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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七十年代之悍妻不好当 > 七十年代之悍妻不好当 第211节
  她说的话,于大康和那小副队长明显不信。
  摆酒不收钱,十来桌,还有那么贵的酱板鸭!
  她家这除了一个破院子,还有什么?
  那十桌规格高,可以摆得听他们倾家荡产!
  “呵呵,秦瑜对吧?你家是地主?这么有钱?”小副队长冷声讽刺。
  “小副队长,语气和我们于书记一阴阳怪气,你这是有什么朋友,就说什么话?”秦瑜眸子冰冷回他,冷笑一声,“首先纠正,我家不是地主。若是地主,早就被抄家了。”
  “至于为什么有钱摆酒还不收礼金,因为我有个有钱的男人,不可以吗?”
  秦瑜将顾瑾拉到自己面前,脸上小表情上带着几分狂妄和嚣张的道,“城里来的知青,没办法,长得好看也就算了,偏偏很有钱!有钱也就算了,偏偏还很……宠……我!钱随便我用!”
  “……”顾瑾低头看自家小女人,这出狐假虎威,现在真是练得信手拈来了!这嚣张模样,真是……很有他的作风!
  很是不错!
  懂得用自己男人镇场子了!
  身板笔直站在她面前,目光凉凉看着那满是惊诧、嘴巴长得能吃得下鸡蛋小副队长,小副队长心梗。
  于大康也是心梗得不行。
  因为他很清楚,顾瑾确实是知青中最有钱的那个。
  秦瑜这是故意在炫耀,在炫耀!
  秦瑜冷冷扫了一眼吃瘪的于大康,底气十足的和监查大队长道,“队长同志,我们家经得起组织考验!”
  大队长看了一眼秦瑜和顾瑾,这两个人,他算是认识的,之前抗蝗的事迹刊登在每个报纸上,很难让人忽视。
  早前听镇上人说,灵溪公社治理蝗虫那姑娘,泼辣强悍,他笑了笑,觉得一个女人家,能多泼辣,今天一听秦瑜这条理分明的阐述,以及毫无破绽的理由,他现在开始相信,若是秦振斌家真没问题,那这姑娘,以后还真很有可为,扬了扬手,安排其他队员道,“去吃酒的社员家问问。”
  “头,我去询问了好几个来吃酒的社员。他们都说,当天晚上,沈红梅同志就将礼金送回给他们,还多回了一份里。”
  “我这边,也问了几家。他们也是这样回答的。”
  “我这边也是。社员们都在说,他们大队长家做酒是亏的,桌上都是好菜,还有酱板鸭。”
  没一会,出去调查取证的人就回来了。
  每个人调查取样内容都是一样。
  秦振斌和沈红梅确实没礼金,还请大家吃了一顿饭。
  既然没收,那被举报的贪污、利用职务便利收贿赂也不成立了。
  大领导皱眉,点了点头。
  于大康站在一边,脸瞬间土灰。
  怎么会这样?
  秦振斌和沈红梅竟然把礼金送了回去?
  这么多社员,他们收到了回礼,为什么不告诉他,他们没收礼金?
  那小副队长得到这个答案,也是一脸土灰,低头狠狠的看着于大康,目露凶光!
  之前信誓旦旦说秦振斌有问题,现在秦振斌没问题,那他们两个会成为众矢之的!
  “秦大队长,我们也是按规则办事。你这情况,我们会反应给上面领导。今天算我们打扰了。”监查大队长握着秦振斌的手,充满歉意的道。
  “时刻接受领导的监督!”秦振斌挺直胸膛道,客气挽留,“各位兄弟,要不吃个饭再走。”
  “下次。我们走!”
  于大康尴尬的站一边,尬尬的走出去送监查人员,“你们慢走!”
  监查大队长,扫了他一眼,那眼神冷凉冷凉的。
  于大康顿感浑身冰凉。
  第315章 一直是顾瑾照顾你
  公社马路上。
  穿制服的监查人员来的时候,大家充满好奇,一路观望。
  走的时候,浩浩荡荡,大家也都是很好奇,一路观望。
  于大康送了他们很远,一路跟着。
  小副队长一转眼,只要看到,就瞪他一眼,恨得牙痒痒。
  他昨天和大队长好说好歹说,将秦振斌说的见利忘义,逼人随礼,村民气得都要上吊自杀。
  大队长意识到事情严重性,才过来。
  这一过来,一调查,好了,于大康强调的那些事,通通没有。
  秦振斌没要求大家去他们家喝酒,摆酒的心思都没有,反倒是他于大康在外面瞎起哄。
  秦振斌一分礼金没收,反倒请大家吃了一顿大餐。
  更不存在村民因为礼金太贵气得要上吊自杀的事。
  “于大书记,不劳您送了。我真担不起!”小副队长咬牙切齿将于大康逼停。
  多看一眼都糟心。
  大队长脚步顿了顿,回头冷冷看了一眼,小副队长立马跟上来。
  “大队长,我们这一趟来得也很值。基层调查了解后,知道秦振斌确是一个好大队长。”小副队长呵呵笑了笑,心虚得不行的道,“是一个大公无私的大队长。”
  事情办砸了,只能这样给自己台阶下了。
  大队长脸上神情的格外清冷,看不出任何情绪,只是淡淡问,“你和于大康很熟?”
  小副队长心头“咯噔”一声,立马否认,“算不上熟。就工作上接触一两次。”
  大队长眸底瞬间扫过锋芒,轻笑一声,道,“今天开始,你和新来的小李换一下工作!多熟悉一下基层,更有利于你对工作方向的判断!”
  小副队长脸色瞬间惨白。
  科室新来的人,每天干的活都是端茶、倒水、扫地、整理资料,谁叫都要到,可谓是万能保姆。他在监查大队混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才混到副队长这个位置,这又要混回去!
  吐血!
  ……
  “哎哟。吓死我了。”院子里人统统走掉之后,沈红梅瘫坐在石凳上。
  和沈红梅相比,罗红叶从头到尾都是镇定自若模样。
  于大康一出去,罗红叶和他们打了一声招呼,也走了出去。
  “妹子,不好意思。我这事吓着你了。”秦振斌充满歉意的沈红梅道歉。
  沈红梅笑了笑,有些虚脱的道,“这和你没啥关系。”
  秦振斌是公社大队长,这算起来也是官,镇上的人来查,也是常有的事,只是在他们结婚后第三天来查,就让她有些意想不到。
  “娘,你这不是一点都不害怕,很镇定吗?”秦瑜走上来,笑了笑道,“身正不怕影子斜。咱们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沈红梅抬眸看秦瑜和顾瑾,满心感激和感动的道,“这事,说起来,娘得谢谢你们。”
  当时,村子里来了那么多人,买米买菜、酒水钱远远不够,这些都是秦瑜给他们垫上的,秦瑜拿出来的钱,都是她女婿的。
  人少,她是没打算收人家礼金的。
  可那么多人,这一顿酒摆下来,她和秦振斌这半年时间,都要穷着过。
  所以就想意思性的收一点点礼金,秦瑜却反对她的做法。
  幸好秦瑜不支持她,若真是收了礼金,就真掉进坑里了。
  “幸好。没占小便宜。”沈红梅深深吐了一口气。
  而且今天出这事,以后她即便摆酒,大家也不好意思来了。
  “今天你们就不要回去做饭了,在家里吃饭。”沈红梅道。
  “好。我不和娘客气。”秦瑜抱住沈红梅肩膀,端看好几秒钟,和秦振斌这结婚才没几天,她娘气色看起来好很多。
  整个人精神也好了很多。
  “和你娘客气啥?这几天,没吃什么东西,一下子就瘦了。”沈红梅看着秦瑜,一边准备淘米煮饭,心疼骂道,“你这孩子,那天喝酒喝那么厉害。竟然发烧发了两天三夜,吓死我了,把你男人也吓得够呛。你看他,都瘦了一圈。”
  正在择菜的秦瑜低头有笑了笑,她娘眼神素来不好使,以前她脸上都是痘痘的时候,总说她好看。
  看顾瑾也好似自己亲儿子一样,怎么看怎么满意。
  顾瑾那身板那么硬,是那么容易瘦的人吗?
  可一想,刚他站在她身边的时候,好似是有丢丢单薄?
  一转头看外面的顾瑾,她就发现,她娘这次真没说谎。
  顾瑾真瘦了。
  俊朗脸庞瘦得有些憔悴,嘴角长着密密麻麻胡子,眼角还有若隐若现黑眼圈。
  刚醒来的时候,她有些不敢看他。
  刚将他拉在自己面前镇场子,只见他站得笔直,却没仔细看他模样。
  秦瑜有些惊讶。
  “晚上,你发烧,都是他用湿帕子给你降温,白天,你发烧,他叫你季爷爷来给你看。抓药熬药。事无巨细。真是个好男人。”沈红梅和秦瑜道,声音越说越轻,脸上却是满意得不行。
  本来她想照顾秦瑜的,可顾瑾拒绝了,说自己媳妇,还是自己照顾比较好。
  沈红梅何曾想过顾瑾会有这么细心的一天?
  简直要高兴死!
  她这闺女啊,真算是傻人有傻福。
  顾知青这么俊朗的人,性子那么孤傲的人,都因为她改变了。