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文学 > 穿越重生 > 重回1995 > 重回1995 第22节
  颜房东解释道,“不是不像,只是没想到你都……有小孩了,我们那里结婚挺晚的,越独立的女孩子结婚越晚,二十七八都不奇怪,所以有点诧异而已。”
  林秀看颜房东的打扮,就知道他肯定从大城市过来的,和他们县城观念有差异。
  曹珠妈妈又凑过来听他们聊天,闻言忍不住笑了,“林秀和我一样年纪大,你怎么不诧异我?”
  林秀想了一会儿,终于悟到颜房东的关注点,她确实有点娃娃脸,但总不至于……
  她憋笑问,“你不会以为我是被抛弃的未婚未成年单亲妈妈吧?”
  颜房东被拆穿想法,一时间居然有点红脸。
  他其实就觉得林秀一个挺聪明的姑娘,居然这么惨被人骗了,还想劝她要好好保护自己,不要再误入歧途。
  曹珠妈妈恍然大悟,抱怨道,“所以颜医生你是觉得我长得老呗?”
  颜房东在曹珠妈妈面前撑不过三招败下阵来,赶快离开小吃摊。
  林秀牵着张妍妍刚走出去,被颜房东喊住,他塞了一根棒棒糖给张妍妍。
  张妍妍之前对颜房东还有莫名的敌意,棒棒糖到手,整个人像被糖水泡过一样甜甜喊了声“哥哥”。
  林秀说,“不用给她买,她吃糖吃太多又要吃坏牙齿。”
  颜房东又恢复冷冰冰的样子,“下次不会了,我挺喜欢小孩子的。”
  等对方走了,林秀就看见张妍妍小心翼翼把这根棒棒糖放裙兜里,她今天穿着一条棉布半身裙,裙子左右两边各一个小布兜,已经被她用各种东西塞满了。
  林秀不由有点吃醋,“你怎么不喜欢妈妈给你买的棒棒糖?”
  张妍妍解释道,“这个不一样,可以吹口哨。”
  林秀揪她辫子,“还有,为什么要喊他哥哥?”人家也三十岁了吧,和她现在的年龄差不多。
  张妍妍在学校里别的没学会,就会卖一手好萌,歪头朝她眨眼睛,“因为只有哥哥才会买棒棒糖。”
  她还讨好地替林秀拎起一个小袋子,装模作样很累得模样,看得林秀好笑。
  弄完这一遭回家已经十点半,林秀打开门,看见腿上打着石膏的小叔和婆母坐在沙发上,今天小姑子也请了假,穿着一身漂亮裙子,嘴巴上涂着口红。
  除此之外,还有那位怀了他们家宝贝疙瘩,单传独子的玲玲也在这里,漂亮的头发披散在肩膀上,靠着男朋友说话。
  一家人都是干净整洁的模样,唯独外出之后提了几袋菜的林秀对比之下很狼狈。
  婆母还使唤林秀,“二媳妇,你男人要回来了,他好不容易回来一次,你趁着他在家多表现表现。女人嘛,平时偷懒可以,但在自己男人面前一定要勤快,这样才惹人心疼。”
  林秀把东西放在桌子上,为难地说,“可是我头晕。”
  婆母朝她翻白眼,“你平时不头晕,就现在头晕?”
  林秀不好意思笑笑,“平时也晕,大夫说我这是照顾一家子太累了,让我好好休息,累晕过去就麻烦了。”
  第三十三章
  婆母盯着她说, “你就想偷懒吧?”
  没说错,她就是要偷懒,而且必须要在今天偷懒才会有成就感。
  林秀捂着头说, “不是,就是挺难受的,不过妈你放心,我肯定会做饭,家里就我是好好的, 你们老的老小的小, 还怀着孩子,怎么可以让你们动手。”
  她说着张妍妍就乖乖举手说,“妈妈, 我来, 老师说要做听话能干的小孩子。”
  林秀欣慰摸她脑袋。
  一家人坐在那儿就看见一个没厨房高的小萝卜头举着半米高的小筐子跑来跑去, 胆战心惊怕东西掉下来。
  林秀还病怏怏地拖来一袋二十斤的大米, 一步三歇气,一副随时倒地的样子。这不是林秀装的,她是真的很瘦,小时候她在家里没吃过苦,现在吃饭也吃得不好, 加上做家务劳累,所以身体一直一般般, 比起吃成圆脸蛋的张三花柔弱多了。
  张三花忍不住开口, “我哥就要到家了,这得做到什么时候?”
  婆母看了看时间,骂骂咧咧进厨房去帮忙。
  林秀擦了一下汗水,拦在门口, “不用,我来,您年纪这么大了,怎么能操劳。”
  这学来的半吊子白莲花招数让所有人都恶寒了一下,又不知道不舒服原因。
  林秀学到磨蹭大法的真谛,做出又努力但又很慢的样子,连玲玲都忍不住觉得她可怜又柔弱。
  家里兵荒马乱忙到十二点,门被拍响,张三花从沙发上蹦了起来,颠颠开了门。
  林秀侧头看过去,一个个子高高,小麦肤色的男人提着东西站在门口。这男人浓眉大眼,精气勃发,长相十分英挺,正是林秀年轻了几十岁的前夫张仲清。
  张仲清看见自家妹子,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进门喊妈。
  他实在是个长相很有迷惑性的男人,不然也不会在当年把年轻的林秀骗到,误以为他是个开朗的好人。
  张仲清风尘仆仆回了家,家里人围着他问这问那,连张妍妍都凑过去跳着喊爸爸。
  林秀心里有点发酸,她自己养了好多年的女儿,从没对她这么软乎过………
  张仲清一把把女儿抱在怀里,一点生疏都没有,亲了亲女儿娇嫩的小脸蛋,从人群中看见林秀,喊了她一声“秀秀”。
  林秀愣了一下,这称呼挺遥远了,大概只在刚结婚的那几年听过,现在听起来不觉得亲昵,反而有种陌生人间的别扭。
  她回想了一下自己年轻时会有的举动,走过去接过他手里的衣服,小声喊“仲清”。
  张仲清笑眯眯问,“怎么不亲我了?”
  他说着侧过脸。
  林秀心里一阵翻涌的不适,假装羞涩地推开他,“人多着呢,先吃饭吧,你这么累,我买了你最喜欢的鱼。”
  他没注意到林秀表情变化,抱着女儿乐颠颠走到饭桌旁边。
  张仲清在家里地位挺高,虽然现在早不是旧社会,但一个家庭依旧围绕着经济地位最好的人活动。林秀后来才明白,早在她丢掉自己的工作,逐渐丧失与社会联系时,她就自己抛弃自己被尊重的权力了。
  一家人围着饭桌坐下,张三花忽然一惊一乍道,“怎么少了碗筷?”
  不是少了碗筷,而是多了个人。刚才大家不说,是因为不好意思说出口,现在被她戳穿,众人装作才发现的样子。
  多出来的那个人是个不太年轻的女人,穿着很时髦的风衣,头发烫成卷发,鼻梁上架着墨镜,嘴巴涂得红红的,和小县城格格不入。
  张仲清一拍脑门把女儿放下,给大家介绍这个跟他一起回来的女人,“这是我同事,我坐她的车顺路回来的,所以请她进来坐坐。”
  婆母很热情地招呼这姑娘,“我们正好吃饭,你也一起吃吧。”
  同事矜持地摇头,“不用了,我家里有人等着呢,本来不想上来的,但是张同志说可以顺路来喝口水。”
  婆母于是用碗装了半碗白开水给她,“喝玻汤。”
  城里白开水就叫玻汤,因为白开水像玻璃一样透明无色,但家里没玻璃杯,只有一毛钱的粗瓷碗,导致凉水浑浊了不少。
  林秀看见那位时髦女郎微不可见地皱了下眉头,小小抿了一口开水后辞别了。
  等这人走后,林秀随口问丈夫,“她是谁啊?”
  张仲清,“我说了啊,我同事。”
  林秀看着张仲清若无其事的侧脸,她其实不记得这个女人,可能她真的是他同事,也有可能是其他关系,但她现在真的不关注这个问题,反而暗暗觉得松气。
  张仲清夹了颗花生米扔嘴里,挑眉朝她吊儿郎当笑,“老婆,你吃醋啊?”
  林秀看了他一眼,懒得理他。
  张季同上道地打圆场,“嫂嫂,现在什么年代了,讲究男女平等,就说我们吧,我们银行里一群女孩子,但我们那是纯洁的革命友谊。男女之间当然也有单纯的友情,不能把人都想坏了。”
  他女朋友坐在他身边,非常配合地附和他,就像自己不是那个撬人墙角的小三一样。
  林秀和这对奇葩未婚夫妇没话说,一边给夹菜一边对张仲清笑吟吟说,“我当然信你。”
  张仲清吃饭跟暴风吸入似的,还开了瓶啤酒和弟弟干杯,闻言侧了侧头问,“真的啊。”
  林秀温温柔柔说,“当然,你是我老公,是我男人,我不信信谁?我不心疼你谁心疼你?”
  她说完不仅自己打了个寒战,就连张妍妍也忍不住转头看她,一副很想说话又无从下口的样子。
  但很明显,白莲花大法是古往今来制服男人无往不利的绝招,张仲清听得挺受用的,有点心虚夸奖林秀说,“还是我老婆好。”
  因为张仲清难得回家,这次他因为单位上的事情耽搁了将近半年,一家人都很为他的回来高兴了一番,小叔子更是拿出了珍藏了两三年还没过期的老白干庆祝。
  酒过三巡已是下午,家里两个大男人喝醉酒后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林秀怕酒气太浓影响到小孩子发育,借口有事把张妍妍带出家门。
  张妍妍没和爸爸说过两句话还挺失落的,牵着林秀的手踢路边石头,闷闷不乐低着头不说一句话。
  林秀有点头痛,她以为女儿这么久不见父亲感情会逐渐变淡,就像上辈子那样,等到最后割舍起来更加容易,但是她忘了小孩子和少年人是不一样的。
  小孩子的所有感情寄托都在父母身上,离开谁都不行。
  要真的离婚,会不会伤透她的心呢?
  她摸摸张妍妍耷拉下来的发辫,“妈妈带你去书店玩。”
  张妍妍小声说,“爸爸说要陪我,我想等他。”
  林秀叹气,“可是他很忙。”
  张妍妍一直是个很懂事小孩子,低头答应了。
  林秀绞尽脑汁逗她开心,“要不去游乐园?你不是说你最喜欢小熊了?”
  张妍妍又不肯说话了。
  林秀没办法,只能把她送到曹珠家租的房子里,让曹珠小朋友安慰她,还给小孩子们买了些小零食。
  林秀做完这件事准备去出租屋那里写一会儿工作报告,走到楼下小卖铺那里却被得知有人给她打电话。
  现在没有手机,移动电话只有昂贵的大哥大,差不多一万块钱一台,更不要说话费,以前张仲清朋友就买过一台,每次上他们家都要假装在打电话,最后被人抢了才知道里面根本没上电话卡。
  大哥大是买不起,不过没有通知手段又很麻烦,林秀决定改天给安装一台便宜的座机。
  林秀一边想着一边给那边回了电话,接通以后一个熟悉的女声传过来。
  林秀正在愣神,对面突然笑了一下,林秀才想起这位是之前和她有合作的商场经理刘书月,也就是庄泽云小朋友的母亲,她和商场的合作还多亏她帮忙搭桥牵线。
  林秀听到她声音,心中一紧,疑心是自己的产品出了什么问题。
  刘书月连忙安慰她,“不是不是,林同志,我就想问你个事儿。”
  林秀颔首,“问吧。”
  刘书月顿了顿说,“你是不是上报纸了?”
  林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