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日后,升州城内又接连出现了两具女性尸体,死法和前两个一样,都是被先奸后杀,而且身上也是套上红色的衣服,本是繁荣安定的升州城,现在城内的女性人人惶恐,生怕遭遇那个丧心病狂的杀人魔,官府也加大力度巡逻和搜查,悬赏也升到了五十两,只可惜仍然杳无音讯。
天际正晓,沈风犹在睡梦中,昨夜环儿婆婆生病了,他帮忙照顾到凌晨三四点才回屋睡觉,今早连茶楼米铺都没去,屋子旁边还有一颗大树,早上正好可以挡住阳光,屋子还显得昏暗,正好多睡一会。
这时,小屋的门被一双手推开,他依旧浑然不觉做着梦,人影打开门后慢慢的逼近他,然后站在他床前,这时候沈风突然挣开眼,看到床前站着个人,吓得七魂少了三魄。
“是你,你怎么摸到我这里来了!”沈风一下子睡意全无,望清来人后,颇感无奈,抬眼瞧了瞧,只见她轻衣雪纱,绫罗紧素,已有婀娜之姿,端是亭亭玉立的小美女。
“为何不能是本小姐,哼,有必要吓成这样吗!我已经找了你几日了,直到今日才找到你!”女子娇声说道:“少废话!别睡了,给我起来!”说着,女子直接伸手把被子掀开。
“别!”沈风大喊一声,但已来不及,被子被她掀开到一边。
此时,沈风全身上下只穿了一条自制三角裤,这条三角裤还是前世的最后遗产,唐大小姐见状,手蓦然停在空中,眼眸对着他*的身躯呆滞了半响后,才如梦初醒般地急忙用双手遮住眼睛,口中同时发出一声高音贝的尖叫声:“啊!啊!啊!”
沈风重新扯过被子大怒道:“叫什么叫,现在吃亏的人是我!就知道遇到你准没好事,快给我闭嘴,你是不是要把全村的人都喊来。”
“臭流氓,你睡觉怎么不穿衣服,混蛋!”唐大小姐满脸羞红谴责他的裸睡行为,但小脑袋内却不断浮现着方才那俱健硕的身躯,一时间,芳心扑通扑通直跳起来,羞得差点整个人都晕过去。
沈风咬牙切齿道:“这里是我的屋子,睡觉穿不穿衣服是我的自由,倒是你,先是擅闯我屋,后是擅掀我被,你才是流氓。”
“我呸!是你行为不检才对!”唐大小姐气得脸红耳赤,气呼呼地指着他羞怒道。
沈风对这个刁蛮小姐十分无语,没好气道:“你还不出去!难不成你想还看我换衣服。”说着,把她轰出房间去。
一番洗漱后,沈风穿戴完整地来到房间外面,见到大小姐拿着一块石头在地上涂涂画画,沈风好笑了下,走上前问道:“大小姐,你今天找我有什么事?”
唐大小姐站起身说道:“你听说了么,这几日城内又死了两名少女。”
“沈风好奇道:“听说了,那和你来找我有什么关系”
唐大小姐哼道:“当然有关系,这个凶手竟然在本小姐的地盘上残害无辜少女,本小姐一定要将他绳之于法。”
“不错,没想到你还这么有正义感!” 沈风肃然起敬,为她鼓掌了两下,然后催道:“那你还愣在我这里干什么,还不赶紧去抓凶手。”
唐大小姐神气道:“算你走运,本小姐经过几番思量,决定让你陪我一同去抓凶手。”
这算哪门子幸运,这小妞这股神气劲是从哪里来的,沈风挤出一个僵硬的笑容道:“这缉拿凶手应该是官府的事情,我一个小老百姓,还是安分守己干自己的活就好,要去你自己去,我还要干活。”
唐大小姐哼道:“假若抓到凶手便有五十两赏银,这足够你干几年的活。”
沈风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容道:“是啊,五十两,要是不小心挂了,就是五十万两都没有命花,我坚决不去。”
“是你逼我的!”唐大小姐狡黠一笑,拔出一把利剑横在他的面前,笑盈盈道:“说,你去还是不去!”
“又来这一套!”沈风睁大眼睛看了看,无奈道:“我去,我去还不行。”
唐大小姐收起利剑,甜甜笑道:“这才像话,我们走,从今往后你便是我的小弟,要是有人欺负你,你便报上我的名号。”
沈风假意感激一声,压根没放在心上。
说着,两人离开村落,来到升州城一条繁华的街道上,此时街道上聚拢着两排人群,人群中的人纷纷翘首以望,不知在看些什么,沈风两人好奇之下,也靠近人群观望起来。
这时,几个人抬着一顶轿子缓缓过来,在轿子上还坐着一位女子,只见这名女子一身白色轻纱,脸部也用白纱捂住,使得别人看不清她的面容,让人觉得神秘的同时,又让人浮想联翩。
原来轿上的陌生女子是升州城内醉花荫来的花魁,据说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色艺双绝,所以才引得那么多人围观。
唐大小姐站在人群后面,使劲跳了几下,却还是看不见,不禁有点气恼道:“怎么那么多人,他们在看什么”
“当然是看美女,你没有看见这些人大多数是男人么。”沈风笑道。
唐大小姐气哼哼道:“男人皆是好色之徒。”
沈风无奈笑了下,一时好奇,也找了个角度欣赏这个花魁,唐大小姐见他上去,也跟着上去,但她个子不高,使劲跳了几下还是看不到。
“沈风,他们到底在看谁?”
“我也不知道,我问问看”沈风找了一个青年问道:“小兄弟,这轿子上是谁?”
“你不知道吗,真是孤陋寡闻,全升州不知道的人恐怕没有几个人了。”
沈风道:“我刚来升州没多久。”
另外一个青年说道:“原来如此,那我便给你涨涨见识,这轿上之人乃是醉花荫新来的花魁,之前在京城那可是迷死了不少王孙贵族,对了,听闻这个花魁,除了喜好声乐之外,还爱听人讲故事。”
这个话题引来了不少人的兴趣,又说一个人回头不服气道:“这青楼花魁怎能和唐大小姐相比,唐大小姐可是咱们首屈一指的美人。”
另外一个青年笑道:“在容貌上,唐家大小姐或许能与这花魁相媲美,但在这才艺上,唐家大小姐差的不是一丁半点。”
“对对,我也听说了,那唐家大小姐,凡是女儿家该会的,她都不会、、、”
那两名青年侃侃而谈对唐家大小姐的一番个人己见,殊不知后面站着的正是唐家大小姐,沈风见她吃瘪的可爱模样,忍不住大笑起来。
此时,唐晴雪俏脸愠怒,面若寒霜,只怕是从群众口中形容的自己,脸上挂不住。那两名青年发现有些不对劲,往后一看,这一看让他们吓得差点丢了,连忙落荒而逃。
唐大小姐见沈风笑得最开心,气呼呼道:“很好笑么,再笑我拔光你的牙。”
“噗嗤、、、”
旁边一个穿着华丽的公子亦是忍不住笑出声来,似乎也看得出来刚刚说的是唐家大小姐是谁,又见唐大小姐脸色不悦,觉得有些不妥,急忙止住笑意。
沈风打量起旁边这位公子,看她长得红润细嫩,皮肤出奇也是的好,唇红齿白,那五官精美得不该在一个男人脸上,就连气味也是香的,连嘴上那撮小胡子也特别精致。
靠,这也太娘了!
此时,一本小书掉落在地,沈风注意力顿时吸引过去,拾起来一看,才发现竟是一本黄书,沈风惊叹连连道:“好书好书,果然是绝世奇书也。”
小胡子便站在他旁边,闻言,一双卧蚕眼颤了颤,似乎对书籍特别感兴趣,奇道:“敢问兄台手上是何书,令你如此惊叹?”
“你有兴趣?”沈风作出一副惋惜状:“既然你有兴趣,我便忍痛割爱卖给你,我见你的胡子长得如此旺盛!如此苍劲有力!一定是男人中的男人,这本书正好适合你阅读。”
胡子被人挪揄,小胡子脸上有些发窘,蹙眉道:“这本书是你方才从地上捡到,乃是他人之物,你怎可转卖他人。”
汗,遇到雷锋了,沈风理所当然道:“是我捡到的,自然是我的,你定是以为我在虚张声势,好吧,我给你看一眼。”说着,拿着小黄书在小胡子面前翻了几页。
“无耻之徒!”小胡子目睹到书页,立即满脸通红,怒地将书拍在地上,怒瞪一眼,转身便离去,身后还跟着一个俊俏小生。
不买就不买,发什么脾气,沈风暗笑了下,这时候唐大小姐看完热闹,两人便继续去追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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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姐——公子,嘻嘻,方才那位公子惹你生气了吗?”身旁一个书童打扮的小厮说道。
“勿要再提他!”小胡子怒潮未消。
俊俏小生吐了吐舌头,转而道:“这个花魁便是琴茵儿吗?”
“多半是,恐怕我们也要在升州城内呆上一阵子了,她升州城的目的绝不简单,我们要盯住她!”华服公子有点担忧道,“我们也走吧,找间客栈住下。”
往后升州城,看似不能平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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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上午,沈风都跟着唐大小姐的后面逛着一家家布庄,古代人都要买好布料然后找人订做,如果是穷人就自己纺线或者买点布自己做衣服,这个传统直到七八十年代还盛行。
从沈风屋子出来的时候,两人商量了一下,从升州城内的布庄找起,那个凶手偏爱穿红色衣服的女子,那一定会从布庄里面购置红色的布料,有了这个检索条件,目标人群范围就大大降低了。
两人走遍了升州城大大小小的布庄,依旧没有丝毫收获,直到正午,两人才找了一间酒楼填饱肚子。
“这酒楼一定很贵吧,我们另外找一间便宜的。”沈风看到这间酒楼档次颇高,心中不免打了退堂鼓,他手里的银两已经不多了,要是在里面吃一顿,才个月又要开始挨饿了。
“小气鬼,这次本小姐请你。”唐大小姐白了他几眼说道。
听了这话,沈风顿时觉得她犹如仙女下凡,急忙报以感激淋涕的眼神,嘿嘿笑道:“多谢大小姐,大小姐果然是体恤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深知民间疾苦。”
唐大小姐脸蛋一红,催促道:“好了好了,快点进去吧。”
两人点了三荤一素一汤,这下馆子的味道果然不一样,沈风吃得十分起劲,简直是越吃越饿,吃饱喝足后,正当结账时,唐大小姐却突然满脸通红,扭扭捏捏地说不出话来。
沈风见状问道:“大小姐怎么了,是不是吃坏肚子,没事,我们告他去,让他们赔偿。”
“你才吃坏肚子!”唐大小姐哼了一声,吞吞吐吐道:“我——我——”
沈风奇怪道:“你到底怎么了,大小姐有话就说,你都请我吃饭了,有什么需要我的地方,尽管开口。”
唐大小姐一手叉着纤腰、一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我果然没有看错你,是个男子汉!”又转而有恃无恐地说道:“我今天出门忘记带银两了,这顿你请,下次我一定还你。”
靠,你不是出门忘记带银两,而是出门忘记带心肺,不然怎么那么没心没肺!
沈风一时间无法接受从蹭饭到请客的巨大落差,静默了许久,然后吐出一口遇人不淑的浊气,最后还是交出一锭银子,还好那晚在何家还有留了一锭银子,否则自己下个月真的要挨饿了。
天色渐晚,调查的事情暂时没有眉目,忙了一天,两人也有点疲惫,中途经过唐家的时候唐大小姐就回去了,剩下沈风一个走在回家的小路上。
这条小路比较偏僻,这时候路上空无一人,终于送回了难缠的唐大小姐,沈风深深的觉得,伺候唐大小姐比伺候慈禧太后还麻烦,虽然沈风不认识那位太后,自从遇到唐大小姐后,沈风有一种被世界抛弃的挫折感,正当沈风叹息自己命运多舛的时候,一个黑影拿着一把明晃晃的的匕首,悄悄的逼近他!
夜黑风高,杀人夜!
10米
9米
、、、、、
2米
1米
月光下,沈风的影子被越拉越长,正巧眼角瞥到旁边一个被拉长的影子正在慢慢接近自己的影子,还没来得及多想,就看到那道黑影举起一把利刃。
沈风顿时浑身阴凉,下意识往前跑,而黑影举起匕首落下却扑空后。
第一次失手后,黑影又举起匕首追着沈风,在月光下犹如一个黑暗世界的勾魂使,让人觉得阴森可怕。
沈风匆匆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一个黑影举着匕首追杀自己,头皮猛地一阵发麻,第一次觉得唐大小姐并不是最可怕的人。
但幸好沈风年轻力壮,长期保持运动,渐渐拉开了和后面那个追杀者的距离,那个黑影见他已经跑远,也知道今晚不宜再追杀他,急忙拐了另一个方向,消失在街道中。
逃回家后的沈风,还是惊魂不定,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追杀他,来到这个时代这个地方,他认识的人很少,更别说得罪人,要说得罪人只能说是何家,但何员外是欺软怕硬的人,见到自己和唐大小姐有交情,应该不敢报复,
沈风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也想不通,一夜很快过去。
清晨,佳人如期而至,唐大小姐又来找沈风继续未完成的抓凶任务。
午后两人又忙活了一阵,调查出来的名单也不多,有的人沈风认识或者唐大小姐认识,有的因为时间上不吻合,都被一一排除了,辛苦了大半天毫无收获,让唐大小姐有点泄气,一直绷着个脸。
直到夜幕临近时,两人来到升州城内一家新开不久的布庄,老板姓董,目前尚无妻室,进入布庄后,老板热情招呼着,特别是对唐家大小姐,老板眼里散发着炙热的光芒,都是男人,沈风还是懂的,鉴于唐大小姐的美艳程度,没有过多猜测。
“老板,您这件布庄红色的布料倒挺多的。”沈风和布庄老板套着近乎。
“是啊,红色喜庆地方用得多,这就购置比较多。”老板应道。
沈风嘿嘿点头道:“肚兜也都是用红色布料。”
老板哑然。
身后的唐大小姐脸红一下,挪开脚步远离了沈风一点,似乎不想别人知道她认识这厮,沈风指着唐大小姐身上的衣物接着问:“老板,问您个事,您这家店最近可有男丁来买过这种绸缎。”
老板顿了一下应道:“没有呢,生意不景气,几个月都卖不出去,都摆在那边。”
老板指着一堆布,沈风两人随着手指的方向走过去找到那些红色绸缎,看着眼前的布,沈风随意的摆弄起来,心里同时产生一点疑虑,觉得有些地方不妥,但又想不出来。
身后的老板也望着他们两个,神情诡异。
“老板,帮我用这种布料订做一件衣服。”唐大小姐指着这些绸缎说道。
沈风闻罢大惊:“买东西?!”
唐大小姐神气道:“本小姐就喜欢这种布料,你管不着。”
沈风怪里怪气道:“我是管不着,可你有带银子吗?”
“我——”唐大小姐脸色顿时凝住,转而哼道:“先向你借着,改天还你,小气!”
付了订金后,唐大小姐说要再逛逛买些女性物品,待会再来拿衣服,沈风又被她勒索了一点银子,才和她分别。
黄昏的时候,沈风躺在小屋,本来想休息一下,但心里却一直回想着白天事情,想着之前升州城内那三具女尸体,似乎快抓到什么,仿佛近在咫尺又想不透,心里越来越不安。
红色的绸缎,而且还大小姐身上的布料一样——
沈风眼前忽然浮现了那三具女尸身上的衣服,还有今天在那董姓布庄里面红色绸缎,又联想起遇刺的那天晚上。
“糟了,大小姐!”
不知想到了什么,沈风猛地从床上跳了下来,然后急急冲出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