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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南宋第一卧底 > 第1442章:极西之地女真族、凶暴如虎、奸猾
  看着他们的脸上,一双双反射着篝火亮光,闪亮而充满野性的眸子。就见阿里班笑着说道:
  “我在怯薛军里担任千夫长的时候,就听说过沈墨这个名字。原本以为我这次回到了家乡临洮,就再也没有机会跟他交手了。没想到他却把自己的人头,送到了我的家门口!”
  “哈哈哈!”听到了阿里班的话,只见他对面的女真军人同时狂傲的大笑起来。
  “率领这样的小部队穿插急进,依靠奇袭取胜,这通州小儿沈墨,用的还是他一贯的手段!”
  只见阿里班笑着回头,一边用粗糙的手掌摸着海东青的羽毛,一边说道:
  “传我将令,明日清晨全军出发,直奔南川堡!”
  ……
  此时在这位阿里班的心里,已经对明天他反攻南川堡的行动,开始期待起来。
  在他看来,曾经跟沈墨对战,导致大败的金国元帅完颜阿邻,在那次淮南东路的整个战斗中都表现得暮气沉沉,全无锐气可言。
  以至于阿邻到最后被沈墨用机动灵活的战术击败,那都是情理之中的事。
  更何况,在沈墨打赢那一场仗的时候,完颜阿邻还处在客军的地位。而当时的战场却在沈墨的眼皮底下。所以沈墨有着地形熟悉、便于隐藏、移动和补给的优势。
  可是这一次,形势却是截然不同!
  沈墨现在依然还在用他过去的老战术,带领着一小股部队,犹如锋利的刀尖一般偷袭他的城镇。
  但是他沈墨这次率领的军队,却是在客地作战。这个地方,是他大金国阿里班的猎场!
  他阿里班手下的士兵彪悍勇武,来去如风。他们平生唯一会干的、也是最为擅长的事,就是围猎!
  如今那个通州沈墨到了这里,他虽然仗着战术上的突然性一举拿下了南城堡。但是同时,也使他变成了自己的猎物!
  如今在这片广袤的临洮府大地上,沈墨这支军队的人员不足、地形不熟。这支敌军对于自己手下的军兵来去如风的战术更是无法适应。所以沈墨这一次落到了自己的手上,一定是必败无疑!
  “将军不要大意,”
  这个时候就见阿里班的旁边,有一个消瘦的身影坐了下来。
  这个人一把抄起了桌上的绿釉皮囊壶,将里面的马奶酒咕嘟咕嘟的灌了两口。
  等到阿里班回头看时,只见来的这个人正是他的谋士蒲速。
  这个蒲速原本是黑号贱姓出身,今年差不多有50来岁,长得干枯黝黑,就像是一条干瘪的风干羊肉。
  但是这家伙足智多谋,当自己在怯薛军中的时候,他就一直在旁边辅佐阿里班,为他出谋划策。
  阿里班凶暴如虎,蒲速狡猾如狐。所以一直以来,两个人一直都是配合得极为默契。
  随着蒲速的地位渐渐提高,阿里班也不再以家奴的身份对待他。而是将他视为自己的兄弟手足。
  如今见蒲速出言提醒,阿里班知道他后面一定有话。于是就他坐在那里等着蒲速继续往下说。
  此时的蒲速将皮囊壶里的奶酒喝了两口,随后慢慢的抹了抹嘴巴说道:
  “那个通州沈墨,他击败西夏铁鹞子大帅细丰文虎,还有咱们金国元帅完颜阿邻的时候,你知道这两位和沈墨对敌的元帅,在开战之前都是怎么想的吗?”
  “……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只见阿里班随即向着蒲速问道。
  “他们两个想的都跟你现在差不多,都以为自己胜券在握!对付沈墨这样一支小部队,他们以为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把沈墨剿灭……”只见蒲速说到这里,他回头向着阿里班斜了一眼:“然后他们就败了,全都死了。”
  “你到底想说什么?”只见阿里班无奈的从蒲速的手里夺过皮囊壶,自己也灌了两口。
  这种皮囊壶上面通常都是带着绿釉,有时候也叫马镫壶。别看他的名字里带着“皮囊”二字,但是实际上却是陶瓷烧制的。
  只不过按照女真族的习俗,他们在战马上挂着的用于饮水和饮酒的皮囊,都是皮革缝制的。所以即便后来采用硬陶烧制,这种壶也依然做成了皮囊的形状。上面甚至还刻画着缝纫时候的针脚。
  被他们两个人轮流痛饮之后,如今这只皮囊壶里面的马奶酒已经是所剩无几了。
  就见这时的蒲速,向着阿里班摇头说道:
  “大人还是把侦骑放出去,把周围的一二百里方圆,像梳子一样梳理一遍吧!沈墨这小子用兵诡异莫测,可别被他弄出什么伏兵来,杀咱们个措手不及!”
  说完,就见蒲速摇着头,提着剩下的小半壶酒走了。
  而此时的阿里班想了半天,终究还是派出了侦骑探马,在周围的地域里仔细梳理一番。以便确认在狄道附近这片区域,还有没有其他的敌军。
  在这些侦骑连夜出发之后,阿里班照常喝酒饮宴,嘻嘻哈哈的和自己手下的军官笑闹在一起。
  ……
  就在距他们40里远的南川堡,沈墨正带着自己的部队在这里宿营。
  那些军营房的火炕上,毛皮褥子里面的虱子跳蚤不计其数。当你把褥子掀开之后,就会发现土炕上黑乎乎的一片,全是这种吸血小虫!
  甚至就连泥土抹成的墙上,细细的墙缝里都一排排的爬满了臭虫。
  没奈何,沈墨的部队用硫磺手榴弹各自熏了一遍自己宿营的营房。用硫磺烟雾杀死了成千上万的虱子跳蚤。
  然后他们又将营房里所有的皮毛褥子全都扔出去烧掉,这才算是在南城堡里住了下来。
  如今沈墨的内功已经渐渐变强,对于这种严寒的侵袭,他倒也并不十分太在意。所以沈墨在墙根儿底下背风的地方搭了帐篷,作为他今晚的居处。
  说实话,不管有没有虱子臭虫一类的东西,就营房里的那脚丫子股味儿,沈墨也觉得自己还不如住在露天地儿里呢!
  在今天晚上,沈墨并没有吩咐放出暗哨。狂飙营500人全都在南川堡里歇息。因为在他们的外围,有阿旺的狼群在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