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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七十年代之悍妻不好当 > 七十年代之悍妻不好当 第27节
  “……”十年后,钱都不值钱了。
  “你再墨迹。我就去和阿娘说,你要和我离婚。什么都和我算清楚!”顾瑾更不耐烦。
  “……”秦瑜感觉自己碰上了无赖,离婚遂了他的愿,反倒还成为他威胁她的借口。
  算了,他今天晚上看起来心情不好,秦瑜决定,不继续找霉头。
  “那就先睡觉。有事明天再说。”
  秦志斌是第二天下午来秦瑜家的。
  再三和秦瑜确定,是不是真要去养猪。
  秦瑜回答很肯定,真想去养猪。
  秦志斌还是不确定,询问沈红梅,沈红梅没说话,却点了个头。
  那边顾瑾也没反对的声音。
  秦志斌已经看出来,他们家对秦瑜去养猪这个事已经达成共识。
  “瑜丫,你真是叔的亲侄女!每次叔遇到难题,都是你冲最前面!叔谢谢你。”秦志斌激动得道,这闺女嫁人之后,和嫁人之前,真是完全不一样了。
  这成家的人,一下子就懂事了。
  “叔,您可别谢我。以后你少坑我点就好。”秦瑜笑着道。
  秦志斌的笑容随即僵冷了一秒,这孩子,真是实在,一点弯都不会拐,她不知道她这样表达不满,很让他没面子吗?
  虽如此,秦志斌看秦瑜依然和自己亲侄女一样,眼里都是柔和,道,“你这孩子,说的什么话?叔怎么会坑你?叔是为你的好!”
  除了偶尔觉得秦瑜和顾瑾的婚事让他有些的操心,平常时间,他心里其实是真的很喜欢秦瑜这丫头的。
  走到秦瑜身边,轻轻道,“叔这是在给你和你家男人创造条件,经历生死和磨难,彼此的心才能走得更近!”
  秦瑜和顾瑾这次回来之后,没那么横眉冷对,气氛和谐了不少!
  “叔,真是谢谢你!你这用苦良心,我没齿难忘!”秦瑜哭笑不得。
  所有人,包括阿娘和阿奶,都以为她和顾瑾走近了,可若他们知道实际情况,他们是达成离婚协议,顾瑾对她放松戒备而已,不知道心头会不会有忒大的落差。
  “不用谢叔。养猪时候有什么问题和难题,尽管找叔。”麻烦事解决,秦志斌感觉自己这几天愁白的头发,立马变黑了,浑身轻松。
  “哎,叔,你别走!事情还没谈完。”秦瑜立马叫住的秦志斌。
  和他谈了这么久,就等这句话。
  “啊?还有什么事?瑜丫头,你自己说的要养猪,可不能这会反悔。”秦志斌心立马忐忑起来。
  “看养猪这事将叔愁得,好担心这烫手芋头又回自己手里?”秦瑜打趣道。
  “你这孩子,怎么和叔说话的?”秦志斌表示,秦瑜现在胆真是肥了,啥话都敢说出口。
  “叔,关于养猪的事,我昨天已经想了,真有事要和你谈。”秦瑜正色道。
  “啥事?”秦振斌也严肃起来。
  “第一,我养猪的时候,不允许村子里其他的人来养猪场!你知道,之前猪生病了,这样做,可以避免各种问题,比如说猪病传给人等等,这样也少了村子里的诸多焦虑。”
  “这个,你说得很对。”秦振斌想了想,表示同意。
  “第二,整个猪场我需要重新打扫,消毒,生病的猪我要找技术员治疗,这些费用,你得全力支持。现在猪场就只有一头母猪,这母猪若是保不住,不生猪崽,年底没猪肉吃,可不能怪我!”
  “这个完全没问题!”一段时间不吃肉,没油水,心里慌得很,过年没猪肉,那是极严重的事,秦振斌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第三,若是你能配合我。我保证年底,交给公社起码五头白白胖胖的成年猪。”
  秦振斌再次激动起来,“哎哟,我的亲闺女。有你这句话,叔就真放心了。”
  秦瑜去养猪,他都很满意。
  这一保证,秦振斌觉得这闺女更亲了,真心有担当。
  “那叔,等会我就去养猪场,明天开始,我正式接手养猪场了!”秦瑜郑重的道。
  “好,好。我等会就和公社其他的人说,谁都不准去养猪场,打扰你养猪!”
  “好。谢谢叔!”
  协议达成,秦瑜看着秦振斌离开的背影,满意极了。
  ……
  “真是秦瑜去养猪?”
  “她也不怕,那刚死的王老头找她要酒要肉吃?”
  “可不是,这一嫁顾知青,胆子就大了!”
  “她还真以为自己运气那么好,和去灾区一样,可以干一个星期,得一个月的工分!”
  “我看她是穷疯了。听说顾知青去他们家,什么东西都没准备,吃住都她家的。这要养一个城里来的男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不拼命的干活?”
  秦瑜这挑着两桶生石灰刚进养猪场,村子里的各种声音四处响起。
  第58章 打肿脸充胖子呢
  对于这些议论,秦瑜一概不理。
  她挑石灰进养猪场之后,沈红梅也挑了一担生石灰进来。
  “娘,进养猪场,得带一个口罩。”沈红梅刚入养猪场,秦瑜就从兜里拿出一个口罩,带在沈红梅脸上。
  口罩一带上,呼吸都不顺畅,沈红梅不习惯,也不想带。
  “娘,你不带,就不准进来!”秦瑜严肃的道。
  “你这个死丫头,我是你娘。对你娘,你也要这样?你这样,我就不帮你打扫养猪场,消毒了。”
  “那感情好。娘,你回去吧!”秦瑜不客气的道。
  “行了行了,我带上,还不行?”沈红梅没办法,秦瑜态度这般强硬,就是不想要她来,担心她累着。
  可她更担心她累着啊。
  “瑜丫啊,公社里那么多活,你说你为什么偏偏要选择这个?现在还好,这里只有一头老母猪,三头成猪!等你上手,大队长肯定会在买个十头八头回来,到时候,你怎么忙得过来?”沈红梅看着这大大的养猪场,足足2000平方,好多猪栏,若真是养起来,那真是累死人的活。
  “真忙不过来,那不是还有你和阿奶么?”秦瑜回答。
  “你还想将我和你阿奶拖下水?”
  “阿娘,难道你觉得,你现在还岸上?”秦瑜反问。
  “笑得这么贼!我果然上当了。你这丫头什么时候,变这么多心眼了?”沈红梅嗔骂道。
  “娘,相信我!在这里,我会你和阿奶过上好生活,比如说,顿顿有肉吃!”秦瑜将养猪场扫得干干净净之后,站在养猪场面前,看着养猪场下面的路,眸光深远的道。
  养猪场在离公社山口半公里的半山腰上,下山之后,往右边走是他们公社,往左边走就是镇上。
  公社的人,没有什么事,是不会往这边走的。
  恰恰这样,可以方便她去镇上。
  “好。管你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娘都当是真话,当我家闺女有出息了。”
  “娘,你这样想,绝对是正确的。”
  “打扫这里,都已经天黑了,明天还要去打扫老屋子!”沈红梅一想这工程,就觉得浩大,主要是他家没啥男人,上房检瓦,修补门窗这些事,没男人,真不行。
  他们女人家干不动。
  “娘,这个你就不要操心了。老屋的事,我和顾瑾会搞定。明天公社里还有好多活要做,你先忙。忙完之后,若是没搞完,你在帮忙也可以。”
  “行吧。”沈红梅心头担忧。
  可也欣慰。
  秦瑜这,真的算是长大了。
  傍晚,沈红梅先回家。
  沈红梅一离开,秦瑜就溜到了养猪场后面山坡的平地上。
  在这一块,山水环绕,绿树葱茏、阳光却格外充沛的平地上,长满了火红火红的野山椒!
  这些只属于天地的野山椒,便是她一定要来养猪的重要原因之一。
  上辈子这边地的野辣椒,她是从这边去山上砍柴的时候发现的,发现的时候,已经是秋季,辣椒都掉差不多了。
  这么好辣椒,都掉了,多浪费。
  这辈子,看到这些野辣椒,她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变废为宝,为自己增加收入。
  拿着篮子,她“腾腾腾腾”的将所有完全长成熟、大红色辣椒全部摘下来。
  摘了一斤又一斤。
  太阳下山之前,她足足摘了十斤!
  放到养猪场后边的山水井里洗干净,晾着。
  ……
  晾好辣椒之后,她又在养猪场后面的山上转了一圈。
  在一个阴凉处,找到了她一直想要的另一种东西——芦荟。
  这年头,没人家养芦荟。
  只有山上有。
  芦荟是个好东西,芦荟汁可以消炎、杀菌、防蚊虫叮咬、止痛、排毒素,对促进伤口愈合能力极强,修复和治疗恼人的粉刺和痤疮,以及粉刺和痤疮留下的印痕,疗效极为显著。
  上辈子她也是用这种最简单的方法将自己残留的顽固的痘印去掉的。
  现在她还很年轻,痘印留存的时间不长,若要消除起来,容易很多。
  让自己变美一点,让自己更喜欢自己一些。
  秦瑜看着自己采来的芦荟心情极好。
  不过,要芦荟发挥最大的作用,就一定要提取芦荟里面的凝胶,将凝胶捣碎,才能得到想要的芦荟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