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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重回1995 > 重回1995 第28节
  吴老师口无遮拦和林秀抱怨,“他真是,遍地开花广撒网,也不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本事,关系没打通,还有地头蛇,我看他这次要栽跟头。”
  被说成地头蛇的刘书月依旧淡淡微笑。
  林秀打断他的话,转移话题说,“你还是要相信自己能力。”
  吴老师一声冷笑。
  林秀:………
  这边张仲清蹲在车旁边吹冷风,他一边抽烟一边和保安套话,没参加过这种活动,但是多打听一些东西回去吹牛也够了。
  等了一两个小时,主管和刘淑兰一起出来,刘淑兰本来也没资格参加的,但是主管说自己恰巧没有女伴,就把她捎上了。
  张仲清看见二人,把烟踩灭在地上,走到驾驶座上。
  刘淑兰忽然“咦”了一声。
  张仲清问她,“怎么了?是不是高跟鞋崴着脚了?”他说着胆战心惊看刘淑兰的恨天高,他实在不喜欢女同志穿这样的高跟鞋,气势汹汹的。
  刘淑兰笑笑,“我看那个人有点像嫂子。”
  张仲清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她说的嫂子是自己老婆,但这会儿人已经走光了,他什么也看不到,于是道,“快上车吧,早点回家休息,她怎么可能来这种地方。”
  刘淑兰耸肩。
  主管年纪比他们都大,闻言道,“我记得小张老婆是农村来的吧?”
  张仲清点点头。
  主管笑笑,和他交换一个心照不宣的表情,“农村来的好,身体结实,人也朴实,像我家那口子,能抗动我老娘,家里全靠她。”
  张仲清是知道主管的,他是乡下出身,十八岁就娶了同村的青梅竹马,然后去外地读大学工作,就把自己老婆留在乡下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
  现在他身边又跟了个年轻漂亮的姑娘照顾他起居,日子过得快活。
  张仲清叹气,“算了吧,她最近脾气坏,惹不起她。”
  他想起家里的糟心事就头痛。
  第四十章
  一说起这个张仲清就脑袋痛, 他觉得林秀挺不知好歹的,多少人不想上班,他给了她这个机会, 让她在家好好休息她不愿意,非要和他犟。
  以前林秀不是这样,他说什么林秀听什么,大事从没反驳过他。
  张仲清想不通,把原因归结到她在外面久了, 心变野了, 下定决心离开前一定要把这件事搞定。
  不过麻烦的事情还在他回家以后……
  他妈又在和社区的人吵起来了。
  社区来的人特别热心,让他妈报名参加什么扫盲班,张母脑子不聪明, 读过小学二年级之后就辍学回家了, 连拼音都读不清, 算术更是一塌糊涂。
  因此她死活不肯去, 要让她去和一群四十岁的人一起读书,还被吊打,一张老脸还往哪搁?
  可是这次人家特别热心,非要让她报上名不可了,天天来, 早晚来,态度热情, 他们根本不可能把人赶走。
  张仲清上了楼梯, 果然看见那两位妇女隔着门热情地和他妈说话。
  门是普通木门,贼都挡不住,更不要说声音了。
  老太太的声音很快传出来,特别大声, “老娘乐意当文盲,你们社区怎么管得这么宽?说不去就是不去。”
  妇女语气不变,“大娘,扫盲多有用啊,不说别的,你买菜也用得上啊。”
  张母怀疑她在影射自己上次买菜算错的事情,气得更厉害了。
  邻居们都在看好戏,张仲清一路走上来就看见好几家的门开着,等他走过的时候才做贼心虚般关上。
  他们楼下姓王的那户人家和张仲清家里熟,王太太问他,“你们家老太太怎么这么固执?”
  张仲清顿了顿,问她,“怎么连你们也知道了?”
  王太太笑着说,“这么大的声音,我们就算在耳朵里塞棉花也听得到啊。”
  她说得没错,本来就吵得厉害,现在邻居间关系也很亲密,看看八卦也无可厚非。
  只是张仲清觉得挺丢脸的,现在不整栋楼都知道他娘因为不想参加扫盲和社区的人吵架了吗,显得他家里人多没见识似的。
  他回去之后礼貌地把那两位女同志请走,关上门后无奈地把老太太拉进屋里。
  张母还在嘟囔,“什么人啊这是,存心让我丢脸吧。”
  张仲清深吸一口气,喊了声妈。
  张母被他看得心虚,问道,“儿啊,怎么了。”
  张仲清说,“你还是去吧,她们说得对,要不是你读书少,也不会被骗了这么多钱。”
  老太太顿时不干了,拿出胡搅蛮缠的本事,她年轻的时候就靠这招把老公治得服服帖帖,“所以说你也觉得我没文化给你丢脸了?是,我是做得不对,可是我那不是想多赚点钱给你减轻负担吗?”
  家里其他人不在家,张季同在医院躺着,张三花和朋友在外面吃饭没回家,家里只有老太太和他两个人,显得格外空旷。
  张仲清回家时因为见过豪车,见识过本县名流做派的兴奋早就被一盆冷水浇灭。
  这几天他在家其实过得不太好,大家各洗各的衣服,各刷各的碗,没人愿意做菜,所以饭桌上都是冷冰冰的卤菜,连张三花都不乐意回来了。他们就像住在这里的租客,大家匆忙各自做着各自的事情,互不干扰。
  是和他记忆里温暖的饭菜,干净的被窝和暖黄色灯光截然不同的冰冷。他刚开始工作的时候其实很累,林秀也累,但是无论是七八点,亦或者九十点,桌上都有做好的饭菜,林秀撑着头看他眉飞色舞说一天的大事小事。
  以前父亲还活着的时候,父亲里里外外一把抓,后来父亲死了,林秀来了,林秀又接替父亲的位置。
  张仲清从烟盒里拿出一根烟,点燃了抽起来。
  “妈,”在烟雾缭绕中,他轻声说,“总归要去的,也不非要你学出个什么名堂,混两个月就行了。”
  林秀没想到刘书月还挺雷厉风行,说好要学她的画眉技巧,只过了一天就拎着包风风火火上门了。
  张妍妍今天早上休息,还在家里赖床,刘书月预料到这个情况,把她儿子一同带来了,庄泽云小朋友穿着小西装和漂亮的小皮鞋,坐在沙发上规规矩矩喊阿姨。
  林秀看着他粉嫩的脸蛋,心都要化了,把切好的水果端给他吃,又把女儿喊出来一起玩。
  张妍妍不情不愿地说,“我们女孩子才不和男生玩。”
  林秀教育她,“他是客人,难道你还要挑剔客人的性别?”
  张妍妍撅着嘴,把庄泽云拉去一边玩了。林秀偷偷看了一眼,发现张妍妍嘴上说着不要,其实还蛮照顾庄泽云,把自己的图画本搬出来给他看。
  小朋友们在一边玩,大人们则自个儿在旁边聊天。
  这种事情对于林秀来说挺新奇的,她不是没有朋友,但是大家坐一起时要么抱怨菜价昂贵,要么聊人家家里八卦,还从没有这样一个……和她聊化妆的人。
  换在以后,大概就是别人说的“闺蜜”这类角色了。
  只要是女人,就免不了喜欢化妆,喜欢漂亮衣服,刘书月兴致勃勃把自己包放化妆台上,把东西掏出来,“我怕你不习惯把东西借给别人用,所以自己带来了。”
  她是个精致女人,东西还挺多的,林秀只认出两个牌子,和张妍妍用过的一样,其他的她就没听过了。
  但是没听过不代表她不知道怎么用,现在中国的化妆品刚起步,不如以后那么复杂,看一眼就能猜出大致用途。
  林秀把眉笔盖子旋开,试了下色,“还行,和你皮肤颜色很配。”
  刘书月好奇,“这还讲究颜色啊?”她有三四支颜色不同的眉笔,就按心情不同配色。
  林秀想起什么眉色要比发色浅一点,黄色显脏等等说法,一股脑灌给对方了。
  她技术还算不错,一边给刘书月画一边和她说,刘书月也听得认真,差点拿笔和笔记本记录下来了。
  等到画完,刘书月从镜子里左右打量自己的脸,满意道,“好像和你的不太一样。”
  林秀解释说,“脸型不一样,你长得比较英气,所以适合浓一点的眉形,最好别画柳眉,和你眼睛不搭配。”
  刘书月叹气,“我真的服了,要是你开个店就好了,我天天来你这里画眉。”
  现在很多美发店都会提供修眉画眉服务,不过刘书月嫌弃这些人画的没有档次,从来不肯去。
  开店当然是不会开店的,但林秀看着刘书月的脸,忽然心中一动说,“要不我给你画个全妆吧?”
  刘书月惊喜道,“行,只要你不觉得耽误时间就好。”
  林秀摇头,问她,“你喜欢俏皮一点还是成熟一点?”
  她四十岁的时候才开始看美妆视频,了解各种化妆品,其实不是为了自己变美,而是为了拉近和张妍妍的关系,她害怕被女儿抛下,害怕所谓的代沟,不用绞尽脑汁寻找共同话题。
  刘书月有点纠结,面对这种选择,女人一般更乐意说说“我都要”。
  过了两分钟,她咬牙说,“俏一点的,今天不用上班,就不要那么严肃了。”
  林秀脸上浮出一点笑意,“其实很好学,下次你再来我家画其他妆就行。”
  她说着把面前的化妆品一一打开试了试,然后选了几个合适的出来。
  林秀性格稳妥,在化妆方面也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大咧咧的张妍妍学到崩溃也学不会技术她往往一次就能掌握到七七八八。
  刘书月脸微长,颧骨略高,她化妆时手法很严谨,但化完之后会显得更加严厉苛刻。
  这是这个时代职场女人的惯常做派,严肃的外表能让别人忽略她们是女人,产生可靠感。
  林秀这次特意弱化了她轮廓里的那种凛冽感,但又着重强调眼睛和眼线——她有一双非常漂亮的眼睛。睫毛不过分涂得浓密,唇色选与之相配的豆沙色。
  如此一来,她稍显锋利和男气的容貌就格外浓墨重彩,她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己能这么好看,和画报上的女明星似的。
  等到全套画完,刘书月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小心翼翼到不敢张嘴说话,唯恐弄花了唇妆。
  “你未免也太厉害了吧!”她说着,目光落在林秀的梳妆台上。
  和刘书月之前想象的不同,林秀桌子上代表女性的护肤品和化妆品并不多,一瓶大宝sod蜜,一支眉笔和一支正红色口红。
  林秀还在谆谆教诲,“你长相比较锋利,所以要避开娇小可爱的画法。”
  刘书月终于按耐不住好奇心,“既然你有技术,怎么一次都没化过这样的全妆妆?”
  林秀轻描淡写,“我不喜欢。”
  她还是喜欢清清爽爽的小姑娘,扎高高的马尾辫,额头露出来,涂个口红画个眉毛就好,还因此被说过老土。
  刘书月被噎了一下,不好和她再争执。
  她在镜子里反复欣赏自己的妆容,最后心满意足决定回家之前拍十张八张照片留作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