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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言情 > 七根凶简 > 七根凶简_分卷阅读_167
  房间是二楼的阁楼,低矮、逼仄、潮湿,郑梨硬要把床让给木代,自己睡单人的弹簧折叠钢丝床。
  第一天不用上工,木代说:“我出去走走。”
  她也没交代去哪,一个人下楼,郑梨趴到窗口,隔了一会看到木代出来。
  她双手插在外套的兜里,慢慢地走过一个又一个临街的摊位,拐过街角不见了。
  郑水玉上来,右手拎了个水壶,左手是摞在一起的用水盆,问她:“这个木代,怎么连行李都没有?”
  郑梨说:“大概是路上丢了吧。”
  忽然想到什么:“姑妈,有新的牙刷毛巾拖鞋吗?木木姐应该用得到的。”
  郑水玉沉着脸:“没有!”
  又示意对面:“楼下就有小超市,自己不会买吗?”
  郑梨不高兴,觉得这个姑妈,于小处也忒抠门儿了。
  她掏出自己的小钱包,捏在手里,昂着头蹬蹬蹬下去了。
  南田县很小,往一个方向直走,只大半个小时,就能走到城乡结合处。
  名副其实,黄土地上种着玉米,也有西红柿,往田埂上走了几步,居然遭遇一只大白鹅。
  木代原路返回。
  尘土很大,车多,摩托车和自行车也多,桥头大喇喇摆着小吃摊,穿着脏兮兮围裙的摊主在炸萝卜饼。
  没人出来呵斥影响市容,小城市,就是这样,脏乱是脏乱,透着亲切肆意。
  有逃学的孩子,背着书包,蹲在路边玩纸牌。
  萝卜饼一块钱一个。
  木代在油锅边等,看生面酱裹着的萝卜饼在热油里上下无路。
  她跟摊主搭话。
  “我记得,从前,站在大桥头,往那里看,有一片楼,四方方,黑不溜秋。”
  摊主拎着锅勺,茫然地顺着她指示的方向看过去,那里现在是片新楼,顶上是巨大的广告画,广告上是前一阵子特红的韩国明星金秀贤,竖着大拇指,边上是广告语。
  ——英语培训到蓝天!美好未来在明天!
  金秀贤大概永远也不知道,自己还接过这样的广告。
  摊主皱眉,用锅勺翻了一把萝卜饼,嘴里嘟嚷着:“那是多久前?不记得了。”
  木代说:“我小时候。”
  摊主看她一眼:“你小时候?那得十五年?二十年?”
  她重新看向木代指的地方,似乎想起了什么:“哦,是,印象里是有,拆了。”
  “那楼里的人都去哪了啊?”
  摊主麻利的将萝卜饼起锅,放在搁架上沥油:“散了吧,该搬哪搬哪呗。”
  晚上,木代睡不着。
  小阁楼里闷热,蚊子居然也早早出动,嗡嗡嗡地扰的人心烦,郑梨在床上愤愤,啪啪的巴掌声不绝于耳。
  一边拍蚊子一边跟木代说话。
  “木木姐,我问过姑妈了,她说那片楼,十来年前就拆了,那是老楼,后来都变危楼了,设施设备也不好。”
  是不好。
  木代眼前仿佛出现那逼仄的楼梯,长满青苔的水槽,水龙头一拧开,整根塑料水管都在嗡嗡颤动,像是地下水要喷薄而出。
  “木木姐,你光记得要找的人爱穿高跟鞋了?名字呢,不记得?”
  不记得,小孩子的记忆是奇怪的。
  她记得从桥头去看,能看到家所在的那幢旧楼,四四方方。
  记得被送去孤儿院的那天,在桥头坐长途车,司机扯着嗓子喊:“南田,南田始发!”
  记得家里破旧的水槽,剩了饼干屑的饼干盒。
  唯独记不清那个被她叫作“妈妈”的人。
  不记得她的名字,不记得她的脸,因为她的脸始终模糊,敷满颗粒粗糙的香米分。
  印象最深的,是她的鞋子,是因为自己那时候长的矮,视线低吗?
  她爱穿高跟鞋,瘦骨嶙峋的脚顽强塞进不合适的鞋子里,脚面被磨红,脚跟被磨出了泡也不在意。
  木代说:“她喜欢穿高跟鞋,尤其是红色的,那时候,整幢楼也没几个人这么穿。”
  啪的一声,郑梨又拍死一只蚊子。
  说:“这就好办,咱们得空的时候去打听打听,这县城里,老住户很多,一住就是十几二十年的,总有人记得的。”
  ☆、104|第①章
  炎红砂回到丽江,兴致不高。
  她找霍子红咨询,两人坐在酒吧的小角落里,神色都凝重,一万三故意寻个由头从旁经过,听到炎红砂问:“那是都要我还?要是卖了房子还不够呢?”
  一万三回转来,曹严华正伸长了脖子朝那头张望,急急套消息:“怎么样怎么样?”
  一万三说:“世事难料啊,前一阵子还是富婆呢,一朝大厦倾塌,当然了,她那叔叔和爷爷也没做什么好事。”
  曹严华说:“都是她叔叔举的债,我红砂妹妹背这种债太冤枉。要说是报应吧,应该报应在炎老头身上才对。”
  一万三不这么觉得:“前人种树,后人乘凉。富婆乘了这么久的凉,现在担点连带责任也正常啊。”
  曹严华瞪他。
  那边谈的似乎差不多了,炎红砂耷拉着脑袋过来。
  曹严华说:“红砂妹妹,你不要丧气,有我们呢,有一口饭就有你一口汤,总不会让你饿死的。你要真被抓进去了,我们会想办法凑钱捞你出来的。”
  他给她罗列希望:“你们家的宅子,应该值不少钱,要是还不够,我就陪你去趟四寨,别忘了,我们还有那么多宝石在呢,再不行,还有房产!”
  他手一挥,直指凤凰楼的方向。
  炎红砂说:“我没烦,这一阵子发生太多事,我就是觉得……怪没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