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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穿书七零女配有空间 > 穿书七零女配有空间 第71节
  一天到晚只晓得玩。盛子越被他逗笑了,笑声爽朗响亮:“小舅舅,你还是那么喜欢玩。”
  陆建华得意洋洋地说:“那当然!人生就要使劲玩。我在学校搞了个市场营销社团,周末在校园卖东西,赚了不少钱,好玩。”
  盛子越问他:“你都卖什么?”
  陆建华一捏刹车,“嘎吱——”长腿向下一伸,将车停了下来。他转过脸,咧开嘴露出洁白的牙齿,笑得神采飞扬。
  “越越,我告诉你一个商业机密。”
  “什么?”盛子越依然稳稳坐在后座。
  “不确定性。营销的秘诀就在于增加不确定性。人对于不确定性的东西总是兴致盎然,这比明码标价、摆摊设点好赚多了。”
  盛子越一挑眉毛,眼睛上下打量了一下陆建华:“哟嗬,有点意思。”
  陆建华在大学学了一年,虽然都是基础课没啥挑战性,但学校图书馆的传记多。他找了一大堆商业奇才的传记,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平日里没有地方得瑟,难得遇到一个明白人,他忍不住停下车来认真解说一番。
  “你看,为什么那么多人沉迷赌博?因为不确定性强。大家都渴望以小博大,渴望占便宜,这是人性。营销,抓的就是人性。”
  难怪上一世即使陆建华败光了家财,依然有本事东山再起,这家伙的确有点脑子。盛子越想到这里,眼睛带笑,认真倾听着他的话。
  “我才不会搞那些上门兜售、食堂门口摆摊这种底端营销手段。我呀,先到工艺品一条街进了一批石膏娃娃,便宜得很,五角钱一个。做二十个竹圈圈,专门挑周末的傍晚,在操场搞活动。”
  陆建华笑得十分神秘:“操场多的是谈恋爱的男女,那些石膏娃娃样子可爱,女孩子喜欢。我不卖,我卖套圈。一块钱五个圈圈,套中娃娃才能拿走。男孩子想表现,就得花钱买套圈,如果花了五块钱还套不中,我单送一个娃娃给他们。”
  盛子越听到这里,冲他翘起大拇指:“高明!”
  陆建华被她一赞,喜得抓耳挠腮:“我在家练过,竹圈圈有弹性,不容易套中。而且我在宿舍算好距离,套中的概率不大。我周末晚上搞一次,一次能赚几十块钱,你信不信?”
  信!当然相信。盛子越抬手遮住日头:“快走吧,这暑气太重,热得很。”
  因为是临时起兴,两人下午四点才出发,天气正是热的时候,太阳火辣辣地在头顶高照着,烤得胳膊生疼。
  陆建华吹嘘完,心满意足地继续骑车。边骑车边吹着口哨,正是时下最流行的歌曲。口哨悠扬宛转,盛子越不由自主地跟着哼了起来。
  “啊~牡丹,百花丛中最鲜艳
  啊~ 牡丹,众香国里最壮观”
  两人刚进村口,就听到一阵喧哗之音。村民们看到他俩,都笑了起来:“你们真是会凑热闹!今晚村里要演花鼓戏。”
  陆建华一挑眉:“有什么好事?谁请的戏班子?”
  正是晚饭时间,这个时候炊烟升起,各家各户忙着做饭,空气里都是柴火、米饭的香味。这一次不同,两人闻了闻,四处弥散着一股肉香。
  肉香?陆建华与盛子越抬眼一看,正见到有人系着围裙举着木头托盘,挨家挨户送面条。
  “杀猪饭呐——”陆建华一看就明白过来,兴奋地推着自行车往前行,对盛子越说,“越越我们运气好,今天村里有喜事。”
  杀猪饭,是农村的习俗。过年过节有喜事,请人来杀猪,猪红、猪杂煮面条,每家送上两碗。另外每户出两人赴宴、吃酒席。红烧肉、狮子头、肉丸汤、炒肉片、烧猪头肉……桌桌都有肉,保你吃得满嘴冒油。
  陆家坪上屋十七户、下屋十八户,三十五户人家算起来,加上主家请的外客,怎么也要摆上八、九桌,晚上还请了戏班子唱戏,这是谁家如此大手笔?
  村口大槐树底下蹲着个七岁小儿,一脸的馋相,盯着那送面条的人两眼放光。
  陆建华走过去,弯下腰问:“明伢子,这是哪个请客?”
  那小儿正流着口水等面条,转头一看是陆建华,眼睛放光:“建华叔,你家有好事,得给我糖吃。”
  陆建华与盛子越对视一眼:我家有好事?什么事?我怎么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花鼓戏的描写引用自:戴瑛,《湖南花鼓戏旦角表演技艺探析》
  “牡丹,百花丛中最鲜艳”——《牡丹之歌》由乔羽作词,吕远、唐诃作曲,蒋大为演唱的歌曲,是1980年上映电影《红牡丹》的插曲。
  第90章 跳级3
  那七岁小儿正一脸兴奋地蹲着等人送面条来呢, 听到陆建华问,咧开嘴笑开了花,又补充了一句:“是你大哥!你家有好事咧。”
  我大哥?陆良华?
  陆建华与盛子越对视一眼, 都有点迷惑。自陆良华到了省城、与陆昌寿相爱相杀,和老家联系渐渐少了。陆星华在省城上班、结婚;陆建华去省城读书,也没有和陆良华怎么来往。今天他这么高调, 到底是因为什么?
  盛子越:“……看来大舅赚了大钱。”重生女主的光环笼罩, 了解未来发展趋势, 八十年代正是改革开放的大好时机,不赚钱就没有天理了。
  不过呢, 现在陆春林一家早已脱离贫困, 日子越过越好,陆良华赚再多钱也没人羡慕。
  陆星华研究生毕业进了大学当老师, 妻子徐秀丽在附中当老师, 夫妻俩的收入足够过上体面的好日子。他每个月寄给母亲二十块钱,给陆桂枝寄二十块钱。前者是孝敬父母, 后者则是弥补大姐这些年对娘家的付出。陆桂枝不要,他还生气:当初妈生病住院都是大姐出的钱,我说过将来等我赚了钱会还给大姐。这钱,你一定得收着。
  陆桂枝拿着钱百感交集, 一晚上没有睡着。拉着盛同裕说了一夜的话, 眼泪扑簌簌地往下落,反复唠叨着同一句话:“我做的,有人懂, 我就满足了。”
  盛同裕和她成长经历类似,哪里不懂得陆桂枝此刻的心理?可能因为小时候太缺赞美,她内心极度渴望来自原生家庭成员的肯定与鼓励。他伸出胳膊环住陆桂枝, 轻轻拍着她的后背,道:“你非常好。”
  在盛同裕眼里,陆桂枝是个好妻子。虽然一开始贴补娘家有些不自量力,但自从怀了老二之后就有了变化,知道以小家为重,知道一碗水端平。
  徐云英生病陆桂枝出了钱,盛同裕的父亲从住院到去世全由她一手操持。陆家兄弟在县城读书花了钱,盛同裕的弟弟妹妹陆桂枝也会安排妥帖。哪怕母亲李惠英对大媳妇只生了两个女儿不满,她也没有半句怨言,迎来送往样样周到。
  桂明康寻亲之后,家中钱财、电器设备越来越多,她只要给娘家买什么,也会给夫家买同样价值的东西。有这样的妻子在后方打点,盛同裕心情舒畅,自然事业顺利。
  陆成华开店之后生意兴隆,已经在省城开了分店,由陆建华任总管,请了两个店员负责销售。陆春林在家中带起徒弟,按照成华的设计思路进行编织。这样发展下来,年底给陆桂枝、盛子越的分红由一百多块到五百多块,再到上千块。
  所以,现在陆家人不缺钱。
  因为日子过得好,各有各的追求,这一些日子盛子越就没有再关注陆蕊。反正只要她不惹自己,管她发财还是致富,有什么关系呢?
  没想到这一次回老屋,竟然遇上陆良华家有喜事?陆建华眼中燃起熊熊八卦之火:“走!看看去。”
  两人走近老屋,就看到屋前的晒谷场、宽大的地坪里站着十几个人,有些嗓门特别大,一句一句清晰无比地钻进耳朵里。
  “良华现在发财了,财大气粗啊。”
  “了不起啊,良华家大姑娘这回真是出息了!”
  “云英呐,陆家这大孙女像她大姑,会读书。”
  “是啊是啊,一家人打断了骨头连着筋咧,全村人都来给你们贺喜咧,多风光。”
  “不得了啊,才初中就拿了个状元回来,这将来怕不是要考到外国去吧?”
  陆建华与盛子越对视一眼,走近前去。有眼尖的看到,都嚷嚷起来:“哟,知道有喜事,建华和越越都回来了?真好真好,一家人和和气气的多好啊。”
  徐云英被人群簇拥着,挡住了视线,一听这话忙排开众人,眼睛里满满都是欢喜:“越越回来了!快来快来。”
  盛子越疾步如飞,跑到外婆身前,看她精神矍铄、中气十足、面颊还带着丝红润,这才放下心来,展开一个笑容:“外婆,我回来了。”
  徐云英一把搂住比自己还高的外孙女儿,感受到手掌底下薄薄的肩头,心疼地说:“越越瘦了。读书别太辛苦,暑假了多出去玩玩。走,热不热?外婆给你煎姜盐芝麻豆子茶喝。”
  陆建华停好自行车,委屈巴拉地看着母亲:“妈,还有我呢。”
  徐云英没好气地在他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回就回呗,有什么好稀奇的。煎茶还不是有你一大碗?”
  陆建华故意怪叫:“妈,你的心里只有越越,没有我。”
  盛子越扑哧一笑,难得地挽过小舅舅的胳膊,拖着他往堂屋走:“走走走,先喝茶。”
  旁边村民看到这和谐的一幕,都说:“到底是在陆家坪长大的,越越还是和外婆、舅舅亲近啊。”
  还有人开玩笑地说:“越越,你大舅舅起屋、表妹考了中考状元,你准备送什么礼啊?”
  陆建华横了那人一眼:“双喜,你这个本家叔叔准备了多少礼啊?”
  双喜辈大人小,只比陆建华大几岁,他讪讪一笑:“良华有钱得很,说好了只请客不收礼,我这次是来沾沾喜气的。”
  陆建华故意大声地“哦~”了一句,尾音拖得老长,半路中还要拐三个弯,双喜听得面红耳赤,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盛子越这才知道是什么喜事。原来陆良华悄悄回老家盖了屋,比她晚一年上学的陆蕊中考成绩优秀,得了个“状元”的头衔。
  穿书世界里,陆蕊是撑起这个世界的重生女主。哪怕断了一条腿的陆昌寿窝在陆良华身边恶心人,哪怕陆良华在省城办事处事事不顺,哪怕杨桃庄在家里摔盆打碗搞得家庭气氛很不好,依然挡不住她前进的脚步。
  住在客厅的陆蕊成绩优秀、表现突出,指点父母抓住时代发展的机会,他们一家慢慢摆脱了贫困,看来这一次是存心“衣锦还乡”来了。
  她进了老屋,堂屋里外公正带着几个徒弟在忙着做竹编灯罩、笔筒、小花篮,按照成华设计的简单山水图画稿,利用竹青的色差编织出淡雅漂亮的装饰器物。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欣赏水平也不断提高,再生产以前那些简单实用的竹器销量有限,只有这类实用新颖、精致漂亮的竹编器物,才有市场销路。
  堂屋到处都是竹篾、工具、半成品、样品……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盛子越走过去喊了声“外公”,陆春林坐在椅中,腿上搭了条皮围裙,手上动作不停,抬起头憨憨地笑着应了声:“欸~”。
  陆建华是陆家竹器店的销售主管,兴致盎然地察看着角落里摆放整齐的成品,对父亲说:“爸,这些小东西你让徒弟们来做就好,你歇一歇。”
  徐云英左手端着瓦茶罐,右手拿着粗瓷茶碗,从里屋走出来,一边麻利地倒茶,一边嗔怪地说:“你爸呀,一天不做浑身不舒服。”
  陆春林嘿嘿一笑,应和着老伴儿的话:“是啊,不做事,难受。”
  徐云英将几个茶碗放在长条凳上,挨着个儿倒茶。盛子越在陆家坪长大,最爱这姜盐茶。大块的生姜在姜钵中擂出姜末,开水一沏,加上盐、茶叶、芝麻、黄豆,喝着解渴又解乏。日常待客第一道茶就是这姜盐芝麻豆子茶。
  盛子越端着茶喝了一口,茶面上浮着密密麻麻的芝麻、黄豆,炒熟的芝麻、黄豆被热茶一沏,散发着浓浓的香味,好闻又好吃。
  三个小徒弟诚惶诚恐地接过师娘递来的茶,他们都是农村孩子,过来学手艺不仅有工资还能学本事,真是感激不尽。
  陆建华喝了大口,一边嚼黄豆一边问母亲:“大哥盖了屋?怎么没听说?”
  徐云英神情淡淡的:“先前在竹林西头不是批了块宅基地给他?虽说进了城,但那地还在,年初良华就让小舅子杨石虎带人建屋。这不,盖好了。”
  杨石虎蹲了一年监狱出来,倒是老老实实收了性子,这几年跟着人在外面打工,当上建筑工地的小包工头,赚了些钱。
  “那怎么这一堆人都挤在咱家地坪?”
  “派人当说客,让我们去他新屋喝酒吃席咧。”
  盛子越奇怪了:“外婆,虽说分了家,但是大舅盖屋,你和外公肯定得坐上座啊,干嘛不去?”不仅要去,还得拿出主人姿态去。
  徐云英冷哼了一声:“陆昌寿那老不死的也在呢。”她给自己也倒了半碗茶,一口饮尽,声音里依然带着掩饰不住的厌恶,“有他没我,有我没他!”
  别人或许都能忘掉陆昌寿造下的孽,徐云英却不行。
  再过一百年,她都不会忘记。她生下的孩子,个个都爱。信华聪明伶俐懂事,若不是因为那一场意外,现在也该结婚生子。或许他会当兵,或许他考大学,或许他会务农,不管是做什么,至少会长大成人。
  陆昌寿分家时不顾公婆的养育之恩,足可见人品之坏。后来举报批.斗赤脚医生,更将人性中的恶毒暴露无疑。信华受了池鱼之灾,丢了性命。这事,她一辈子都不会忘。
  陆良华自私也好、不孝顺也罢,到底是自己身上掉的肉,徐云英作为母亲都不会在外人面前下他的面子。但牵扯到陆昌寿,徐云英半点情面也不愿给。这些村民都是过来当说客,试图拉他们去吃席。
  看徐云英冷着脸不理不睬,又忙着招呼小儿子、外孙女儿,村民们觉得没趣都散了。双喜走之前还对着屋里说:“建华,越越,晚上过来吃席、看戏啊。”
  待村民散尽,盛子越站在屋场向西头望去,隔着一个竹林都能感觉到那里人声鼎沸,影影绰绰地有高台搭起、十几张圆桌摆开,几口大锅底下火苗旺盛,村里最大的一场热闹,由陆良华出头、出钱。
  村里年纪最大的老人柱了根拐杖,由儿子搀扶着走过来,对徐云英说:“恭喜啊,云英……”
  徐云英迎出来,知道他耳朵不好,便大声说话:“海老爹,您好啊。”
  老人颤巍巍地问:“吃席,你不去?”
  徐云英笑了笑:“我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