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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大唐再起 > 第951章 决战(上)
  宋军使出的最常见的偃月阵,中间步兵,两翼骑兵,兵力部署成弧形状,具有强大的进攻效应。
  从古至今,骑兵的战术无非两种:正面突袭与迂回包抄。
  五千铁骑,在两翼包抄,只要能突破军阵,直下主帅,就能获取胜利。
  而唐军,则身着黑红戎袍,随着一阵嘹亮劲急的号角,唐军营垒的大军随之出动,漫漫黑红如同遍野松林,阵势沉重有序
  两军数目相差不离,与宋军相比,唐军的优势在于城内外相互配合,关键一击,可获得奇效。
  但,骑兵的缺乏,让唐军机动性远远不及。
  由于缺少骑兵,所以李威选择的防守反击,所以唐军结成外方内圆的厚阵。
  步兵克骑,最重要的,就是以军阵相抗,严密厚重的军阵,是克制骑兵的最好战略。
  背靠兖州城,唐军自然不需要担忧后方,唯一的担忧则在于两翼。
  前军以重步兵为主,皆着重甲以待,约莫万人,持丈八长枪,如同刺猬一般,凝神屏气,面对冲击。
  两翼则排成三纵列,以盾牌手为主,长枪兵为辅,其后又以弩弓手,长弓手远程射击,从而防止骑兵的拦腰截断。
  中军部分,则集中了大量的弓弩,以求射杀敌军,还有支援两翼。
  说白了,这套阵势,就是防御骑兵,从而抓紧时间,让精锐的前军,突破敌军防守线,从而让骑兵作无用功。
  从高怀德的视线来看,唐军慢吞吞地而出,红黑色的戎袍,简陋且覆盖广的铠甲,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的显眼,尤其是那一排全身甲的步兵,厚重而危险。
  “唐军着甲怎会如此高?”与其他的宋军一样,初见唐军,高怀德止不住地诧异,历经几十年来的征战,他从未见过如此着甲高的军队。
  而且,都是铁甲。
  皮甲与铁甲,虽然一字之差,但差别很大,一斧头可以砍死皮甲,但却只是对铁甲有轻伤。
  凝神静气,他活动了些脖子,眯着眼睛思量着:“唐军着甲高,那么骑兵的效果却达不到预期,但铠甲笨重,对于体力消耗大,只要时间长,就能活活拖死其人。”
  “张彦进,李广坤!”
  “末将在——”
  “你二人统帅骑兵,与其两翼游走,寻找时机破阵——”
  “诺——”
  “鲁贵己,刘进义,汪德武,你们三人指挥前军,务必要突破其阵,直捣中军——”
  几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出列。
  “是——”
  一一吩咐下去,高怀德骑着马,屹立在中军中,视线范围内,只见将士齐心,人皆振奋,毫无胆怯之意。
  兴许,大家以为这唐军,与昔日的南唐军队是一样的吧。
  他也没戳穿这个漏洞,鼓舞士气,信心足是种好事。
  李威也观察着宋军。
  宋军的步兵,也是重甲步兵,装备与唐军相差不离,只是,唐军的前军,泰半都是精锐的御营战士,操练多年,配合也相当默契。
  对此,他信心十足。
  两翼的步兵,则是济州、金山,以及岭东府的兵马,进攻不足,防守有余。
  所以,在没有骑兵的状态下,他将希望寄托在前军。
  所谓步兵利险阻,骑兵利平旷。
  一般而言,削弱骑兵机动性,最好用战车,“以车御骑”。
  但突然间,时间紧凑,战车难得,所以两翼步兵携带大量的拒马木,当作防御工事。
  也为了保护中军,也设了一圈拒马木。
  “遇见这般刺猬的阵势,骑兵无多大用处,只要前军突破,骑兵只能逃散,此战必胜——”
  李威冷哼一声,望着盛气凌人地宋兵,高喊道:“此战我军必胜,让宋人瞧瞧,咱们大唐的厉害——”
  “诺——”众将领命,一一而去。
  立在纛旗下,李威身躯宽大,仿若一座山岳,给予众人格外的信心。
  随着太阳的爬升,晨露已消,暖洋洋的阳光洒满了大地,各种铠甲在太阳下反光,显得格外的醒目。
  骤然之间,宋军鼓声号角大作,纛旗在风中猎猎招展,其兵马瞬间就出动。
  只见宋军两翼骑兵率先出动,中军兵士则跨着整齐步伐,山岳城墙班向前推进,每跨三步大喊“杀”,竟是从容不迫地逼近,人高马大之下,甚至有股泰山压顶的气势。
  与此同时,唐军也不甘落后,高昂广阔的的牛角号声响起,重甲步兵亦是无可阻挡阔步向前,一步一步,齐整章法,恍如黑色海潮平地席卷而来。
  大地似乎都在颤抖。
  数百步的距离,仿若是一瞬间,也仿佛是许久,沉默,铁血,以及视死如归。
  “兄弟们,报效陛下的时候到了——”
  “死了有抚恤,逃兵斩全家……”
  “养兵千日,用在一时,热腾腾的肉汤已经预备好了,打赢了就可以喝,不限制——”
  “不要怕,都是人,闭着眼睛砍,与同僚配合就行了——”
  唐军中,宪兵队,军官,都在不断地鼓舞气势,宣扬一些通俗易懂的话语,很有道理。
  魏延寿小心地扭头看了一眼那宪兵,悄悄地从衣袖中掏出一块肉干,快速地扔进嘴中,津津有味地嚼着。
  “都头,这场打完了,是不是就能回家?”
  说话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兵,面目灰扑扑的,虽然看不清脸,但目光稚嫩,魏延寿斜瞥了一眼,随口说道:“这说不定,但有一点,这仗打完,弄个几亩地应该是可以的。”
  “至于我,兴许能捞个校尉,一年多个十石米……”
  “嘿嘿,弄了地,我想取个婆姨——”年轻人沉不住气,笑嘻嘻地说道。
  “婆姨有啥好,还不如弄些赏钱,去青楼逛几圈,各样女人都有,又白又嫩,能掐出水来,保管你瞧见了,就不想娶婆姨了。”
  一旁,某个挤眉弄眼的大汉,一副崇敬地模样:“老子立了功,就要升官当了都头,就能娶白嫩的婆姨了,乡下的黄脸婆,俺不稀罕——”
  “别信他——”魏延寿摇摇头,看了一眼前方,这才说道:“乡下婆姨屁股大好生养,最好找个俏寡妇,能疼人,会生儿子,你小子留着钱,可不能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