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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仙侠修真 > 被修仙大佬迎娶的凡人 > 被修仙大佬迎娶的凡人 第91节
  她在那天夜里悄悄告别了聆璇,登上了沧山。
  沿着七千年前云月灯走过的那条路前行,越往高处,风雪越寒。最后天地间只剩白茫茫一片,她抬头看着连成一色的山与天穹,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孤寂。前路好似没有尽头,一重复一重的山,山中没有任何的活物,天地之中只有她孑然一身。
  不,还是另一个人的。
  鬼蛛娘从空中跃下,他们已经有很多年未见了。聆璇封印了罹都之后,她也跟着出来,之后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这些年,你一直在沧山一带徘徊么?”
  “是啊。”孩子模样的魔尊埋怨道:“哪里都在死人,可你也知道,我最厌恶的就是死亡。所以我只好留在沧山,至少这里干净。”
  阿箬点头,“我也厌恶死亡。可是死亡永远无法避免。旧事物死去,方有新事物诞生。”
  “那么你今日来找我,是为了寻死么?”鬼蛛娘看着阿箬的眼睛,这一刻她又好像看到了云月灯,时隔七千年,她们重新站在了一起,面对面的交谈。
  “是,请你解开我身上的禁咒,让我从活尸重新变回一个濒死的人类。”
  “呵,你这是在折腾什么呢?十年前你早该死了,那时你不肯死,非要半人半鬼的活着,说要看看这世道成什么模样。十年之后你看够了?看够了想来寻死了?”
  “天下何其之大,怎么可能看得够。”阿箬淡淡的笑,“然而我的心告诉我,我得去走我该走的那条路了。”
  “为什么?”鬼蛛娘不解。
  “因为我这十年来,看到了人族的顽强与坚韧,我也知道了这一族将有一个很好的未来。我可以放心去死了。过去你们都说云月灯是救世主,就好似一个族群的安危,皆系在一抹幽魂之上,这让我实在不安。我现在知道了,不管有没有云月灯,人族都将兴盛,那么我,身为人族的一份子,也该为之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鬼蛛娘叹气,又道:“可你得知道一点,时光在你身上已经停滞了将近十年,这十年的时间等于是你偷来的。偷来的时光带到偿还之时,需要付出成倍的代价,你可能会在这一瞬间直接死去。”
  “还请你再想个法子,让我勉强多活几日。”
  “你要做什么?”
  “我不是云月灯,但我会活成另一个云月灯——大火已经烧得原野寸草不生,是时候落雨了。”
  第167章 结局  刻石
  阿箬与聆璇告别的时候, 聆璇是知道的。
  在很早之前他就猜到了这一天会降临,而当阿箬真的从他身边离开的时候,他没有惊讶, 只是感到了彻骨的寒冷。
  明明他连痛都不知道,和人在一起呆久了,居然会感觉到冷。
  他从被褥中爬了出来,在月下静坐了一会, 之后转身走出了与阿箬一起生活了十年的家门。
  阿箬去沧山, 向西,而他则是走向了东方,夫妻俩踏上了不同的道路。
  *
  罹都之内, 如今尽是一片荒芜。第二次被封印的古老战场之上如今只剩死一般的寂静。
  阿箬又回到了这里, 这是她第三次到达罹都, 对这里的每一条路都熟悉无比。
  罹都已经不再暗无天日,隐约的阳光能够从厚厚的云层投下。乍一看起来,罹都和沧山的其他山峰并没有任何的区别, 同样都是光秃秃的山石和陡峭的崖壁。只有地上未来得及被收敛的白骨,宣告了此处非同一般。
  除了白骨之外, 罹都之中还有部分的残余的法阵。那些法阵是七千年前阿箬第一次遇见聆璇时留下的, 可以逆转时间与空间。现在它们能发挥的作用不大了,只是偶尔还有那么几个法阵, 一脚踏进去后,还能短暂的穿越时空。
  她在踏入某个法阵的时候遇到了过去的聆璇。这是一段并不算新奇的经历, 但在这样一个时候重新见到了聆璇,她还是忍不住感慨万千。
  不过她并没有在那个聆璇身边多做停留,那是属于过去的聆璇,不该贪恋。她离开了他, 继续往前,直到来到了风九烟的本体附近。如她没有猜错,这里应当就是曾经人类祭祀神明的古老祭坛,也是唯一能够与天道对话的地方。
  风九烟问她:“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这个风九烟并不是原本的风九烟,虽然他有着和风九烟同样的面容,可确切说来,他其实是风九烟的“儿子”。妖王风九烟因为伤重,至今仍在沉睡。但他是树妖,树妖的繁衍并不需要阴阳沟通,随意折下一根枝条插在土地上,只要风调雨顺,枝条便能长成新的树木。
  为云月灯守墓七千年的少女便是这样诞生的,而如今阿箬身边这个风九烟,则是曾经风九烟赠送给阿箬的那根藤条。
  不过短短十年的时间,他便从藤条化作了人形。再见到阿箬的那一刻他是欣喜的。阿箬许诺了他自由,只要他能够助她完成一件事情,她便能让他离开罹都。
  “你与风九烟似乎不大相同。”阿箬看着这个与风九烟在外貌上几乎一模一样的少年感慨。风九烟是沉默且封闭的,直到云月灯出现在他的身边,他才第一次有了探寻外界世界的念头。可这个少年在见到阿箬的第一眼便毫不掩饰的表达了他对她的亲昵,以及对罹都之外广阔天空的好奇。
  “我虽然像他,但我不是他。正如同你虽然是云月灯的转世,可你是阿箬而非云月灯。”他大大方方的说:“有什么能让我为你做的,尽管开口吧。”
  “风九烟曾经告诉过我,说他的真身是建木,是沟通天地的桥梁,我想知道,你能帮我吗?”
  “你想与天上的神明对话。”
  “不,我想要与六界之内,所有的神仙妖魔鬼怪对话。”
  “你有谈判的筹码吗?”
  “有。你脚下汹涌的灵泉便是我的筹码。”
  “你有这个实力去谈判吗?”
  “我愿意付出代价。”她说:“七千年前,云月灯以生生世世早夭为代价,而我,我许愿死亡——永恒的死亡。”
  **
  所谓永恒的死亡,便是一个死去之后,再被活着的人彻底遗忘。
  那人在这世上多留下的一切痕迹都将被抹除,天地之间好似从未有过她的降临。
  阿箬用这个代价换得了对灵泉的掌控。她不是要摧毁灵泉,而是以灵泉的存续,换取神魔妖怪的一个承诺——承诺离开人界,再不干涉凡人的生活。而凡人的世界也再不会有试图叩问长生之道的人。
  自然,这份承诺也有个期限。纵然灵泉中的灵气她愿意分给他们,可灵泉也终有枯竭之时。阿箬为这份约定设下的期限是七千年。但愿下一个七千年,人族已如她所期待的那样大兴,人类再不是六界之中最渺小卑弱的存在,那时也不必再牺牲某个个体,人便可以获得与神平起平坐的对话机会。
  诺言生效的那一刻,凡人生存的世界与其余五界自动分隔,哪怕再强悍的法力也无法突破这一重阻碍。人界的妖也好、神也罢,纷纷退回属于他们自己的世界,而修仙者也在这时大多遁入了另一个时空,抛下了这纷乱的人世,寻觅属于他们的安宁。
  也在这一刻,世上所有关于太祝的记载都被一只无形的手抹去,矗立了七千年的太阴宫轰然倒塌,世间所有的云月灯雕像化作粉尘——而沧山脚下,那些受阿箬庇护将她视为再生母亲的人、那些想要复仇希望借助阿箬力量的人,都在一瞬间遗忘了她。
  他们为何会聚拢在沧山脚下?
  哦,似乎是为了躲避战乱。
  那么他们现在是在等待什么?
  罢了,不等了。要想在混乱的世道好好活下去,唯有依靠自己的手。
  **
  定繇湖底。
  聆璇找到了自己的白玉真身。
  誓约的效力也正在他的身上发挥作用。他在忘记阿箬,先是忘了成婚那夜她对他的微笑,再是忘了他们在罹都之中出生入死的记忆,再然后……他连初遇都开始回忆不起。
  “这个女人,还真是狠心啊……”他苦笑。
  他一早就知道他与阿箬是会分别的。不仅仅因为阿箬是人,也不仅仅因为阿箬的躯体随时都会崩毁。
  她是短寿的人类,哪天就算是死了,他也可以前去冥府找到她的魂魄,将她的鬼魂养在身边;她的躯体衰朽,他也可以上天入地去为她寻找珍宝延缓衰朽的速度,实在不行他为她重新塑一具身躯也是可以的。总之只要她愿意,他有的是方法无限期的延后他们的分别。
  可问题在于,阿箬不会愿意。
  她终究还是为了自己的族群献出了自己,而且还是以这样残忍的方式。
  聆璇做好了与她分别的准备,这就好比你在春天里看到了一朵美丽的花,你虽然不能留住它,但你可以在记忆中一遍遍的回忆它的美好。然而现在她连回忆的机会都不给他,走得如此决然。
  不过还好,还好他来得及。
  在记忆完全被抹去之前,他于自己的白玉真身上一遍遍的刻下了阿箬的名字。玉是这世上最坚硬的东西,他将她的姓名镌在心口,从此以后便不会忘记。
  第168章 番外(一)  世界是科学的
  从幼儿园的时候起, 我就知道这个世上根本既没有神仙也没有妖怪。世界是唯物的,是科学的。
  我家附近——额,大概开车半个小时的路程, 有一片湖,这口湖是省内还算有名的旅游景点。它的古称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反正到了现代,它被旅游局一轮包装之后, 就以“仙人湖”的名号响彻全国。观光宣传手册上说, 这口湖底下住着仙人,早些年有人在湖底挖出一尊几十米高的白玉雕像,正打算交给国家呢, 到了夜里忽然电闪雷鸣, 玉雕化作了一缕白光消失不见。
  我对这个故事嗤之以鼻, 我想这肯定是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游客胡编出来的故事。而我的父母不巧都是导游,每次接待游客时总要把这个俗套又夸张的故事翻出来一遍又一遍的讲。小时候我一个在家没人照顾,偶尔也会跟着父母出团, 帮游客看管包裹、拍拍照片什么的。那时的我是个实诚人,每当我听见他们说起这个故事的时候, 我总义愤填膺, 心想爸妈怎么可以骗人?世界上是没有那些妖魔鬼怪的,我们要做红旗下的新青年, 为什么要迷信思想?
  因此在父母给游客讲故事的时候,我常在一旁拆台, 告诉游客们要相信科学。我不知道我挨了多少顿打,但年幼的我认为这是值得的。能为破除迷信做出贡献,我真棒。
  *
  十岁那年,我遇见了一个奇怪的游客。
  当时我并不觉得他奇怪, 我只觉得他中二。
  他看起来大约二十多岁的样子,穿着新潮的衣服,身形修长,脸上带着大大的眼镜。从外貌上来看他并不是很英俊,至少在我这个孩子的眼中看起来,他实在平平无奇,不如我前些天偷偷从漫画杂志中见到的少女漫男主角好看。可是目光落在他的身上后,我不由自主的多盯着他瞧了好一会才恋恋不舍的挪开了目光。大概是因为这家伙气质出众吧。
  在旅行大巴上,妈妈又一次说起了那个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的故事。十岁的我已经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不懂事,但妈妈还是在说完之后瞪了我一眼,警告我不准多嘴。我趁着妈妈转身,朝她的背影吐了吐舌头。这一幕恰好就被那个游客看见。
  “这里叫仙人湖啊……”车停之后,这个青年游客慢悠悠的跟在队伍后下车,从我身边路过的时候按了按我的脑袋,“小妹妹,你是不相信这世上有仙人存在吗?”
  我按着胸前的红领巾,“我只相信科学。”
  “可我就是仙人哦。”他说着指了指车窗外澄碧的大湖,“这是我家。”
  我当然没有相信他的话,这要么是他说出了哄我的玩笑话,要么就是他中二病,一把年纪了还沉醉在幻象小说中,以为自己是故事里的男主角。
  *
  好些年后我才知道,这家伙根本没有骗我。
  那时的我已经背弃唯物主义精神,成为了一名玄学研究者,每天的消遣就是趴在电脑前搜索各种论坛怪谈。而那个让我弃科从玄的家伙,则是懒洋洋的悬浮在我的身后,时不时的对电脑上我搜索出来的帖子指手画脚。
  “这个明显一看就是编的,东门广场那一带的风水很好,阳气旺盛,怎么会招鬼?”
  “这个显然也是编的。苗疆的确有从上古的时候流传下来的巫术,但据我所知,最后的正统继承人,三百年前就死了。”
  “这个肯定也是假的,妖精是不能随随便便跑到人界来的。”
  我忍无可忍,“行了行了,我知道这些都是假的,你难道就不能让我看个乐子吗?”
  他摊手,闭嘴,浮在半空之中,继续赏着被霓虹灯光分去光辉的明月。
  十多年过去,他还是初见时的样貌,没有皱纹、没有白头发,也没有社畜疲于打工的沧桑眼神。而这十多年来我经常可以看见他,在公交车、在地铁站、在百货商场、在包子铺。我说他像个阴魂不散的野鬼,他振振有词的反驳,说他家本来就住仙人湖,和我相遇完全是偶然,绝非什么尾随痴汉。
  我也问过他,“仙人湖底都是水,莫非你是鱼精?”
  他对我贫瘠的想象力表示了鄙夷,但到底也没告诉我他究竟是什么。
  我在网上搜罗来的怪谈,据他所说大部分都是胡编乱造,我索性把电脑一关,缠着他给我讲述真正的怪谈。
  他清了清嗓子,对我抛出死亡三连问,“期末论文写完了吗?”“四级考过了吗?”“秋招的简历准备好了吗?”
  我:……
  “你不是有仙术吗?”我拽着这人的牛仔裤,“你可以帮我嘛。”我越发相信这家伙是神仙了,因为就算穿着破洞牛仔裤和半旧的宽t恤,他居然看起来还是那么的仙气十足。我想我身边都有个活神仙了,我还努力什么啊,直接抱大腿不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