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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言情 > [三国]碧血银枪 > [三国]碧血银枪_分卷阅读_2
  ☆、第2章 穿越第一夜
  灰蒙蒙的木梁上蛛网纵横,破烂烂的神像面目不清。
  王妩睁开眼,没有匾额和案台,破旧的庙宇显得格外空荡,大殿大门紧闭,周遭一片寂静,除她以外,一个人影也没有,看不到,也听不到丝毫外面的动静。
  她正躺在一堆枯草中,不知何时蹭破皮的手掌已经用白布包了起来,只是隐隐还有些疼。除此之外,全身上下,虽有些脱力后的酸软,但都好端端的再无受伤之处,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王妩本来是某国营通信企业的门店店长,说来也算是个基层管理者,可琐事杂事一堆,指标考核又一堆不说,每天还要面对各种五花八门的上门投诉。更有甚者,还有投诉不成,不达到要求就直接寻衅动手的。这次,她就是遇上了一个手持菜刀的……投诉……
  一个小火堆正在距离王妩两步之地烧得噼啪作响,同样是火,这样的距离显然要比之前可爱多了,阵阵暖意随着欢快跃动的火光,染得她满是污渍的衣裙仿若镶上了一圈金色的光边,也清楚地照出了她身上所穿衣衫的样式。
  三步绕膝,经典的汉服曲裾式样,王妩不由扶额一声哀叹——果然是穿到了东汉末年!宽大的衣袖随着她的动作滑落下来,露出一截雪白纤细的手腕,腕上的两只青玉镯儿相击一处,发出轻轻脆响。
  工伤啊,怎么一下子就伤到这种朝不保夕的乱世里来了呢?这保险怎么算?谁来给她算?她要投诉!王妩闭目在心里一声哀嚎。
  东汉末年,三国分立。
  乱世人命犹如草芥,军阀割据,交互攻战,寻常百姓朝不保夕,温饱难求,动不动就是屠城灭族之祸,几乎是随时随地都要准备逃难。
  要是个太平盛世,她还能挖空心思搞些这个时代的人没见过的新奇玩意儿来做做小生意,自求出路。而在这烽火连天的乱世之中,所有人或为保命四处逃窜奔走,或为功名南征北战,这些不能吃不能穿的东西,谁来稀罕?
  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打不了兵器,绣不来花鸟,农业躬耕更是一窍不通,就算是历史,王妩大学学的虽然是文科,但又不是汉历史文学,顶多知道个三国鼎足,曹魏势大,终归于晋的大致走向,又能管什么用?闭了眼去当个算命的都没人信!
  别的不说,就眼前而言,所谓蓟侯,正是公孙瓒大胜黄巾后获得的分封,这一点公孙妩的记忆可以告诉她。可又有谁来告诉她,赵云明明归属蜀汉刘备,为何会在公孙瓒麾下效力?
  正胡思乱想间,肚子里一连串“咕噜噜”的声响,一下子为单调的烧火之声添了好几个回转音调,在空荡荡的破庙里回响,颇具荡气回肠的意味,提醒着王妩,自落入黄巾军手中后,公孙妩这具身体,就一直滴水未沾。
  远虑不如近忧,王妩按了一下同样空荡荡的胃,决定先找那位未来的五虎上将谈一谈军粮的分配问题。
  脑中回忆了一下高中时代背熟的文言文,虽然不会引经据典地拽文,寻常的对话,措辞文雅一点,古风一点,王妩自问以自己的文学水平还是可以应付的。
  然而才从枯草堆上坐起来,身下的某些异常感让王妩动作一顿,不由又复躺了下去。
  以前似乎在网上看到过汉代除军旅及贩夫,无论男女,俱盛行无裆裤的说法。而她现在可以用切身体会证实——这是真的!至少,对于女人而言。因为她一坐起来,身下曲裾的布料就正好垫在枯草和某处之间,稍稍一动,就能清晰地感觉到……摩擦,还有微凉的空气,从脚边“穿堂”而入。
  没有内裤的存在,裙裾中白色的中裤腰腿分离,裤筒归裤筒,和腰上的布料只缝合一半,偏偏独留了最应该遮挡藏好的地方空着!
  王妩对着自己身上里里外外的衣衫翻来覆去地研究了许久,最终深刻地理解了为何这个时代的人要以跪为坐。这样的衣服穿着要不跪坐,春光处处的可能性实在太高。
  其实,王妩现在身上的曲裾层层叠叠,加上中裤之外还有一条小裙,日常活动行走,裙下几乎连脚尖都不太会露得出来,更没什么走光的可能。可对于穿惯了内裤的王妩而言,裹得再多层,缺了这贴身的一层,那种凉飕飕的穿风感,实在是……奇妙得不言而喻,别扭得不可接受!
  王妩从枯草堆上跳起来,小心翼翼地走到门边,贴耳听了听外面的动静,确定门外并无人声后,拎起裙角快步走到神像的阴影中,飞快地解开宽大的束腰。
  曲裾失了束缚,翩然垂落。王妩脱下中裤外的小裙,用力撕开,缠到下身,再和中裤宽大的腰部系在一起。
  确认了牢固度之后,某处终于回复温暖的王妩这才松了口气,艰难地把散开的曲裾又绕了回去,束上腰带。
  她自己缠绕的曲裾较之前虽有些松垮,但总归这具身体还不过十五,该有的曲线弧度全然尚未长开,松一点紧一点,都是平板一块,看不出什么区别来。
  一番折腾,王妩几乎已经忘了腹中的饥饿感。反复确认没什么遗漏之后,她长长呼吸了几下,调节好情绪,一把拉开了门。
  破庙位于一座小山的山顶上,山坡不算太高,但视野却极为开阔。夜色将尽,没有城市彻夜不眠的绚烂灯光,遥远的地平线上,一线黎明前的青白光线在墨黑的夜空中分外清晰,相形之下,头顶的星辰都显得黯淡稀疏起来。微凉的空气随着呼吸沁入心脾,令她有些颓丧的精神总算为之一振。
  一片寂静中,一两声马嘶从山下隐隐约约传来,王妩向外走了两步,顺着山坡往下望,只见几个白晃晃的身影,擎着微弱的火光,矗立在山路那一头。
  而就在此时,又一声马嘶从破庙后面传来。
  王妩愣了一下,才意识到这平地而起的山坡,在这冷兵器战争年代就和一个现成的瞭望台一样。若是周遭有什么动静,在这山顶上望下去,一览无遗,地势上居高临下,应该也占据了一定的主导优势。三十骑白马义从驻扎于山下,而作为指挥,赵云自然要在这山坡之上,眼观六路了。
  能想到这一点,王妩也有点佩服自己。拎了一把裙裾的下摆,她沿着破庙的外墙向后走,果然,只一个拐角,就看到了一丝若有似无的光线,从破庙后面照过来。
  光线其实并不太亮,只是那木棚子似的小屋太过破旧,木制的墙体开裂出无数大大小小的裂缝,光线便是从这些裂缝中四散着透出来,乍一看之下,倒像是为小屋镀了一层朦胧的光晕。
  经年的战乱,这里也不知被反复洗劫过多少回,又黑又焦的几根木桩子,笨重地竖立着,宣告着这里原本的房舍相连。而赵云的白马,便拴在这其中的一根桩子上。
  “云与曹公素未相识,既事蓟侯,公事未必,不敢及私,如此重礼,实不敢受。先生原话回禀即可,又有何为难?”熟悉的清朗男声,语调字音,带着这个时代特有的好像金石铸就时的千钧锤炼之音,铿锵峻拔,锋锐坦荡,一如那银枪笔挺,矫若游龙,锋芒毕露。
  认出是赵云的声音,王妩脚步一顿,侧头往那屋中看去。
  透过木头的缝隙,屋中似有两个人影相对,却看不清身形面貌。
  回答赵云的是一个听来就有些年纪的男声:“曹公慕将军高义,早想结交,只是恐惹蓟侯多疑,反为将军引祸,这才直到今日才来拜会。曹公大志,非因私废公之人,小小礼物,亦是只言私交,不论公事,将军如此,岂非为难了在下,不好交代?”
  这一句话,半是为难半是责怪,语气里又有说不出的客套恭维之意,不用看,王妩也能想象得出说话之人此刻的神情定像足了一头诱惑小白兔出洞的大灰狼。
  一回生,先送以金银,二回熟,再晓以利害,挑拨离间,动之以情,指明方向……王妩听得明白,不由暗暗吐槽——这挖墙脚的手段还真是老套得可以!
  不过,只要来的不是刘备,管他是曹公还是张公,王妩可是一点都不担心赵云会被对方这点伎俩说动。尽管她对那个三国演义里从出场就开始哭,一路哭到尾的刘老大全无好感,但不可否认,赵云这只小白兔还就是吃这一套!
  夜风吹得王妩有些凉意,不由往手上呵了口气,全没察觉到,赵云没有接着说话,屋里不知不觉已然安静下来。
  王妩正打算再走近一点,看看那个“只言私交”的说客究竟长得什么模样,只听到腐朽的房门发出刺耳的吱呀一声响,眨眼间,眼前已是银光暴涨,长枪挟着雷霆之势,已是迎面袭来。
  甚至来不及闭眼,劲风裂肤生寒,银枪忽地一侧,紧贴着王妩左边的脖颈,嗖地一下飞射而去。空气被生生割裂,掀起的气浪激得王妩脖子边上的肌肤暴起一层细细的战栗。一个呼吸间,只听身后传来“夺”的一声,转身看去,只见木屑横飞,银枪斜斜插入一根焦黑的木柱之中,枪身犹在震颤不止,惊得白马长嘶。
  房门大开,火光从屋内倾泻而出,照着几缕碎发,自她耳根处缓缓飘落。王妩缓缓转回身,身体僵硬,盯着那几根飘落的碎发,发现自己声息发颤,双腿发软。
  “三小姐?”一直平稳的声音终于泛起一丝波澜,赵云脸上怒意隐现。
  “赵……赵将军……”王妩勉强撑起一丝笑。
  ☆、第三章
  赵云微微皱了皱眉,欲言又止,前一瞬还怒意隐现的眉宇间却瞬间浮现一丝略带尴尬的不自然,顿了片刻,慢慢沉声应了句:“不敢。”
  夜风轻飘,从屋里传来的淡淡熏呛烟火气中,一缕米香格外诱人。
  王妩只当赵云那句“不敢”是古人特有的谦逊之辞,全没放在心上。倒是方才由于过分紧张而暂时忘记饥饿的肚子在夹着烟火气的米香味中立刻响应式地发出咕噜噜的闷响,糯糯的米香味,甚至还带着一丝微甜,好像凭空正在向她轻轻招手。
  原来,历经无数洗劫,唯一保留下来的屋子是破庙以前的灶间。
  不愧是民以食为天,王妩心里默默感概,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
  少女被惊得恍惚的眼神渐渐宁定,转而又直勾勾地越过他直望向屋里,再加上那腹中的响动,赵云方才心里的怒意转瞬间变了味,他用力压了压唇角,清了下喉咙,将王妩的注意力唤回来,侧过身,将她让入屋中。
  “这位是程昱,程仲德先生……”一边向她介绍那位“说客”,赵云一边手脚利落地从灶台里端出一碗米粥递给王妩。
  若是王妩的历史功底再扎实一点,听到这个名字的第一时间她一定不会如此淡定,至少,会被这个名字背后所代表的那个人吓一跳,甚至由此立刻生出种种盘算顾虑,乃至戒心。
  但现在王妩眼中脑中,全是那碗米粥。程昱两字,于她,不过又是个这个时代里耳熟而人不熟的名字而已。
  然而以前从事窗口行业的职业惯性,令王妩自然而然首先考虑到礼貌问题,即使不熟,也不好不理不睬。于是,默默又咽了一口口水之后,她从米粥上移开目光,准备端一下公孙瓒之女的架子,点头招呼,敷衍了事。
  程昱年纪不小,中等身材,中等相貌,甚至连颌下、唇上之须都是中等长度,绝对属于那种扔到人群中就再也找不出来的人。倒是他带来的东西,无论哪里,古今中外,人人都能认得出来——黄金和美玉。
  手掌大小的整块黄金,一共八块,正整整齐齐地垒在黑呼呼的灶台上,还有长逾小臂的两条青翠色的玉带,好像两汪王妩见过的最清澈的山泉,碧莹通透,终于成功地将王妩的注意力从米粥上牵了过去:“还……真是份重礼。”
  王妩不懂玉,却对金价熟悉得很,对于充其量只买过二十克装金条的人来说,这么大的金块,她还只在电视剧的抢银行情节里见过。
  喃喃一句感叹,她下意识想上前掂一掂那金块的重量,而目光一转间,却正好看到她话音方落,赵云脸色微变,而程昱眉眼不动的脸上却有一丝说不出的微妙之意,一闪而过。
  心念微动,王妩一下子想到她之前隔着门听到的那段对话,两相对照,顿时心中了然。墙角挖不成,转眼间,又要变成收礼受贿被抓了个当场的戏码了!
  她现在的身份是公孙瓒的女儿,要是她怀疑赵云私下受礼,与人结交,转头告诉公孙瓒,只不知以这公孙瓒的胸襟,还能不能仍旧对自己这名部下给予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