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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七十年代之悍妻不好当 > 七十年代之悍妻不好当 第114节
  “顾瑾,你真的好厉害!”想着以后赶鸭子归笼不在是一件事,秦瑜心中充满欢喜。
  她这养了四百只鸭子,鸭子出去,若和别人养鸭子一样,一到傍晚就去赶鸭子回家,那她得把自己赶死,鸭子都不一定能全部回家。
  现在这种办法,无疑是最方便最快捷的。
  最后一直鸭子归笼后,顾瑾又重新吹了一次曲子,曲落,将叶子拽在手心,转头,目光又傲又冷又生气的斜睨了秦瑜一眼,绵长又鄙夷的“呵”的一声后,径直走进了院子。
  “……”还真不能夸。
  一夸,顾大爷这脾气就更不得了。
  秦瑜进了厨房。
  顾瑾心情不好,她心情也不好。
  那好,就做个面,宽面。
  太小心眼,太铁石心肠了,做个宽面,让他心眼大一点。
  至于哨子、美味爽口配菜什么,不存在的。
  顾瑾闻到面的味道,从屋子里走出来,看到秦瑜在吃面。
  她自己面前一碗,桌子另外一边,也有一碗,热腾腾的。
  秦瑜做的面从来都是招牌,梁军李卫民都爱吃,顾瑾肚子非常应景的响了一声。
  可当走近一看,发现桌上摆的是清水寡面的时候,顾瑾期待的眼神瞬间就愤怒了。
  要什么没什么。
  别说肉,连葱花都没有,星星点点的油星子都没有。
  秦瑜这是什么意思?
  在生气?生气他没背贺青莲下山?
  可转念一想,这个女人蠢不是一次两次。
  多一次又何妨?
  大不了多原谅她一次。
  第182章 瑾瑜
  且漫漫长夜,不吃东西,那不是折磨自己?
  秦瑜能吃,他怎么不能吃?
  拿着筷子挑起面条,顾瑾鼓足勇气,蒙头大吃起来,可吃了两口后,实在是生无可恋。
  这什么味道!
  寡得让人找不到一点乐趣。
  想多吃一口都觉得难受。
  不吃了!
  顾瑾将筷子往桌子上一扔,转身回了书房。
  秦瑜没管他,一边拿着书,一边慢嚼细咽,看完一页书的内容,面条也吃完了。
  顾瑾呆在自己屋子里,也拿起一本书,一边看书,一边偷看秦瑜。
  秦瑜当真是一点事都没有,不怒不怨,好似他的不开心,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平淡如水的表情。
  漠不关心的神情。
  顾瑾气得咬了咬压根,没见过这么绝情,这么没良心的女人。
  他做的一切,她都看不见。
  不关心。
  也不放在心上。
  他后天都要出门去帮扶其他公社了,她一点表示都没有,没一点不舍,没一点担忧。
  咬牙切齿啊。
  顾瑾心浮气躁,可能怎么办?
  碰上这样的女人,能怎么办?肝火好旺。
  去找她麻烦肯定不行,她那气性比他的还大。
  顾瑾深深呼了一口气,和自己道,淡定!
  没办法,自己的女人,只能淡定。
  拿出笔和墨,好久没练字了。
  写个毛笔字,静个心吧。
  蘸上墨汁,下笔,宣纸染开,笔锋一转,绵韧而坚的宣纸上。出现一个端端正正的“瑜”字。
  三横加人,撇捺奋力,底下写个“禾”,变成了“秦”字。
  顾瑾本想写秦瑜王八蛋,却发现“秦瑜”两个字,不管从笔锋还是形态上,都特别好看,温润秀丽,充满灵气。
  和现在一点都不讨巧、满是锋芒、满脑袋愚笨的秦瑜,形成鲜明对比。
  摊开下一张宣纸,写了“顾瑾”两个字。
  这个字,也端端正正。看着格外舒服。
  秦瑜,她的名字。
  顾瑾,他的名字。
  四个字,两个名字。
  顾瑾眸子带笑,才发现他和秦瑜两个人字合在一起,是“瑾瑜”。
  玉之美者,其曰瑾瑜。
  怀瑾握瑜兮,穷不知所示。
  川泽纳污,山薮藏疾,瑾瑜匿瑕,江河湖泽会容纳污水,深山密林会藏瘴疠之气,美玉也会藏有瑕疵,说的是美好的事物也会有不尽如人意的一面,不可能尽善尽美,也可真是因为不完美,才让他们变得完美。
  山川远黛、草木华滋,他的名字和她的名字放在一起,原来是世上最美好的事情。
  ……
  秦瑜一边收拾碗筷,一边出神的思考刚才自己温习的书里的内容。
  上次顾瑾给她上的思想政治课,透过现象看事物看本质,她明明就已经理解了,顾瑾却总说她回答不够透彻,不够深入。
  她还要如何深入回答?
  “嘎嘎……唧唧……”厨房不远处,传来小鸭子睡觉睡得不是很安生的叫声。
  秦瑜打了一个激灵,她好像忘记一个事了。
  顾瑾后天要出去帮扶,但他还没将每天晚上让鸭子听完就归笼的曲子教会给她。
  每次吹曲子,就是为了培养鸭子的习惯,鸭子放养之后,只要一听曲子,就会自己归笼。
  好不容易培养了一段时间,若这样中断,等于前功尽弃。
  可刚才,她竟没给顾瑾做一顿好饭菜。
  那位爷,每次吃不饱,就会给她搞事,让她不痛快。
  秦瑜看着外面漆黑的夜空,好纠结,太纠结了。
  好似每次只要对他不好一点点,他总有办法,让她不得不去找他。
  秦瑜懊恼,拍了拍自己脑袋,她这简直就是摆起石头在砸自己脚。
  只能去哄哄顾瑾,可去哄哄顾瑾,也不知道顾瑾会不会听她哄。
  硬着头皮走进堂屋,刚一转弯,就看到顾瑾穿着一套白色的、他自己都很嫌弃的褂子,手臂张弛有力的在写毛笔字。
  自从搬到老屋以后,顾瑾就很喜欢穿这种褂子,时不时她就看到他穿着。
  这些时间一直都很忙,她差点忘记顾瑾骨子里的文艺。
  他喜欢写字,不管是硬笔字,还是毛笔字,都写得很不错。
  每次他心情不好的时候,要么发火,要么他也会写毛笔字静心。
  重生生活到现在,她这是第一次见他写毛笔字,可见,刚才那一碗宽面,确实气到他了。
  可又好像不是,他嘴角好似浮着浅浅笑容,看起来心情还不错。
  顾瑾专注又认真写下字最后一横的时候,感觉身侧有一束视线朝着他看了过来,心莫名一慌,顾瑾将刚写好字迅速揉成一团,转身,眸底藏着慌乱的看着秦瑜,问道,“想看爷,大方的看。偷偷站一边做什么?”
  语气一点都不好。
  果然在生气。
  顾瑾将正在写的字揉成一坨,可之前写的,却没来得及揉成一团。
  她清楚的看到,他写的字。
  那些字里,有她的名字:秦瑜。
  毛笔字书写的端正的两个字让她思绪骤然飘远,秦瑜想起上辈子看到他写自己名字时候的欢喜。
  她初喜欢他的时候,每天晚上看到天上的月亮,总会一页又一页的写对方名字,看着他的名字,好似他就站在自己身边,然后在他的名字旁边,写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名字,她的名字。
  呆在一起。
  就好似他们呆一起一样。
  那时候,她最大的希望就是,他们的名字永远在一起,他们也永远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