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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六零穿成女配闺蜜 > 六零穿成女配闺蜜 第27节
  钓鱼结束之后,大家纷纷围着于笑看,太羡慕了。
  宋小聪也高兴:“于知青,你钓鱼真是太厉害了。”他也钓了三条,但是很小,就是做萝卜丝鱼汤也不够,不过任朔钓到了—条,他们两人凑合着,倒是可以做萝卜丝鱼汤。
  任朔道:“惭愧惭愧,还特意占了宋阿婆的名额。不过等轮到我们小队的时候,于知青代我去钓鱼?”
  宋小聪道:“那到了那天,我们又可以吃鱼了。”
  林爱瑶道:“就怕大队长不准让人代替了。”
  “—直可以代替的。”旁边有人开口,—看是宋满堂。宋满堂也羡慕的看着于笑篮子里的鱼,“不知道的还以为于知青是钓鱼高手呢。”
  于笑腼腆的笑了笑:“我第—次钓鱼。”当然不是了。
  回到宋阿婆家,宋阿婆在处理冬笋,最近挖的冬笋有些多,家里吃不光,得煮熟了晒干,晒干后的冬笋就是放上—整年都不会坏掉。看见他们来了,宋阿婆问:“怎么样?有收获吗?”
  宋小聪抢先道:“有有有,于知青钓的最多了,有三条大鱼呢,我和任大哥钓的都是小鱼。”
  任朔夸了他—句:“我才钓了—条,还没有小聪多。”
  “嘿嘿……”宋小聪也有些骄傲。
  于笑看着大鱼,倒是有些想吃酸菜鱼了:“阿婆,你会做酸菜鱼吗?”
  宋阿婆:“酸菜鱼?怎么做?”
  于笑道:“我不知道怎么做,但是我知道酸菜鱼是汤,然后鱼是切片的,没有鱼刺。至于材料的话,有酸菜,也就是咸菜,还有萝卜片,不过油要稍微多—些,很爽口的。”
  任朔—听:“今天的鱼是于知青钓的,油算我的。”
  林爱瑶道:“再做个炒蛋,鸡蛋我来。”
  像宋阿婆这样在厨房做了—辈子饭菜的人,根本不用研究怎么做这道菜,于笑—说,她心里就明白了。
  宋阿婆的做法很简单,先热油,然后用油炒了咸菜,再放热水,等水开的时候,再放萝卜片和鱼片。虽然味道不如现实世界的好,因为材料有限,但是当吃到酸菜鱼的时候,于笑还是觉得幸福极了。“阿婆,你的厨艺真好。”
  宋阿婆笑呵呵的摇摇头:“啥厨艺不厨艺的,我也就把食物做熟,没什么花头。”
  林爱瑶道:“阿婆你随便做做就这样好吃,那认真做的话,还了得?”
  两个姑娘—起夸,把宋阿婆乐的嘴巴都合不拢了。
  ……
  金铃从火车站出来,又转公交到城门口,从城门口到镇上如果运气好的话,能碰到牛车,不管是哪个大队的牛车,—般你给点车费,赶牛的师傅都会带人。金铃运气还不错,就碰到了大丰公社下面—个叫范家沟生产大队的牛车。范家沟生产大队和凹子山生产大队之间隔了—个生产大队,不过过了镇上之后,还有—段路是顺的,等到了岔口的地方,金铃才下牛车。
  她也没什么东西,就—个行李,里面带着—些特产。在这个年代,出门在外,行李越少越好。
  金铃发现自己穿书之后,就想过之后的路要怎么走了。金家对原主不好,所以她不会和金家去走动的。现在是68年,等到高考恢复还要好几年。而在高考恢复前,她哪里也不会去。凹子山在这动荡的年代里,还算是比较稳定的,所以这些年,可以生活在凹子山。但是,要像原主—样每天上工,她也受不了。
  回老家探亲以及检查脑袋是她计划借口的第—步,借用这次回老家,回来之后,她对自己有个改变,也能有说得通的理由。她从小在农家长大,从小和奶奶—起养鸡、养猪。所以她计划的第二步就是养猪,养阉猪。
  但是,怎么养猪需要—个借口,如果是原主,突然会养猪了,而且还是阉猪,肯定没有人会相信。所以,她的借口是,回家探亲看病的时候,遇见—个农事方面的专家,然后教了她关于养猪的事情。同时,她也做好了关于养猪的笔记。不管大队长信不信,她都可以说服大队长让她试—试。
  金铃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就到了凹子山。因为是农闲,所以—路进来,见到了不少人,大家都在聊天,看到金铃回来了,有的还热情的打招呼。“金知青回来了?听大队长说你回家探亲了,还去看了脑袋,脑袋没事吧?”
  第33章
  不管乡亲们是真的关心, 还是八卦,金铃都微笑又耐心的回答:“脑袋没事了,已经全部好了, 谢谢婶子的关心。”
  “啊哟,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你今天回来的正好, 过几天轮到你们小队钓鱼了,刚好赶上了。”
  金铃:“咱们凹子山的鱼也是整个公社都出了名的, 去年我没有钓到, 今年我一定要加把劲争取钓到。”
  “可不是嘛, 整个大丰公社里, 哪个大队的鱼有我们凹子山的鱼好?对了金知青,你们女知青里的于知青可钓到了三条鱼, 三条啊,有五六斤呢,可比男同志们还厉害。”
  金铃:“是吗?那可真是厉害了。”金铃回想, 原来的小说里于笑有钓到鱼吗?好像没有吧。反正看小说的时候没有写到,不过周蜜红是钓到鱼的,这本小说是甜文,周蜜红作为女主,被男主任朔各种宠着, 运气还特别好。总得来说, 她觉得周蜜红就是一个除了女主光环一无是处的人。
  等金铃到了女知青宿舍, 看到田晶晶和赵宝兰在晒太阳:“天知青、赵知青, 你们都在啊,我回来了。”
  “金知青。”赵宝兰看到她还高兴的,“你总算回来了, 我可想你了。”
  田晶晶:“可不是嘛,你再不回来,林知青都和于知青扎堆了。”
  金铃倒是没有就着田晶晶的话继续这个话题,她知道田晶晶和赵宝兰的性格,两人都是爱掐尖的,这种挑拨离间的话她哪里听不出来?再说了,她不在,林爱瑶和于笑她们一起也是正常。金铃没有道:“对了,怎么没看见爱瑶?”
  田晶晶瘪瘪嘴:“她和于知青去洗床单被套了。”
  金铃看着天气好,太阳热,是该洗洗。她一走就是半个多月,怕是也积了灰尘。想到这里,金铃道:“我也去洗床单被套。”说着,放下手中的东西,赶忙去整床单被套。作为现代人,她也是有些洁癖的,就是比这个时代的人爱干净。他们可以几个月不洗床单被套,她觉得半个月一次是不能少的。
  金铃拎着床单被套到池边,一眼就看见了林爱瑶和于笑,她们背对着她在洗衣服。金铃叫道:“爱瑶、于知青。”
  听到金铃的声音,林爱瑶和于笑回头。看到是金铃,林爱瑶高兴的站了起来:“金铃,你终于回来了。”
  于笑也笑着打招呼:“金知青你回来了?脑袋怎么样?”
  金铃道:“我回来了,脑袋已经好了,就是还有道疤,不过头发遮一遮看不见。”
  听她这样说,于笑松了一口气道:“那就好那就好。”
  金铃只看见林爱瑶和于笑,没看见周蜜红,她惊讶道:“周知青呢?她不是一贯和于知青在一起的吗?怎么没看见她?”
  于笑听她问起这个,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蜜红她回京城了,她也是可怜。”
  啊?这下金铃奇怪了,小说里可没有周蜜红回京城这一出。周蜜红重生在火车上,主动和上辈子的好朋友于笑做朋友,然后又担心自己回京城于笑会被欺负,所以不管是探亲假还是什么的,在高考恢复前,她都没有回过京城的,怎么这次回了京城?
  难道是自己穿越的蝴蝶效应?
  就算金铃自己是穿越的,也想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虽然看小说的时候,她是上帝的视觉,但是一旦融入这个世界,她身为这里的一员,也就没有了上帝的视觉。她能想到的是,难道周蜜红被穿了?但是又觉得不可能。周蜜红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谁能穿她?心里有千万个一问,金铃便也问了:“她怎么回家了?知青下乡要满一年才有探亲假啊。”
  “哎……”于笑再一次叹气。
  热情活泼的林爱瑶就开口了:“金铃你不知道,你走了之后……”林爱瑶把周蜜红的事情说了出来,“我想周知青一定很难过,给家里寄了封信、打了个电话,她妈妈就出事了,当时电报发来说她妈妈病危,周知青当天就走了。哎……好在后来她妈妈醒过来了,但是断了脚了,短时间好不了了,所以周知青的探亲假也延长了。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周知青一定也很难过。”
  说起来,林爱瑶知道的这么清楚,还多亏了于笑时不时的伤感一下,然后就把这件事说的大家都知道了。
  听了林爱瑶的话,金铃的内心震撼不已。小说里根本没有这样的事情,周蜜红重生之后,不仅自己好好的,还把于笑照顾的好好的。当然,在她的心中,她认为周蜜红是在补偿于笑,不过上辈子于笑为了周蜜红而死,补偿也是应该的。后来周蜜红考上京城的大学,和任朔一起回了京城。在这期间,周母的身体根本没有发生意外。
  可是为什么现在周母出了意外?这到底还是不是小说世界了?难道说,是小说世界的衍生世界?
  一时之间,金铃有些恍惚了。
  因为想不明白,金铃就没有继续想了,反正周蜜红的事情跟她没有关系。而且……脑海里闪过那清隽的身影,她始终觉得周蜜红配不上他,如果他知道周蜜红在上辈子是怎样缠着韩简,又被姜大发怎样利用,他还会喜欢上周蜜红吗?
  金铃因为从小到大没有人可以依靠,所以她的主见是极大的。那天她在医院里醒来,取代了原来的金铃,她知道原主滚下山撞了石头之后,是任朔抱她上牛车的,所以出院之后,她就去感谢任朔了。小说里腹黑、睿智又冷静的男主,她在看小说的时候就非常喜欢,如果不是因为喜欢任朔,她大概是看不完这本小说的。而在看见本人之后,她就喜欢上了。只是,她刚穿书,很多改变需要慢慢来。而这会儿,周蜜红回城了,暂时不会回来,对金铃来说,可是个好消息。
  于笑和林爱瑶来的快,所以她们的被套床单洗完的时候,金铃的还没。于笑本来就不想被金铃抓着恩情不放。当然,此刻的金铃并没有抓着原来金铃的恩情不放,但是以防万一,所以于笑才大肆张扬的买肉、分肉,让全凹子山的人都知道,她还了恩情的。这样一来,金铃以后也不能拿原金铃的恩情说事情了。于笑这是事先准备好。
  但是吧,人都是健忘的,说不得以后金铃再提起这件事,别人依旧会觉得她欠了金铃,毕竟当时金铃撞破脑袋,流了很多血,比起她送的肉和饼干,这算的了什么?
  所以,于笑觉得自己还得再狠一点,说她心思重也好,把人想的太坏也好。
  于笑起身,走到金铃的旁边:“金知青,我来帮你一起洗。”
  金铃道:“不用的,我自己可以的。”
  于笑道:“没关系,反正我也没事。”
  林爱瑶倒是也想帮忙,但是她们两个人在洗了,她再过去就有些拥挤了,所以她道:“于知青,我把你的床单被套先拿去晒了。”
  于笑道:“好的,谢谢你。”
  在没有洗衣机的年代,洗床单被套的确是非常痛苦的事情,尤其是冬天,手指都要被冻的麻木。但是两个人一起洗的话,的确快了很多。洗好被套,两人一起拧水的时候,于笑脚底一划,整个人掉进了水里。
  金铃整个人都惊呆了,紧接着她马上大喊:“来人啊,救命啊……”一边喊,一边伸出手,“于笑,把手给我。 ”她不会游泳啊,而且这么冷的水,她也不敢跳下去救人啊。
  不过,洗衣服的这一块地方水不深,直到于笑的胸口,而在这边洗衣服的也不只她们两人,虽然大家都隔着些许的距离,但听到金铃的喊声,大家赶忙放下衣服过来了。不过于笑已经挣扎着从水里爬起来了:“我没事我没事,大家不用担心。”
  有个妇女道:“这大冬天的里面的水很冷,你可别冻坏了,快回去在被窝里暖一暖。”
  又有个妇人道:“可不是,不要感冒了了啊。”
  于笑道:“我不会的……哈欠……”说话间,已经打了个喷嚏,“金知青,真是对不起,本来想帮你一起洗的,现在我帮了倒忙了。”
  金铃赶忙道:“哪有的话,你快去换衣服吧。”这么湿哒哒的衣服穿在身上,可冷了。
  于笑点点头:“那我先回去了。”她穿着湿哒哒的衣服向着知青宿舍跑去。
  知青宿舍的院子里,林爱瑶正在晒被套床单,看见于笑湿哒哒的跑进来吓了一跳:“这是怎么回事啊?怎么都湿了?冷不冷个啊,快去换衣服。”
  于笑虚弱道:“没事,就是在和金知青一起给被套拧水的时候脚一打滑,掉进了水里,我先去换衣服了。”
  说着,于笑跑进了房间里,然后关上门,马上脱了衣服,再用毛巾把身上的水擦干,然后跳进了被窝里。她的床特别的暖和,因为她把周蜜红那床的垫背拿了过来,两条垫背垫在一起,床不仅暖和,还非常的柔软。她今天故意掉进水里,是自己仔细想过的。首先,她知道水的深度,不会淹没自己,不然就算她会游泳,大冬天的也不会掉进去。其次,如果金铃是原来的金铃,她记着金铃上山寻找过自己的情分,自然不会这样做,如果原来的金铃有需要她帮忙的地方,她也会帮忙。
  但是,现在的金铃是穿书女,她是个有手段有心思的人,万一将来拿这个恩情说事呢?所以于笑就想到了这一出,如果她将来拿上山的恩情说事,那么自己就拿帮她洗被子掉进水里的事情说事。当然,逛掉进水里还不够,她还得生几天的病。
  金铃洗好被子回来了:“于知青,你没事吧?有哪里不舒服吗?”
  于笑道:“我没事,就是有点冷,我在被窝里躺着,你别担心。”
  金铃:“我给你烧点热水,你待会儿喝点热水。”可惜没有生姜。
  于笑道:“谢谢你啊,真是对不起,我笨手笨脚的,本来还想给你帮忙的,结果自己还掉进水里了。”
  金铃道:“哪里的话,有你帮忙我床单被套洗的也快了,冬天地面本来就滑。”
  金铃自然是没有多想的,因为小说里于笑的老实形象很深入人心,所以金铃才不会怀疑。再说了,难道自己穿书了,别人也会跟着穿书?这种问题但凡正常的人都不会想到。
  于笑躺在被窝里没过一会儿,又起来了,她换上灰色的棉衣棉裤,套上黑色的灯芯绒长裤,又穿上军绿色的毛衣,墨绿色的棉袄,然后从房间里出去:“爱瑶……爱瑶……”她虚弱的叫林爱瑶。
  林爱瑶从屋子里出来:“于知青,你怎么了?”
  林爱瑶道:“我肚子好疼,跟抽筋似的,你能去大队长借一下自行车,送我去镇上卫生所吗?”
  林爱瑶顿时有些尴尬了:“可是我不会骑自行车啊。”
  在烧热水的金铃从厨房里出来:“可能是一冷一热肚子才痛的,要不等热水好了先喝些热水看看,如果还是难受的话再去镇上的卫生所?”这个年代就是交通不好。
  于笑道:“那好。我……我去睡一会儿,待会儿好了麻烦你们叫下我。”
  林爱瑶道:“这算什么事情?你去睡着吧。”
  于笑去睡觉的时候,房门开着没关。田晶晶在房门口站了一会儿,然后红着脸进来了:“于知青,我能请教你一件事吗?”
  正在脱衣服的于笑动作一顿:“什么事情啊?”
  田晶晶和于笑、周蜜红的关系不好,其实也没有什么大矛盾,就是从下乡开始,彼此就不是一个团队的,所以这会儿叫住于笑,她还挺不好意思的:“你这棉袄是哪里买的?多少钱啊?”田晶晶虽然知道刚下乡那天,于笑和周蜜红在城区百货大楼买了很多衣服,但是早就忘记是哪些了,而且衣服装了起来,她也看不清楚。再说了,她也不知道那衣服是周蜜红的还是于笑的,但是这会让看见于笑穿着这件军绿色的短款棉袄挺好的,她也有点心动。
  于笑的确是第一次见这件棉袄,之前穿的都是棉背心,因为穿棉袄干活不方便。见田晶晶问了,她便道:“这个大概要八块钱,还要五尺布票。”
  田晶晶其实心里也有数的,不过嘴巴上还是道:“这么贵啊,于笑你真有钱。”
  田晶晶问棉袄的时候,还在门口的赵宝兰和林爱瑶都听见了,说起来,刚才她们也看见棉袄了,的确挺好看的,主要是全新的啊,全新的衣服就是好看。所以田晶晶问的时候,她们都在门口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