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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仙侠修真 > 大魔王娇养指南 > 大魔王娇养指南 第388节
  又有客人来了。
  她闭上嘴,满脸阴沉。
  这回的访客是庄南甲了,他走进来后看见千岁脸色,也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
  “无事。”燕三郎着紧正事儿,“可有消息?”
  庄南甲也干脆道:“榭榢街往小山尽头的最后一栋宅,红贝壳砌成的墙。地点偏僻些,住着个独居的男人,你们去那里等着。最迟午后,你们要见的人就会过去了。”
  要见的人?千岁想了想,终于想起上次和庄南甲定下的交易。呸,她差点儿忘了,都怪小三!她咽下一口气,挑了挑眉:“宅子有人住?”她还以为庄南甲会选个无人的地方。
  “空屋更容易引人怀疑,这里的平民之间互相熟识。”庄南甲交代道,“我选的这一家,家主是天神的狂信徒,偏偏他父亲对神使存疑,总说些渎神之语。三年前,他偷听到父亲与几人密谋,要对神使行大不敬之事,他就到信察那里揭发了。第二天,那几人就不见了,他父亲也不见了。”
  千岁插嘴:“出卖自己的老爹。他因此才娶不到老婆么?”
  “那怎么会?他是大义灭亲,把全副身心都奉献给了天神。”庄南甲摆了摆手,“神使亲自召见他、赐福他。这消息传了开去,人人都赞他虔诚坚定,又羡慕他得聆神谕。还有个女子仰慕他,当年就嫁与他为妻,日子过得和美。”
  燕三郎也好奇了:“那怎么独居?”
  “他本来过得顺风顺水,哪知有一天出海打渔遇上风浪,船都翻了,只有他被人救起送回;次年,妻子突发重病,不治而亡。从那以后,他家就每况愈下了。”庄南甲正色道,“你要去他家……作客,多少也该知道他的情况,万一有事也好应对。对了,他家左侧隔着两、三户就是个真正的空宅,已经有两年没人住了。你们不妨从那里进去,再跳到他家,这就少惹些怀疑。”
  燕三郎嗯了一声:“你不跟我们同去?”
  “不了,我还有事要办。”既然昨晚已经说开,庄南甲就不太遮掩了,“我要去找几个老伙计聊聊天。”
  他是迷藏遗民,他的“老伙计”当然也是同族人。对这里的居民而言,庄南甲只离开了五年,重拾旧事还来得及。
  当下燕三郎就出门了。只是去居民区蹓一趟,就算被发现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他走得急,在拐角处直接撞上一人。
  那人比他还高半个头,却被他撞得一个踉跄,险些摔在地上,顿时大怒:“你没长眼睛吗?”
  他一张嘴,千岁就退开半步,险些伸手捂住鼻子。
  燕三郎道歉了,而且态度很诚恳:“抱歉,真没看着,我着急赶路。”再陪两句不是,就绕过他扬长而去。
  那人又骂骂咧咧两句,千岁都听在耳中。她追上去问燕三郎:“玩什么幺蛾子?”小三明明可以躲开那人的,却非要一头撞上去,还多用不少力气。
  燕三郎头也不回:“看他左手。”
  千岁微一侧首,目光落在那人手背上,不由得“哦”了一声:“原来是他们,见过。”
  这人左手无名指上戴着戒指,嵌红嵌绿。
  千岁好奇:“方才你视线受阻,怎知是他走过来了?”拐角挡住了燕三郎的视线,这小子怎知目标从前面走来?异士也不可能时时刻刻打开神念。
  “他身上烟味儿太重。”燕三郎面无表情,“隔着两丈都能闻到。”
  “……”鼻子比狗还灵啊。千岁斜睨着他:“你不会白撞,往他身上放什么东西了?”
  “只是给他做个记号。”燕三郎记挂正事儿,“回来再说。”
  榭榢街就在水晶岛上,离当日小孩子撞倒庄南甲的事件发生地不远。
  从远处看去,鲜艳的房子隐在繁花当中,有别样风情;可是走进才知道,这里远不如外表风光明媚。
  虽说叫“街”,可榭榢街其实就是条小巷,只容三人并肩而行。街道两侧的房屋低矮,和燕三郎在索济岛上看到的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还要更小一些,因为这里的房屋鳞次栉比,一间紧挨着一间,并没有因为它们座落在水晶岛上而获得额外优待。
  好些屋子里都有人,两个黑袍客从他们门前走过,哪里会看不着?还有不知愁的小孩子跑出来缠着客人讨糖吃。
  千岁袖手,燕三郎却给了。他心思细腻,不给自己从陆地上带来的糖果,只拿朱仙楼的蜜炼山楂打发这些孩子,以免日后被有心人盯上。
  千岁看着他,没好气哼了一声:“心上全是窟窿眼儿,阴沉得像个小老头儿。”
  少年人的冲动和鲁莽、激扬和热血呢?臭小子出生时就忘了带出娘胎吧?
  两人走去街道尽头,果然看见红贝壳的亮色。用它砌墙很显眼,也带了点喜气。毕竟街角的最后一个宅子已经靠近野林,窗外长的都是野草了。
  树影深深,把这屋子掩得阴冷。
  庄南甲说得没错,这附近有栋空宅。房子没塌,屋顶上却长满了杂草。他二人就进去了,吱呀一声又把大门关上,教人看不见里面的情景。
  也隔绝了许多窥探的目光。
  紧接着,他们再从这里翻过几堵墙,跃进了红贝壳房子里。
  以他二人本事,要瞒过这里居民的感知,简直易如反掌。
  今日是个风清云淡的好天气,可这宅子位置阴蔽,大半见不着光,门窗又开得低矮,就有些昏暗了。燕三郎跳进去的时候,看见小院里有个男子跪在一只小小的木刻神柱前头,双目紧闭,嘴里念念有辞。
  他的神情太专注,看起来莫说是燕三郎溜进来,就算外客正大光明从院门走进,他都不能理会。
  他祷念一会儿,就要上前亲吻神柱,面色格外虔诚。
  千岁不费吹灰之力就弄昏了他,把他提去墙角,嘴里只道一声:“蠢货。”
  第676章 砸他场子
  燕三郎向她投去一眼,不明所以。
  “这人一直念叨自己罪孽深重,所以求神宽恕呢。”千岁的耳力比他好,一进来就将这人的祷念听得真切,“他大概以为自己这一路倒霉都是因为供奉不够,所以要加倍虔诚。”
  燕三郎不置可否,别人的事,他向来都不关心。
  这院子里外都很干净,显然平时打扫得勤快,再加上家具都没几件,就显得格外整洁。
  他们就在屋子里安静等待,心里都很笃定。
  庄南甲想要取信于他们,这就是第一步,不会自砸脚面的。
  约莫是一个时辰后,果然就有脚步声近,而后门被敲响。
  千岁一个闪身就到了门背后,待外头才敲第三下就吱呀一声开了门。
  这时刚好有阵大风吹过。
  外头的人反而怔了一下,探头看了看,哪有人影,就以为是风吹开了门。他也认得此间主人,抬步就往里走,一边叫道:“阿……”
  就一个字,千岁出手打晕了他,目光往门一扫,发现无人关注这里。
  这屋子地处偏僻,正是庄南甲选择它的理由。
  紧接着她反手关上门,把人提进屋里去。
  燕三郎随后走进,见她将人扔在简陋的床上,双手按去他太阳穴,声音一下子变得有诱导性:“你叫什么名字?”
  “阿、阿平。”这人迷迷糊糊答道。
  他年纪在三旬左右,闭着眼看不出机灵劲儿。
  显然千岁也注意到了,接着问他:“你在哪里工作?”
  “麒麟轩。”
  至少这一点没错,他果然是麒麟轩的伙计。“你从哪里过来?”
  “家里。”
  “来这里做什么?”
  “有人说阿蕉要卖东西,海客那里弄来的。”伙计阿平呆滞道,“我过来收。”
  “先不忙着收,我要问你一件事……”千岁的声音越来低。
  过了一刻钟左右,两人问出了答案。
  关于苍吾石,庄南甲没有说谎。它的确是迷藏国十年前卖出去的东西,这伙计阿平当时就在小型秘拍现场,亲眼见到它被交到赢家手里,从此不知所踪。
  他不知道这件事没走流程、没有按规定记入档案。盛会过后雾墙关闭,麒麟轩也跟着关闭,胡成平就当不了伙计了,回去当他的养蜂人。
  不过他也是倒霉,重操旧业的第二天就被上百只蜂子蜇得满身是伤,差点死于蜂毒。家里人把他抬去救治,他只觉自己昏昏沉沉好几天,中间似乎有人找过他,但他不记得了。
  说到这里,都跟庄南甲的情报对得上。
  千岁想了半天,最后想回一句:“对了,你认得庄南甲吗?”
  “不认得。”阿平答得毫不停顿,显然这名字在他心里一点儿印象也没留下。
  “罢了。”千岁摇头,知道从他这里核实不到庄南甲的身份。此人今趟返回迷藏国已经满头白发,谁能把他跟五年前离开迷藏国的少年联系起来?恐怕“庄南甲”这个名字也是假的。
  现在,他就是个幽灵。
  “行了。”千岁把他提到门口,才拍了拍他的肩膀,“阿蕉这里没什么值钱东西可卖,你鉴定过了,都是不值钱的破烂。好了,你回去吧。”
  阿平睁开眼,带着满脸茫然走了出去。
  在摄魂术的威力下,他会记得千岁最后一句话,忘掉自己先前在这院子里经历了什么。
  “看来,我们得去找笃信察聊一聊了。”千岁抱臂,“想到什么好办法没?要让他单独来见我们。”
  盛会期间,笃信察天天泡在无忧谷里,入夜就去禁地休息,生活过得两点一线。有什么法子能把他拉出来会面,还不能令他起疑?
  说起来简单,执行起来却难。千岁也想过反利用窃听者的身份去钓他出来,可是笃信察看起来稳重,要是发现窃听圣殿者的蛛丝马迹,未必会只身前来。庄南甲说过,麒麟轩里至少有两、三个信察,这人若是约上同伙一起来怎么办?
  他们假设信察都是庄南甲那个水准的怪物,一个还好办,想要同时对付三个,还得无声无息,还是在人家地盘上……难度不小啊。
  “想到了。”燕三郎却早有腹案,“我们去砸他的场子。”
  “场子?”千岁狐疑地看着他。
  “庄子。”燕三郎向她一笑,牙很白,“我想,庄南甲应该知道他的庄园在哪里。”
  荆庆周游一圈回来已经证实,这些信察在海岛上都有自己的大庄园,过着地方一霸的生活。
  笃信察,应该也不例外吧?
  这小子蔫坏!千岁眼珠子转了转:“这位笃信察,该不会恰巧有好多宝贝吧?”
  他们正要推门出去,忽见拐角有两人抬着一副担架走了过来。燕三郎动作一顿,就从门缝里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容。
  胡成。
  是那个喜欢阿倩,想替她报仇结果反被毒打的少年。
  是了,他才想起来,从少年给出的地址看,他就住在附近。
  果然那两人抬着胡成进了一个小门,就在十丈开外。燕三郎眼力极好,只这么几息功夫就看清,胡成身上的伤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至少,他两腿鲜血淋漓。
  千岁同样一目了然,这时就低声道:“看来,他已经领完鞭刑。”
  胡成肋骨断了,内脏也受损,就算服下燕三郎给出的灵药,只隔一天也好不完全。稽查卫却依旧要他受刑,也实在是不近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