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孩子最近脸上都没有笑模样,好不容易开心一会,自己还是不要煞风景了。
等过一阵子再看看吧。
说不定,这世界上真的有这种神仙公司呢。林晓倒宁愿是自己想多了。
这个时候,叶兰兰正在和什么人通电话。
她家里有钱,叶正义也够宠她,早就给她买了大哥大。但她平时不爱带着,嫌丑,就放在宿舍里用。
电话那头是吴秋儿今天去工作那家公司的老板,也是叶正义的下属,对于叶兰兰当然十分恭敬。
“大小姐,一切都照您说的话去做了。今天给工资的时候,我看那小姑娘都快要乐疯了。”
“嗯,你做得很好,继续,再过两周给她涨一倍工资。”
叶兰兰挂上电话,嘴角勾起一个嘲讽的弧度。
吴秋儿只是普通人家的女儿,若是长期拿着高工资,她的消费都被养起来,以后再降下去就难了。
到时候,她再使个釜底抽薪的计策,突然降工资甚至开除她,不怕吴秋儿不乖乖就范。
虽然现在她目前还找不到林晓的破绽,不过很快她就有个卧底了。
第58章
林晓依旧和舍友一起发传单, 每天也不多发,也就几十张的样子。发完了便停手。
她说这是为了刷一波存在感。
这个词很稀奇,张小美他们都有点听懵了。
反正用林晓的话解释就是, 让大家时不时看到303寝室有书卖,只要想卖,第一时间就想到先来这里看看。
她也给书店老板打了个电话,把第一位顾客的书单告诉对方, 嘱咐他分批发过来。
书店老板略微一想就明白了林晓的用意, 这不就是想让人经常过去嘛,他是个做生意的老手, 此时也有些服气林晓的脑子。
“你就是天生做生意的料子。”老板这么夸赞。
天生的吗?
好像也不是。
林晓其实觉得自己天资一般, 否则也不可能前世一事无成。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真正的才华是不可能被埋没的,如果被埋没了, 那说明你拥有的才华很一般,有可能遍地都是。
如果说这辈子她混到这个份儿上有什么秘诀的话, 那就是努力、勤奋加爱动脑筋。
学习如此,做生意也是如此。
她发传单的策略也渐渐地收到了效果,三不五时有人来寝室看看书, 有人会买,有人不会。但林晓对待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不买的她也笑脸相迎,对方翻来覆去地看, 只要不把书弄脏弄皱,她都不会说什么。
这样一来,大家反而对她很有好感,比如有一个女生第一次过来什么都没有买, 第二次就买走了两本书。
又过去了两周,20本书居然卖掉了15本,该补货了。
林晓又给书店老板打电话催货,同时她和对方要银行卡号,打算把去除自己的提成之外的钱打过去。
“这个不着急,先留在你那里吧,如果有什么新的想法搞搞促销什么的,你手里也有些资金。”
其实总共就300多块,林晓知道老板也不缺这个钱,但人家决定放在她手里就是对她的信任。
林晓也不扭捏,便答应了。
挂了电话,她给老家打了一个,奶奶接到电话很高兴,问她寒假回不回去。
林晓嗔怪,“奶奶,这才刚十一月份,离寒假还早着呢。”
奶奶呵呵地笑。
她嘱咐奶奶,平日买些好吃的好穿的,别舍不得钱。
“哎哎,知道,”奶奶笑呵呵地应了,“你放心吧,上回你给的钱还剩好多哩。”
村里过日子本来就省钱,林晓上大学之前给两位老人留了2000块,如果没有什么大事的话,估计够过多半年的了。
相比较自己而言,奶奶更加担心林晓,“你还有的花没?没了的话,让你爷爷给你汇款。”
她不识字,汇款啥的她也不敢去,只能让老头子去。
“有的,奶奶我上个月发了奖学金,有2000块呢。”优秀新生的奖金到手,她除了每月的补助之外,又多了一笔钱。
可以这么说,在一般的大学生队伍里,林晓绝对算有钱的。
祖孙两说了一会儿,那边有人就喊了“娘,让我跟林晓说几句”,然后,林晓就听到了二姑的声音。
“干果店生意挺好的,除掉房租和成本,每天能挣个几十块。”二姑的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小得意。
林晓也很为二姑高兴。
十一回去的时候,她原本还想着过阵子可以借给二姑一笔钱做启动资金,现在看来是不需要了,人家干得好着呢。
话里话外的,二姑很是感谢林晓,“你姑父说了,等你寒假回来他要请你去大酒店吃饭。”
大酒店是小县城里最好的酒店,环境好,菜品自然也贵。
林晓没有想到,向来木讷的二姑父居然会这么说。当下乐呵呵地答应了。
“林晓……”那边二姑的声音顿了一下,似乎欲言又止。
“二姑你想说什么?”
二姑:“是你爸,他上回回来提起你,好像有点后悔……”
“哦。知道了。”
林晓的语气骤然变冷。
二姑应该是听出来了,也就没有继续说。两人互相道别,林晓挂上了电话。
林志鸿会后悔吗?
也许吧。
毕竟他有眼无珠,为了继妻不顾女儿的死活。
但这种后悔能持续很久吗?
林晓觉得不会。
前世临死的时候,她就看透了林志鸿。
这个人极其自私,他疼爱谁或者冷淡谁,都是为了他自己。比如之前他觉着班小霞能给他正常的婚姻生活,便对她不闻不问。
现在估计是和班小霞之间有了龃龉,便生了和她修复关系的念头。
可惜啊,今生的林晓不会向前生那么傻了。
有父母疼爱是幸运,若是没有,她自己也能过得很好。
第二天是周末,林晓破天荒地睡了个大懒觉,睁眼就是九点多。
张小美在吃零食,瞧见她醒来,问她要不要。
林晓摇头。
刚起来她还是想吃点热乎饭。
但是现在早就过了食堂的早饭点儿,只好去学校门口的小饭馆吃碗面了。
她下床一面收拾被褥,一面问大家有没有什么要带的。岳琳甩甩自己的短发,说要出去吃,然后去爬山。
她刚刚加入了学校里的登山社团,几乎每个周末都有活动。上周去了香山,不知道这周去哪里。
林晓又问别人,这才发现吴秋儿不在,便问了一句。
张小美:“她啊,去参加公司团建了,据说是什么集体逛街买衣服、吃美食的。”
林晓皱眉,“还有这种团建?”
一般来说,团建都是找个人少的地方,大家伙一起做一些团队游戏什么的,为的是增加团队凝聚力。
阻止逛街买衣服,岂不是单纯花钱去的?
她越发觉着这公司不靠谱,太奇怪了。
张小美没有看到林晓脸上担忧的表情,她自顾自地在那里羡慕,“是啊,这简直神仙公司啊!”
303寝室的姑娘们除了林晓,就没有不羡慕的。可惜吴秋儿问了,人家公司根本不招人。所以大家也就只有眼馋的份儿。
妒忌是没有的,大家伙朝夕相处,吴秋儿能有这么好的工作,人人都为她高兴。
林晓却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她洗脸刷牙去校门口吃面条的时候,心里还一直在想着这事儿。
而吴秋儿,一直到晚上八点都没有回来。
林晓问张小美,“她走的时候跟你说了啥时回来了吗?”
张小美摇头,满不在乎地说:“她和同事一起的,应该没啥事。”
林晓却有些坐立难安,又等了半个多小时,还不见吴秋儿的人影。她坐不住了,穿上外套往外走。
张小美问她干啥去,林晓说:“我得去找找吴秋儿。”
她总觉得今天的事儿不简单,坐在宿舍里等着也是心神不宁,干脆出去碰碰运气。虽然她不知道吴秋儿在哪里逛街,但出去找找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强。
张小美说了句“我也去”,也穿了外套跟着林晓往外走。
宿舍其他人哪里还坐得住,便也跟了出来。
五个人下楼急匆匆往学校门口走去,走到半道上,在那条种满银杏树的主干道上,她们碰到了刚进校的吴秋儿。
王莎莎眼尖地看见了,“你们瞧,那个不是秋儿?”
林晓仔细辨认,果然是她。
吴秋儿此时也看到了舍友们,拎着两个袋子往这边跑,“这么巧啊,正好我给你们带好吃的。”
她一面说着,一面把其中一个袋子往林晓手里塞,后者也没打开看,顺手交给了张小美。
林晓端详了吴秋儿一阵,发现后者神色正常,也就是有些疲累,估计是逛了一天街逛的。
一行人转而往宿舍方向走,路上吴秋儿很是兴奋,叽叽喳喳地跟舍友说今天的经历,去逛了王井百货,吃了著名的涮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