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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贪财如命[快穿] > 贪财如命[快穿] 第246节
  而她的这份委屈, 在看到妈妈林宝玲的时候,达到了一个顶峰,“妈。”她几乎是带着哭腔扑倒了林宝玲的怀里。
  慢一步的潘美玉则是有点失落。
  她虽然和亲生女儿相认了,但女儿对她的态度一贯很冷淡,不如对林宝玲来的亲厚。
  “乖囡,不哭不哭。”林宝玲听着郑明珠的哭声,心几乎都要碎了,这是她如珠如宝在手心里捧着长大的女儿,“……妈妈在这呢。你有什么委屈?都可以告诉妈妈,妈妈给你做主?乖囡,不哭了啊……”
  潘美玉也接口:“是啊!明珠别哭了,受了什么委屈尽管说?妈…”想到女儿不喜欢她自称她妈妈,又转了口:“我们都在,不会让你白受委屈的。”
  在她们的劝哄之下,郑明珠委屈的情绪也慢慢的平复下来。
  却让旁边年轻的女警员看的有点目瞪口呆,难怪对方做错了事,还一脸高傲,即便说要道歉,也是一副‘我肯道歉,是她的荣幸’这样的表情。
  原来是因为有这样的家人。
  果然,
  每个熊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熊家长。
  照她们这般不问缘由的宠溺,她能养成这样的性格,也就不让人意外了。
  而林宝玲和潘美云也听完了郑明珠的‘哭诉’之语,她们的心里虽然也觉得女儿有点过分,不过自家的孩子自家疼,两人都觉得阿锦做的太过分了一些。
  毕竟明珠都已经知道错了,也要道歉,她怎么还这么不依不饶呢?
  林宝玲拍了拍郑明珠的后背:“明珠,不用担心,一切都有妈妈在呢。”而后对潘美云道,“你看着明珠一点,我去看看情况。”
  郑明珠红着眼点了点头。
  “…嗯。”
  潘美云心里有点不畅快的答应下来,私心里她是觉得像是这种事,本来应该是她这个亲生妈妈出头的,不过想到林宝玲的身份,她的眼神暗淡下来。
  也是,
  她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工,不像是林宝玲一样,是千金小姐,别人见了都要给两分颜面。
  不过让林宝玲出面也要,不说身份,就是她这里也能和明珠单独相处,也好,也柔声开口:“明珠,你放心,不会让你受委屈的,别哭了,眼睛都红了。”
  郑明珠对潘美云却不感冒,对她的话也充耳不闻,虽然她是已经认下潘美云,但那是无可奈何之举,其实她的心里是有几分怨恨潘美云的。
  既然当初决定把她换走,那就带着潘心悦走的越远越好,为什么还要回来?若不是她的话,自己是郑家唯一的女儿,林家的外甥女,千金大小姐,而不是成了一个被人嘲讽的私生女。
  她是知道,私下里,不少人都在背后讥讽她,说她一个私生女,偷了正牌千金的人生不说,还逼死了人家,简直是恶毒无比。更还有说话刻薄一些的,说她压根就是人贩子的女儿,毕竟她能过上千金大小姐的生活,都是因为她亲妈,故意把孩子换了。这不就是犯罪吗?虽然郑家没追究,但也抹除不了她亲妈犯罪的事实。
  这话听得郑明珠恨得不行,甚至有一瞬间想要冲出去,去撕烂说这些话人的嘴。
  但不行,
  她不敢,因为别人说的都是事实。
  被亲生女儿冷落的潘美云,心里有些发疼,不知道为何,就想到了养女,那个孩子,不管自己怎么打骂她?对她如何冷待,只要她稍微露出一点善意和母爱,那孩子都会露出欢喜的笑容。
  不像是亲女这般,
  不管她如何小心的讨好,亲女从来都不会领情,总是会露出嫌弃的表情。
  报应,这一切都是报应。
  “心悦,心悦是你吗?我的女儿……”
  就在这时,另外一边却传来了林宝玲带着哭腔的声音。
  潘美云还有些不理解,好端端的叫养女的名字做什么?
  但郑明珠想到对方的样貌,和死去的潘心悦有六七成相似,也就了然,面色微变,立刻也快步走过去。
  潘美云也连忙跟上去。
  等她看到阿锦后,脑袋像是被什么人锤了一下,整个人都懵在那里了。
  “心悦,我是妈妈呀,你为什么不认我呢?”林宝玲哭着喊道,说着就要去抓阿锦。
  怎么一个两个都是这样?
  阿锦想到自己上个任务的时候,李春芬也是这样?
  虽然心里这么吐槽,但她的动作却很迅速的躲开了林宝玲的手,嘴上也说:“这位太太,你真的认错人了,我叫重锦,不叫什么心悦?”
  “郑太太,请你冷静一点。”立刻就有女警上前一步,拉住林宝玲,开口说道。
  心里也生出一点好奇,看来这个重小姐和那个潘小姐长的真的很像,不然一个两个不会都认错。
  “妈,妈,她不是心悦…姐。”郑明珠也赶了过来,一把拉住林宝玲,开口说道,“她叫重锦,虽然和心悦姐长的是像了一点,但她真的不是心悦姐,你冷静一点。好好看看就会发现,她们只是长的有点相似而已。”
  岂止是有点。
  而是很相似。
  不过虽然相似,但冷静下来,就会发现,她们的不同之处。
  潘心悦因生长环境的缘故,性格里是有些自卑的,但眼前这个叫重锦的却不同,通身温润的气质,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家能养出来的,而且细看就会发现,潘心悦不如她的肌肤来的白皙,眉眼五官也不如重锦的漂亮精致。
  两人一对比,简直就是赝品和正品的区别。
  这么一想,郑明珠的心里竟诡异的有些愉悦感。
  其实若不是今天已经被张老太太的一些封建言语给憋气到的话,她也不会在看到对方的时候,一时失了分寸,而闹到警察局了。
  林宝玲在郑明珠和女警的劝说下也冷静下来,细看后,还真的发现,对方和自己的亲生女儿,可以说,除了容貌上相似外,其他并没有半分相似之处。
  只是她还是有点不敢信,“她真的不是心悦吗?”
  “不是。”
  林宝玲看着不远处的阿锦,还是有点不相信的,无缘无故,天下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像的人?
  看林宝玲一直盯着阿锦看,郑明珠抿了抿嘴唇,是有些不高兴的,嘴上说着什么会如常疼她,但亲生的和非亲生的还是不同的?
  哪怕对方已经死了,还是这般惦记?
  也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的潘美云倒是清醒些,一眼就察觉到阿锦和潘心悦的不同,这不是她养大的那个孩子?那个孩子没有这般出众?不过她长的真的好像心悦?
  阿锦垂着眉眼,没有去理会不远处的三人,看了一眼时间。
  已经一个小时,全律师她们也应该到了。
  思索间,
  门外走进来几人,都是一般无二的打扮,穿着黑色的西装,领头的那个戴着金丝眼镜,模样冷峻,一看就不是好相处的人。而跟在他后面的那几人,甚至还戴着墨镜,身材也高大,咋然看过去,倒是有点电影里□□的意味。
  虽然知道这里是警局,
  寻常不敢闹事,但不管是郑明珠还是下意识的往旁边的女警员身边靠了靠。
  全律师扫眼看了一圈,目光精准的定位到阿锦身上,踏步走过去,点头道:“重小姐。”
  “全律师。”阿锦直接开口说道,“今日麻烦你了,也知道你是个大忙人,这个案子不必你亲自出手,只要能力强,哪怕是刚初出茅庐的新人律师也可以。我没什么特殊的要求,只一点,不接受私下和解,不管对方提出什么条件。”
  “明白。”全律师在来的路上,也已经大概从阿锦那边了解到案子的性质,真的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案子,给律所里的实习律师练手都不够格,之所以值得他亲自出面处理,理由很简单。
  燕氏集团是他律所最大的客户,而阿锦则是燕氏集团新上任的财务总监。
  嗯,简而言之,得罪不起。
  “……录音我已经发给你,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你处理了。”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
  “好的,重小姐。”全律师应答下来。
  一直到现在,郑明珠才相信,对方说要告她,并不是一句随口说出的玩笑话,而是来真的,甚至连律师都叫来了。
  “妈。”
  郑明珠则是有点害怕的拉了拉林宝玲的衣服,低声叫了一声。
  林宝玲也没想到,几句不当的话,对方就如此大动干戈,心里是有些埋怨对方事多,不过看着那几个黑衣大汉,就知道明珠怕是惹了身份不一般的人。
  沉了沉心,便要开口说什么。
  不过潘美云却先一步开了口:“重小姐是吧?你和我家明珠不过是拌嘴而已,用不着如此吧。明珠她也已经知道错了,说了会道歉,你又何必如此咄咄……”
  “别说了。”林宝玲黑着脸打断潘美云的话。
  林氏房产在海市也颇有几分名头,作为林家的大小姐,见识她还是有一些的,一看阿锦的架势就知道,是她们招惹不起的。
  毕竟林家和郑家才到江市来发展,根基浅薄。
  潘美云被林宝玲打断话,很是有些不高兴,正要开口,却被郑明珠一句不耐烦的:“你能不能不要添乱了。”的话说的面色发白。
  再没开口。
  她那副大受打击的模样,若是以往,林宝玲自然暗自高兴,不过眼下可没这个心情。眼见女儿都惹上官司了,哪还有什么精力争风吃醋?
  “重小姐,对不住,刚才……”
  “全律师,辛苦你了。”
  阿锦对全律师点了点头,在几个大汉的簇拥下抬脚离开。她可没打算和她们继续纠缠下去,早在林宝玲她们没到之前,她其实已经可以离开了,不过因为要等全律师,才没走。
  如今全律师已经到了,接下来的事,就不需要她太操心,自有全律师处理。
  郑明珠自然不愿意让阿锦就这么离开,只是看着那几个貌似事保镖的大汉,也不敢开口说什么?
  她再骄纵任性不懂事,这个时候也明白,自己得罪的人,身份不一般,且丝毫没有和解的打算。
  这下,她怕是有点麻烦了。
  第277章 被抛弃的女儿9
  让郑明珠没有想到的是, 她这里除了接到一封法院的传票外,倒是没再有什么麻烦,本来心里还略松了一口气。毕竟虽然是法院传票, 但归根到底是小事,法院即便是受理了,她败诉了, 顶多也就是拘留十天, 罚点钱而已。
  不是什么大事。
  心里还有点嘲弄对方, 未免太过于小题大做了,告了她又如何?判决也不会重到什么地方,简直是在浪费公共资源。
  却没想到,真正有麻烦的不是她,而是林家。
  原因也简单,燕氏集团。
  说起来,
  林氏房产这几年的发展还算稳定,也一直都有想要拓展业务的心思,只是林舅舅是个守成之人, 心里一直都有些犹豫不决,不过伴随着林舅舅大儿子林峰毕业后进入公司, 这个提议又一次被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