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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重生之阴阳奇兵 > 分卷(15)
  所以从有人问价开始,没用多长时间,衣服就卖完了。没买到的还甚是遗憾。
  秦妈妈和大伯母也很遗憾,可是他们手里真的没有货了,今天只能对不起想买没有及时出手的人了。
  今天的生意也让所有人非常的满意。回去一算,除去本钱居然尽赚了三百多块钱。
  有一就有二。两个女人顿时对这种事情就有了信心。再加上秦妈妈这会儿怀着大肚子也实在干不了农活,所以秦爸爸就在卖完衣服后的第二天,把母子留在这里,自己骑车回去了。
  秦天本来也想回去的,但秦妈妈怎么也不放心儿子跟着秦爸爸这个马大哈,坚决不允许。
  因此秦天就继续和妈妈呆在城里。
  只是秦天没想到,这一待,他们母子就待到六月份。家里地里的活,也因为秦妈妈肚子大的原因,这次秦爸爸居然自己给干完了。
  在秦天的记忆里,秦爸爸对于农活那真是敬而远之,尤其是后来他有了自己的事业,地里的活几乎都扔给了秦妈妈做。
  秦爸爸将地里活干完过来的时候,人也黑瘦了不少。秦妈妈到底是心疼自己丈夫,当天就拉着大伯母去市场买了鸡鸭鱼肉。整整让秦爸爸好好的吃了两三天。
  为了奖励秦爸爸,秦妈妈还亲自给秦爸爸做了一套秦天新设计的短袖衫和短裤。
  穿着纤维棉的短袖衫和麻布做的西裤,秦爸爸顿时又英俊了许多,乐的他跟傻子似地,在大伯母家的全身镜前照了又照。
  秦天和秦妈妈在大伯母家这一呆就是两个多月的时间,两个月的时间秦妈妈和大伯母除了休息时间,买布时间以及吃饭时间,几乎都在做衣服。
  除了本来预定要拿出去买的衣服,因为大堂哥和大堂姐的关系,他们还从学校接了一些活。
  可以说,这两个多月,两个女人看似没怎么出门,但是那劳累程度比大伯母之前卖饭以及秦妈妈下地干活什么的,都累多了。
  当然,这样劳累下来也是有成果的。除了给秦天设计服装的三百块钱奖励,两个女人在因为大伯母手头快,做衣服快,所以四六分成的情况下,硬是连秦妈妈都赚到了三千多。大伯母那边就更不用说了。喜的大伯母是每天都笑眯眯的。
  不过,也因为这活实在太耗精力。一连两三个月的辛苦劳作,在七月份,秦妈妈肚子接近八个月的时候,不得不停下来。
  第四十一章
  没办法啊!累啊!两个女人用秦大伯的话说,这都准备不要命了!
  可想想她们做的实在是赚,光是一个七月份,就因为做夏天衣服成本少的情况下,两人就各自赚了两千多。两千多啊!那可是秦大伯好几年的工资!
  可同样的,因为不想被人抢了活计,衣服都是他们两个自己做,大伯母的身体本来也不是很好,这长期坐着,又劳累,本来就瘦的人,这会儿更是瘦了。
  秦妈妈也因为长期赶工,都出现了早产现象。于是,就算两人再舍不得,在秦大伯的严令下,也不得不停了下来。
  秦天倒是很想提醒他们,其实可以找人分工出去做,然后由她们自己卖。只是可惜大伯母不识字,秦大伯有自己的工作,秦妈妈这会儿要回家去待产,这事也只能先停下来。
  其实,最主要的是,这会儿大多数人对于私有产业的偏见!
  秦天知道,在秦大伯和大伯母的心目中,他们劳累赚钱是可以的,但是发展成为自己的产业,就不可能了!
  不过,临走的时候,大伯母豪言壮志的说,她们休息几个月,等秦妈妈将孩子生了,她们再来做。
  看秦妈妈的样子,也十分期待。
  只是,二人都不知道,这几个月的等待会比预期的长了很多!
  秦爸爸是最高兴的,因为这次回去,秦妈妈允许他买了一台十四寸的黑白电视带回去。算算他们村已经有电视的几家,他们会是整个村子,第五家买电视的。
  秦天记得,前世的时候,他父母说过他们家的电视是在八九年左右买的,那个时候花了四百多块钱还是多少。
  这一会儿,因为提前了两三年,就算是秦大伯有关系,这台电视也花了五六百。
  只是与这花出去的五六百相比,秦爸爸和秦妈妈这次来城里一共赚回去的少说也有四五千了。
  秦爸爸忙完农活这一个月,跟着秦家大伯在铁路工地干活,虽然工资少没秦妈妈赚的多,但那也是钱。
  更何况,秦妈妈觉得今年让他一个人在家干活了,自从他来了,几乎隔三差五的买肉,卖鱼给他吃。不说吃的秦爸爸每天都红光满面,就连搭伙吃饭的人也是每天都心情好。
  当然,这三个多月的时间,秦天也没闲着。除了给大伯母和秦妈妈画几张时装图,大多数时间他都躲在秦妈妈租的屋子里看书,写书。
  当初,秦妈妈在答应和大伯母做衣服开始,就觉得总是住在别人家不好。但是她带着孩子出去住,秦大伯和大伯母也不放心。正好院子里本来就一间房子是属于铁路单位的,前面的住家也是租的,所以秦大伯就跟单位说了好话,将房子租给了秦妈妈。只是平时吃饭,大家还是在一起吃的。
  三个多月的时间,除了最开始的时候,因为不确定秦妈妈会在这边住多长时间,秦天写的断断续续的,后来听见秦爸爸包揽了家务,而秦妈妈有一发不可收拾的发展服装事业的决心的时候。
  秦天觉得自己怎么也不能失去这大好的在城里的机会,于是,开始母子两个分头忙活。
  秦妈妈在大伯母那边,和大伯母忙活着做衣服,他这边忙活着自己的小说事业。
  第四十二章
  鉴于这个年代真没什么娱乐活动,就连电视节目也让他这个曾经的宅男感觉老掉牙,甚至有些鸡皮疙瘩。所以秦妈妈在确定儿子多数时候看书的情况下,也不会太管他。
  最重要的是儿子本身的性格良好,没有任何不良前科。因此,一天的时间,母子两个除了吃饭和睡觉时间,基本上都不会见面。
  因此三个多月,有七十多天的时间,秦天都是跟着自己的笔以及白纸本子度过的,又有十天是和大堂哥学校附近的图书馆历史书度过的。剩下的才是玩和休息的时间。
  如果说第一本用于练笔的书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成绩,那么第二本书,秦天是绝对想要再跨出更大的一步。他的时间不多,在没有什么特长的情况下,他也只能靠现在的先机条件为以后的生活谋福路。
  对于一个前世一辈子都想写好一部具有轰动性的小说的人。能写出一篇鸿天巨作就是他们的终极梦想。
  所以,秦天的第二本书背景设定的非常宏大。虽然继续是穿越性质的,却再次达到了推陈出新的效果。至少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是这样的。
  故事一开始的设定就如它的名字《终极战国》一样宏大,明线上似乎就是一个穿越的现代人异想天开的想要利用自己知道**历史的先决条件,在所处的时代建功立业,称王称霸。
  但是实际上,历史都是后世的胜利者撰写的,事实与历史书上写根本不一样。
  所以暗线以及故事发展上,秦天将现代人对于远古时期的幻想和战国以前的所有大家学说,从上古的神话故事开始说,把女娲,伏羲,轩辕,共工,周易,鬼谷子等大家传说都糅合串联在了一起的铺满了整个故事,
  这本小说很多情节看似在传说之中,却又在传说之外。或许你能在历史上找到一两点关于他的真实性,可故事本身又超越了历史。
  如果有现代人看了这书,一定会觉得,故事上的很多情节和环境奇异华丽,与现代的仙剑奇侠等很多修真玄幻电视小说类似。对当代人则可能觉得这故事和封神演义有些类似。
  可现在不是后世,故事中夹杂的很多现代人的思想在当代人看来又绝对先进,再加上伏羲,轩辕,周易,鬼谷子等人的学说,整个故事给人的感觉是神奇又诡异。
  为了让整个故事看起来更加的丰满有力,给人真实中又带着玄幻的感觉。秦天还在新华书店抄了很多天的关于夏商之后,战国之前多家学说书籍。
  秦天是真心写不出金大爷连城,晋江,书单,长佩,独家vip小说资源群每天更新1520本独家文,原价108特价55元每月有月费微lyx775153909等人那样的巨作,所以他也只有利用自己后天的优势来编着自己的名着了。
  这个故事,因为涉及的方便很多。秦天又想完美的表现出故事的宏大背景,因此开笔之初他就估计着可能会写个一两百万字来。
  后来又根据整本书的情节设定,分为好几个阶段来写。
  六月份的时候,为了确定这本书的能不能达到自己的预想,将这本书的第一部 分寄了出去,但其实他已经写到故事的第二阶段了。
  不过,在由于这个故事明显是个超级长评,一个阶段就至少五十万字,他在发出去的时候,再由于誊抄的原因,只发了第一阶段的前半部分。
  第四十三章
  这个故事,从设定到用笔,都比第一个故事精彩和完美。在秦天看来,绝对能称得上他前世今生的小说生涯中的一个里程碑。
  可有句话怎么说的,有心栽花花不开,所以即使他充满信息,内心却依然忐忑。
  不过,因为是老熟人,这次的地址又是在市区,所以文章寄出去半个后,他就如愿的接到了杂志社寄来的三千多元的稿费单以及编辑寄语。
  在编辑寄语中,杂志社的编辑声称,这本书不管是文笔还是作者天马行空的奇思妙想,都再次让他们感觉到思想豁然开朗。如果这本书能继续保持这样的气势,那么这将是一本跨时代的鸿天巨作。
  鸿天不鸿天这就不是某个别人士能说的准的。秦天对此既期待,又忐忑。不过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这本书能大卖,他的后期稿费能高涨那才是最好的。
  所以,在紧接着将第二部 分文稿发出去的时候,秦天将自己记得的一些杂志销售推广企划也发了出去,只为自己的小说能在杂志社的推广下大卖。
  秦天今生的首本一百三十多万子的小说,用了差不多三个月的时间写完。原本依照他最开始的计划,这本书不可能这么快的。
  可他这人真心禁不起夸奖,所以在杂志社一次两次夸奖他文笔进步神速,又在此刻没什么外力吸引打扰的情况下,七月初的时候,他就将手上的小说给结局了。
  好吧!不说这写文的速度!就算是他再喜欢写文,秦天觉得,自己未来几个月都不想再动笔了。
  靠!三个月手工写一百多万字啊!虽然截稿时人家已经按照字数给了他预定的一万五千块钱。可以他只有五岁半的稚龄,这么短的时间,写那么多字,他这是在自虐有没有?
  一时间甚至感觉自己的大脑都被搬空了!
  幸好这是城市,幸好这个时候已经有复制这种机器,要不然秦天觉得自己绝对会短命!
  那位据说是负责他这文的某位主编同志都夸奖他神速了,在他看来,深深的是挑衅有木有?
  不过,有了这一百多万字的文,未来半年的时间,杂志社都不缺他这份稿了。
  而这本书中新奇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庞大宏伟的故事背景设计,也让六七月份之后的今古杂志有了再次销售增高的趋势。据说,光是六月份的后半个月,杂志的销售就生生比前一个月多了一倍多。
  七月初,等新的杂志出来的时候,销售直接是前面一个月的三倍。那销售数据出来的时候,差点没把杂志社的总编吓的从凳子上摔下来。
  当然,这也不一定光是小说的功劳,最主要的还是杂志社后来变更的销售和宣传手段吧。
  秦天和他的母亲是七月下旬的时候回农村的,回去之前他就跟杂志社的打过招唿,小说销售的稿费,可以年底的时候再一次性寄过来。
  在八十年代,人小又没有其他特长的秦天,写小说将是他唯一的出路。而未来怎么样,这会儿的他其实还很迷茫。
  谁说重生之后就一定能改天换地?秒变金身,至少他是做不到的。
  1986年的七月底,秦天带着他已经有两万多元存款的存折和大着肚子的母亲回到了村子。
  半年的时间完成差不多两百万的稿子,秦天计划着在未来半年之内,他就不动笔,或者少动笔了。
  既然不动笔或少动笔,那么接下来的时间,他琢磨着可以好好的学习瞎子爷爷教的那些知识。那些东西或许未来自己根本用不到,但是怎么也是**千百年来留下来的精髓。学了总不是坏事。
  只是有时候世间发生的事情,真的非常应古人的那句话世间不如意,十常有八九。很多事情,你想象的非常好,可事实却并不会如你想的那般去走。
  瞎子爷爷不在了
  当秦天抱着一袋子他从城市里特意买回来的糕点果子,去找瞎子的时候,看到的只是一座被雷噼的四分五裂的破旧的土屋。
  瞎子住的地方,本来也算是空旷的,房子前后左右都有空地。平常的时候,孩子们喜欢在瞎子爷爷家前面的稻场玩耍。
  可是现在,秦天看到是瞎子之前住的整个土屋好像被什么东西直接从上给炸开了似地,四分五裂的散落在周围。如果他真是小孩子的话,他或许看不懂这些是怎么回事,可他不是,所以,他知道房子中间黑色的痕迹,是被闪电噼开的。
  秦天是前一天晚上回到村子的,今天为了能早早的来看瞎子,他还起了个大早。
  不过,夏天早上的五六点钟天已经很亮了!
  只是没想到,等待他的会是这样的场景。
  秦天站在瞎子爷爷屋前的稻场上,本来走的热乎的身体,此刻只感觉到的是阵阵的寒意。看着眼前的土坯房已经看不到整体,心里原本寄予的希望,却在看清楚到那闪电留下的黑色的痕迹的位置后更加沉重。
  哎呀!那边是谁家的娃子?一声试探的询问,打断了秦天孕育了半天即将要暴风骤雨的情绪。
  秦天迟疑了一下循声望去,见是住在瞎子爷爷家西北边的邻居。虽然这人和记忆里的老头子不怎么像,但是气质还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在秦天前世的记忆里,这人是老头,而现在他看到的是一位正值中年强壮有力的男人。
  前世的时候,秦天听母亲说这个人当过兵,可在他眼里他怎么也没在这人已经微微有些弯下去的嵴背上找到任何军人的气质。
  老太爷。秦天在村子里的辈分比较小,所以村子里的成年人,多数时候,他不是叫太爷,就是叫爷爷的(很苦逼啊)。
  是谁啊?那男人听到是小孩子的声音,才丢了手里刚刚捡起来的粗棍子走了过来。
  第四十四章
  我是天天。小平家的。
  哦!是书群家的娃子啊!那人已经走近了。不过从神色上看,对方估计不怎么认识秦天。所以嘴里这么说,眼睛却是盯着秦天看。天天,你怎么跑到这边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