洒在倾城脸上。
  “呼——”还好还好,虽满面精液黏腻惹人,却终归有惊无险。
  “奴婢给爷请安!”阿墨看叶凛之坐起身,连忙问安。
  “船行到何处了?”
  “回爷,船已到城郊,不出半个时辰,便可停在码头。”
  “贱奴,伺候爷穿衣。”
  听得他的命令,倾城连忙从他脚下的被子里倒着爬出来,拿起架子上的衣衫上前。
  而倾城脸上粘稠的龙精,没有他的吩咐她是绝不敢动的。
  “今日花朝诗会,倾奴你就这个样子去了怎样?”叶凛之整理了衣冠,看着跪在那里的倾城,脸上的奶白色显然快风干了挂在脸上,那人儿可怜之中带着些许淫靡。
  倾城不禁身子一个哆嗦,这人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土皇帝。要是自己不小心惹怒了他,保不齐真就让她这么着招摇过市。
  “行了,不逗你了,收拾了罢。”叶凛之看她胆怯的样子,心情甚好。
  擦干净了脸,倾城便去拿柜中昨日穿来的衣衫。
  “等等!”叶凛之喊停她,指了指他面前的桌子,“换上!”
  桌上赫然摆了一套衣衫,甚至连头面首饰都齐全了。
  “这……”看着这套衣衫,倾城为之动容。她有多久没有穿上寻常良家子的衣衫了。
  南朝等级向来森严,人分叁六九等,从衣着、出行规格、府邸规制等都有所讲究。
  她乃最下等的贱籍,哪里能配得上正宫娘娘才可穿的宫装。
  素雅低调的鹅黄魑璃花纹云锦,配着头上累丝嵌玉龙凤簪。既不喧宾夺主,抢了百花的红粉娇艳,淡雅的鹅黄又不泯与众人,白玉般的颜姿只会让人过目不忘。
  看着镜中尊贵的自己,倾城直觉讽刺。明明只是如牲畜般卑贱的禁脔,那人宠着,她却披上如此华丽尊贵的衣衫。
  他是想时刻提点着她么?
  “贺某见过公子、夫人!”就在叶凛之和倾城登船之际,正巧与昨日那二人相会,“昨日突然叨扰,实属无奈之举,还请二位海涵。”
  昨日夜黑,倾城也模糊,看了个人影。
  天光日白,只见这两人风度翩翩,衣着不凡,绝不是一般书生而已。
  “不谢!”叶凛之也看清了此人,不卑不亢,仪表堂堂。“公子可要跟着我们一起前往浣花溪?”
  “公子和夫人伉俪情深,小生不敢打扰。码头上自有接应之人。
  为报答救命之恩,还请公子晚间参加贺某的宴席。”
  “好!”叶凛之暗想,这人果然是有眼力见。
  “敢问公子姓甚名谁,贺某好着人下拜帖。”赫连公子虽是回应叶凛之,眼睛却不由看向面前的佳人。以致眼前之人走出叁步之远,才想起还未问及对方姓名。
  “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鄙人叶凛之!”
  “公子,这叶凛之不是——”
  “叶凛之!”那人小声嘟囔,没想到他和这位“战神”竟是如此有缘。
  这段时间除了出去玩之外,还经历了另一件事——拔牙!疼了宝宝一个星期,要死要活的。
  让大家久等了,新鲜热乎的送给你们。
  诗会这章比较清水,打算把它作为一个过渡章节。
  还是希望看过文章而且喜欢的朋友留下你们的脚印,让电脑前的我知道,不是一个人在奋斗!
  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