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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野心家(GL) > 分卷(60)
  对了,忘记给你介绍,这是我的小女儿许鹿,去年刚从清华毕业,你们还是校友呢。
  许董事长不愧是在商海沉浮几十年的老油条了,随口一句话就解了两人辈分上的尴尬境况,于瑾当即顺坡下驴,很是亲热道,那我该叫师姐啊。
  说完,于瑾朝许董事长身后的许鹿看去,见她穿着一身红白相间的高尔夫服,戴着一顶白色棒球帽,没有化妆,也没什么表情,但仍能看出是个很标致的美人。
  对于许鹿,于瑾早有耳闻,她刚出生,母亲便难产而亡,赶巧当年许董事长正值事业的上升期,无暇顾及幼女,便将她交由一生未婚的姐姐照顾,直到姐姐去世后,才又把她接回身边来,想要加以栽培。
  奈何许鹿和自己这个鲜少见面的父亲没什么感情,性子又冷僻古怪,经常在一些公开场合给许董事长难堪,许董事长心存愧疚,倒也不太当回事,今天这样的场合仍然把许鹿带来了。
  本意为的是结交人脉,可话到许董事长嘴里,顿显冠冕堂皇,我想着你们是同龄人,肯定更能有共同话题,免得你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跟我们两个老家伙作伴会太无聊。
  于瑾笑道,怎么会呢,每次听您和爷爷聊天,我都觉得受益匪浅。
  许鹿闻言,无声冷笑,大抵觉得于瑾和这些老油条一样虚伪。
  可她是尽显本色了,也没人把她的情绪放在眼里。
  待于瑾去会员室换好衣服,球童便带着众人前往发球台,由最为年长的谭老爷子率先开球。
  摸着良心说,老爷子打麻将还行,球技实在糟糕透顶,他的存在完全是为这个游戏增添难度的,不过今日双方到这里的目的是洽谈合作,能不能把球打进洞倒是次要。
  让于瑾感到意外的是,许鹿的高尔夫打的极好,那姿势漂亮又利落的一挥杆,叫她不得不抬起手来鼓掌,算是给足了许董事长的面子,能看出许董事长对女儿的球技引以为傲。
  于瑾见这架势,便不与许鹿争锋,把球打得很一般般。
  许董事长和谭老爷子看不出端倪,却逃不过许鹿的眼睛,趁着同乘一辆车的功夫,她冷着脸说道,你没必要隐藏实力,就算拿出真本事来,我也不会输你。
  于瑾现在算信了那些外界传言,许鹿这个人是真的很怪,看在许董事长的面子上,于瑾提起精神敷衍道,今天状态有些不好,改日有机会,一定好好和你打一场。
  许鹿斜睨她一眼,又问道,听说你刚生下来就被人偷换了,回到谭家没多久,什么时候学的高尔夫?
  于瑾仍是笑道,去年。
  许鹿虽是被姑姑抚养长大,但接受的是贵族教育,自小开始学习高尔夫球,在这方面没少下苦功夫,于瑾这轻描淡写的两个字,让她觉得分外难堪,但她也并非那种输不起的人,你才接触一年多,就能打到这个水平,很厉害了。
  此话一出,于瑾对她改观不少,能得到师姐的夸奖,真不枉费我耗在这上面的力气。
  于瑾没有借机彰显自己多么有天赋,反而坦诚告知背后的刻苦,也让许鹿有所改观,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倒是可以好好聊天了。
  等这场球即将结束时,许董事长才丢掉那些弯弯绕绕的寒暄客套,开诚布公道,我们康创是很有意向与新达合作研发智能家电的,不过毕竟要投入大笔资金,免不了需要些时间进行前期考察。
  于瑾连忙道,理解理解,随时欢迎许爷爷到研发室去参观。
  欸。许董事长摆摆手道,我岁数大了,根本不懂这些个先进的科技,去了也是白去,这些事你们小辈商量着来就好。
  言下之意,智能家电的具体合作事宜他准备让许鹿来对接。
  于瑾没想到许董事长放着自己那两个已成气候大儿子不用,把关乎康创未来发展这么重要的事交给小女儿做,虽然感到意外,但心里更多的是庆幸,好在她和许鹿打好了关系,不然许鹿要给她使绊子,还真是让人难以消受。
  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下午三点了。
  于瑾打开门,环视屋内,不禁微怔。
  原本冷清清的公寓,添置了许多新物件,铺满整个客厅的羊绒地毯,柔软舒适的布艺沙发,靠枕,玩偶,羽毛落地灯,以及随处可见的鲜花绿植。
  我是走错了吗?
  谭米雪听到动静,一蹦一跳的从餐厅那边跑出来,伸展双臂,得意又神气的炫耀,铛铛铛!怎么样!
  于瑾一边换鞋一边笑道,挺好的,焕然一新。
  这算什么,你应该来看一看厨房,我网购的厨具都到了!
  那么多,你自己拆的?
  我又不傻,请了两个钟点工来帮忙,收拾的可干净了,快过来看看!
  于瑾被她生拉硬扯到厨房,很配合的惊讶了一番,转过头问,你哪来的钱请钟点工?
  谭米雪更得意,一分钱没花!
  啊?
  我把换下来的旧沙发和旧茶几给她们了,她们还另外给了我两千块钱呢。谭米雪那表情,分明是在说,看我这聪明的小脑瓜,太会废物利用了。
  于瑾不知道自己是没达到有钱人的境界,还是生意人的思维太根深蒂固,三四万的沙发和茶几卖了两千块钱,这种赔本买卖令她肉痛不已。
  但谭米雪这样快乐,她也没必要扫兴,我书房的第一个抽屉里有现金,你需要的话可以直接去拿。
  好!对了,你会不会做饭啊?
  不会。
  你少骗我,你肯定会。
  你是测谎仪吗?于瑾摇摇头,态度十分坚决,不要想着让我做饭,我这辈子最痛恨的就是做家务,做饭是恨中之恨。
  谭米雪坐到椅子上,仰着脸问她,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是不喜欢,做顿饭可能要一两个小时,还不算洗碗,太浪费时间了。
  那你还让我买厨具!
  不是你说厨房空荡荡的不好看吗?
  谭米雪眨眨眼,略有些刻意的叹了口气,那也不能就这么放着啊,多浪费。
  于瑾实在忍不住道,你送沙发送茶几的时候怎么不觉得浪费?
  是不是饿了?换身衣服,我带你出去吃。
  你等一下!
  谭米雪一蹦一跳的跑回客卧,不多时,攥着手从里面蹦出来,到于瑾跟前摊开掌心,露出一张皱巴巴的纸。
  于瑾认出来,那是高一圣诞节,她送给谭米雪的愿望卷。
  上面写着:实现合理诉求的愿望一次(高中毕业后使用,PS,最终解释权归于瑾所有)
  我要你做饭给我吃。
  这个是
  现在立刻马上!
  于瑾非常不能理解她的想法,你完全可以用这个换零花钱。
  谭米雪摇头晃脑,万分坚定,我不,我就要你给我做饭,四菜一汤。
  第084章
  于瑾人生中最艰难的一段日子就是父母去世后的那两年, 洗衣做饭,照料爷爷,艰难维持生计的同时还要兼顾学习, 每天累得筋疲力竭, 都不如好人家的狗活得潇洒舒服。
  因此生活稍有好转, 她就彻底解放了双手, 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懒人,或许是懒人有懒命,之后她交往的每一个女朋友都很会照顾人, 让她可以全身心投入到学习和事业当中。
  再后来到国外定居,工作更为繁重, 干脆入乡随俗的请了住家菲佣。
  这样一想, 她进厨房做饭好像真是上辈子的事了。
  哇!这是冬瓜吗?也太大了吧!简直和我的腰一样粗!谭米雪大概也是生平第一次买菜,土包子进城似的到处惊叹, 惹得一众理货员笑个不停, 还故意逗她玩。
  小妹妹,要买什么菜啊, 这西红柿今天刚到的,可水灵了,回家做个西红柿炒鸡蛋正正好。
  西红柿炒鸡蛋, 太简单了吧。
  呀, 想做个高难度的啊,那西红柿炖牛腩呢?
  天底下不会做菜的人思维都可怕的一致,认为带荤腥的一定比素菜难做, 猪肉比鸡肉难做, 牛肉比猪肉难做,那鱼肉绝对是登峰造极的艰难。
  牛腩, 听起来就很难。
  谭米雪歪头看了眼已经认命的于瑾,笑眯眯道,好!就要西红柿!
  超市里的蔬菜都是整理干净封装好的,理货员给她拿了两盒问,这些够不够?
  谭米雪又看向于瑾,戳了她一把,够吗?
  不是说你负责买菜吗,问我干嘛。
  我不是怕你糊弄我吗,哼!
  本着有备无患的理念,不管什么食材,谭米雪都买了双份,她不食人间烟火,也不看是否时令,买了好多价格高昂的反季蔬菜,让那些理货员更乐不可支。
  但这并非是嘲笑,只觉得这小姑娘单纯的可爱,回家一准会被妈妈骂。
  谭米雪有时候实在很招人喜欢,这是天生的魅力,绝非于瑾这种靠迎合讨好的人能学习来的。
  就比如说她去买酸奶,刚巧碰到想要的那一款断了货,理货员答应要到仓库给她取,回来没见到人,还特意在超市里找了半天,甚至和蔼可亲的喊她宝贝,那态度就像是对自己家女儿。
  我突然觉得,你很适合去卖保险,业绩女王非你莫属。
  为什么?
  因为你可爱。
  谭米雪到现在,还是不太会察言观色,真以为于瑾在夸她,美滋滋的一捧脸说,我确实比别人可爱一点。
  于瑾拿她彻底没办法了。
  从超市回来,于瑾就被迫系上围裙进了厨房,并一再要求,你洗碗。
  行行行,我洗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于瑾一边洗菜一边想,这就是观念不同所造成的分歧,在谭米雪看来,用漂亮的新厨具做饭是件新鲜有趣的事,可对她而言,却是麻烦至极,琐碎至极,无趣至极。
  于瑾满腹怨气,偏谭米雪还在一旁煽风点火,你动作快一点嘛,我好饿啊。
  不要糊弄,菜要多洗几遍,洗干净了,不然上面有农药,吃了会死人哒。
  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于瑾深吸了口气,转过头道,要么你来洗,要么保持安静,否则我就把这些有农药的菜都塞进你嘴里,毒死你,听到了吗。
  谭米雪用两只手撑着脑袋趴在厨房的小吧台上,很刻意的抿了抿嘴,表示自己不会再开口。
  于瑾收回视线,拿起菜刀,开始处理眼前堆积如山的食材。
  谭米雪没有安静多久,天啊,你这刀功也太厉害了吧,好像电影里的大厨,哒哒哒几下就切好了,真的是,聪明人到底不一样,做什么都很厉害,不过你会颠勺吗?我看电影,大厨都是可以颠勺的,那个菜就在半空中花式翻跟头,一点都不会掉到外面去。
  你看的都是什么电影?
  电视里放什么,我就看什么,高考完太无聊,我看了整整两个月的电影,厉害吧。
  所以你高考完哪也没去,就待在家里了?
  我妈妈本来答应我,高考完要带我出国玩的,可是公司事情太多,她走不开,就只能等我放寒假再说了。
  谭震和陈安娜的处境,于瑾多少知道一些,没了老爷子在背后助力,又赶上这两年白城的海运竞争比较激烈,夫妻俩的小生意也很难做,不像以前那么轻松,还有时间接送谭米雪上下学。
  但谭米雪似乎仍然被呵护的极好,没有在父母身上感受到任何压力,她从寒假的安排说到自己学的阿尔巴尼亚语,又说到阿尔巴尼亚这个小国家,从自然景观到文化风俗,无一不知,无一不详,简直是个阿尔巴尼亚的万事通。
  可于瑾问她为什么要学这门语言,她也答不出来,那种感觉就像当初的选择是听天由命的抓阄。
  四菜一汤,齐了。
  哇!真人不露相啊!没想到你这么会做菜!我可以吃了吧!
  于瑾摘掉围裙,坐在她对面,没精打采的点点头,深觉做菜是体力劳动加脑力劳动的双重折磨,您请。
  谭米雪是真的饿了,早就想动筷子,不过于瑾这个下厨的人还没上桌,她不太好意思先吃,这会于瑾坐下来了,她就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了,迫不及待的拿起碗筷,夹了块肥肉相间的红绕肉,用力吹了两下,直接塞到了嘴巴里,两腮顿时鼓鼓囊囊的,像只小仓鼠一样。
  好吃吗?
  唔谭米雪一边嚼一边竖起大拇指,赞叹之情无以言表,随后她用勺子舀了一些红烧肉的汤汁浇在白嫩嫩的米饭上,又夹了几块肉放到碗里,那颤颤悠悠的红烧肉炖的极为软烂,用勺子轻轻一压就碎成了肉渣,和米饭混为一体,紧接着她又夹了两块清爽鲜嫩的小油菜放在肉汤拌饭上,不断咽口水的同时,不停的向碗里吹气。
  于瑾见状,竟也跟着一块咽口水,事实上她刚从厨房里出来,根本提不起任何食欲。
  而谭米雪这一大口香喷喷的饭加菜下肚,整个人都美了,靠在椅子上满足的眯起眼睛,说是陶醉也不为过。
  于瑾对自己的厨艺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不算难吃,可也不算美味,谭米雪这反应,好像有那么一点夸张。
  你是不是有点演的成分?
  没有啊!是真的很好吃!
  于瑾抿唇,拿起筷子夹了一小块肉放到嘴里。
  按理说自己做的菜,怎么着都比外面的好,可于瑾平心而论就很一般。
  不过看谭米雪吃的这么香,她的疲倦感倒是消散一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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