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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变明 > 第三百三十八章镇国伯!
  第二天一早,正是风和日丽的好日子,然后杨山芦作为正二品大员,也就参加了这次的早朝。
  然后等到他们父子二人,分别按照各自的位置,在朝堂里站定之后,周围看过来的大多是羡慕的眼神……父子二人同朝称官,而且还都是正二品大员!这可是极为难得的,更不要说这一次治理山西成果显著,显然又要升官了……
  很快的,等到百官上朝,崇祯在小太监的引领下,在上面的龙椅上坐定之后,就有大太监王承恩在崇祯前面站定,用他那尖厉的嗓音说道:“诸公有本早奏,无本退朝。”
  听见这样的声音,如今这些大臣也都聪明了,知道今天的主题就是对杨山芦的封赏,所以在上了几个不痛不痒的折子之后,就没有下文了。
  既然这样,王承恩就是拿出了早就拟好的圣旨,开始大声宣读起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有山西大同镇都指挥使,兼山西特使杨山芦,精忠报国,勇于任事,治理山西成绩斐然,于国有大功!”
  “特此晋升为五军都督府都督同知(从一品,大明的武将晋升体系是地方一级的卫指挥司,省一级的都指挥使司,以及隶属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属于最高),荫二子为锦衣百户,另加封为镇国伯,钦此。”
  我靠,等到这个加封的旨意宣布之后,朝堂下面都是一阵骚动的……虽然这些大臣们都知道,这次杨山芦治理山西成效显著,封赏肯定不会轻的,可是却万万没有想到,封赏居然会如此之重!
  除了直接官升一级之外,并荫二子,居然还被封为镇国伯的……这可是封伯啊!所谓三千里外觅封侯,这可以说是武将的一生最高的追求,可是现在呢?
  包括杨山芦本人也没想到,原本他以为官升一级也就差不多了,可是没想到居然还封了一个镇国伯!年纪轻轻就成了勋贵阶层了,新晋伯爵!这样的恩赏……不过他转念一想,今时不同往日,倒也可以答应下来。
  不管怎么说,他和崇祯业已经确定翁婿关系了,不必再担心什么功高震主了,而且在接下来的松山之战中,自己的地位提高之后,也就方便获得更大的话语权了。
  所以杨山芦也就没有推辞,直接拜倒谢恩。
  而等到封赏完毕后,周围的大臣看他的眼神更是非常羡慕的……这可就是封伯了!虽然在此之前,武将中也已经有二人封伯的……也就是杨国柱的平虏伯,曹变蛟的平东伯。
  可先不说两人都是因为杨山芦而封的伯,单是这个含金量就绝对比不了的!镇国伯……镇国,镇国武力!单从这个封号上,就能看出皇上对他寄予了多大的希望!
  至于站在前排的杨嗣昌呢,听见了这个封赏,那都是笑的合不拢嘴的……虽然他也知道,不能君前失仪的,可还是忍不住想要笑啊……杨家列祖列宗保佑,终于有人封伯了!
  而且他已经是正二品大员了,可是他这个儿子呢,封伯就不去说他了,年纪轻轻已经是从一品了!都超过了他这个老爹,而这就算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么?所以这样的欢喜……
  这样等到早朝结束之后,自然就有吏部的官员,给杨山芦带来了全套的行头,毕竟封了伯之后,各种腰牌啊冠服什么的,那是很多的,而等到杨山芦接过之后,又是看得众人啧啧赞叹。
  然后到了这个当口,入京的事情就算完成了……毕竟皇上也见到了,封赏也拿到了,杨山芦也就准备返回阳和道东路了。
  而且在此之前,杨山芦也已经和老爹杨嗣昌说了关于松山之战的事情,杨嗣昌本人也非常愿意出任这个统帅……先不说这是国运之战,而且已方的实力还非常强大,光是杨山芦手下就有4万玄甲军(崇祯十一年的那场大战中,还只有一万五千人呢),所以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而且不得不说,崇祯皇帝这次的封赏还是很让杨山芦感动的……除了他自己加官进爵之外,连他的两个儿子都有封赏……要知道他的两个儿子,一个才刚刚学会走路,一个还在母亲怀里吃奶的,可是这样都已经当上了正六品的武官了,有俸禄可拿,这种恩赏……
  所谓士为知己者死,既然崇祯皇帝对他相当不错(还把宝贝女儿嫁给了他),单从这一点上,杨山芦也只能全力报答了。
  于是接下来,杨山芦就是带着1000人马,开始浩浩荡荡地返回阳和道东路,准备接下来的大战了。
  只是他所不知道的,在他不在阳和道东路的这段日子里,东路却发生了一件大事!
  ******
  阳和道东路,阳和城。
  程猛最近的日子那是过得很不错的,现在的他已经从当初的小小夜不收,一跃而上都当上了从三品的卫指挥同知,并且还是火炮营的第一长官……这样的地位,所以小日子过得那是相当舒坦啊。
  不过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那个喜欢饮酒的毛病还是没有改掉,虽然之前在杨山芦的告诫之下,他已经收敛了很多,可是每隔二三天就要去城里的一个酒馆喝上两杯,还是没有改掉。
  而这一天,等到他照例来到这个小酒馆,酒馆的老板看见他来了之后,已经是满面笑容的迎了上来:“程大人您来了呀,快快里面请!而且您今天来的可真是巧,我们酒馆里新进了一种好酒,正想等您品尝的。”
  “是吗?”程猛一听也就来了兴趣,他和这个酒馆老板已经认识有七八年了,所以也不疑有他,于是他让二个护卫在外间坐下之后,他就在这个酒馆老板的指引下,来到了里面的一个雅座坐下,等着送来好酒了。
  然后很快就有一个伙计端来了一壶好酒,等到程猛尝了一口之后,果然觉得和平日喝的酒完全不一样,很是醇厚爽口的。
  “果然是好酒——”程猛就是赞叹道,可是等他才想喝第二口的时候,忽然就感觉到头晕目眩,一头往地上栽去!
  而在他最后昏迷的时刻,就是看到了这个酒馆老板毒蛇一般的笑容。
  不知过了多久,等到程猛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在一辆疾驰的马车上,虽然他这会儿已经全身都捆成了一个粽子,口中也塞了布条,不过他还是能够大致判断出,这应该是前往关外的方向,也就是说……
  想到这一点之后,程猛的一颗心都是往下沉去……完了,这下全完了!居然被狗鞑子给绑架了!
  这一刻的他就是无比懊悔,为什么不听将军大人的教诲(没能彻底戒掉酒瘾),为什么自己要如此疏忽大意,去酒馆喝酒都不多带几个护卫的!当然谁又能想到,认识了七八年的人,居然是清狗方面的细作!
  (当然这也并不奇怪,鞑子善于运用细作,历史上的辽阳沈阳屡屡失陷,就和鞑子暗中潜伏的细作有关)
  而更令他感到恐惧的是,狗鞑子绑架他的目的……以他所处的地位,可以接触到各种重要的军事情报……例如新式火炮的技术,改良式鸟铳的技术,燧发枪的技术,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军事情报,这要是被狗鞑子得到的话……
  不过很快的,程猛就下定了决心……头可断,血可流,好男儿的气节不可丢!他已经错了一次,所以绝不能再错第二次!哪怕就是死,也绝不能出卖秘密!背叛大人!
  几天之后,感受着开始下降的气温,程猛就知道他快要接近地头了,果然在二天之后,马车终于停下了,而等到他身上的绳索松开,恢复了活动能力之后,发现已经身处一座囚牢之中了,并且还是那种非常高级的囚牢,包括看管他的狱卒,都是那种标准的满洲鞑子!
  程猛就彻底明白了……他果然已经被鞑子抓到他们的地头上了!
  不过程猛既然已经下定决心,也就根本不为所动……呵呵狗鞑子,有什么招数就放马过来吧!老子要是皱一皱眉头,那就不姓程!
  只是很快的,对他的考验就到来了,在押到他的当天下午,狗鞑子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对他展开了审讯,毕竟这可是他们迄今为止,抓到的玄甲军最高级将领!甚至为了抓到他,都为此暴露了一个隐藏了十几年的暗桩的。
  而且这次狗鞑子来审讯他的人,还不是一般人……而是老奴的第十四子,睿亲王多尔衮,没错,号称有智慧之王的睿亲王多尔衮得知消息后,都亲自出马来审讯他的!
  而他之所以如此重视,除了程猛的身份特殊之外,因为这个绑架的计划本来就是多尔衮亲自制定的……还记得上次他们制定的离间计,污蔑杨山芦要造反,有黄袍加身之志吗?
  而多尔衮果然狡诈多端,他们上次在制定离间计的时候,本身就做了两手准备……也就是还准备了另外一条毒计,那就是万一污蔑不成功,他们还可以趁杨山芦不在阳和道老巢的时候,对那里下手!
  毕竟最近阳和道东路的发展,实在是令多尔衮他们胆战心惊的(根据那里硕果仅存的几个密探回报),那里又是在大练兵,又是好像装备了新式武器(燧发枪),所以这样的发展,实在是令他们非常害怕的,要知道为了转嫁国内矛盾,他们不久后就会发动一场大战,可这要是再撞上如此强悍的玄甲军的话……
  所以不管离间计是否成功,多尔衮都已经决定,趁着杨山芦不在东路老巢的时候,争取把他的大将给绑架过来!这样就可以从中得到他们垂涎已久的秘密了,像什么新式火炮啊,改良式鸟铳啊……
  当然如今的阳和道东路,都被杨山芦经营的像铁桶似的,所以想要达到这一目的,需要付出的代价相当大!不过多尔衮还是很有决断的……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啊,而现在呢,果然就非常值得了!
  而且多尔衮对于抓到的这个俘虏,还是非常满意的,因为程猛不仅是杨山芦起家的老兄弟之一,是他的绝对心腹,并且他身上还掌握着很多重要的军事机密,像什么新式火炮了,改良式鸟铳了……所以只要撬开他的嘴巴,就会获得极大的好处!
  只是等到审讯开始之后,却毫无疑问地遭到了困难……对于他们的审讯(多尔衮还找了一个汉人通事来审讯的),程猛根本就是拒不回答的,或者被逼急的时候,他干脆就是破口大骂的……狗鞑子我日你先人!你们有种就杀了我!
  只是这样强硬的态度……多尔衮见了却并不着急,呵呵,越是难以对付的对手,撬开他的嘴巴,才越有快感啊!
  于是接下来,他们就开始采取了种种酷刑,例如什么用铁钳子拔手指甲,连续吊打等等,几乎就是满清十大酷刑提前上演了!只是就算这样,依然不能让程猛有丝毫的屈服。
  “王爷,那个汉人嘴太硬了!”而等到负责审讯的清军,把这个结果报告给多尔衮之后,多尔衮听了却是淡淡一笑,他睿亲王多尔衮出手,还有撬不开的嘴巴吗?既然这样的话,那就把那招后手也用上去吧……
  而此时的程猛,都已经被打得快不成人形了,可他依然没有丝毫的妥协,甚至他还在期盼着,就这样快点死了也好的时候,忽然却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呼唤:“猛儿!猛儿!”
  ps 鞠躬感谢老友乔阳123的888厚赏!真是老朋友,天天见啊!看来白马的四个马蹄子打字速度要更快了呀,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