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修瑾一如既往没什么改变, 照旧还是在战战兢兢的画图,他对待人生有种奇特的专注感,在一件事情上专心的时候, 就会忽略来自外界的任何响动,直到完成或者被其他人强迫打断当时的举动才会意识到四周发生了什么。
这其实也并没有很坏,史密斯最初觉得他像是台老旧过头该被淘汰的机器,可是后来却觉得,如果人生都是如此,也许会更快乐一些。他们的人生听起来总是什么辉煌的履历,做了什么了不得的成就,过了怎样的人生,而简修瑾的快乐简单易懂,像眼前才飘零的落叶,刚刚成的画作,吃了一块肉饼等等……
正常人用一生去估值自己的幸福,简修瑾的幸福却是一天之内许许多多微小的事情。
他没办法处理太复杂的事,这兴许不是什么坏事。
史密斯把其中一个肉饼递给了简远,今天对方还是带了把吉他来,可放在身边没有弹,也没有打开的意思,两个人就坐在草地上默默的吃着食物,顺便欣赏四处的风景。公园这种地方说好看也很好看,说不好看,来来去去的也就这么点意思,主要还是视看风景的人心情而定。
显然史密斯现在兴致不错。
志趣相投的人即便不说什么话,相处起来也觉得极为舒服自然,不会因为无话可说而冷场;而天生合不来的人,就算有一方巧舌如簧,能将任何话题说得天花乱坠,不投机就是不投机,说再多也是枉费心机。
史密斯跟简远是前者。
“你今天看起来好像心情很好的样子。”简远将卷着饼的油纸撕扯开来放在透明塑料袋里,又给自己铺了张纸巾,还不忘探头看看简修瑾的进度。他好奇的打量着与平日截然不同的史密斯,还以为是自己之前提出的建议得到了采纳,不由得愉快微笑了起来,温和的询问道,“看来总归还是有些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了。”
“也许?”
史密斯神神鬼鬼的装模作样着,他瞧着简远不以为然的模样,老头子忍不住闷声笑了起来,那黑白掺杂着的头发梳得异常妥帖,他精神奕奕的看着风景,忽然感慨道:“我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个公园长得这么漂亮,以前那些时光都不知道错过了什么……”他稍稍叹息了会儿,又忽然起了个话头,“对了,你上次不是跟我说你跟你的恋人出去约会吗?所以不能跟我一起来公园,那之后的情况怎么样?别给我摆这个脸,这样吧,等你告诉了我你约会的结果之后,我就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一个足够让你兴奋的睡不着的消息。”
天大的好消息?还是一个足够让我兴奋的睡不着的消息?
简远暗地里撇了撇嘴巴,暗道难道你能把我帅气英俊的完美男友从那个吃人都不吐骨头的娱乐圈里绑架出来,阻隔掉媒体,让他跟我自由自在的约会一个星期吗?史密斯当然不可能会绑架别人,简远自然也只是随便的想一想,他没有必要打击这位“老”朋友的热情,可想起顾云开就让简远多多少少有点怅然若失。
稍稍收拾了下自己的心情后,简远眨了眨眼睛,又塞了一大口肉饼进嘴里,像是只腮帮子里头塞满了食物的松鼠,他勉强动用着自己所有的牙齿努力嚼动了两下,这口实在是太贪心了,他吃得相当艰难,因此出口的声音也含糊不清,半晌才重复说道:“所以呢,是什么好消息?”
“那你跟你那个性感火辣的男朋友呢?”史密斯八卦的推搡着他的肩膀,微带了点不正经的耸耸肩,揶揄道,“先跟我说说他,我得确保这个好消息不会变成他的坏消息。你知道,你说他的时候的确怪迷恋,可好消息跟他的分量差不多。”
跟云开的分量差不多?
简远很确定史密斯还没有完全的意识到“简远的男朋友”在他的心里到底有多么重要,才会轻率的说出这个例子来。但这的确勾起了简远的好奇心,毕竟史密斯很少无的放矢,他不明所以的咽下了食物,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垂着头平静道:“就很好啊,也没什么样,你知道,他对我而言永远都完美得像个梦,而我永远就是个傻乎乎的小狗,追着他乱跑,都不清楚自己哪里出没出问题。”
他舔了下上唇沾到的黑色酱汁,被咸的微微皱起了眉头,因为食物而沉下了嗓音,“我们那天看了电影,去了游乐场坐了摩天轮,晚上的时候‘他邀请了我去坐一坐’,于是我们找了个很不错的酒店,就这样结束了。”
“听起来是个美好的约会?”
史密斯猜测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毋庸置疑的。
“美好的约会。”简远仍然有些不开心,他大口大口的咬着卷饼,泄愤似的把那些油纸扯得七零八碎,看起来几乎可以说是有点儿怅然若失了。史密斯搞不懂他们年轻人的想法,既然有一个美妙的约会,美好的夜晚,也喝过茶了,还有什么值得不满的事儿,难道是嫌喝得不够多吗?还是茶不够浓?
史密斯又问道:“你很爱他?”
像是到了他这个知天命的年纪已经能够完全的体会到哪些人是生命里不可或缺的存在,而哪些人只不过是乱花迷眼,在人生道路上的匆匆过客,可是年轻人还不懂得这些道理。史密斯多少有点担心简远会做出错误的选择,毕竟他提起顾云开的时候,简直在像提他的男朋友。
老实说,迷恋堪称娱乐圈最难搞的男人可不是什么值得称赞的好主意。
就算是简远那个从未谋面,只能从只言片语里拼凑出据说性感火辣到酷毙的男朋友听起来都要比顾云开靠谱上不少。
毕竟在史密斯的认知里,愿意去游乐场跟电影院这两个地方陪男朋友约会的男人能坏到哪里去?他既不怕被大众发觉自己跟恋人的感情,也不介意游乐场这么幼稚的地方,就算性格不太好,也属于纯天然的无害生物。
可顾云开不同,史密斯特意了解过自己要用的演员——顾云开可是个实打实的工作狂,他同一段时间里只接一部戏,从来不会随便挪档期,鲜少请假,每次特训都认真到吓人,完全不会放水。
这种男人的确迷人,却也很危险,而且绝不是一个适合简远的好伙伴,更别提简远已经有男朋友了。
迷恋跟爱慕本身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情,可人们总是很容易搞混它们。
史密斯想确保简远不会成为其中一员。
“当然。”简远忍不住叹了口气,他有那么多的话想要脱口而出,可真得张开了嘴巴,却一个字儿也说不出来,最终只是抿了抿唇,干涩道,“只是他不该被任何人跟事将就。”
他们在最适合的时候遇上了最合适的彼此,可却都没有成为那个最好的自己。
距离是他们之间存在最大的问题,却也是简远心甘情愿去承受的一件事,感情是一种很贪婪的存在,如同饥饿的猛兽,要么永远饿着,要么一口气吃饱。否则只要吃了一点,就会直接丧失理智,那种饥饿感会源源不断的涌上来,不停的吞噬理智。
在认识顾云开之前,简远很少会感到不开心,他总是很愉快,仿佛人生最大的折磨在小时候都已经消耗殆尽了。
自幼年期,简远就一直痛恨自己无法追上爸爸的脚步,孤僻古怪的父亲是他生命里巍峨高耸的一座大山,是一个时代的象征跟传奇。同样的曲子,在那个男人的表演下就显出截然不同的感受,他那时候以为只要努力,就可以达到同样的地步,后来长大了,他渐渐了解到天才与凡庸的差别,尽管还是会不甘心,却不再像小时候那样,疯了一样的练琴,就为了跟上父亲的脚步。
接受自己的平凡,花了简远很长的时间,可是放下它之后,就轻松得多了。
现实总是如此残酷,没有童话里那么唯美动听,泪水无法阻绝子弹,柔情亦不能令伤口复原,无论简远付出多少努力,有多么热爱音乐,都没有办法追逐真正有天赋的父亲。很长一段时间,简远总是在音乐上力求完美,却无意识的一味模仿父亲的风格,既然没有自己的灵魂跟思想,也没有自己的风格。
后来这种折磨就过去了。
简远开始过得开心,他不再让自己的生命只局限于音乐之后,学习许许多多的新事物,体验截然不同的成就与快乐,他随心所欲的去做自己的事,在吃晚饭时想起来就跟母亲谈一谈,想不起来就高高兴兴的睡着了。
好像人生简单的过去了,自己已经体验到当时的快乐,与他人谈论这些事,还要再说前因后果,难免累赘,因此就没有更多倾诉的想法了。
跟顾云开在一起之后,这一切就都变了样。
分明顾云开让他从音乐的窠臼里真正解脱出来的,在之前简远并没有放弃音乐,他只是尝试着不再让自己的人生里只有音乐,可直到顾云开的到来,他才真正的解脱出那些束缚,开始尝试自己的音乐。
一个人怎么能这么矛盾,既是他释放了简远,又是他同样成了简远新的束缚。
简远恨不得将这一日发生的任何事情都诉说给顾云开听,盼望那个人能在自己身边,两个人一起度过任何好笑甚至是痛苦的事情,可他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想念那个人的心情在心里越发膨胀开来。
也许正是因为对幸福太过迫切,从而造就了痛苦的诞生。
然而这种痛苦又是值得的,无论等待多少次,无论煎熬多久,只要再见到顾云开的笑容,简远又会觉得这一切是值得的,那些叫嚣着把顾云开藏起来的念头又会轻易的灰飞烟灭,他抬起头在电子屏上看到那个男人沉稳镇定的模样,心脏跳动的飞快,为那暗藏在眉眼里似有若无的笑意,为那不可一世的冷淡与美艳。
顾云开很适合舞台,他站在中央受万人瞩目,天生就如此光彩动人。
每当看到那样光芒四射的顾云开,简远总会忍不住滋生出些黑暗的想法来,他并非不能理解顾云开对事业的忙碌,也清楚了解两个人都在为避免感情随着时间淡化而努力见面,他能够忍耐,能够理智的应对,却无法阻止那些贪婪的渴望在日复一日的寂寞里生长着。
这种感觉就好像你在路上看到了一枝玫瑰,决定留下来陪伴它,可终有一日,你想重新踏上旅程的时候,就会忍耐不住折断它。
每当这个时候,简远就会想起顾云开疲惫的眉眼,还有温柔的笑脸,对方在圣格伦索时与自己紧密相贴的那一句安慰。
那时候他就想,这个人怎么会这么能忍。
那句话疼得简直像是刀子割在简远的心头,也是从那日起,他决定不给这个男人任何压力,要保护顾云开,让这个人永永远远,开心快乐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