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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林先生想要爱[穿书] > 分卷(64)
  护士不耐烦地按了按笔帽,再次重复:多大了?你们没人知道他多大吗?
  林夙多大?秦以霜还真的不知道林夙多大,他当初在对方身份证上瞥了眼就再也没看过了,他从来没有在意过这个问题,要不是今天护士问,他还不知道自己作为男朋友的失职。
  多大?顾宁宁手忙脚乱地计算着,我多大来着?以霜我比你大五岁,林哥又比我大三岁,所以林哥多大?
  二十七岁,秦以霜苦涩地说道,他二十七岁。
  作者有话要说:  医院方面肯定bug很多,有不合理的当架空吧,咪啾~
  快结尾了,跟二驴讨论了一下结局
  我:这样甜不甜?
  二驴:甜,要不是你甜文写手,朝这个除了死人谁都不信任的趋势,你的攻百分比打be结局
  我(骄傲挺胸):只要是我的攻,每一个都是能打出be的小能手!
  二驴:注意,我不是在夸你。
  感谢在20210706 19:58:06~20210709 21:19:4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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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75章 穿书第七十四天
  林夙以为他死了,但他只是做了个很长很长的梦,长到看不见尽头。
  刻意被他遗忘的东西,好像随着那闭眼前的一摔,全部都想了起来。
  那些无关紧要的,关于母亲和父亲的垃圾事。
  林夙从梦的道路一直走下去,荆棘扎伤了他赤.裸的脚踝,随着林夙越走越向前,吸足血的荆棘盛开出淡紫色的娇弱鲜花。
  周围的景物模糊成马赛克,林夙看见了年幼的自己被钟倾榆搂在怀里,轻轻地哼唱着童谣,也有林风声面对他赞许的夸奖声。
  荆棘的花越开越多,想起来的记忆也越来越凄惨。钟倾榆掐着他的手臂,把他拽到阳台上,小小的孩子惊恐地看着自己神态疯癫的母亲,瑟瑟发抖得不敢挣扎,女人歇斯底里握着刀,露出狰狞的微笑哄着他:夙夙,我最亲爱的宝贝,跟妈妈一起去死吧活着太痛苦了,他不要我们母子俩,他在外面有人
  刀刃轻轻划开幼童脆弱的皮肤,女人却扔下刀捧着脸失声痛哭,她一边哭一边指甲在幼童的皮肤上留下一道道红色的痕迹:杂种!你这个杂种!你连留住你父亲的能力都没有!
  这个女人,她并不是为了贪图富贵,也不是为了可笑的面子,她只是病态地爱恋着那个不爱她的男人。
  而那个男人,他就连自己的妻子病了也不知道,外面的声色犬马早已迷乱了他的眼睛。
  类似这样的记忆很多很多,林夙从中穿过,没兴趣再看这个对他疯疯癫癫的女人,他抵达了最后的终点,也是被遗忘的最重要的东西。
  钟倾榆难得清醒地坐在梳妆台前,她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满是伤疤的手把耳饰戴在耳垂上,笑魇如花地跟他招呼着手:夙夙,快过来,看看妈妈带这个好不好看。
  钟倾榆清醒的时候其实他们相处还好,勉勉强强的普通母子关系,不过这种情况很少。
  十八岁的林夙那时候头疼得要命,他耳畔全是吵闹的辱骂声,脾气也没有现在的好,听见钟倾榆的声音不耐地嘲讽道:不就一个酒会吗?他带多少女人去过了,缺少你一个吗?特地打扮给谁看?你放心,那头种猪不会看你这种老女人一眼的。
  他对钟倾榆情感很复杂,小时候不明白,长大后才知道对方有严重的精神问题,病发的时候没办法控制自己。
  他恨钟倾榆,又强烈地依赖着钟倾榆,在这个家里,就像钟倾榆只有他,他只有钟倾榆了。
  林夙曾想过,是不是离开了林风声,钟倾榆就好了?他一直不明白林风声有什么好的,让钟倾榆要死要活,折磨自己也折磨他。
  来帮妈妈看看嘛!我的夙夙最好了!钟倾榆跟他撒娇。
  林夙受不了她撒娇,过去看了下:别带这个,带蓝色的,配礼服。
  这样配礼服好看吗?钟倾榆把胳膊搭在他脖子上,眯着眼睛打趣,不说出来妈妈可是会生气的哦。
  十八岁的少年人别扭地扭过头,啧了一声:不好看,你穿什么都不好看,别靠我太近,死老太婆。
  钟倾榆今天的状态前所未有的好,没有歇斯底里,也不要求他达到自己的期望,像个无忧无虑的富家太太。她没有在意林夙的态度,哼着歌,兴高采烈地把林夙所说的蓝色宝石耳环戴上,再涂上鲜艳的口红。
  林夙看着她,出声道:离开吧。
  钟倾榆化着妆,声音愉悦:什么?
  我说离开吧,我跟你离开这个房子,我能养得起你,也能挣钱给你看病。林夙双手环抱胸前,慢慢地说道,我们离开远远的,离开林风声,一切都会变好的。
  近几年来,我一直在插.手你爸那边的事务。钟倾榆朝他眨着眼睛,我一分都不会给他那些私生子留着,都给你。
  我不要你的东西!别给我!我一分钱也不要!你给的东西我都会扔掉!林夙暴怒,你有没有听懂我说的话?!
  乖一点,不要生气。钟倾榆起身,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背,垂下了上眼睑,红唇翘起:对不起,虽然我一直在跟你说对不起,要是我想的没错,这应该是最后一次道歉了。
  她用力地抱住林夙,红唇印在林夙的额头上:我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我的宝贝儿子,你一定要幸福,不要像我这样。
  钟倾榆松开手,往门口走,朝他招手,深蓝色的鱼尾裙将她衬托得她宛如一条潜入深海又或者坠入海沟的人鱼。
  钟倾榆以前不会这样的,至少父亲出轨后不会,也不会叫他宝贝儿子。
  林夙烦躁地擦掉自己额头上的口红印,拎着包回到租的房子。
  后面的事就很简单了,钟倾榆和林风声回来路上出了车祸,等林夙赶到医院的时候只剩下两具冰冷扭曲的尸体。
  这是一场谋杀,蓄意已久的谋杀。
  站在梦境外的林夙看着曾经的自己不悲不喜地抱着那个女人和她丈夫的骨灰盒,登上了轮船,将那骨灰和记忆撒向了宽阔的大海。
  他不懂他当时的感受,现在回想起来也不会懂。
  但他现在懂了钟倾榆的感受。
  林夙看着掌心,他就是用这只手杀死秦以霜的。他只是忘了很重要的东西,把钟倾榆最后的话忘了,认为她不想要自己好过,所以日日夜夜折磨自己。
  事实上,的确不让他好过,伤害过后的补偿,比什么都廉价。
  钟倾榆到死都没有得到林风声许诺给她的花园,他到了后面也没有。之所以在幻觉中看见钟倾榆,想必是不愿成为像她那样的人,可他最终还是成为了像钟倾榆那样的人。
  旁边还有一扇散发着微弱光芒的门,林夙的手搭了上去不,现在还不是时候打开这扇门的时候。
  林夙睁开眼睛。
  入目的是空白的天花板,鼻腔里都是淡淡的消毒水味。阳光从玻璃折射进来,照在窗台上那盆清香木上。
  病人醒了。是个女人的声音。
  林夙恍惚地睁着眼睛,手上沾的什么东西被撕掉,针头从皮肉里拔了出来,打针的那只手下面还有人热心地垫了个温暖的热水袋。
  桌面上的保温盒粥还是热的,你喝点养养胃。护士一边取下空了的吊瓶一边跟他说:你家里人刚刚回去,叮嘱我你要是醒来让你喝粥。
  林夙缓了好半天,才想起来这是在医院。
  他没死?是谁把他送过来的,是顾宁宁吗?应该已经有人发现了吧,他杀死了秦以霜。
  病床上消瘦的男人死气沉沉地闭上了眼睛,没有搭理护士的意思。
  护士忽然想起来,病人家属交代过的,要是醒来不吃东西就先让季医生看一下病,然后通知一下家属。
  那你先休息会吧,有什么事记得按铃,我叫医生过来。护士把东西收拾好,转身离开。
  等她走后,林夙观察了四周,这是一个单人病房,阳台上还养着一颗绿植,而他的正前方还有一台挂在墙上的电视。林夙举起被刀刃划过的手腕,上面包着厚厚的纱布,他转动着那只手腕,露出讽刺的笑。
  所以为什么他还不死?他明明什么都没有了,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林夙将绷带拆开,血液把纱布和伤口粘在一块,被他忍着剧痛撕开,他盯着被缝起来的狰狞伤口,想要用手指去将这些线抠挖出来。
  门被推开了,一个带着眼睛穿着白大褂的男人走了进来,见状皱了皱眉,让身后的护士去拿绷带和药给林夙的手重新绑上。
  方便聊聊吗?还是说你先吃点东西。男人拉了一张椅子,坐到了林夙旁边。
  聊什么?林夙懒洋洋地撇了他一眼,笑得张扬讽刺,他艰难地直起身子,吊完水的手无力地按在床头的柜子上,将脑袋朝着男人的方向向前靠近,压低了嘶哑的声音笑道:呵呵呵呵呵,聊完送我这个杀人犯进监狱对么?是谁送我过来的,他叫你来做什么。
  没有人死。男人也从秦以霜口中了解了大概的情况,望着林夙病态扭曲的笑容,镇定又自然地说道:自我介绍一下,我在这家医院的精神科上班,并且和秦以寒是高中同学,他以前资助过我,这次就当还他人情,帮他弟弟一个小忙,现在主要负责你的治疗。
  秦以寒的能力的确好用,资本家的实力就算不承认也摆在那儿,秦以霜电话打过去,年过半百的院长立马变得点头哈腰,换到最好的单人病房不说,还特地安排了院里最好的精神科医生优先治疗林夙。
  季乐祁原本想要拒绝的,他不是很喜欢被安排这样的事,可听到对方是秦以霜后犹豫片刻还是答应了。
  他对于秦以霜印象还是很深刻的,毕竟高中的时候秦以寒没少跟他抱怨自己讨嫌的弟弟。很多年以后,秦以寒突然转了性,天天在朋友圈发有关弟弟的东西,以至让他想叫秦以寒来他这里看看脑子,不收费。
  没有人死?林夙微微睁大了眼睛,前倾的身躯也停住了。
  没错,是你的幻觉,至于你为什么会在这,是秦以寒的弟弟打电话让医院把你带过来的。
  林夙握紧了拳头,他明明记得自己握紧了刀刃,刀尖在他的操控下刺破了秦以霜柔软的皮肤,血液沾满了他的手,湿漉漉黏糊糊的,世界都变得血红一片。
  血液流淌在皮肉之上的触感是那么的真实,火焰融化了皮肉,发出滋滋的响声,徒留一地的灰。
  要是秦以霜没有死,会怎么看他?还是说他现在才是幻觉?
  他不知所措地像个泄了气的皮球,闭上眼睛痛苦地缩回床里,拉上被子。
  季乐祁用食指敲了敲床头的柜子:先把粥喝了,然后我们聊聊,最后再做个检查,怎么样?秦家弟弟一会就过来。
  我不喝,你问吧。林夙听到秦以霜的名字身躯动了一下,他像那些不愿面对现实的人背对着季乐祁,用麻木又平淡的口吻说道:我会配合治疗的。
  被子柔软纯白的面料告诉林夙这并不是幻觉,反倒是杀死秦以霜那时候的记忆显得夸张虚假。
  秦以霜并没有黑色的鱼尾巴。
  正常的世界更没有那些奇形怪状的生物。
  作者有话要说:  夙:很饿,但是我拒绝进食,需要霜霜喂才好。
  医院架空,咱不考据哈~
  有点短,头对着风扇吹了,现在脑壳疼,明天争取长一点orz。早完结早享受~
  第76章 穿书第七十五天
  顾宁宁还怀着孕,陪了秦以霜一会就回去了,秦以霜没来得及叫人在单人病房再摆一张床,昨天晚上在林夙床前坐着椅子趴床一晚上,早上起来腰酸背痛,难受得他差点骂娘。
  发现林夙还没醒,他烦躁地用手指戳了戳林夙的脸,衡量左右,决定暂时回去吃点东西,然后呆床上休息一会。
  他在床上没躺多久,大约睡了两三小时就被电话吵醒了。他起床气严重,看见手机响,本能地想把手机丢出去,可秦以霜突然想起来他叮嘱了医院林夙醒了要打电话给他,手在空中停了好久。
  于是秦以霜迷迷糊糊地接通了电话:喂?
  对面的护士告诉他林夙醒了,并且现在正在做检查,得出来的结果季医生会告诉他的。
  秦以霜一个激灵,瞬间清醒,他从床上跳起来穿衣服,穿着拖鞋从房间里跑出去。淑姨看见他跑出去,着急地叫了他:把午饭吃了再走啊,我现在马上做,早上的茶叶蛋你都没吃。
  他醒了,我现在去看看,午饭我在外面解决就好了。秦以霜蹲下穿鞋子,他穿好鞋后用鞋尖点了点地,听到淑姨说起早餐那个茶叶蛋停顿了会,打开门出去。
  哼,没人帮他剥壳,他才不吃。
  淑姨也有听说林夙住院,只不过秦以霜跟她说的是林夙因为肠胃问题住的院。她叉着腰叹了一口气,抱怨的说道:这些年轻人都不爱惜身体,一日三餐都不按时吃,非得出毛病了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秦以霜风风火火地来到医院,脚步逐渐地慢下来,他喘了会气,捂实了林夙给他织的围巾,步伐沉重地踏进医院。
  他想好了要怎么面对林夙,可在踏进医院这一刻又忘得一干二净。
  秦以霜停在林夙病房的门口,一下没一下地踢着门,犹豫着要不要进去:虽说林夙住进医院有一半的责任在他身上,但绝大部分还是林夙的错啊!谁叫林夙那么不坦诚,而且他也没料到林夙会做出这样可怕的事,所以林夙到底看到了什么?
  怎么想都是林夙的错吧!撒谎去找他道个歉不就好了!干嘛要闹成这样!割什么手,那得多疼啊!精神病就精神病呗,他又不会看不起他。
  秦以霜不是个爱哭的人,想着那骇人的伤口眼泪又不争气地吧唧吧唧往下掉。
  不过他也想清楚了,若是没有这件事的发生,林夙大概也不会说出自己的情况。
  在他跟季乐祁交代完所有他觉得林夙不对劲的地方,季乐祁就提醒了他要做好心理准备,对方极其可能患有极其严重的精神分裂。
  秦以霜不懂,半夜他靠在林夙床前就查了这种病,在了解情况后。脑袋垫在林夙的被子上慢悠悠地抚摸着林夙苍白的脸想,要是真的像网上说的那样,林夙会不会一直都很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