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发展,让赵曦都感到是一头雾水。
不管是苏轼被查,还是总监察衙门派员调查王韶,并没有导致朝堂的某些势力相互碰撞。这两件事,仿佛都是单纯的两件事,再也没有跟这两个案件关联的弹章。
就这么悄么声的结束了?
赵曦都责令皇城司重点监视了,但事实是没有任何异常。
直到派往河湟的监察官回来,在内参公布王韶事件的结果……也算是为王韶正名吧。
两件事都结束了,依然没有关联性事件再出现……
这两件事唯一的影响,好像是在促进监察衙门的工作开展。
苏轼案,证明了国朝监察衙门有责必罚,而王韶案,同样证明了监察衙门的宗旨是以证据定论。
这样的结果,真正得益的,好像是监察衙门。因为,自这两件事开始,内参的弹章零星的多起来了,查证属实的还偏多,朝堂似乎在改变朝臣无中生有的弹劾方式,逐渐向有根有据的方向改变。
这样的结果,让政事堂相公们,在看赵曦时都有些不一样。
该不是都以为这两件事是他赵曦谋划的吧?还真有可能。
这方式,这迹象,确实很有赵曦手法的味道。
可事实上,真不是赵曦鼓捣的。不说了,背锅就背锅吧,对大宋有利,对监察衙门推进有利,他赵曦无所谓背这个名头。
至于这搅局者是谁,总会露头的。
其实,赵曦真不希望臣工看君王眼色办事。可事实就是这样,当君王在朝廷有相当的权威后,那怕是相公,也会看君王的脸色。
三级决策制二稿初成,第二次下发至国朝的州府郡县讨论,应该用不了一年应该就可以推行了。
只是王安石的那个举兵法,赵曦以为政事堂该成稿了,偏偏没有任何动静。
这就是因为赵曦的态度造成的。
在那个节骨眼上,王安石提出了举兵法,结果官家让带回去议定了再说。在相公们看来,这就是搁置的意思,甚至是不予接受…~所以,相公们都没当回事。
就是王安石,也把心思全放在体味朝堂变动上了。至于责问他儿子,王安石压根没考虑。
“前些日子王相公所提举兵之法,诸位相公可有商讨?可行与否可有定论?”
常规性集议,赵曦突然就问这事了。
看王安石幽怨的神情,估计真的把前段时间的一连串事件,当作是官家谋划的了。
只是现在突然提起举兵法,确实让相公们有点措手不及。
富弼是扛旗的,就是硬撑,也得对官家的问话给予答复。
好歹他看过,也曾考虑过其中的弊病。整理了一下思路,便开始说了。
“陛下,举兵法中关于保长、巡检的确定,是依照官势富户来确定。这本来并没有什么,可在此基础上推行举兵,有可能成为第二个民役制。”
“陛下即位以来,虽未明确取消民役,可就连战事都不曾征发民役,事实上民役基本上取消了。”
“又有多年来工坊城营造作坊,在国朝州府郡县兴修基础设施,已经形成了取消民役的事实。如今,一旦推开举兵法,臣担心地方遵照民役之惯例推动,最终不但不能保证兵员素质,反倒增加百姓负担,造成地方纠纷不断。”
“同时,百姓担心被举荐成军卒,甚至会在日常的保甲训练中投机取巧,敷衍了事。”
这番话,说明富弼是真的熟读了举兵法,不然不可能对其中的弊端一清二楚。
“富相,举兵法是举兵法,民役是民役,两者不可混为一谈。若有混淆者,监察衙门查办即可。”
“如今国朝兵员缺额严重,就连基本的更戌都捉襟见肘,无法正常调动军伍。朝廷岂可因噎废食?不能因为担心举兵法被曲解,就对国朝兵源情况视而不见。陛下,臣以为,举兵法可行!”
官家再次提到举兵法,也就是说,官家是有意推动了。王安石自然有话说。
“王相此言差矣!我等虽现在处于执宰,何人不是从小吏入仕?最基层事务,岂能与州府郡县相比?”
“况且,国朝监察体系的监督对象,在监察章程中已经明确为臣工。举兵法之保长、巡检,等同与乡绅富户,适用于大宋刑统,未必适用于监察条例。”
聪明人就聪明人。韩琦就从富弼和王安石简单的对话中,便能找到自己说辞的根据。甚至一定程度上领会了举兵法的核心要义。
“国朝缺兵是事实,确实到了必须要解决,并尽快解决的地步。自雁门之战后,北上的江南新军,至今仍在河北道驻防。一旦江南有乱,朝廷措手不及。”
韩绛感觉官家只要提及了,应该是官家本身已经有了想法。
撇开举兵法,单纯的说国朝缺兵的现状,才是让官家抛出自己想法的讨论环境。
“如其举兵,不如选兵!”
“文相,如何选兵,详细说说。”
“陛下,诸位相公,开朝之初,太祖便有选兵之举。如今国朝军卒待遇逐年提高,军伍诸多方面有了大幅度的改善。推行太祖选兵之法也未尝不可。”
切……赵曦还以为文彦博能说出什么新词呢!
“其实,不管是举兵还是选兵,最本质的是百姓如何看待军卒。这就需要考虑军卒身份和待遇的问题。”
“朕看来,第一是军卒刺字的规定需要取消。军卒刺字,众所周知,是因为乱世防范逃兵的做法。如今取消也无不可。”
“第二点,是转籍问题。一旦成为军卒,终生为军卒,升迁无望,再转民籍也被堵死,这便导致了军伍有太多的老弱病残,有了混吃等死的心思。从几次军转民的情况看,就能看出其中端倪。”
“最后才是军卒待遇的问题,同时也有军卒升迁机制的问题。”
“如果朝廷解决了这三项现行军伍的弊端,不论是选兵还是举兵,或许都不是问题。”
“不过,我看过王相的举兵法之后,有另外一个想法,那就是兵役制。”
“所谓兵役制,就是首先规定兵役年限,畅通军民转籍的通道。其次,理顺军伍内军卒升迁渠道,让百姓看到做军卒的希望。”
“第三,朝廷发布拥军政策,提高军属、军卒家庭的地位,给予一定的优待政策。”
“最为关键的一点,我建议朝廷出台凡国朝适龄丁口,都有义务服兵役的诏令。如此,才能让兵役制度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